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裂成为若干个大的部分,每个部分在购买行为和经济价值观方面有着重大的差别。对于这样一种发展趋势,西尔士公司似乎还没有充分的准备。
西尔士公司从四十年代开始向美国以外扩展,开始在加拿大,以后在拉丁美洲。它于六十年代扩展到了西班牙。它在欧洲其它一些国家的零售业中也获得了不到半数的一些股权。还经常有传说,它准备扩展到日本去。但是,迄今为止,西尔士公司仍旧是一家美国公司而不是一家多国公司。它将不得不面临着一种困难而有风险的决策。如果它仍保持为一家美国公司,、它就面对着在成长和利润率方面处于下降的严重可能性,因为非商品的开支在美国中产阶层的家庭预算中将日益处于重要地位。如果它决定成为一个真正的多国公司,它就必须选择在哪些国家和市场中,以便它的面向大众销售的方法能做出最大的贡献。然后,它必须深入考虑要采取些什么政策——从商店设计、商品计划到它同外国、外国政府、外国制造商、外国投资者之间关系的结构。而西尔士公司无疑地必须学习把同样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相当不同地应用于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文化中去。
如果西尔士公司要维持其领导地位及其发展的能力,它就面临着新的重大挑战而且可能不得不重新确定它的企业是什么,它的市场在哪里,哪些地方需要创新。
事后回想起来,正确的答案似乎总是理所当然的。西尔士公司的事迹的基本教训是,正确的答案在它们被证实以前,决不会是显而易见的。在1900年左右,“每一个人都知道”,如果答应“包你满意,否则退款”,可能只会给一个零售商带来财务上的灾难。在1925年左右,“每一个人都知道”,美国的市场已明确地划分成为一些不同的收入集团,每一个集团在不同的地方购买不同的东西。一直到1950年,“每一个人都知道”,美国的消费者愿意到市中心去买东西,等等。
从西尔士公司的事迹中得出的甚至更为重要的教训是,正确的答案不是才华或“直觉”的产物。理查德·西尔士既有才华,又有直觉,但他失败了。正确的答案是由于提出了正确的问题。这就要求进行艰苦的、系统的工作,以便理解什么是一个企业,以及什么是“我们的”企业。
第六章 什么是一个企业
企业是由人而不是由经济力量来创建和管理的——利润最大化的谬误——利润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客观条件,而不是其主要动机——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企业的两项职能:市场推销和创新——美国、欧洲和日本的市场推销革命——市场推销不是某一部门特有的活动——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例子——用户第一主义,“市场推销的耻辱”——从出售转为市场推销——企业是经济成长和发展的器官——作为一项经济职能的创新——作为整个企业的一个方面的创新——对所有物质生产资源的生产性的应用——什么是生产性劳动?——劳动生产率的诸要素:知识、时间、产品组合、生产过程组合以及组织结构——使知识有生产性——利润的各项职能——作为一项社会责任的利润——需要多少利润?——企业管理是一种理性的活动
西尔士公司的事迹表明,一个工商企业是由人而不是由各种力量创建和管理的。各种经济力量为管理活动所能做的事设立了界限。它们为管理活动创造了各种机会。但它们本身并不决定什么是一个企业或企业做些什么。经常有人讲,“管理只不过是使企业适应于市场的各种力量”。没有比这种说法更愚蠢的了。管理不仅必须去发现这些力量,而且必须创造出这些力量。朱利叶斯·罗森华德在七十五年以前通过管理应西尔士公司成为一个工商企业,伍德将军在二十五年以后又通过管理改变了西尔士公司的基本性质,从而保证它在大萧条时期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继续成长并取得成功。现在,另一代管理必须做出一些新的决定,而这些决定将会影响到西尔士公司是继续兴盛下去,还是趋于衰落;是继续存在,还是最终灭亡。而这对于每一个企业都是如此。
另一项结论是,不能用利润来说明或解释一个企业。对什么是一个企业这个问题,一般的工商界人土可能会回答,“企业是一种谋利的组织”。一般的经济学家可能也会这样回答。但是,这种回答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答非所问。
