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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的秋天确实有些冷,仿佛是把冬天提前预支了。
在这样一个奇特的入秋时节,大小两薛也同时奇特地陷入了回忆。
薛文锡并不算老,而今他儿子都快二十了,自己也还没到四十。只是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在他曾经像他儿子一般大的时候,他也确实风流倜傥过。
后来一些事情发生了,他依旧风流倜傥。外表风流,内心涕淌。
假的。
那也是一个秋天吧。
薛文锡掐灭了烟,仅剩的一点火光便也尽数熄灭——他陷在大靠椅里面,身上披着大衣,在黑暗中注视着整个警署,这便是自己混迹了几十年的地方,只有在夜里才露出一点本来面目,如同潜伏呼吸的兽。
故事的开始确实不该荒唐。
薛文锡自知从小便是个少爷,老子是呼风唤雨的人物,比他如今还要厉害百倍,后来到了他这代,有些没落了,但他自认还是不差的,至少不曾假借他人之手,自己独自占稳了这处高地。四处也不停地出现过牛鬼蛇神,他一一胜利了,一直胜利到今天。
其实一人独身久了,也不觉得有多难,只是想到自己也曾满怀期待过爱情,薛文锡却迷茫了,有种过去无处可寻的感觉。
初娶薛覃霈的妈妈,他并没有像很多混出地位的人一样——一旦名誉在那儿了,便不得不要慎重思虑,就连娶个媳妇也不全是为自己娶的。
那时的他倒是自在得很,没有什么可以特别禁锢了他,因此他是认为自己还是挺喜欢那个妻子的,虽然他本质更喜欢男人,但是女人他也可以接受,主要因为妻子实在漂亮,并且出身相当好,同时又十分喜欢自己,对自己可谓言听计从。
因此由于喜欢才娶,结婚生子,便成为人生乐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娶了妻再出去玩,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于是薛文锡自是得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老子死得早就是这点好。
直到后来。
那是薛文锡一生中喝酒误事的典范。他被一群狐朋狗友拉拽要去听戏,然而一到地方,一群人反而先散了,抽大烟的抽大烟,打麻将的打麻将,剩下他哭笑不得地看了场戏。
他后悔,后悔啊。
这半生做错的事何其之多,然而就这一件,叫他十几年不得解脱。之后他就戒了酒。
因此在薛覃霈的记忆里,爸爸已经是只抽烟不喝酒了,他也再没机会知道爸爸曾经也是千杯不倒的人物。
记得那天夜里,薛文锡一双醉眼,看着整个戏园子是满目灯火通明。有叫好的有鼓掌的,二胡鼓乐声和咿咿呀呀的唱腔夹杂在一起,竟还不如客人们嗑瓜子的节奏与一通污言秽语来得合拍。
到最后只记得一场,一出牡丹亭。他未来的情妇在台上反串了柳梦梅,那一双眼呦,柔中含笑,叫他在隔了百十人的场中尤看得清楚。
看到最后他也糊涂了,自己是喜欢男人的,他心里知道。
那他是喜欢上了女扮男装的柳梦梅?还是他沉溺在戏中柳梦梅的模样从而喜欢上了那个人?
不得而知。
薛文锡最终是让那女人偷偷过了门——毕竟那时新婚不久,妻子已经怀了孩子,他倒是处处照顾那个妻的。
一开始他们二人也算情投意合,薛文锡自以为是一见钟情自此念念不忘了,那女人一双桃花眼是与那夜摄了薛文锡心魄的模样长得极像的。然而娶来以后他却就发现了不对——那双眼像是极像,仔细一看却根本不是那双眼。
原来竟是自己娶错了人!
后来四方调动一打听,发现是自己赏戏不精惹了祸。他小时候是看过牡丹亭的,只是没听过戏,同什么红楼梦金瓶梅都一起囫囵吞了了。他爸是个彻彻底底不读书的粗人,家里的藏书可谓良莠不齐,全是摆在那儿装样子——因此封皮好看的小说戏曲就全摆在了一起,横竖没人去动他。
而戏园子里那与柳梦梅同台的人,才是他心心念念之人——婉转多情的杜丽娘,是个男子。
薛文锡一忖度,觉得这次才是对了——自己本来就是喜欢男人的。
因此丝毫没有犹豫——他把柳梦梅的情人也要了,反正二人本就该在一处不是?
