第七十一章 吃火锅(1 / 1)

核聚变风云 雪恋1988 3522 字 4个月前

新年很快就过去了,我又不得不回到了学校。

刚到学校,艳儿就找上了我。

这丫头在里面穿上了一件白色圆领长袖毛衣,紧身的衣衫将她玲珑的身段完美地凸显出来,那大小适中,浑圆形看不出半点缺憾的双峰,骄傲地耸立着。黑色的衣衫衬上她欺霜赛雪的晶莹肌肤,令这本就一副祸水模样的小魔女,更添几分诱人堕落的魅力。外面罩着一套黑色的羽绒服,只见原本看上去如初生柳条一般纤细柔弱的腰肢,在黑色的包裹下,虽然仍显出几分少女天生的柔弱,却又多了一种结实有力的感觉。令人觉得她那小蛮腰若扭动起来,一定既劲爆又性感。

她下身穿着一条藏青色的牛仔裤,平时遮掩在长裙下的双腿修长笔直,并拢时不见半点缝隙。予人一种她若紧紧夹住双腿,即使腰力再彪悍的男人,也定会动弹不得的感觉。那紧身牛仔裤完美地勾勒出她那着裙时难得一见的臀部曲线。令她本就凹凸有致、婀娜生姿的完美身材,再多几分像黑洞一般,能陷进所有雄性目光的致命引力。

那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似镜,五官精致得无法形容,她那精灵的双瞳如两粒黑宝石,清澈透明不含半点杂质。又像深不见底的黑洞,散发出一种不可捉摸的强大引力,让人的心神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沉浸进去。

看见我痴迷的样子,艳儿开心的笑了起来。

笑了一阵后,艳儿说道:“凌风,刚才丹丹和映雪告诉我,说是要你请她们吃饭。”

我一愣:“请她们吃饭?为什么啊?”

转念一想,的确也是和好友们聚聚的时候了。于是我说道:“好啊,那把大家都叫上吧。我们一起去,我请客。”

“那我们去吃什么呢?”艳儿问我。

“当然是去吃火锅了哦。”我理所当然的说道。

“那好,我去给映雪他们说了哈。”说着这话,艳儿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每有亲朋聚会,我总喜欢请大家吃火锅。作为一个地道的重庆人,我很为自己家乡的这种特色佳肴而得意,在我看来它是重庆最出色的发明之一,如今也成了重庆城市的名片。我想火锅之所以受欢迎,不外乎下面这两个原因:一是味道好,二是氛围好。

先说味道。说起火锅的味道真是千变万化,单就那盛汤的锅子就有单锅、鸳鸯锅、九宫格等等花样,而说到关键的锅底,更是百般滋味,难以尽述。鸡鸭鱼肉、猪狗牛羊作锅底已是寻常做法,而豆花锅底、米粥锅底等创意却又让美食家们多了一些期待。面对它们你除了赞美厨师丰富的想象力之外,就只有垂涎的份了。当一份做好的火锅盛上桌时,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品:锅子被摆在桌子的中央,锅下是跳跃的火苗,锅里是早已煨好的浓汤,咕嘟嘟翻滚着汤花,浓郁的香气和腾腾的热浪就在屋中弥散开来,让人热血沸腾;围绕着汤锅的是一盘盘洗净的涮菜,说起这涮菜的花样,那是可荤可素、水陆杂陈、五颜六色、五花八门。对于那些老练的吃客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不能拿来涮着吃的,有句话叫只是你想不到,没有他吃不到,还有风味独特的味碟,让人回味无穷,欲罢不能。如此美味当前,即使腹中并不饥饿的人,相信也会甩掉从上衣,挽起袖子,冲将过去罢。

再说氛围。说起来火锅的起源是在嘉陵江边,那些终日的江中拉纤行船的苦工们,在一天的劳累后,很爱吃这种座在炉子上的大锅汤菜,吃完汤里的鱼肉,再放些青菜粉丝之类的进去煮,味道鲜美,又能暖身祛湿气,即使是晚到的工友也能吃到热汤菜,所以极受大家的欢迎。今天的火锅已经走向了全国,作为江湖菜的代表,无论是几星级大酒店的豪华包间,还是小巷里不起眼的大排档,你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吃火锅的人,通常关系都不会太陌生,而在这涮煮的过程中,大家的距离又能近上一层。想想看,大家围着圆桌吃饭,本就没有主席客座之分,加之吃着一个锅里的菜,关系能不近吗?再说吃火锅的屋里总是热气不散,几杯酒一下肚,温度一高,气氛自然就热烈了。能有如此的功力,难怪它能在全国这么流行,长热不衰。

