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_10(1 / 1)

男仆 hellrabbit 4594 字 4个月前

/>

☆、chapter24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没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却也并不称得上有趣,当诺顿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的时候,弗兰克先生却又想出了新点子。

这位老先生突发奇想地要去乡下住,起因是那天一位同样闲得无聊的老法官对他炫耀了自己的乡村别墅,弗兰克先生嫉妒得要死,却又对大家说这是要去管理地产。

于是,在这位老先生和路易莎太太争吵了整整两天三夜后,一群人就浩浩荡荡地坐上了前往乡下的马车。

“他这老东西,自己整天活蹦乱跳的,也让我跟着受罪,我要换东家!我可讨厌乡下了,那群老女人一定会笑话我的!”路易莎太太喊道。

在忙碌了一周后,大家都累得要死,路易莎太太起初用烧焦的饭菜想让弗兰克先生回心转意,但在她自己的鼻子却先受不了了,于是这场斗争才暂时停歇了下来。

而弗兰克先生呢,说要管理地产,不做做样子怎么能行,于是他就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诺顿。

“你得知道这是项非常有趣的工作,”他显然在胡扯,“也非常轻松,不过你最好随身带着猎枪以防万一,我曾经见过有人被棕熊一口咬下了头,那血喷得老高,简直要吓死人!不过你可以试着跟他们讲讲俄语,我觉得这种凶暴的动物一定是从俄罗斯来的!等你们认识了之后也可以介绍给我,我得问问它,他们那里到底在搞些什么鬼,为什么他们那么厉害却连沙皇的脑袋都砍不下来。”

于是清早,诺顿便带着猎枪和马向北部的平原走去,他漫步在边界的杉树林中,阳光尚未穿过晨雾,周围雾气弥漫,他只好下马慢慢地走。

空气里飘散着青草的香气,远方传来了蹄声,是鹿还是其他什么动物,不过却不可能是弗兰克先生口中所说的独角兽,他握紧了猎枪停下了脚步。

声音越来越大,随着太阳的升高,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雾气中渐渐显得明晰,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儿,踏着湿润的青苔,缓缓向这里走来。

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穿着淡色外套的人,等到走近了,才能从身影上分辨出是个宽肩膀的男人,而当太阳如金色的利剑穿过晨雾的时候,那人的面庞才依稀能够分辨,这是一位十分年轻的男士,而他少见的亚麻灰色长发则懒散地披在他的肩膀上,让他看上去像林中的神明。

诺顿站在原地,他直愣愣地看着他,但对方却只是瞟了他一眼后就催马离开了,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对方已经走远,只剩下富有节奏马蹄声在林中回荡。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产生了幻觉,那个人的发色,无比的接近古斯塔夫,但那人又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在这里呢,或许他看错了,都怪弗兰克先生的幻想教育,连他都产生了幻觉。

他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饥肠辘辘的他祈祷今天路易莎太太不要在饭菜上搞什么花样,那样的话他宁可和马一起吃拌了苹果的燕麦。

而当他卸下猎枪准备进去吃饭的时候,路易莎太太一脸狂喜地冲了出来,那神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诺顿你可回来了,你知道吗,家里来了位不得了的客人啊!”

“谁?”诺顿只想着吃饭的事情,对其他事情并不很关心。

“阿斯蒂克家的小儿子,那可真是位非常非常漂亮的小伙子啊!”路易莎太太笑嘻嘻地说,“我从来不知道这种乡下地方也会有这样英俊的绅士,我错怪了弗兰克先生,他其实是位大好人啊!你一定得见见那位先生,我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那灰色的头发,是天生的吗?等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不过那老头子一直占着人家年轻先生的时间,真该死!”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5

诺顿从伦敦回来后大病一场,等痊愈后,他却变得越来越不对劲了。从前柔弱的小男孩开始变得沉默,并在吃饭的时候抢比他弱小的孩子的食物,虽然之后挨了揍,但他却并不在乎似地继续。

古斯塔夫的追随者越来越多,而诺顿却对此事变得冷淡,十三岁的男孩好像一夜间长大,甚至连古斯塔夫都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是在看小孩子。

又是一次午餐时的争夺,古斯塔夫看到诺顿准备揍那个孩子的时候伸出手阻止了他,“诺顿,你在干什么?!”

