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琼尼亚则声明:“性生活
对于我不过是单纯的肉体的满足。我对我自己的对手是依照情趣而变化的。我现在
已经妊娠了,但是谁是我的小孩的父亲,连我也不知道。可是这件事,对于我,随
便怎样都可以。”莫斯科劳动大学预科学生的回答是这样的:“(劳动大学预科的)
学生,是排斥恋爱的,认为恋爱是愚劣的事,是儿戏。”所以他们只是把恋爱从性
关系这个观点来认识。克米列夫斯基的作品中一个共产青年团女学生说得更干脆:
“为创造新的风纪而斗争吗?得了啊!青年们如果希望,就去取吧,使自己满足吧,
但不可用诡计,顶好是开心见胆的做。实际上,我们就是这样学习唯物主义的。”
“一杯水”主义的理论在实践中造成巨大损害。格里曼教授的研究,曾指明当
时性的接触带有长期的性质者,在男学生中占15.7%,在女学生中,占百分之44.8
%。反之,带有短期间的关系及混交关系者,在男子中要占84.3%,在女子中,要
占55.2%。通过新经济政策初期苏联出版物关于这些胡乱行为的报道,我们可以了
解到,柯林可夫事件,彼得洛夫事件,罗曼洛夫事件,哈佐夫事件,契可夫事件,
亚里特西勒事件——这些事件“主人公”的名字——就是“一杯水主义”的性关系
所引发出来的各种丑恶现象。性的胡行乱为在“旷野丛中”的哈里可夫犯罪事件中
充分表现了出来。恶果就是落于一群流氓手中的一个少女,为他们有计划的强奸所
牺牲。苏维埃国家,曾用很严峻的弹压手段来和性的胡闹斗争。但是,必须看到,
这种种狼藉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即是“一杯水”理论。
为此,列宁在和蔡特金的著名谈话中,严厉地批驳了“一杯水主义”理论。
列宁首先从青年人的性生活观念变化谈起:“青年人对性生活问题的态度的改
变,当然是有一定‘原则’的,仿佛是以一种理论为根据的。他们有许多人自命自
己的态度是‘革命的’和‘共产主义的’。而且他们确实相信是那样的。这并没有
使我这个老年人感到佩服。虽然我决不是一个阴郁的禁欲主义者,但是青年人的、
常常还有上年纪人的所谓“新的性生活’,据我看来,却往往是纯粹资产阶级的,
是地地道道资产阶级妓院的变种。这同我们共产党人的理解的恋爱自由,毫无共同
之处。”[注]
接下去,列宁着重剖析了“一杯水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性质。列宁说:你
一定知道那著名的理论,说在共产主义社会,满足性欲和爱情的需要,将象喝一杯
水那样简单和平常。这种“一杯水”主义已使我们的一部分青年人发狂了,简直发
狂了。这种理论是许多青年男女的恶劫。信奉这种理论的人硬说那是马克思主义的。
谢谢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吧,它把社会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的一切现象和变化,
都直截了当、全部彻底地归诸社会的经济基础!问题完全不是那样的简单。有一位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很久以前就已指出了这~涉及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了。列宁
郑重申明:
我认为这个出名的“一杯水”主义完全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是反
社会的。在性生活上,不仅表现出单纯的生理上的要求,而且也表现出文
化的特征,不管它们是高等的还是低等的。恩格斯在《家庭的起源》一书
中指出,性爱的发展和提炼是何等重要的事。两性间的相互关系,不单是
社会经济与一种生理上的需要之间变动的表现。要想把这些关系本身的交
化,脱离同整个意识形态的联系而直接地归结到社会的经济基础,那是唯
理论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自然,渴是要满足的。但难道正常环境下的正常
人会爬到街上去喝那里的脏水,或者从几十个人的咀唇沾过的脏杯子里喝
水吗?但,最重要的还是社会方面。喝水确实是个人的事情。可是恋爱牵
涉到两个人,并且会产生第三个生命,一个新的生命。这一情况使恋爱具
有社会关系,并产生对集体的责任。”[注]
