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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佚名 5031 字 4个月前

:“未晓催车水满沟,男儿鬼面妇蓬头,但求一熟偿逋债(逋音bu),留得糠粞(音西xi)便不忧。”这就是佃客在一般年景时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为要维持生活,佃客必须全家老小终年投入各项紧张的生产活动,还要依靠副业生产来维持全家最低限度的生活。妇女昼夜纺织,男子去烧炭、制陶、捕鱼、伐薪,儿童为人牧牛,才能勉强糊口。一旦遇到凶年饥岁,无以为生,佃客被迫以农具或副业的生产工具作抵押,向地主借贷口粮,或者卖儿鬻女。最后被逼得逃荒行乞,冻饿而死。

地主的残酷剥削,使佃客无法交清地租。地主们便擅自捆缚佃客督租,严刑拷打,甚至逼迫佃客自杀,有些地主则让官府派人替他逼租。官府代地主催租,这在宋朝以前的历史上是没有过的。北宋时也还少有这样的事例。南宋统治时期,官府为地主督租便开始成为常见的现象。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高宗时,“公门赋敛,私开租课”,稍有拖欠,官府就派人抓进监狱,或押在邸店,用长绳捆成一串,狱吏在后面执鞭拷打,路上行人为之落泪。到理宗以后,官府明文规定每年十月初一到明年正月三十日之间,是知县受理地主诉讼,取索佃客欠租的日子。据黄震《黄氏日抄》记载,州县的巡尉司经常直接出面,为地主追租讨债,对佃客百般迫害。平江府吴县的巡尉司,每天都要接到上司送下索取私租的许多“帖牒”,一个帖牒要追索数十家,甚至百五六十家。巡尉司就派出弓兵五七十人一群,拿着刀枪,搜捕欠租的佃客。捕到县里以后,草草审讯,就押到巡尉司,“托名监租”关禁。被捕的佃客往往“只见百人往,不见一人还”。如佃客顾四十等八人,即因欠租被顾姓地主诬为“盗”而监禁在弓兵家里。“一一饥饿垂死”。又如佃客詹西三、凌七五,因长期被禁而饿死。成批无辜的佃客就这样死于非命。得以侥幸生存的佃客,继续在这种残酷的压迫之下,过着暗无天日的奴隶式生活。

四、繁重的赋税

广大农民群众,不但遭受地主的地租和额外剥削,而且还要负担南宋的繁重的赋税。南宋王朝不断增加赋税的名目,对农民敲骨吸髓地刻剥。

北宋初,朝廷一年收入的赋税钱,是一千六百余万贯。神宗时,达到六千多万贯,是北宋最高的岁人。南宋建国之初,朝廷一年的收入,不满一千万,到了一一五七年(高宗绍兴二十七年),就猛增到六千余万。再过三十年,到一一八七年(孝宗淳熙十四年),又增加到八千万。南宋统治地区不到北宋的三分之二,朝廷的剥削收入,却已超过了北宋。经济发展的地区,赋税的增加还要严重。如两浙路,北宋时岁入钱三百三十余万,其中十分之八是盐茶酒税。但到了南宋孝宗淳熙末年,就激增到一千二百余万,盐、茶等税还不在内。史书记录的这些不完全的数字,足以说明南方经济发展后,南宋王朝展开了多么残酷的赋税掠夺!

南宋农业中的正税,即夏、秋二税,规定的税额并没有多少变动。赋税剥夺的增加,主要是靠新立收税名目和正税外的附加。

经总制钱——一一三五年,总制司使孟庚(音羽yu)创立“总制钱”,后来跟北宋未陈遘(同构)所创立的“经制钱”合称为“经总制钱”。“经总制钱”的征收是:凡买卖田宅、酒糟,以及一切民间钱物交易,每千文由官府征收三十文,以后又增加到五十六文。经总制钱下面还有许多繁琐的名目。董煟(音胃wèi)《救荒活命书》记载,经总制钱全国每年定额二千万贯,实际可收到约一千多万贯。在一些地区征收的经总制钱甚至达到了正税数额的三倍。

月桩钱——南宋初,宰相朱胜非为增加军费,命令各地州县按月交纳定额的月桩钱。但地方官府往往只能交到定额的十分之二三,下月期限又到,又要向民间征敛。宁宗时,东南各路岁征三百九十多万贯,特别是江南东西两路,月桩钱的名目众多,有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两讼不胜罚钱、既胜喜欢钱等,是农民的严重负担。

版帐钱——南宋初,东南各路借口供应军用,征收一种税钱,称“版帐钱”。两浙路最重,各州每年必须搜刮一二十万贯,才能凑数。这完全是一种“率皆无名,凿空取办”的苛捐杂税。