火锅能够流行还在于它的平民风格,吃火锅并不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它不像海鲜,必要有新鲜地道的原料才行,火锅每到一处,必有高明的吃家根据本地的饮食习惯和当地的物产作出当地的特色;而它的价格也很公道,几十元也能吃得很好,几百元也不奢侈,这又比海鲜亲切了一层;加之吃火锅离不开大家自己的参预,什么样的锅底配什么的涮菜、先煮什么后煮什么、味碟里蒜蓉几许、醋几何,都要靠你自己去掌握,这也是体现功力的地方,却又趣意盎然。

和重庆火锅相类似的还是苗家的酸汤鱼,也是汤锅里涮菜,味道却要单调许多,没有火锅味道的层次感,而新疆的大盘鸡则是将鸡块、土豆、洋葱、辣椒等切块红烧,汤汁也极浓郁,后续的煮面片也很筋道,只是没有吃客的参预,吃什么都是店家配好的,少了一份热情和情趣。

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什么美食,第一要义是要与人分享,再好的东西没有人和你分享,不啻于锦衣夜行,索然无味。想起以前和朋友为了一份再普通不过的洋芋丝炒饭会坐上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找到闹市里极不显眼的一个小巷里一个极不显眼的摊位,巴巴的等上半天,当把炒饭捧在手上的时候天已黑尽,然而那一刻却是那样的满足,至今回想起来仍怀念的单纯。所以吃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什么人吃与怎么吃。写到这儿,想起一首诗,诗中写道“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天晚将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何等的意境啊!能和友人一起,即使只是一杯清酒,也是一种享受吧,更何况让人无法抗拒的火锅呢!

下午,我们十来个好朋友一起除了学校,去城里找了一家比较好的火锅店,一伙人就冲了进去。要了一个鸳鸯锅,点了不少的菜,因为晚上还要上自习,就没有要酒,只叫了一些饮料。

很快的,菜就上来了,于是,大家开心的吃了起来。

吃火锅经常是伴随着聊天的,我们也不例外。我问大家:“马上初中就要毕业了,大家有什么想法没有?”

徐长锦嘴里还吃着东西,见我问起,含糊不清的回答:“我们当然是跟老大你走了喽!老大你去哪里,我们就跟去哪里!”

其他人听见徐长锦的话,也纷纷点头赞同。但是大家手中的筷子却未曾停下,边回答边和锅里的事物做着艰苦卓绝的斗争,看得我不住的摇头,哎,都是些什么人啊!君子的不君子,淑女的不淑女!

没办法之下,我只得不再说话,也跟着他们一起,投入了抢食大军之中。

大家埋头奋斗一阵之后,总算是开始放缓速度了,渐渐地大家也是边吃边聊了。

聊着聊着,大家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那就是高中都要去丹兴中学念书。我对大家都如此想很是高兴。

一直吃了一个多小时,大家才尽兴的离开了火锅店,向学校走去。边走的时候,大家都在说吃得太多,撑着了,让我很是无语。

开学第一天的晚上并没有什么事情,班主任只是点了名,总结了一下上一学期的学习情况,在提出了一些在新学期中的要求就走了,让大家自习。

初中的每次考试,我都是比满分少一分,而且每次都是语文老师会扣掉我一分。

对于语文老师,我是一直很敬重的。这得从我的前世时说起。前世的时候,语文老师任铃就是我最敬重的老师。

这一生初见任老师的时候,她是一位打扮得很是时髦的现代都市女郎。她年纪三十岁左右,戴着浅红色的蛤蟆镜,脸上洁白光滑,嘴角处还有一颗小小的黑痣,为她平添了几分妩媚。轻烫过的卷发,很是自然体贴地附在她的双肩上。身上穿着一套淡蓝色的套裙,上衣里是一件浅花领的白衬衣,开口出露出一截细腻的胸脯,下身的窄裙紧紧裹住丰满的的臀部,腿部却没有着丝袜,露着修长白嫩的双腿,最下面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任老师个子不高,显得娇小玲珑。

任老师是一个很认真的老师,对学生的要求很严格,同时,她也是一个很体贴的老师。前世的时候,我对她的感情是亦师亦姐,是我最贴心的几个人之一。初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和罗丹的感情陷入了危机,这让我在那一段时间的情绪很是低落。细心地任老师发现了我的异常,但是在了解了我的情况后,她并没有像一般的老师那样斥责我,而是耐心的开解我。这给了我非常好的印象。于是,从那以后,我就把她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有什么心事都告诉她,让她帮我出主意。这一直到了我重生之前也是如此。

在这几年中,任老师也曾多次对我说,我的作文本来都可以给满分,但是她觉得给满分并不好。她认为世间任何事情都不是完美的,都必定存在瑕疵,就拿我的作文来说,就是在高考场上也完全可以得到满分了,但是只要是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存在可以改进的余地。如果她给了我满分,那么我已经没有了前进的余地。而给我留下这一分的余地,那么我就有前进的方向。

的确,我对她的说法还是比较认同的。古人就说过:“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世间根本不存在完美的东西,十全十美,那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愿望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