诺顿看到是古斯塔夫后放过了那个孱弱的小子,他撇了撇嘴,看上去并不打算解释什么。

虽然说古斯塔夫是第一个发现诺顿改变的人,但他却成为了最后一个企图阻止好友的,他本以为这是大病后的饥饿与失落,他甚至分给诺顿自己的食物,但这孩子却并不领情。

“为什么要这么做?”古斯塔夫问。

“没有原因,王子。”诺顿很平静地看着他。

古斯塔夫看了看周围的人,将诺顿拉到门外,他不想在众人面前让诺顿丢脸,但却又压抑不住自己的怒火,当他松开手的时候,诺顿已经手腕通红了。

“诺顿,我得和你好好谈谈,”古斯塔夫将一缕头发夹到耳后,用浅蓝色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男孩,“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没有,王子。”诺顿说。

“你对我们的计划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古斯塔夫又问。

诺顿用深蓝色的眼睛看着他,“你是说逃离这里去伦敦这件事吗?”

“当然是这件事!”古斯塔夫说。

诺顿深深吸了一口气:“古斯塔夫,我觉得我并不想去伦敦了。但我依然支持你逃离这里的计划。”

“你在伦敦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古斯塔夫问,“为什么一直不肯告诉我?”

因为那是你梦想的地方,你为此才成为了王子,成为了大家追随的对象,诺顿在心里想,如果我告诉了所有人伦敦是一个肮脏的,甚至比这里还要不欢迎我们的地方,那大家所有人都会对你嗤之以鼻吧。如果我告诉了你,你会相信吗,还是单纯笑话我又或是会怀疑自己?我是那么蠢,做什么都做不好,而你的家,那个遗失了你的父母就在伦敦,我怎么能阻止你呢?

“伦敦很好,”诺顿转过头去,“但是我已经去过了,我想去其他的地方。”

年轻的孩子虽然心智并不完全成熟,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分道扬镳的悲凉,他望着对面男孩的脸,似乎想让这张脸永远地记在心里,“诺顿,如果是那样的话,能跟我先去伦敦吗,之后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好。”

但在他们计划逃走的那一天,当七八个孩子聚集在围墙的灌木下的时候,古斯塔夫却发现诺顿并没有跟来。

“别管他了,王子,我们先走吧!”一个孩子轻声说。

“不行,他一定是出什么事了,我得去找他!”古斯塔夫说。

“那傻瓜对我们的行为一直不赞同,保不准儿他躲在哪里不敢出来,又或者是他想去告发我们!”

“别胡说!”古斯塔夫教训他,“我们再等一会儿,要是那边的灯亮了他再不来我们就先走,等出去了再想办法救他出来。”

但是他们却等来了守门人,那暴躁的老头带着几条饥饿的狗很快就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要不是有孩子告发了你们,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这群小畜生居然如此胆大包天!”他抡起棍子,劈头盖脸地朝他们打过去。

而等他们禁闭出来之后,古斯塔夫就再也没见到诺顿。

“是诺顿告发的,”一个孩子对古斯塔夫说,“那天晚上诺顿去了管理员的办公室。”

“我早就知道是他,他了解我们的计划,并对我们的计划很有意见。”另一个孩子说。

年轻的王子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朋友的背叛,而这种悲伤没有持续多久,他就被伦敦来的阿斯蒂克先生一家收养了,这个从他一出生就被写在他摇篮的纸条上的城市,一直成为他年幼时期的希望与梦想,就在突然之间降临在了他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6

诺顿能够确定这位少爷就是古斯塔夫,并不是从他的发色,而是他的语调与神情,虽然有改变,但本质的东西却和以前一样,那是一种非常能够吸引人的品质。

路易莎太太看着沉默不语的诺顿,虽然他依旧没有什么太大的表情,但他平时冷静的深蓝色眸子此刻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是多种强烈交织在一起的几乎喷薄而出的感情。

“怎么了,诺顿?”路易莎太太拍拍他的胳膊。

诺顿低下头,微微笑了笑:“没什么,路易莎太太,您不要给他们倒点茶吗?这位少爷今天在这里用餐吗?”

