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外加酸辣汤;要不干脆对付对付,就着干酪,啃着昨天的干面包。目光像苍蝇在四壁游荡,一不留神落进墙角的蜘蛛网里。偶尔也说说话,跟自己。据说在纽约吃抗忧郁药的比例特别高,这也难怪。
若两个孤独加在一起,必有新的麻烦。有一回从甘乃迪机场飞巴黎。一上飞机,我就发现自己的尴尬处境:正好坐在一对纽约夫妇中间,女的邻通道,男的靠窗口。我马上提出换座位,人家不干。起初我还以为感情有问题,拿我作挡箭牌。没有的事儿,老两口亲热得很,一口一个“亲爱的,我的甜心,我的宝贝儿”,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男的给女的找出拖鞋和小说,嘘寒问暖;女的藏起一小瓶免费红酒,留给男的在巴黎受用。更让我不解的是,两口子竟隔着我侃起来,从纽约的天气到巴黎的旅馆,从亲戚间的纠纷到股票投资。我再次提出换位子,遭到一致反对。我这才明白,这位子是人家事先挑选好的,让我为孤独作证。
其实孤独并非与寂静对应,它有自己的声音,这声音在纽约则被无限放大了。首先是那些警车救护车救火车,为引起足够的注意,不断提高音量,高入云霄。而那些单元里快憋疯了的狗,好不容易放到街上,为了向另一只狗致敬,非得用整个腹腔吼叫。轮到纽约人,要想再表达点什么,得多不屈不挠才行——他们扯直嗓门,说到一半被警笛打断,张着嘴,只好把话咽了回去。
纽约变奏(4)
十四
w大姐在纽约中国文化圈是个中心人物,那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人打破脑袋撒遍钱,名片印十八个头衔也没用。文化圈既有形又无形,不存在权力结构,故也不认一般意义上的权力。没有头头,只有中心人物。
曾几何时,纽约人才济济。一九八八年我头一次来纽约,赶上个聚会。有唱茶花女的、跳黑天鹅的、反弹琵琶的、话剧演正角的;还有红卫兵大款、文化掮客、舌头打结的侨领和半老半疯的业余女作者,外加身分不明者——如我。要说谁谁都面生,但全认识w大姐。她性情中人,好热闹,揽天下闲事,会八方来客;她办文学社,为诗歌刊物撑腰,组织朗诵会,收容流浪文人,穿针引线于撕碎的纸片之间。
她自打年轻时就写诗,又是个美人,台湾诗人群起追之。尘土飞扬中,被一个不言不语的台湾留学生得手,成婚,众人傻了眼。
糊涂可算得她优秀品质中的一部分了,对化解大都市的勾心斗角和人生的千古忧愁,百利而无一害。在美国留学,她稀里糊涂卷入美丽岛事件,上了国民党黑名单,流亡了二十年;她稀里糊涂当上北美某中文报纸文艺版主编,招揽天下长反骨的,这报纸后被切断财源,不得不停刊;好不容易歇两天吧,她又稀里糊涂被我裹挟进《今天》,当牛做马。
她大事糊涂,小事更糊涂。给外州读书的儿子寄隐形眼镜,到了邮局,顺手把刚买的汉堡包塞进纸盒。回家路上猛醒,赶紧给儿子打电话,再三叮嘱,千万别吃那个会变质的汉堡包。有一回,她满心欢喜到旧金山看朋友,下了飞机没人接,给谁打电话都不通。问警察,才知道自己坐错了飞机,飞到洛杉矶,离目的地差四百英里。她早上永远睡不醒,到曼哈顿时上班基本上处于梦游状态。若有熟人招呼声,她会大声警告说:“我还没醒,现在认不出你是谁!”
