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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看到过这种样子的吗?”

“什么?”

“那个。”金波向后指着谢尔曼林荫道的另一边,那里的停车线上有八、九辆车排成一列,都在烈日下受着烘烤。差不多在中间的位置上停着一辆鲜红色的雪佛兰牌轻型货车,马克猜想金波说的就是这辆车。

“看上去是有点怪。我以前看到过红颜色的轻型货车。”

金波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咯咯笑起来。他心情不错,马克心想,因为他解放了,不用被套进约瑟夫?卡林德的鬼屋了。

“好吧,这车很打眼。事实上,它太耀人眼目了。这是我见过的最干净、最靓的一辆载货卡车。我可以在车顶上煎个鸡蛋。”

“你没看见吗?”金波问他,“这是世界上唯一一辆贴那东西的货车,那个、那个……”

“哦!”马克这才注意到,“防晒膜。”

“高遮光度!妓院用的玻璃窗!哥们。有了这种玻璃,我打赌你从外面看里面什么也看不到。”

“这辆车是什么人的?”

“有钱人。”金波回答,“这种车从来不进修车厂。能有这种车的人只不过拿当它当玩具。”

两人沿着谢尔曼林荫大道慢悠悠地走着,走过停车线时,一直在看着这辆货车。“是那些有钱人,那些二十多岁的公子哥,住在东岸的父母名下的巨大豪宅里,永远不会、至少在他的有生之年里、从来不会弄脏他们的小手,不会外出工作热得汗流浃背。”马克说。

“不像我们。是大地的儿子。”金波说道。

两人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当他们走过了那辆货车,这番让人愉悦的话题也就不再存在了,他们很快就彻底忘了它。

他们走到了谢尔曼食堂的门口,金波停下来,透过长玻璃往里面张望。

“我待会儿再来找你,行吗?我差不多是约了什么人在这里碰头,喝杯可乐什么的。”

“我才不信呢。”马克说,他想起来金波曾在一天前就提议他俩在这里碰头。“约了谁?”

“丽?阿林顿。”金波飞快地回答,简直没有犹豫半秒钟。

丽?阿林顿是他们班上的同学,漂亮绝顶。据说这个美女天性多愁善感,在一家大刊物上发表诗歌,那本杂志就在她的背包里,跟随她到任何地方。

“来吧,你也来吧。”金波说,“她和科洛伊?曼纳在一起,科洛伊一直都很中意你。”

马克摆摆手。他很想走进食堂,瞧瞧女孩们都在谈论什么、在想些什么,可是他也很想回家看看能否上网找到约瑟夫?卡林德的正面照片,同样,还想找到罪行的所有细节。

“你去吧,玩儿得开心点。”他说,“我想去找点资料,关于我这个神经病舅舅。你这边完事儿了就过来找我。”

“半个钟头!”金波说,“我就过去找你。”

走到马路尽头,马克又想起来鲜红色的轻型货车,所以扭过头去,还想再看一眼。金波说得没错:通常开货车的人不会用防晒膜玻璃窗。可他回头看到的却是:一辆天蓝色的大产牌日产小车正在倒车进一个空车位,那刚好就是鲜红色轻型货车刚才所在的位置。太糟了,马克心想,不过也没什么损失,他不过是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狗娘养的小崽子能走运地开这辆车。马克四顾张望,直至转过头去才看到一道明亮的红光闪出了视野。他看向左边,发现刚才和金波说话的当口儿那辆红色货车掉了个头,笔直地往街道那头驶去,已在他的身后。他等了一会儿,想,也许那辆车会再开出来,可什么也没发生。

作者: 昂贵的堕落 时间: 2008-11-23 12:54

这引起马克的好奇,他又往后瞥了一眼。货车深灰绿色的挡风玻璃上反射出刺眼的金色阳光,晃进了他眼里。马克不禁眨巴起眼睛,用手挡了一下。他只能看到挡风玻璃和车窗,不管车里有什么东西都一概看不见。这辆货车始终没有超越他扬长而去,而是跟着他步行的速度紧紧跟着。

马克有点后悔,刚才蛮好和金波一起走进谢尔曼食堂的。

接着,他又安慰自己,不用担心。他只是有点犯傻劲。在挡风玻璃后面、看不见的人只不过是住在东岸富人区的一个公子哥儿,他只不过是在昔日猪镇特有的错综复杂的街上迷了路。想在谢尔曼公园地区迷路,这可是再简单也没有了:蒂姆伯父回来的第一天就说过,就算是打小儿在这儿长大,如今他也很难找到苏必利尔街。这辆车里的人只不过想沿着人行道开,然后摇下窗玻璃,向他问路。马克掉转方向,往回走,期待着和货车迎面相遇,就等着能被问路。