“不,他只是来谈生意的,而且看上去不会逗留很久。”路易莎太太说,“真可惜,我还想让他尝尝我的手艺。”

“那我换身衣服去外面把他的马迁过来。”诺顿说完就迅速地离开了。

“他怎么知道阿斯蒂克先生骑马来的?”路易莎不解地撇了撇嘴,接着去沏茶了。

诺顿拍着白色马匹的脖子,马儿温顺地回过头用鼻子碰碰他,跟他打了个招呼。年轻的管家抚摸着马儿白色的鬃发,他有多少年没见过古斯塔夫了呢?古斯塔夫变了很多,但他却依旧能够感受到年幼的小王子的影子,他早就知道王子和他们这些贫儿不同,而他现在算是见证了这个事实。

他牵着这匹马站在宅邸的门口,已经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应该悲伤了。

很快,门被打开了,阿斯蒂克先生挺拔修长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他俊美的面庞挂着温柔的笑容,亚麻灰色的头发并不像早晨那样披散着,而是在脑后被梳成了利落的鞭子,这让他的脸显得更加轮廓分明了,几缕亚麻色头发垂在脸边,配合他剪裁精良的浅色外套,让他的气质更加华贵了起来。

他的声音低沉了不少,并不像小时候那样清脆,诺顿从前甚至怀疑过这样美丽的人是不是女孩子。他迈着从容的步伐向这里走来,诺顿禁不住挺直了脊背,将马儿牵到他面前,“阿斯蒂克先生。”他望着对方的脸。

阿斯蒂克先生先是愣了一下,和弗兰克先生交谈的语句中出现了明显不自然的停顿,但很快他礼貌且疏离地说了声谢谢,穿着棕色马靴的脚踏着马镫轻盈又熟练地跨上了马儿。

“希望下次能够再和您交谈,”阿斯蒂克先生对弗兰克先生说,然后看向路易莎太太,“夫人,再见。”

“哦,再见,阿斯蒂克先生,我们都非常期待您的再次到来。”路易莎太太激动地说。

说完,阿斯蒂克先生就踢了一下马刺,白色的马匹溜着蹄带着自己的主人结束了这次访问。

他不认识他了,或者说他不想认出他了,诺顿苦涩地想,这并不奇怪,也十分合情合理,他已经和他不是一种人了。

“你还好吧,诺顿?”路易莎太太看着他,“你看起来脸色非常不好,一定是那老头子给你的巡视任务太繁重了,快进来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吧。”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7

阿斯蒂克老爷是本地的一位乡绅,经营着捕鱼业和种植业,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失去了自己的妻子,留下儿子查理和他一同生活。也许是伦敦那个地方太让他伤心,他在很早的时候就在美洲置办了地产,并在儿子十五岁的那年般去了弗吉尼亚。

查理阿斯蒂克很不满父亲将他拖到了美国,在他于剑桥毕业后就留在了伦敦很少回来,但幸好这位老先生有先见之明,在去美国之前,他在孤儿院收养了一位少年,这位少年在多年之后成长为了他的一名得力助手,帮着他管理家业,并且非常的有教养且孝顺。

其实人们在羡慕阿斯蒂克老先生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位老先生当初为什么收养这个孩子。如果他还在伦敦,那么事情的真相就会日渐浮出水面。

阿斯蒂克先生曾经非常爱慕一位亚麻色头发的贵族女士,在他22岁的某一天,在秋季社交季的舞会中,他见到了这位已为人/妻的漂亮女士。那位夫人的身上散发着的娴静与平和的气息一下子就击中了阿斯蒂克先生的心,在那之后,阿斯蒂克先生就好像丢了魂一般,每逢这位夫人到场的聚会他都要想办法去。他家里人知道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