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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思维 佚名 4874 字 4个月前

律师。他可以叫陪审团留在办公室里玩“大富翁”游戏,为他多争取一两天时间。

如果陪审团陷入僵局的消息泄露了,那么风险也就荡然无存,原告和被告会因此失去相互让步的激励。正是由于原告和被告对这一风险有不同的看法,他们才肯坐下来共同寻求一个折中方案。

一旦一个案子送到陪审团面前,我们就创造了一种风险,而这一风险是我们不能控制的。起初,我们可能以为我们知道陪审团可能做出怎样的判决,这个风险也是可以控制的。不过,随着陪审团审议过程的进行,这一判决的不确定性也会变得越来越大。对立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开始对陪审团可能做出什么判决出现某种相似的想法,接着,他们可以通过谈判,提出自己的解决方式,以消除这一风险。

不管贝尔法官是不是有意识地采取边缘政策的策略,他还是设法保住了一道光滑的斜坡,迫使大家坐下来调解,并使他们希望返回安全的高地。

18 .管闲事的自由

自由主义或自由意志主义社会哲学家有一个基本的原则,认为人人都有在不受外界干扰的前提下做出某个决定的权利。我们能不能在符合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做出社会决策呢?

考察一个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个人决定范畴的话题:卧室墙壁的颜色。假定有两个人,罗森克兰茨和吉尔登斯顿,还有两种颜色,红和绿。于是就有四种可能的组合。我们用rg表示罗森克兰茨用的是红色而吉尔登斯顿用的是绿色,gr表示相反的组合,rr表示他们都选了红色,gg表示他们都选了绿色。

阐述上面提到的自由意志主义原则的一个方法是,“对于任何决策,假如不同选择的惟一不同在于自家墙壁的颜色,那么,这个人的偏好应该被社会接受。”[8]假定罗森克兰茨喜欢与众不同,一心想用跟吉尔登斯顿不同的颜色。但吉尔登斯顿却是随大流之辈,希望选用跟罗森克兰茨一样的颜色。按照这样的偏好,根本不能达成符合自由意志主义原则的决策,只有尝试不同的可能性。[9]

你可能以为,这里的问题在于,每个人的偏好,用恰当的话来说,并不在于自家墙壁的颜色,而在于这种颜色是不是跟另一个人的选择相同。任凭这样的偏好主导社会决策,等于过度放任大家去管别人的事情。因此,我们可以创造第二种情境,并限制自由意志主义思想:“如果一个人对于自家墙壁的颜色有一种无条件的偏好,且两种选择的惟一区别在于这种颜色,那么这个人的偏好应该被社会接受。”

假定罗森克兰茨有一种无条件的偏好,喜欢把卧室墙壁涂成红色,即无论x(代表吉尔登斯顿的墙壁的颜色)是r或g,他还是喜欢rx多于gx。如果罗森克兰茨喜欢把自家墙壁涂成红色,那么他还有一种更强的多管闲事的偏好,担心吉尔登斯顿家的墙壁也会涂成红色。因此,对他来说,四种选择的偏好次序是rr最好,g只次之,rg再次之,gg排末尾。吉尔登斯顿对绿色存在相似的偏好次序:gg最好,gr次之,rg再次之,rr排末尾。整个过程如图13-7 所示。

吉尔登斯顿家的墙壁

红色 绿色

罗 4 3

森 红色 1 3

茨 2 1

家 绿色 2 4

图13-7 第二情境结果的偏好次序[罗森克兰茨,吉尔登斯顿]

显然,自由意志主义原则可能导致一个对双方而言,无论与其他什么结果相比都更糟糕的结果。如何能使自由意志主义可行呢?