这里,列宁对唯理论的批判,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两性观有着重要的伦理学意
义。列宁在批判“一杯水”主义时,也注意到它与西方性革命思潮之间的联系。列
宁和蔡特金谈道:“作为一个共产党人,我对‘一杯水’主义毫无好感,虽然它享
有‘爱情解放’的美名。再说,这种爱情解放既不是新的,也不是共产主义的。你
大概会记得,约略在上一世纪的中叶,文艺作品里曾把它鼓吹为‘心灵的解放’。
在资产阶级的实践中,它变成了肉欲的解放。那时鼓吹的本领比现在强,至于实践,
则我难于判断了。”[注]
列宁之所以对“一杯水”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和反社会的实质给予无情的揭露,
饱含着对社会主义青年一代的深切关怀。他语重心长地指出:青年人特别需要生活
的乐趣和朝气。有益于健康的运动——体操、游泳、远足、各种身体锻炼——和多
方面的智力上的兴趣,学习、研究和调查;这一切尽可能同时并进!这要比那关注
于性问题的永久不变的报告和讨论以及那种所谓“充分享受人生”,更于青年有益。
有健全的身体,才有健全的精神!既不是僧侣,也不是唐璜,但又不是处于二者之
间的那种德国庸人。你不是认识年轻的xyz同志吗,一个极好的青年,非常能干。可
是我仍然怕他不会有什么出息。他几次三番地闹着恋爱。这对于政治斗争、对于革
命是不相宜的。我不信任那些把个人风流事件同政治混淆起来的妇女在斗争中的可
靠和坚定。也不相信那些追在女人裙子后面并给每个年轻妇女迷住的男子。不,不!
那是同革命格格不入的。“革命要求群众、要求个人集中力量,鼓足力量。象这种
对邓南渡的颓废的男女主角说来是司空见惯的放荡情况,却不是革命所能容许的。
性生活的放纵是属于资产阶级的,是腐化的征象。无产阶级是个正在兴起的阶级。
它不需要用陶醉来谋求麻木或刺激。既不需要用性欲的放纵来求得陶醉,也不需要
用酒精来陶醉。无产阶级不敢也不希望忘记资本主义的丑恶、肮脏和野蛮。它从它
的阶级地位中、从共产主义的理想中得到最强烈的斗争动力。它需要的是清醒、清
醒、还是清醒。所以我重说一遍,不要削弱力量,不要浪费力量,不要破坏力量。
克己自律不是奴隶主义,即使在恋爱上也必须克己自律。”[注]
最后,列宁把自己关于“一杯水”主义的批判做了一个总的概括:
我并不想用我的批评来鼓吹禁欲主义。丝毫没有这个意思。共产主义
不会产生禁欲主义,只有生活的乐趣和朝气,而这些也是从得到满足的恋
爱生活中产生出来的。但据我看来,目前在性生活上的普遍亢进,不是给
予而是减少了生活的乐趣和朝气。在革命时期,这是恶劣的,非常恶劣
的。”[注]
实践证明,在列宁的积极引导下,马克思主义性伦理观同资产阶级性伦理观的
斗争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杯水”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在苏维埃国家中得到了有效的
抵制。1928年2月,萨尔金特教授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就指出了青年性生活逐步转入
伦理次序的合理化。像混交那样的多角恋爱,已经渐渐减少。暂时的偶然的性交,
刹那的性交已成了过去的事情。坠胎减少,永久结合增加,对于小孩的照顾,也周
到起来,年轻的双亲,对于育儿问题,已表示出他们的关心来。在学生里面,赞成
“自由的无拘束的”恋爱者,只不过2%。35%的学生,都是遵从社会道德的次序,
而抑制短期的和偶然的性的结合,并且还有11%,否定“无爱情的两性间”之性的
结合。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列宁的性伦理观在当时苏联社会上产生的巨大影响。
列宁的性伦理观是富于革命性的。这里,极需要再引用列宁的二段名言:
当强大的国家在崩溃,旧的统治形式在破裂,整个社会世界在开始没
落时,个人的情感迅速变化着,迫切追求各种各样享乐的欲望很容易得到
无所拘束的力量。婚姻和性关系的形式,在其资产阶级的意义上,是不能
令人满意的。在婚姻和性关系方面,一场符合于无产阶级革命的革命临近
了。[注]
无产阶级革命对婚姻和两性关系的条件也会创造出真正革新的基础。[注]
列宁性伦理观的最突出特点,是它与社会主义的两性关系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紧
