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当局中的同事们了解得更清楚,使企业的基本决策和“我们的企业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定义能更好地做出。
按照传统的定义,即一位管理人员(经理)是一位“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人,我们就应该说是“市场研究人员的经理”。但我们却说是“市场研究经理”。这种通常的叫法是正确的,因为它直觉地理解到管理职位的责任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应该如何对担任管理职位的人进行衡量。
这种传统的定义日益不恰当了,它已成为有效的管理、有效的组织和真正的成就的一种障碍。
在任何一个组织中,特别是在目前的工商企业中,增长得最快的是对企业的贡献和成果负有责任的那些管理当局之中的人。1但是,他们通常并不是什么上司,也不为其他人的工作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显然又不是经理。目前,企业中增长得最快的是各种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专业人员。他们都对公司生产财富的能力、企业的发展方向及其成就有着重大的影响。
这种人虽然首先在技术研究工作领域中作为一个独特的集团涌现出来,但却不限于这个工作领域。实验室中的高级化验师负有重大的责任并做出重大的决策,其中有许多影响是无可挽回的。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那些深入思考和制定公司的组织并设计出各种管理职务的人,不论他们的头衔是组织计划师或管理发展部主任。此外还有高级成本会计师,他决定并分配各项成本。他为管理当局制定衡量成绩的标准,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确定着是保持或是放弃某项产品。属于同一范畴的人还有:负责制定和维持公司产品质量标准的人;负责建立公司向市场销售产品的销售系统的人;以及广告主任,他可能负责公司的基本报销政策、公司的广告信息及其应用的手段以及广告效果的衡量。
在目前的组织结构中,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专业人员成了一个问题,对他自己来说也成了一个问题。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种传统的定义。这些专业人员的头衔、报酬、职能、职业机会都混乱不清,成为不满和摩擦的一种原因。但这些专业人员的人数却在迅速增长。
有必要更灵活地把管理集团中的人员安排到各种任务小组、工作小组和其它组织单位中去。这种组织单位不符合传统的“直线组织”的概念,即其中一个人是上司,其他人是下属的一种组织。2
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人员必须能转移到他们不再担任高级人员的那种环境中去,转移到他们在一个工作小组或任务小组中事实上是非管理人员的“低级人员”的环境中去。另一方面,在传统意义上没有管理职能或管理头衔的专业人员要能够担任工作小组或任务小组的领导人。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的传统划分将日益成为一种障碍并不再适用。
管理人员的新定义
我们很有必要而且要尽快地好好考虑一下一个管理人员的定义以及谁应该被看作管理当局。
五十年代初期,首次有人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在管理人员的定义中补充了一个新的定义:“是一个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专业人员”,3两者有“平行的发展机会”。这就可能对一个从事“专业”工作的人付给恰当的报酬,而不一定要提升担任一种“管理人员”的职务即提升到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位置以后才能得到较高的报酬。
但是,这种办法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采用这种办法的公司报道说,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专业人员只是比以前稍微减少了一些不满意的程度,仍然认为只有在行政管理结构之内才有或至少是更易于获得提升的真正机会,因而一个人为了“出人头地”就必须成为一个“上司”。尤其是,把管理界分成两个集团就更易于使从事自己的工作的下级人员同那些对别人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人相比。所强调的仍是权力和职权而不是责任和贡献。
在美国之外,这个问题可能更糟。在日本,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人完全没有提升的机会。年资条例迫使资格老的日本人都成为一个行政管理人员——其结果是,最能干的新闻记者被迫中止写作,最能干的科学研究工作者停止研究而成为“研究经理”。
只要不是从传统的定义出发而是从工作本身出发来进行分析,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的定义把一个管理人员说成是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人,它所强调的是次要的而不是首要的特点。
正如我们在下一章中将会看到的,我们可以把一个管理人员的工作规定为计划、组织、综合、衡量。专业人员(如自己从事工作的市场研究人员,或一位高级成本会计师)也必须从事计划、组织,并对照着自己的目标和期望来衡量自己的工作。他也必须把自己的工作同组织中其他人的工作综合起来,同自己所属的单位综合起来。尤其重要的是,为了取得成果,他就必须作“横向”的综合,即同那些必须使用他的工作的其它领域和职能部门的人综合。
同样的,“管理人员”必须作“下向”的综合,即同向他作报告的人的工作综合起来——而这是传统的定义所强调的。为了取得成果,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同他那单位的工作综合起来,而这又必须作横向的综合——同那些他并没有管理控制权的人相综合。