这辆车保持时速两、三公里的速度低速滑行,在和他七、八英尺远的地方,几乎停下来了。近距离地再一打量,马克发现这辆车干净光洁得不可思议!引擎盖和挡泥板上的装饰性曲线闪着惊人的反光。侧面、车门上的红色似乎经过一层又一层的抛光,因此马克觉得能在这红光中无限止地看下去、越看越深,似乎陷入一个红色的水潭。完全没有一丝一点的污迹,轮胎也是崭新崭新的,露出无比洁净的黑色橡胶光泽。马克有种感觉:这辆车从来没有在雨天开出来过,这车压根儿没见过泥巴、雪水,也从来没有让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员碰过。这就像是某些人专宠的美洲狮,生命的所有内容就是领受纵容娇惯、享受梳洗装扮,现在终于得了机会到外面的世界探险。马克更觉得,它看起来像是一个生物——又大又危险的生物,一个真正的实体。

他做好了受到某种惊吓的准备。外面看不见里面,这些车窗玻璃正把这种感受强加于他的心中,他很清楚。但凡他能看到一眼司机,这情形显然会完全不同。

马克又转过身,用背对着这辆车,显得好像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那样,他决意这么做。过了一会儿,这辆车就会驶过他身边,超过他。它只能这样做。如果它继续跟着他,那么等会儿他走完了谢尔曼大街、走上奥厄街,它就没有理由再跟着他了。马克走在人行道上,心想:不晓得附近有没有人会觉得奇怪,看到这样一辆车慢慢跟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他走的这一路上,它始终保持低速。事实上,这种事情显然是谢尔曼公园杀手才干得出来的。

还有十五码就到奥厄大街了。马克想扭头看看,但转念一想,最好还是假装不在意它比较好。再过几秒钟,它就会提速,离开谢尔曼地区。马克加快了脚步,但也不算很明显,货车紧紧粘着他,好像准备出击小鱼群的大鲨鱼。马克又稍稍加快了脚步,但他仍然是在步行,还不至于小跑起来。他比平常走得要快,仅仅如此而已。他希望假如有人看到他也不会特别留意,不至于觉得他一路匆忙。

还有十几步路就要到奥厄大街了,货车明显提速了,开进了马克身边,保持速度和他并排前行。他飞快地看了它一眼,继续行走。这事儿已经变得很吓人了,但他强迫自己保持稳稳的脚步。他用眼角的余光注意着车窗有没有摇下来。没有,还好没有。也许这个司机就是想吓唬吓唬他——如果开车的是个有钱、无聊的二十岁富公子,这大概可以说得通。这种人可能会以此为乐,吓吓猪镇的高中小男生。

猪镇……只是个玩笑,对吗?如果一个地方取名为“猪镇”,那么还会有人严肃认真地把这地方当回事儿吗?

货车前行的速度完全和他的步行一致。窗户根本没有要摇下来的迹象,但是马克非常肯定:司机正在看着他。他几乎能确凿地感受到落在他自己身上的注视。然后,他想到了:他可以感受到它。浑身冰凉。

用军人似的步伐标准利落地向右转,他已经走在了奥厄街上,满心期待开车人不在乎他消失在原先的人行道上,这样他就能一走了之。但事实却让他惊慌沮丧,他分明听到了车轮转弯的声音,它又跟在他身后了。稍稍瞥一眼,马克就能看到挡风玻璃滑入自己的视野。当车越来越靠近的时候,前排车窗慢慢地滑下来了。哦,不,不!他心中对自己说,我真的不想和你说话。心跳得咚咚响,马克不禁拔腿跑了起来,想象自己能在房子中间穿行,走小巷子回家。

货车提速向前,猛地刹车,停靠在街旁。车门自动弹开。马克停下脚步,不能确定接下来该干什么。这个司机不打算跟着他跑,这已经很明显了:他想让他坐在后座,和他说点什么。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事儿,并且想和马克分享。可不管他想说什么,马克都不想听。他向后退了一步。

