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君子动口不动手(四)(1 / 1)

三人就一些细节问题作了交流后,吴粦终于等到了约翰的电话。

约翰在电话里面,详细说明了他们现在掌握的信息。

持枪甲在交待是受到保镖甲雇佣的同时,也被约翰“逼得”拿出了剩下的600美金,并且幸运地从上面采集到保镖甲的指纹。

李昇基一行人在被带回警察局后,就被分开审讯。李昇基还算有点基本的法律意识,什么话都不肯说,就是要等天亮后临时雇佣个律师过来。

助理对这件事完全不知道,甚至还被当场吓哭了。

保镖甲一开始也是矢口否认“买凶”的事实,不过在约翰的“威吓”之下,加上持枪甲的证词以及钞票上的指纹,保镖甲不得不坦白了事情的经过。

李昇基在找不到办法报复吴粦的情况下,找到了保镖甲商量对策。美籍朝裔的保镖甲本来就是来自洛杉矶,认识几个混黑道的,于是提议付出少量费用,去雇佣几个有枪的混混对付吴粦。有热武器的威慑,吴粦功夫再好都没用。李昇基觉得办法不错,于是同意了,而且为了避免被查到转账记录,保镖甲还谨慎的用韩币去找酒店兑换成美金,不过在最后把钱给持枪甲的时候,却忘记了戴上手套,导致被检出指纹。

李昇基虽然拖到白天都不承认指使人买凶的事实,而且也托人找了一个代理律师,不过却明显被人坑了,找来的却是一个水平很差的小律师,到了警察局之后,完全搞不清楚逻辑链。。

在星条国,买凶伤人属于故意杀人罪,而教唆犯同样可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这本来是约翰用来说明保镖甲罪名很严重的法律条款。而李昇基的律师头脑里面想着的是如何帮李昇基撇清和现有证据的关系,却没去考虑“帮保镖甲脱罪其实也是在帮李昇基脱罪”,也没提出“怀疑警方没有履行米兰达规则是可以申请让一切证词无效”,竟然还在一边赞同约翰的说法,把旁边的李昇基吓得脸都白了!

不过这个律师水平虽然低,但是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当场就指出私家侦探提供的录音材料是非法所得,不能成为指证的证据,而偷拍的照片却不能直接证明他的当事人和这件事情有直接关系……所以,光凭保镖甲的证词,并不能证明是李昇基唆使的。

但是,约翰却玩了个花招,用吴粦、润娥和房子等信息,激怒了李昇基,逼得他在暴怒之下,承认有过赔偿房子给吴粦这么一个事实,也就是间接承认了自己之前在南朝鲜做过唆使他人去殴打吴粦的事实。

这下,保镖甲的证词、私家侦探的录音和照片、李昇基的过往的事实……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哪怕李昇基不承认自己在星条国有唆使保镖甲的事情,但是凭着这条证据链,也足够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保镖甲的买凶行为,源头都是来自于李昇基。

本来李昇基还想硬扛,但是在接近中午的时候,李昇基的经纪公司—HOOK娱乐打来的电话却成为了最后一根稻草。

HOOK娱乐接机的时候没看到李昇基一行,于是打电话给助理,询问他们为什么买了机票却不登机,是不是出事了?他们计划什么时候回国?

约翰马上趁热打铁,指出虽然李昇基不认罪,可是警方这边完全可以凭着现有的证据限制他短期内不能离境,并且还可以对外就这件事情发出公告。虽然公文里面不能直接写出李昇基的名字,但是凭着保镖甲的身份,完全可以把舆论的关注点带到李昇基的身上。

李昇基顿时就慌了……想到这份公告到时候一旦传回国内,那么到时候不止是公司那边瞒不住,估计整个南朝鲜娱乐圈都会知道李昇基被限制离境的事情了!然后在南朝鲜的记者来采访警察时,只要这边再稍微暗示一下,说点模棱两可的话,那李昇基的罪名基本就坐实了!那也就意味着,就算李昇基最后不会被定罪,但是他的职业生涯也毁了!

于是,李昇基一方面让助理稳住公司,说自己因为的士抛锚耽误了航班,然后决定继续在洛杉矶多玩两天;另一方面,在约翰的诱导下,李昇基和他的律师商量了一会后,决定采用庭外和解的方式帮保镖甲脱罪,只要保镖甲不被起诉,就不会把背后的李昇基牵扯进来。

至于怎么脱罪、吴粦肯不肯和解、和解的具体条款怎么制定……这些约翰做不了主,于是打了个电话给吴粦,让他去一趟警局,和约翰、汤姆、亨利一起聊一个具体的方案。

在庄彦峰的建议下,吴粦让他们三人分散来自己房间聊,这样能防止万一被监控或者记者无意发现后,被对方利用,以“警察偏袒吴粦不公平”为理由,申请法庭裁定所有的现有证据无效。

庄彦峰当着吴粦的面留了个窃听器后,和冯锐翰在隔壁开了个房间,方便随时发信息给吴粦做技术指导,也可以在约翰三人离开后,第一时间来找吴粦再次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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