流行的有关工商企业及其行为的经济理论, 即利润的最大化——这只不过是用复杂的方式来表述贱买贵卖这句老话——也许可以恰当地说明理查德·西尔士是如何经营的,但却不能说明西尔士—罗贝克公司或任何其它工商企业是如何经营的,也不能说明它应该如何经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事实上毫无意义。
当代的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试图挽救这个理论。当代最有才华最有成果的企业经济学家之一的乔尔·边安(joel dean)就一直坚持这个理论。但他是这样来解释的:
“经济理论中的一个基本假设是,使利润最大化是每一家企业的基本目标。但是,近年来,利润最大化已由理论家作了重大的修正,用来指长期的利润;指经营管理的收入,而不是指企业所有主的收入;还包括一些非财务上的收益,如高度紧张的经理人员日益增加的闲暇,以及企业内各经理人员阶层之间的和睦关系;同时还应包括一些特殊的考虑,如限制竞争、维持管理控制、解决工资要求、防止反托拉斯起诉。这个概念已经变得如此一般而笼统,似乎已包括了人们生活中的绝大多数目标。
这种趋势反映了理论家们日益认识到许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并不是按照以边际成本和边际收入来表示的利润最大化原则来经营的……。”1
一个“变得如此一般而笼统,似乎已包括了人们生活中的绝大多数目标”的概念已经不是一个概念。它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讲,“我不知道也不了解”。一种定理只有在对它加以各种限制,以致它事实上已不再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维持,这种定理肯定不再具有任何意义或用处。
利润最大化这个概念的危险在于,它使利润显得像一个神话。任何一个人如果观察到了乔尔·迪安所描述的利润最大化这个理论同现实之间的差异,就会恰当地得出结论说,利润率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而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在其《新产业国》一书中的确也得出了这个结论。2
但是,利润和利润率还是极为重要的——对社会来讲甚至比对个别企业来讲更为重要。但利润率却不是工商企业和企业活动的目的,而只是一个限制因素。利润并不是企业行为和企业决定的说明、原因或存在的理由,而是对其有效性的一种考验。如果坐在董事会宝座上的不是一些工商业者而是一些天使,那么,尽管这些天使对于获得利润完全没有个人兴趣,却仍旧不得不关心利润率。这个道理同样地适用于那些远非天使的个人,那些经营苏俄的工商企业的政治委员们,他们比起西方那些邪恶的资本家来,必须在更高的利润边际之下来经营他们的企业。
任何企业的第一项考验不是使利润最大化,而是获得足够的利润来应付经济活动上的各种风险,从而防止亏损。
产生混乱的根源在于这样一种信念, 即认为一个人的动机——所谓工商界人士的利润动机——是他的行为的解释或他正确行动的向导。是否存在着利润动机这样一种东西也是值得高度怀疑的。所谓利润动机是古典经济学家发明出来用以解释他们的静态平衡理论所无法解释的那些经济事实的。从来没有什么证据表明的确存在着利润动机。我们早已找到了经济变革和成长的真正解释了,而最初是用利润来解释这些的。
是否存在着一种利润动机对于理解企业行为、利润和利润率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吉姆·史密斯(jim smith)为了谋利而从事工商业,这一事实只同他本人和他经营的安吉尔公司有关,而并没有告诉我们,吉姆·史密斯做了些什么以及他是怎样做的。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有一个人到内华达大沙漠去寻找铀矿是为了发财,我们仍然对他的工作一无所知。如果有人告诉我们,一位心脏专家是为了谋生或甚至是试图造福人类,我们仍然对他的工作一无所知。利润动机及由此衍生的利润最大化,对于我们理解一个企业的职能、一个企业的目的,以及对一个企业进行管理的工作,都是毫无关系的。