后座的车门已经完全打开,敞露出车内黑洞洞的宽敞空间,方向盘后似乎有些什么东西的轮廓,乱哄哄的。这简直就好比在朝一个山洞里张望。司机是一个非常巨大、非常魁梧的男人,裹着一件长大衣,看起来就像是披着一条厚毯子,或是歌剧演员才会穿的古式长袍。他还戴着一顶软趴趴的宽沿帽子。这男子就像一座小山。一只大手从衣物的褶皱中慢慢摸索着伸出来,招招手,让马克上前去。

作者: 昂贵的堕落 时间: 2008-11-23 12:55

“不用害怕。”说话的声音低沉,柔和,“你不是马克?安德西吗?我知道,这看起来有那么点好笑,但我很想让你捎个口信给你父亲。是关于你母亲的事情。”

“你自己去和我爸爸说吧。”马克说。坐在方向盘后的这个男人似乎没有形体,也没有脸孔——只是一大堆肉,装备了一只手和一把温柔的嗓音。

“我担心的是,我并不认识他。过来一点,靠近一点,行吗?”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重重关门的响声。方向盘后这个没有实体的男人稍稍前倾,向马克侧身,又招招手。马克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前方不远处的一栋房子前廊,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密歇根大学橄榄球队的校友,他以前总是把马克和金波称作“热血青年”。货车刚好停在这家人门前的路边。

“对不起,”那个校友大声喊着,“能有人过来帮一下吗?”

马克还没能应声,原本软绵绵摊在司机座上的男人突然抽回了手,猛地一下把车门拉上,发动车子,迅速倒车,眨眼之间就开回了奥厄西街的路中央,又在眨眼之间,车子冲向了下一个路口;仅仅一秒之后,它就掠过地平线,消失得无影无踪。

“操我妈的,那是什么东西?”那人说,“你没事儿吧?”

“那家伙说,他想告诉我一些事儿,是关于我母亲的。”

“哦不。”那人默默盯着马克,过了一会儿,又问:“他知道你的姓名吗?”

“知道。”

那人摇摇头,“我没有看清他的车牌号码。你呢?”

“没有。”马克回答。

“好吧,我猜你也没有注意。不过最近呢,你可能最好要远离红色货车。我会给警察打电话的,告诉他们我看到的事情。以防万一。”

马克依然心神不定,连忙回家上网搜索约瑟夫?卡林德的资料。

谢尔曼公园杀手的系列案件就是这样破案的,虽然案件数量远比伯豪斯中士估算得还要多。蒂莫西?安德西和他弟弟吃了一顿悲惨的午餐后,决定先开车去找汤姆?帕斯莫,之后再回普福尔茨海姆酒店的房间。汤姆热情地招待他,倒了一杯威士忌,领他坐在漂亮的古董皮沙发里,还让他参观了高级音响设备。为了营造怀旧气氛,他放上了葛兰罗伊?布雷斯顿最伟大的唱片——《蓝色玫瑰》。

汤姆问他:“你侄子失踪的事儿,警察有什么新消息吗?”

“没有。”蒂姆说,“不过昨天我得知,他花了不少时间在约瑟夫?卡林德的旧宅子里东逛西逛。”

“你觉得这有关联?”

“我肯定有关联。”蒂姆说,“伯豪斯中士说他已经进去查过了,可我有种感觉:他不过是在幽我一默。”

“他必定很喜欢你。”汤姆说,“没听说伯豪斯中士有幽默气质。应该知道是谁拥有那栋旧房子,这会很有意思。你知道吗?谁的产权?”

“我不认为有什么人拥有它的产权。”

“哦,肯定有人,你可以指望这条线索。为什么我不去上楼去玩儿玩儿我的电脑呢?地址是密歇根大街3323号,没错吧?”

蒂姆点点头。

“这事儿最多用几分钟就能搞定。”

于是,谢尔曼公园杀手的案件就此才算揭密:只不过用一个简单的问题,再敲击几下键盘。

作者: 昂贵的堕落 时间: 2008-11-23 12:55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2003年6月26日

迄今为止——包括在越南的日子——今天是我生命中最了不起的一天。早上,金波终于把马克的秘密告诉我了,然后,奥马?希尔亚又把秘密中的秘密告诉我了。下午,我“援助”了谢尔曼公园杀手的逮捕行动,这是警方的说法。还发生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不禁让我神思缥缈。弗朗茨?伯豪斯和菲利普坚称:马克的失踪案基本上可以结案了,最终需要确定

的事情便是要找到他的尸体。(为了能办成这事儿,就先得让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