案例讨论

自由意志主义原则使参与者陷入了囚徒困境。罗森克兰茨无条件地倾向于将墙壁涂成红色,这相当于一种优势策略。无论吉尔登斯顿选什么颜色,罗森克兰茨若选红色,就能获得更好的结果。按照自由意志主义的要求,社会允许他做这么一个选择。与此相仿,吉尔登斯顿把墙壁涂成绿色也是一种优势策略。同样,自由主义社会也允许他做这么一个选择。

把他们各自的选择放在一起,会得到rg。不过,罗森克兰茨和吉尔登斯顿都更喜欢gr,而不是rg。好比囚徒困境的例子,我们的这个例子,同样说明了两个参与者如果同时选择各自的优势策略,可能导致一个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

一个解决方案可能是进一步限制自由主义意识。于是,社会决策可能会在不那么爱管闲事的前提下,由于知道罗森克兰茨愿意选择rg、rr,而不是gr、gg,因此接受他偏好红色而非绿色的选择。这当然管用,前提是由于这里讨论的偏好其实属于另一类型,自由意志主义就不适用于这一情况。哲学家们没完没了地争论着这个间题,并且对自由意志主义的权利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制。[10]但在这些建议方案中,大部分都把自由意志主义当做人们就社会问题做出决策时的一个外部条件,而且这些人对管闲事有一种持续不断的偏好。一个真正站得住脚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需要就什么事情属于私事范畴以及对他人在这些事情上的选择放弃我们的偏好(变得无动于衷)达成普遍的共识。换句话说,如果自由意志主义能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发挥作用,它应该成为我们个人偏好的一部分。

19 .给市长发一枚“大奖章”

1987年,纽约市长埃德·科克(ed koch)成功地增加了曼哈顿的持照出租车的数目。此前50年,曼哈顿人口增加了300万,但出租车只多了100辆。出租车短缺的一个迹象是,1987年,合法经营一辆出租车的权利(俗称“大奖章”)在公开市场标价125000美元。与此同时,出租车按每天两班、每班12小时出租,每班价格约为60美元(合每年约45000美元)。

假如市政府拍卖100个新的大奖章,就能轻松地赚到1250万美元。问题是,所有这些新的大奖章获得者就会担心,市政府已经发现了一个好得难以置信的发财机会。既然如此,为什么明年不再拍卖100个新的大奖章呢?如果市政府不能承诺限制大奖章的颁发数量,以保证大奖章不会变得一文不值,那么第一个后果就是再也不会有人愿意为大奖章出高价了。

现在科克市长请你作顾问。他想知道怎样才能同时增加出租车的数目和库房收入。他正在寻找办法,使自己作出一个承诺,并以此约束自己(以及以后的政府)不要再源源不断地印制新的许可证,防止旧的大奖章大大贬值。当时,出租车与轿车委员会正左右为难,但谁也不会单单听信一个政客的话。你有什么建议?

案例讨论

诀窍在于出租而非出售大奖章。这么一来,没人要为以后的价值付钱。市长就会有一种限制大奖章出租数量的激励,因为假如他出租太多,总租金就会下降,并且很有可能随着大奖章变得一文不值而一直降到零。

注意,这实际上就是一步一步作出承诺的应用实例。这里的步骤不是大奖章的数目,而是大奖章的有效期。人们愿意在一周或一年之内相信这个市长,而新规定的通过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最具风险的是大奖章一年的价值。对市长而言与其将今年的大奖章、明年的大奖章以及未来的大奖章合并为一枚永久性的大奖章,然后再出售,还不如一次只出售一枚大奖章,从而恢复自己的可信度。要做到这一点,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出租,而不是出售。

20 .大洋两岸的武装

在美国,许多私有房主都拥有自卫用的枪,而在英国,几乎没人有枪。文化差异无疑提供了一个解释。策略行动的可能性则提供了另外一个解释。

在这两个国家,大多数私有房主都喜欢住在一个非武装社区。但如果他们确实有理由害怕会遇到武装歹徒,他们都愿意买一枝枪。许多歹徒喜欢带上一枝枪,作为他们这个行业的一个作业工具。

图13-8显示了各种结果在房主和歹徒心目中的一个可能的排名情况。与其为每一种可能性设置一个具体的货币得失值,不如用1、2、3、4表示双方心目中的排名。

歹徒

不带枪 带枪

2 1

私 不带枪 1 4

房 4 3

主 带枪 2 3

图13-8 结果的偏好次序[私有房主,歹徒]

假如不存在任何策略行动,我们应该把这个案例当做一个同时行动的博弈,运用第3章学习的技巧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应寻找优势策略。由于歹徒在第二列的排名永远高于第一列的对应数字,我们可以说歹徒有一个优势策略:不管私有房主有没有枪,他们都愿意带上一枝枪。