事实上,有了这种概念比毫无关系还要坏:它会造成害处。它是在我们社会中对利润的性质引起误解并深刻仇视利润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这是一个工业社会的最危险的弊病之一。在美国和西欧,由于未能理解工商企业的性质、职能和目的,在公共政策方面发生一些严重的错误,其根源也在这里。还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利润和一个公司做出社会贡献的能力是天生矛盾的,其根源大部分也在这里。事实上,一个公司只有在获利很高的情况下才能做出社会贡献。说得更直率一些,一家破产的公司不是人们能为之工作的一家好公司,也不能成为一个好邻居或社区中的好成员——尽管目前有些社会学家似乎认为可能是这样的。
一个企业的目的
为了了解什么是一个企业,我们必须从企业的目的开始。企业的目的必须在企业本身之外。事实上,企业的目的必须在社会之中,因为工商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企业的目的只有一种适当的定义:创造顾客。
市场不是由上帝、大自然或各种经济力量所创造,而是由工商人土创造的。当顾客在获得能满足他所需要的事物以前,企业所能满足的需要可能已经为顾客感觉到。正好像饥馑年代中的食物一样,这种需要可能在顾客的生活中占着统治地位,并在他有意识的时候常常想到它。但是,直到工商业人士把这种潜在的需要变成实际的需求以前,它始终只是一种潜在的需要。只有在把它变成实际的需求以后,才会出现顾客和市场。潜在的顾客可能并没有感觉到需要。在静电复印机或电子计算机出现以前,谁也想不到他需要一部复印机或计算机。在企业采取创新、信贷广告或推销等方法创造出人们的需要以前,可能需要并不存在。以上讲的每种情况,都是企业的活动创造出顾客。
决定什么是一个企业的是顾客。只有为一种商品或一种服务付款的顾客才能使经济资源转化成财富,使物件转化成商品。企业本身打算生产些什么东西并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企业的未来和企业的成功来讲,并不十分重要。关于质量的典型的工程学上的定义是复杂而难于做到的,而且要花费大量金钱!那不是质量,只不过表现人们的无能。顾客想要买的是什么,他认为有价值的是什么,这才是有决定意义的——它决定着什么是一个企业,它生产些什么,它是否会兴盛起来。而顾客所购买并认为有价值的决不是一件产品,而始终是其效用,即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对他所起的作用。而顾客认为有价值的,正如我们在第七章中将要看到的,决不是显而易见的。
顾客是一个企业的基础并使它能继续存在。只有顾客才能提供就业。正是为了满足顾客的要求和需要,社会才把物质生产资源托付给工商企业。
企业的两项职能
由于其目的是创造顾客,工商企业有两项——而且只有两项——基本职能:市场推销和创新。市场推销和创新产生出经济成果,其余的一切都是“成本”。
市场推销是企业突出的、特有的职能。一个工商企业同人类的所有其它组织的区别就在于它推销一种产品或一种服务。教会、军队、学校或国家没有一个这样做的。任何组织,只要是为了在市场上推销一种产品或一项服务的,就是一个工商企业。任何组织,如果不是为了在市场上推销,或只是偶尔为之,就不是一个工商企业,而且决不能像一个工商企业那样来进行管理。
在西方,首先清楚地看到市场推销是工商企业独特的和中心的职能、创造出顾客来是企业管理的特有工作的人,是赛勒斯·h·麦考密克(cyrus h.mc mccormick,1809—1884)。历史书中只提到他发明了一种机械收割机,但事实上他还发明了现代市场推销的一些基本手段:市场研究和市场分析,市场占有率的概念,价格政策,服务推销员,对顾客提供的零件和服务,分期付款办法等。这些都是他在1850年提出来的,但是,即使在他自己的国家中,也到五十年以后才得到广泛的应用。
市场推销在远东甚至出现得还要早一些——但也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推广应用。市场推销是1650年左右在日本由三井家族中首先定居于东京经商并开办了可以称之为第一家百货公司的一位成员发明的。他在整整二百五十年以前就提出了以后西尔士—罗贝克公司的那些基本政策:成为他的顾客的采购员;为顾客设计出合适的产品;无条件退款的原则;向顾客提供种类繁多的产品,而不是集中于一种行业、一类产品或一种生产过程。他也看到了当时在他的国家中发生的社会变化造成了一个新的潜在顾客的阶层,一种新的城市化的绅士和新的资产阶级。在此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