w大姐的微笑特别,在表达对人世间无奈的同时,又展示了某种宽慰,像护士在照料垂危的病人。和她在一起,不说什么,心里也会踏实多了。在某种意义上,作家都是病人,正需要这样的护士。
他们两口子当年在苏活(soho)买了一层旧厂房(loft),数年后翻了好几番,卖掉以轻心,搬到纽约上州。这一离开曼哈顿,想回来可就不容易喽。每回她都得掰着指头掐着表赶郊区火车。当年仗着年轻倒不怕,晚就晚一趟。如今大家兴致正高,她起身告辞,谁拦也拦不住。眼见着纽约中国人的文化圈衰败了,肯定和这郊区火车的班次太少有关。
十五
在纽约一住半年多,没有老a的消息,听说他回国做生意去了,他那些故事倒常有人提起,那是纽约传说的一部分。老a上辈子肯定是个说书的,其杜撰演绎绘声绘色的天赋,无人出其右。若在太平年代,故事就是故事,说书的和故事保持足够的距离,台上台下共享叙述的快感。而他投胎于乱世,故事和自身经历搅在一起,说书的和听众兼于一身,忙得他上窜下跳,顾此失彼。
我是九七年认识他的。那时我刚调进一家杂志社,跟他同事。他十三岁那年在天津被打成反革命,跳河自杀未果,跟父亲一起被发配到新疆,又成反革命,到处流浪。在西安要饭时,结识了公安局长的千金。据他说,每天都从那官邸后窗递出一张张热腾腾的烙饼,有一天突然变成火筷子,劈头盖脸——原来是局长大人发现了。
我认识他没多久,他的舌头得罪人了,遭到暗算,左眼被打得半瞎。自八十年代初起,他是我家常客。他的故事每回都有新发展,跌宕起伏,关键处他大笑,一抹嘴,戛然而止,起身——且听下回分解。我们请他帮个女孩找对象,先让他过过目。经不住当天下午一阵神侃,那女孩成了他老婆。
他有种处变不惊的本事。大年初一,他跟老婆闹别扭,只身到我家。我们刚买了只烧鸡准备过年,端出来招待客人。只见他一边诉苦,痛不欲生,一边抓住烧鸡麻利地啃着,津津有味。我们眼睁睁的——烧鸡不见了,在悲惨世界的终点剩下一堆鸡骨头。
那年我在纽约见到他,他都长横了,油光满脸,半瞎的左眼球鼓出来。但在表面的亢奋状态中,我发现他其实有某种焦虑:在那些顾客中他只是个说书的。钱倒是挣到了,但既没参与感,故事也没新高潮。总之,纽约缺了他也行。
这一面很快就翻过去。我有一天在《世界日报》看到一篇台海局势分析文章,署名是军事评论家a。接着又在电视的中文频道看见他,正在一个两岸军事专题讨论会上慷慨陈辞。他告诉我,中南海和五角大楼都跟他秘密接触过,暗示第三次世界大战是否能避免,就看他了。
从风水先生到军事专家,其实不仅没有一般意义上的鸿沟,对我来说,甚至是顺理成章的,从古到今,先礼后兵:从八卦图到导弹封锁,和为贵。说书的不耐烦了,直接进入故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十六
纽约有个和高层建筑相对应的地下世界,如同影子之于巨人,黑夜之于白天。我想起首流行歌曲的题目“白天不懂夜的黑”,原不以为然,再细想其实很有道理。若对纽约进行精神分析的话,这地下世界无疑是个关键。
和地面混乱不堪的交通相比,地铁代表了秩序,那是纽约极其坚韧的神经系统。只有下去走一遭,你才会明白,这个国际大都市为什么没发疯。在曼哈顿,其实地铁只有两方向:上城或下城,按道理连傻瓜都不该迷路。在城面再糊涂,到地下就全都门儿清了。这有点儿像美国的两党制:民主党——下城,共和党——上城。大多数美国人的思维方式是单向度的,目标明确,黑白分明。有时候想跟美国人说清楚中国是怎么回事,可真把我难坏了。你说得越认真,他脸上越困惑,冷不丁问一句,能把你鼻子气歪了。没辙,“白天不懂夜的黑”。
纽约第一条真正的地铁建于一八七○年,是发明家比奇(beach)先生设计的。他异想天开,用风作动力——大风扇照着封闭的管道狂吹。模型先在一个博览会展出,引起轰动。再把模型变成真正的交通工具可就难了,除了技术问题,更大障碍是人,是操纵纽约政界的黑手——外号“大老板”。他不点头,没戏。于是比奇下决心用地下方式进行。他租了个服装店的地下室,工人们昼伏夜出,把挖出来的泥土在天亮前运走。神不知鬼不觉,只用五十八个夜晚,这长312英尺的风力管道地铁建成了,还居然带个120英尺长的豪华候车室,包括油画、钢琴和喷水池,目的是让幽闭症患者安心。一八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比奇先生举行了隆重的通车仪式,把纽约震了。他接着宣布了他的计划:先通过一个公共交通法案授予他建造权,再私人筹资五百万美元,修建长达五英里每天运载二十万乘客的专线。纽约州众参议院通过了这一法案。“大老板”急了,这直接影响到他从每辆公共马车获得的抽成。他的傀儡州长,想方设法否决了交通法案。这官司打了两年多,最后以比奇先生的失败告终,他只好把自己的地铁封起来。直到四十年以后,即一九一二年,工人在市政厅附近修地铁,无意中打通了那个静悄悄的候车室……