私有房主却没有优势策略;他们愿意区别对待。如果歹徒没带枪,那他们也就没必要配枪自卫。

假如我们把这个博弈当做同时行动的博弈,预计会出现什么结果?根据法则2,我们预计,拥有优势策略的一方会采用其优势策略,另一方则会根据对手的优势策略,采取自己的最佳回应策略。由于持枪是歹徒的优势策略,我们应该预计到这就是他们的行动方针。私有房主针对歹徒持枪选择自己的最佳回应策略;他们也应该持枪。这就得出一个均衡,即两个数字均为3的情况([3,3]),它表示双方都认为这是彼此可能得到的第三好的结果。

尽管双方利益彼此冲突,但仍然可以就一件事达成一致:他们都倾向于谁也不持枪的结果([1,2]),而不是双方都持枪的结果([ 3,3])。怎样的策略行动才能使这个结果出现,并且怎样做才能使这个结果变得可信呢?

案例讨论

我们暂时假设歹徒有本事在同时行动的博弈里先发制人,首先采取一个策略行动。他们将承诺不带枪。而在这个相继行动的博弈里,私有房主并不一定非要预测歹徒可能怎么做。他们将会发现,歹徒已经采取行动,而且没有带枪。于是,私有房主可以选择回应歹徒这一承诺的最佳策略;他们也不打算带枪。这一结果以偏好次序表示就是[1,2],它对双方而言都是一种改善。

歹徒通过作出一个承诺可以得到更好的结果,这并不出奇。1 而私有房主的结果也有了改善。双方共同得益的原因在于他们对对方行动的重视胜过对自己行动的重视。私有房主可以允许歹徒实施一个无条件行动,从而扭转其行动。2

1 歹徒们能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不能。他们的最好结果等于私有房主的最坏结果。既然私有房主可以保证歹徒取得第三好的结果,甚至可以使他们通过持有枪支取得更好的结果,就不存在任何策略行动能使歹徒迫使私有房主落到最差的结果。因此,作出不带枪的承诺是歹徒的最佳策略行动。歹徒作出带枪的承诺又会怎样?带枪是他们的优势策略,但由于私有房主无论如何总能料到,因此,作出带枪的承诺并不具备任何策略价值。按警告与保证的方法类推,采取优势策略的承诺可以称为一种“宣言”:它是告知性的,不是策略性的。

2 如果私有房主先行一步,而由歹徒做出回应,又会怎样?私有房主可以预计到,对于自己的任何一种无条件的行动选择,歹徒都会报以带枪的选择。因此,私有房主希望持枪,但结果却并不会好于同时行动的博弈的情况。

在现实当中,私有房主们并不会结成一个联合的博弈参与者,歹徒们也不会。即便歹徒作为一个阶级,可以通过采取主动、解除武装得益,这个集团的任何一个成员也还能通过作弊获得额外的优势。这一囚徒困境会破坏歹徒们率先解除武装之举的可信度。他们需要某种其他方法,使他们可以在一个联合承诺里结为一体。

如果该国历来就有严格管制枪支的法律,枪支也就无处可寻。私有房主可以自信地认为歹徒应该没带枪。英国严格的枪支管制迫使歹徒不得不“承诺”不带枪“干活”。这一承诺是可信的,因为他们别无选择。而在美国,枪支广为流行,这等于剥夺了歹徒承诺不带枪“干活”的选择。结果,许多私有房主不得不为自卫而配备枪支。双方的结果同时恶化。

很显然,这一论证过度简化了现实情况;该论证隐含的一个条件是歹徒支持立法管制枪支。但即便在英国,这一承诺也难以为继。蔓延北爱尔兰的持续不断的政治冲突已经产生了一种间接作用,使歹徒弄到枪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结果,歹徒不带枪的承诺开始失去可信度。

回头再看这个案例时,注意一点:这个博弈从同时行动转向相继行动之际,某种不同寻常的东西产生了。歹徒们选择按他们的优势策略先行。在同时行动的博弈里,他们的优势策略是带枪。而在相继行动的博弈里,他们却没有这么做。理由是在相继行动的博弈里,他们的行动路线会影响私有房主的选择。由于存在这么一种互动关系,他们再也不能认为私有房主的回应不受他们影响。他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