当时并没有认真对待,因为被假的柳梦梅骗了一次灰了心,后来发现是认真了,却又晚了。
他记得自己当时是跑去听了那人的另一场戏,早就忘了是什么戏,大概当时实在意兴阑珊,一心只想着怎么讨人欢心去了。
直等到快不耐了,那人才下台径自卸妆,薛文锡巴巴地凑过去,要与他发展感情。
男子却是相当高傲,虽没什么名气,却也不觉得自己该是一辈子待在这里的人。
薛文锡半倚半靠着跟他搭讪的时候,他只是不咸不淡地抬头看了一眼,便伸出那双细长的手沾了水仔细擦油彩去了。
那时的薛文锡心里存了一个想法,一直没敢说过——他对镜卸妆的时候,实在是撩人得不行。
他问男子的名,男子垂了眸子,也不看他,仿佛是羞赧。
半晌后又是不咸不淡来了一句。
靳椋秋。
薛文锡听后一愣,心道这人实在别扭,但是没有多想,接着便笑眯眯的,继续搭讪。
薛文锡是十分想要在靳椋秋面前假装自己是个老戏骨的,这样可以套近乎,于是便擅自把他正沾水的手轻轻挪开,自己替了上去。
其实第一次见面就这样轻薄,对于一个戏子来说,意图已经非常明显。
他一边擦着靳椋秋的脸,一边说道,我上次来听你唱了一曲牡丹亭,你唱的那什么,杜十娘,可真是绝了,我已经很久不曾听过这么好的戏。
他一半实话一半扯淡——很久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戏确实,他这是第一次听。
然后靳椋秋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道,我唱的是杜丽娘。
薛文锡接着便不拘小节地大笑,对对对杜丽娘,是我口误了。
后来他就时不时地跑来这里献殷勤,有时手上还拿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礼物。
靳椋秋永远是不咸不淡的那副样子,看不出喜欢,也看不出不喜欢。
年轻的时候气盛,又从小骄纵成为习惯,便觉得这样与他搭讪为他花钱已经是很大的面子,他这样不冷不热,是太不给面子。他要追一个人是可以极其耐心的,无奈对方并不领情,那就不能怪他霸道了。
于是薛文锡说变脸就变脸,在一个早上霸王硬上弓,在自己家里强要了靳椋秋。
靳椋秋倒是不叫也不闹,仿佛早就料到了一般。
之后的事情有些顺理成章,薛文锡虽然霸道,却不薄情,他用自己的钱在城郊买了幢小别墅,把柳梦梅杜丽娘这一对都养在了里面。
然而后来越是相处,他便越是觉得这靳椋秋有百般的好,竟是不能舍弃了。
因此这边儿子一出生,那边靳椋秋也进了家。倒是留了个独守空房的柳梦梅在城郊别墅里,同时遂了二人的意。
之后的事不能细说,因为实在是太快乐。以至于最后失去了,十几年后再回想,也像是雨天犯了关节炎,浑身都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痛楚。
他真的爱了靳椋秋,死皮赖脸也无所谓了。
现在的薛文锡倒是真愿意一辈子活在那个虚假的梦境里,即便是知道了真相也还是愿意,可失去的已经失去,再如何追忆也寻不回来。
只不过有时他偶尔还会想起一句,靳椋秋说的。杜丽娘和柳梦梅生该在一起,死该在一起,便是被拆了开,等到一曲终了,死而复生也还要在一起。
那时靳椋秋心中想的是牡丹亭题记里的几句话,薛文锡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只以为他又入了戏,迷迷糊糊地不肯细琢磨,抱了靳椋秋就要上床睡觉去。
现在琢磨起那几句话,倒是觉出挖心挠肝的痛来。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亦可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该来的总会来。
后来杜丽娘带着柳梦梅几乎卷走了薛文锡所有家产,只留下大小两幢别墅。他十分放心地把自己的钱交给了心爱的人,从未想过后果。那时薛覃霈的妈刚生下孩子,突然就没了钱好好供自己休养,处处节衣缩食,竟是一下就去了。
因此薛文锡对她是一直有些歉疚的。
那之后的几个月,他身边就剩了一个只会哇哇乱叫的小薛覃霈,真正成为了孤家寡人。
草木皆兵了一阵子,等到薛文锡脚不着地的应付完了这些大大小小的忙乱,终于想要算个总账时,却又得知了二人的消息。
原来那二人早已有了爱情结晶,无奈身世不容人,世道不容人,命运更不容人。
千辛万苦得了这么个相生相守的结局,一个难产而死便将它葬送了。
何其用心良苦,薛文锡无话可说。
女人难产死去以后,靳椋秋接着生吞许多鸦片也跟着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乍一看仿佛一只猴子。
而薛文锡面对靳椋秋一片狂热的心,在看到他的墓碑之后也终于凉透了下来。
情到深处。生该在一起,死该在一起,便是死而复生,也该在一起。
一语成谶。
第15章 拾伍 相见
薛覃霈是没有爸爸这么经历曲折的,并且他如今拥有的能够回忆的资本,也不像薛文锡那么有限。
他和余绅可谓从小就成天黏在一起,只要出现在众人面前,那就一定是两个人。
因此说不论是谁,相处的久了,也总会处出感情来,这句话确实是有些道理。
他几乎从不回忆与余绅二人的往事,只因为自恃以后还有无数个明天,所以高枕无忧。
等到如今回忆起来了,他才发现二人分开已经是好长一段时间。
薛覃霈把车停在家里,自己一个人走去余家。这条路自二人认识开始他便走了许多回,如今是不用思考也会走的,不知上次迷路又是个什么缘故。
他终于是敲了门,心脏在胸膛里跳得擂鼓一般。
开门的照例是余妈。
“阿姨。”薛覃霈发现自己是紧张了。
他以前不曾有过紧张的经验,因此现在更加紧张。
“噢,”余妈一脸惊讶,同时有些惊喜,“快进来,你一定是来找余绅的吧。”
余妈几乎没有变,面容一直十分和暖并且好看,此刻薛覃霈见到她这般热情地请自己进门,紧张之余又感到羞愧。
说起来,余绅一走,自己就再没来过这个家了,并且自己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