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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 佚名 5008 字 4个月前

这哪是什么诗歌节?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间歇,可怜的诗人一个个窜上台,耍猴般,姿势困难,模样绝望,被喧嚣所湮没。再细看,听众们喝啤酒,抽大麻,东倒西歪。我突然想起马雅可夫斯基的那句名言:“给大众审美趣味的一记耳光。”

诗人的第六感官灵敏,能否和听众交流,他最清楚。他的心像停车场,知道有多少辆进来,停在什么位置,哪儿撞伤了,是否漏油。有时一片空荡,车全绕着弯走。

某些语言天生就是为了朗诵的。俄国诗人个个有如歌唱,即使不解其意,你也会被那声音的魔力所慑服。要说我们也有吟诗唱词的传统,可惜早已中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能想象照此传统吟唱新诗呢?那山野间的呼啸,不但吓走听众,还会召来警察或城里的豺狼虎豹。俄国诗人嗜酒如命。九○年鹿特丹诗歌节的焦点是俄国诗歌,请来了十几个俄国诗人。组织者吸取教训,不得不把他们旅馆房间的小酒吧关掉,那也挡不住喝。他们聚在一起,在朗诵前已喝得差不多了。

阿赫玛杜琳娜六十年代以写情诗出名,是我当年崇拜的俄国女诗人之一,如今年老色衰。只见她摇摇晃晃上台,勉强站稳。但一开口,声音非凡,整个大厅被照亮了。那瞬间,仅仅那瞬间,她召回了早年全部的爱情。

约翰·艾什伯瑞(johnashbery)是纽约诗派的代表人物。九○年春天我在斯德哥尔摩听他朗诵,他完全喝醉了。腿脚本来有毛病,那天瘸得更厉害,好像在踩地雷。女主持人也跟着出了问题,她脱下高跟鞋走路。他们之间有场莫名其妙的对话——你干吗脱鞋?这样比较容易跟上您的诗。四年后,我和艾什伯瑞等着上台朗诵,有好酒招待。我提起此事,他笑了,“看来我在这方面名声不好。”说完,又给自己斟了一大杯。

罗伯特·布莱(robertbly)朗诵时像指挥,两只手忙个不停,好像听众是庞大的乐队。他又像个摘果子的,烂的扔掉,好的留下。或者相反。他身高体胖,眼镜闪闪发光,乐天达观,这倒挺符合他所提倡的男权主义形象。我们在瑞典南方的马尔默参加诗歌节。朗诵结束,我带他到赌场,教他玩二十一点。他回美国来了封信:“写诗就像玩二十一点,多半只能得到十五六点。”

艾伦·金斯堡(allenginsberg)把他的不少诗配上谱子,边唱,边用吉普赛人的小手风琴伴奏。他是靠朗诵起家的,没有朗诵,就没有金斯堡和“垮掉的一代”。他是个音韵和节奏的大师。英语虽不像俄语那样富于歌唱性,但多变的节奏配上丰富的俚语土话特别适于骂人,特别是骂政府,让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出口恶气。我和艾伦在东密西根大学同台朗诵时,能看得出来他对听众的控制。那是一种催眠术:艾伦成了上帝,满嘴脏话的愤怒的上帝。

我在鹿特丹见过一个真正的行吟诗人,来自撒哈拉沙漠。吟唱了大半辈子,在舞台上只给他二十分钟。他在休息厅席地而坐,用披风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口中念念有词,忽高忽低,估计取决于风沙的大小。他随身带个小牛皮口袋,装的不是诗,都是些咒语护符,恐怕是为了对付那个把其生命限制在二十分钟之内的魔鬼社会的。他的诗多写在沙子上,被风抹掉,留下的是声音,和风一样经久不衰。他最佩服的是中国诗人马德升,朗诵的那首由一百多个他妈的组成的诗,把巴黎给震了。

去年秋末,在巴黎。一天晚上,我们去郊区小镇的一家咖啡馆朗诵。那天下雨,听众二十来个,不少。这样的夜晚适合朗诵,酒和雨声都有催眠效果。

最后一个朗诵的是法国诗人。他叹息,窃窃私语,背景音乐断断续续——都是金属的破碎声。他从口袋掏出个纸包,层层剥开,是一片生牛肉。我警惕起来。他用生牛肉在脸上擦拭,转而咆哮,通过麦克风,震耳欲聋。我赶紧堵耳朵,仍能感到阵阵声浪。几个年老体弱的女人转身逃走,免得耳聋中风。他开始试着吞咽生牛肉,近乎窒息。我担心他会不会冲过来,把那块他吞不下去的生牛肉硬塞进我嘴里。朗诵在声嘶力竭的吼叫中结束。他满头大汗,脸憋得像生牛肉。我拒绝和他握手,不管寓意有多深,他的声音是对他人存在的侵犯。

两年前,《纽约时报》星期日副刊登了篇文章,嘲讽靠朗诵混饭的美国诗人。想想我也在其行列。美国的大学系统与欧洲不同,设创作课,并有系列朗诵会配套成龙。诗人就像和尚,先得有个庙立足,再云游四方,一瓶一钵足矣。就我所知,游离在“庙”外的美国诗人极少。连艾伦也熬不住,被他痛恨的系统所收编。科尔索混进去,行为不轨,又被赶了出来。对诗人来说,死还是活,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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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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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面对听众,我会突然心生倦意。我们先人怎么朗诵来着?把酒临风,应答唱和,感怀赠别,生死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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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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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噼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

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可不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吗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柔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惟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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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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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蒙蒙,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