十七
m祖籍湖北,香港出生长大,到巴黎读书,考进联合国做口译,先在日内瓦,后搬到纽约,一住就是二十多年。她会说六七种语言,其中三种能同声传译。她做意大利饭,喝法国酒,读英文报,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有时候我纳闷,中文在她心里到底占多大份量?文化归属往往在潜意识中,比如,用什么语言数数骂人说梦话。说到底,凡在精神上说不清血缘关系的,都应通通算作“文化孤儿”。据说纽约一半外国人,其子女又占了四分之一——整个一个孤儿院。故“爱国”在纽约人的语调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纽约是相遇的地点,把不同种族不同背景经历的人凑在一起。十年前,一个朋友带我到m家去吃晚饭。她住曼哈顿中城东边二十七层的一个玻璃牢笼里。一只鹦鹉居高临下打量着客人。鹦鹉叫“鲁克”(look),它不停地用英文重复:“look wants peanuts. (鲁克想要花生)”。那一晚,美酒佳肴钢琴曲外加黄色笑话。男人们几乎都在抽烟,女主人打开窗户,让风把一缕缕浓烟带走……
字母m在英文绝对是阴性的:小姐(miss)、夫人(madam)、母亲(mother)。她正儿八经是按传统路线一步步走过来的。如今很多女人要不省了某道程序,要不倒着来,要不干脆闹革命了——脱离这套系统。可惜我只见着做母亲的m。她离婚多年,独自把两个男孩拉扯大了。在纽约这样的城市,青少年猛于虎,何况还俩,想想我都替她发愁。直到多年后,俩孩子都离开上了大学,有一回我请她看电影,随便捡了个,没想到是关于青少年吸毒和暴力问题的。开演不到五分钟,她就受不了,说什么也得走。一路上她双手勾着双肩,怕冷似的。
我跟m同岁。我们经历完全不同,有一点相似,都是属候鸟的——热爱旅途中的生活。有那么几年她像发了疯,一得空就满世界飞。在联合国本来出差机会就多,但还嫌不够,自己掏腰包孝敬旅行社。纽约成了航空港中转站,她家成了旅馆,随时准备出发。她甚至会去巴黎度周末。星期五乘夜班飞机到巴黎,两个白天加秉烛夜游,累得半死,但没耽误星期一早上的班。
她一直盘算着提前退休,搬到佛罗伦萨去。谁成想,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她升了官,成了联合国口译中心的总头,手下管着好几百口子语言天才。说来我们每个人往往都事与愿违。我想起她家的鹦鹉:“鲁克想要花生……”
十八
飞机正点降落在纽沃克(newark)机场。今天星期二,即9·11事件后的第三周。通道上,几个荷枪实弹的国民警卫队大兵,阴暗地打量着乘客。我拉着行李,到客运柜台买了张票。在汽车站等车的人沉默不语,似乎各有各的心事。车终于来了,连咳嗽带喘在机场兜了一圈,捞起些散客。除了后视镜中那司机的半张歪脸,全都是乘客的后脑勺。曼哈顿出现了。夕阳西下,世贸大楼像两颗门牙被拔掉,豁口处浓烟滚滚,直入云霄。我在四十二街的长途车总站下车,迷了路,终于拦辆出租车,直奔东村。
纽约人似乎一如既往,该干嘛干嘛,但细看去,他们脸上蒙了层阴影。到了晚上才自在些,大概是夜的阴影更重,让人喘口气。我们在街上散步。天气闷热,弥漫着一股焦糊味。街角或灯柱旁的一个个小祭坛,烛光摇曳,有失踪者照片和文字,散乱不经意。
我在纽约总共住了六个月,不长不短,算得上我生命途中的一站。我得承认,在这告别时刻,我多少有点儿喜欢上纽约了。这是个消耗精力的城市,年轻人喜欢它,是因为他们有的是精力,需要释放——在最小的空间蹦跳冲撞挤压流汗放血;老年人喜欢它,因为怀旧。我大概只能算后者了。精力消耗大必变化快,更新快变旧更快。要说纽约是个真正怀旧的去处,好像开车——朝前看,别回头,让心悬在那儿,对身后消失的一切心知肚明。
今年春天,我和一个黑人女诗人在曼哈顿一起朗诵。记得她有着关于纽约鸽子的诗,给我印象很深。要说鸽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但鸽子和鸽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