以上三种新添的赋税,就象一座座大山压在南宋农民的头上。叶适曾说:老百姓中产之家,衣食刚足,过去可以耕织自营的,现今都辗转逃亡,去当“盗贼”(起义)或者受冻挨饿;如果经总制钱还不废除,州县破坏,百姓穷困,就没有了结。叶适的描述,多少反映了新添的杂税给广大人民带来的灾难。

南宋的二税附加也相当繁重。主要有以下一些名目:

耗米——官府在收税时,征收“耗米”,民间交米一石,官府普遍多收加耗四五斗甚至一两石。正耗以外,还有“明会耗”、“州用耗”、“土米耗”等名目。理宗时,一石的秋苗,各路往往加耗到二石一二斗,多的达二石五六斗。实际上是把正税加了一倍多。

大斗收税——在征收粮食时,地方官府还常常使用大斗,每只大斗要比朝廷规定的标准斗(省斗)大二三成到五六成。

折帛钱——高宗初年,因为物价暴涨,官府以“宽优”农村下户为名,让下户在交纳夏税绢帛时按时价交纳现钱,称“折帛钱”。但后来绢价降低,折帛钱数却照旧。民间必须以市价的二到三倍的价格来交纳拆帛钱。

和预买——南宋时官府用此名目向民间买绢,实际并不给钱,强迫民间“白纳”。后来索性改为民间光交价钱,不交实物。再后又按田亩均摊,跟夏税一起交纳,变成了一种新的析帛钱。南宋初,浙东一路预买绢就有九十七万多匹,其中越州一州达二十万多匹。理宗时,李鸣复说,和买绢已名存实亡,官府不偿价值,凭空科取,不再有所谓“买”;交纳稍迟,就要鞭打,不再有 所谓“和”。

预借——官府经常预借民间各种赋税,实际上是提前征收。预借的项目有二税、免役钱、坊场课利钱和卖田宅契税钱等。高宗时,还只预借明后年的赋税;孝宗时,借到后三四年;理宗时,有的地区借到后六七年。

科配——实际上是一种摊派。官府随时向民间征收钱物,一般按照二税的多寡来征收。据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有时秋税米一石,要科配(又称科敷)五六石,夏税钱一贯,要科配七八贯。在正税以外,任意勒索。

和籴——官府接民间的家业钱摊买粮食,摊买时,官府少给或不给价钱,实际跟科配一样。南宋末,和籴成为农民最重的负担。

勒索——在交纳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时,胥吏还要敲诈勒索,从中渔利。如果纳税人给的贿赂太少,即使已经交完了税,他们还说没有交够,使纳税人“在受刑责”。有些地区还规定,纳税人必须经过揽户包纳赋税,官府才予受理。揽户常与胥吏勾结,百般勒索,使纳税的农民更增加了一层负担。

南宋赋税之重,跟北宋相比,增加了好几倍。高宗时,杨炜揭露说,历代“衰世掊克之法,略以尽行,剥肤摧体,无所不至,膏血无余。”南宋王朝用尽一切办法敲剥农民,百姓的膏血被榨取无余了。

广大农民(下户自耕农和佃客)是官府赋税的直接和间接的承担者。官户、寺院和农村上户虽然拥有大量的土地,但往往依仗权势不交纳赋税,或者用隐蔽田产、诡名析户、降低户等的办法来逃避赋税,所以在南宋出现了比北宋还要多的“无税之田”。一一四二年。高宗派两浙路转运副使李椿年措置“经界”,在各地清丈土地,以达到官府增加赋税收入的目的。李椿年先在平江府设立“经界局”,以乡为单位,丈量土地,划分田亩的等级,然后官户、民户分开造砧基簿(砧音真zhēn),簿后附地形图(即鱼鳞图),官府按此征税。平江府完成“经界”以后,就在各路推广。其中仅两淮、湖北、京西等四路因是地广人稀的边区,没有实行。其他大部分路,到一一四九年,“经界”基本完毕。经界法的实行,使官府掌握的田亩增加很多。罗愿《新安志》记载,江东路徽州,在经界前官府只掌握田产一百五十多万亩,经界后增加到三百多万亩。但这种局面没有能维持多久。到孝宗以后,赋税不均的情况又逐步严重起来。不断有人要求再行“经界”,但由于豪家大户的反对和抵制,无法继续实行。理宗时,赋役不均的现象更加严重。

和北宋一样,南宋的农村上户轮流承担保长、保正和户长等差役,向农民催税。农民弃田逃亡,或有权势的地主拒不交税,地方官府就要保正长等代交。孝宗时,处州松阳县的上户地主,共同买田三千多亩,用剥削收入来应付差役,称“义役法”。此法推广后,有些上 户又强使仅有一二亩土地的下户出田或出钱。《文献通考》说,这实际上是“困贫民以资上户”。受害的还是贫苦农民。