密相连。这是因为只有列宁才亲自领导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两性关系和婚姻家庭问题将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占据越来越
重要的地位。
离婚问题,是两性关系中的一个热点。
列宁在1916年的那篇长文中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离婚的例子清楚地表明,谁不要求立即实现离婚的充分自由,谁就不
配作一个民主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注]
列宁在1918年11月全俄女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发表的演说中申明:“在一切
文明的甚至最先进的国家里,妇女都处在被称为家庭奴隶的地位。在任何一个资本
主义国家,甚至在最自由的共和国里,妇女都没有完全的平等权利。苏维埃共和国
的任务首先是取消对妇女权利的各种限制。苏维埃政权已经完全消灭了妇女受资产
阶级的审视、压制和凌辱的根源——离婚诉讼法。实行自由离婚的法律,已经快一
年了。我们颁布了一项取消婚生子与非婚生子的地位差别以及种种政治限制的法令;
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样充分地实现过劳动妇女的平等自由。”[注]同时,列宁又以他
那清醒的头脑补充道:我们的法律在历史上第一次取消了一切使妇女没有权利的东
西。但是。问题不在于法律。这种关于婚姻完全自由的法律在我们城市和工厂区实
行得很好,而在农村则往往成为一纸空文。在那里,教堂结婚直到现在还占优势。
这里受了神甫的影响,同这种坏现象作斗争比同旧法律作斗争困难得多。为此,列
宁要求苏维埃做出持久的慎重的努力,以保证自由离婚的真正实现。
1919年6月,列宁在《伟大的创举》的著名文章中又谈到“妇女状况”:“在这
一方面,世界上任何一个最先进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内的任何一个民主政党,几十年
来也没做出我们在我国政权建立后第一年内所做到的百分之一。我们真正彻底铲除
了那些剥夺妇女平等权利、限制离婚、规定可恶的离婚手续、不承认私生子、追究
私生子的父亲等等卑鄙的法律,这种法律的残余在各文明国家内还有很多,而这正
是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耻辱。我们有充分的权利以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一切而自
豪。可是,我们把旧时资产阶级法律和制度的废物扫除得愈干净,我们就愈清楚地
看到,这只是为建筑物扫清地基,还不是建筑物本身。”[注]
在新生的苏维埃国家里,离婚自由带来家庭生活的革命性变化。因为这个自由,
并不仅只法律方面,就是经济方面,也有了保证。所以农村里面有这样的歌谣:
现在不是苏维埃政权吗?
不要害怕男子!
若果生活不好,
拿着钱分开就是了!
苏维埃农村中,离婚成为普通的现象。农妇可以向自己的丈夫说:“现在法律
已经不同了”,或者说,和他的结婚,已经不能够再忍耐了。所以这个“不圆满”
的结婚就应抛弃了。在以前,这不仅在法律上是极度因难的,甚至在经济上也几乎
是不可能的。一旦脱离了父母之家的农妇,要想再回到那里去,已经不能够了。既
已送出去的多余人口的农村经济农户,仍然回转来是不能够允许的;回转了来并且
还带着孩子来,更加不能够被允许。但苏维埃的亲族法已造成了离婚实际上的自由
性。所以在苏维埃农村里面就广泛地利用这个自由。
离婚自由在苏维埃国家的实施引起一些人的非议。有一位叫皮·亚·索罗金的
先生,发表了一篇《论战争的影响》的所谓“社会学”研究的大作。这篇深奥的文
章堆满了作者从他自己的著作和他的许多外国师友的“社会学”著作中引来的种种
深奥的论据。请看他的妙论吧:“现在彼得格勒每一万起婚事中,有九十二点二起
离婚事件,这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且每一百起离婚事件中,又有五十一点一是
结婚不满一年的:其中有百分之十一不满一个月,百分之二十二不满两个月,百分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