大地主逃避赋税,地方官府税额不足,还想方设法来加重对下户自耕农的压榨。富强之家经常与乡里的胥吏表里为奸,“有税未即具上,或不尽具”,甚至一斗也不输纳,官府却将下户“先具催数,或多科尺寸,逼令输纳”。下户因生活所追而出卖土地时,地主豪强买去土地但不向官府改动税簿,使下户“产去而税存”,继续承担官府苛重的二税。在南宋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有田者未必有税,有税者未必有田”的现象一直在发展。

(三)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和武装起义

地主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是极为残酷的。广大农民当然不能忍受地主阶级黑暗势力的统治,不断举行多种形式的反抗斗争,直到武装起义。孝宗以后各朝,农民群众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一直连绵不断,并且带有如下的一些新特点:(一)武装起义是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与此同时,斗争还出现了多种新形式。随着租佃制剥削关系的发展和土地兼并的加剧,农民群众展开了反抗地主收租的斗争。广大佃农 的抗租斗争在许多地区兴起,直到发展为武装起义。农民斗争的另一种形式,是所谓“在海啸聚”。在地主阶级残酷压迫下走投无路的农民,聚集到海上,坚持斗争,攻打官僚、地主们的船舶。强迫饥民当兵的制度,使南宋农民和士兵的斗争,仍然紧密联系在一起。和北宋不同的是,士兵往往从军队里逃出,加入农民的反抗队伍。官员们多次指出“‘盗贼’啸聚,皆是窜卒”。(二)农民群众,特别是受压迫最深的贫苦佃农,是阶级斗争的主力。农民以外的各阶层被压迫人民,也相当广泛地展开了斗争。海上渔民、茶农、茶贩等举行了武装起义。贩私盐的农户和矿冶的工匠,也是反抗南宋统治的重要力量。一一九六年,一个官员报告朝廷说:现在造反的人越来越多,是因为有两个“巢穴”,一个是贩私盐,一个是坑冶。农民、士兵、渔民、茶农、茶贩、私盐贩、矿工等都参加了起义的行列。起义看范围的广阔,超过了北宋。(三)这一时期的农民起义,没有能够再发展成为如象方腊、钟相、杨太那样巨大的规模,但各地的起义,绵亘不绝。据史书中远不完全的纪录,孝宗以来的九十年间,大小不等的农民起义、抗租斗争等,共有一百余次之多,几乎年年不断。广大农民群众不屈不挠地向地主阶级展开英勇的搏斗,交织成一幅壮丽的画图。

下面,主要是孝宗到理宗统治时期,一些规模较大的斗争。

抗租斗争

南宋建国以来,一些地区的佃农即不断举行抗租斗争。孝宗以后,佃农还经常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地主。吕祖谦记述,湖州一带勇敢的农民,常常数十人相联合,共同约定,拒绝向地主交租。耕种官田的佃农也英勇地展开斗争。如江西抚州的官田,租税甚重,佃农倾其所有,还不够交官。佃农们联合起来,春夏耕种收割,秋冬交租时逃走,不再交租。次年春夏,佃农再来结集,官府来问,便团结在一起,坚决抗拒。

地主用大斗收租,加重剥削。佃农针锋相对地进行反抗。理宗时,秀州德清县佃农明确提出,反对大斗收租,要求“降斗”,发展为武装起义。“降斗”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佃农的利益。起义发动后,当地农民纷纷前夹参加,发展到数万人。宋朝官军残酷地镇压了起义者。几年后,平江府吴县的佃农,痛恨庄干(管庄人)的虐待刻剥,结集起来反抗。绍兴府通判黄震说:“顷岁德清县降斗之事,尝烦官兵,今非昔比,尤当预戒”。黄震的话表明,德清县的“降斗”起义,确曾给了地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使他们谈虎色变,胆战心惊!

佃客中受压迫最重的佃仆们,也纷纷展开顽强的斗争。孝宗时,婺州富人卢助教,以刻剥佃仆起家,一天到佃仆所居之处,被佃仆父子四人捉住,扔进杵臼(杵音楚chu)内打死。佃仆被捕,后来遇大赦出狱,又到卢家嘲笑说:“助教怎么不下庄来收谷?”江东路饶州乐平县地主向生,仗势欺压佃仆,对佃仆所种作物品种”稍不如意,就将庄稼全部破坏掉。等待收割的佃仆愤怒地拿出利斧,要杀死向生。向生狼狈逃走。

佃客的抗租斗争,经常发展为打击土豪劣绅、地主恶霸的武装起义。高宗时,衢州有佃客俞八不堪地主徐三的压榨,集合同保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