在工厂或办公室中第一线基层领导职务的实质是管理归他领导的人。在他那一级,上行联系或横向联系是次要的。但通常的看法并不把第一线的基层领导看成是一个管理人员,而是把他说成是“管理班子中的一员”。这意味着他应该是一个管理人员,但实际上却并不是,或只能勉强算是一个管理人员。其理由当然是由于工厂中或办公室中的第一线基层领导一般并不为基层的贡献或成果承包很大的责任。人们只期望他执行其他人为他制定的目标——在典型的大量生产工厂中他所能做的或应该做的就是这些。这使得基层领导的职务模糊不清而又困难4。基层领导的职务比那些在等级制度中地位更高而更重要得多的人更适合于传统的关于管理人员(经理)的定义,但我们还是不愿把他叫做一个管理人员。这一事实表明,传统的定义所强调的是次要的而不是主要的特点。
因此,在确定一个组织中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时,较为恰当的是强调指出其首要标志不是对人员的指挥,而是对贡献的责任。明确的标志和组织的原则应该是职能而不是权力。
但是,这些人应该叫做什么呢?许多组织提出了一些新的定义或试图给一些老的术语以新的意义。5最好的办法也许不是造出一种新的术语,而是沿用流行的叫法,叫做“管理集团”。在管理集团中,有的人的职能是传统意义上的管理职能,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另有些人承担一些特殊的工作而并不承担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的责任;第三种人有些模糊不清并处于两者之间,其职务或者是工作小组或任务小组的组长,或者把高层管理的咨询工作和一个企业在一定领域中的“良心”工作,同对一定领域中参谋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这两项职能结合起来。这并不是一种很好的、更谈不上是尽善尽美的解决办法。在每一个组织中总有些人是真正的专门人员,他们只不过是一般的工作人员而并不把自己看成是管理集团中的一部分。他们愿意继续成为一个专门人员,而基本上不大关心他们所属的整体。他们所关注的是他们技术上或职业上的技能,而不是他们的组织。一个人事部门中的心理学家把自己看成是一种专业人员——即是其学术专业界中的一员——而不是某一公司的一位经理人员(甚至也不是某一大学的一位教师)。电子计算机专家也是这样认为的。
另一方面,在美国以外的许多传统文化中,有些人完全承担着做出贡献的责任,但并没有被认为是管理人员或管理班子中的一员,甚至在他们对其他人的工作负有责任时也是这样。德国的“师傅”就是一个例子。这种师傅有着很高的技术,在其本行手艺中升到了领导的地位,在本行手艺的领域中常常是真正的“老大”,但他还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技术工人而不是一个管理人员。他在很多方面类似于军队中的没有委任的军官,如长期服役的事务长。这种事务长在其本行的供给事务领域中是真正的“老大”,但却永远不会成为军官,而且也不想成为一个军官。
按职能和责任来确定管理集团,虽然还有些模糊不清,但它使我们能够制定出管理人员同专业人员之间的关系。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特别是专家——需要一位管理人员。他的主要问题是他那领域的知识和专长同整个组织的成就和成果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专业人员有一个信息交流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果他的产出不能成为其他人的投入,他就不能取得效果。他的产出是思想和信息。这就要求他的产出的使用者了解他试图说的和做的是什么。可是,从他的任务的性质来说,他倾向于用他的专业行话。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专业行话是他唯一能流畅应用的一种语言。管理人员的任务就在于使专家了解到,除非他被人有所了解,否则他就不能取得效果;而他要被人有所了解,他就必须努力去发现他的“顾客”,组织中其他的人(通常也是他们自己领域中的专家)的需要、想法和限度。正是管理人员必须把组织的目标翻译成专家懂得的语言,而把专家的产出,翻译成其预定使用者懂得的语言。换句话说,专家正是依靠管理人员来把自己的产出同别人的工作结合起来。
但是,专业人员虽然为了取得效果,需要有一位管理人员,而管理人员却并不是他的上司,而是他的“向导”,他的“工具”,他的“销售员”。管理人员是一个渠道,通过这个渠道,专业人员、特别是真正的专家,可以把自己的知识、自己的工作、自己的能力投入到共同的成果之中,并从中得知自己所属企业的需要、能力和机会。
从某种角度来看,真正的专业人员事实上是而且应该“高于”他的管理人员的,应该是“教师”和“教育家”。专业人员的任务正在于对管理集团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视野,向他们显示新的机会、新的境界和更高的标准。从这个意义讲,每一个专业人员在同他的管理人员、事实上是同组织中所有的管理人员的关系上来说,应该更高。如果在他的专长和知识的领域中,他不承担起领导的责任,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专业人员,而只是一个下属的“技术员”。
专业人员的职衔、职能和报酬
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职衔、职能和报酬,这些棘手问题虽不能根本解决,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对他们的地位的混淆和使用的不当。
在传统上,组织中只有一条提升途径。一个人只有成为一位管理人员才能获得较高的地位和报酬。其结果是,有许多理应得到承认和奖赏的人却没有得到。或者,为了使之得到承认和奖赏,有些并不想进行管理、也没有这方面能力的人,却被安置在管理职位上。
这种制度不适应于目前组织、特别是目前工商企业的实际状况。人们应该能够随着他们的晋升从一种工作自由地转移到另一种工作。因此,我们应该有一种能明确区分一个人在组织中的职能和地位的级别和职衔制度。
在军队中,级别和职能之间的区别,长期以来已成为一种常规了。如果一个人是少校,这就决定了他的级别。但这并没有表明他是一位营长——即一位管理人员——还是在五角大楼中做一位研究员——即一位以个人方式做出贡献的专业人员。他的级别是少校,而他的职能的称号,营长或通信专家,则表明他被委派的任务。
比较合理的可能是把管理集团中的所有成员都叫做经理人员,而在整个组织中只有四个级别:初级经理人员、经理人员、高级经理人员、公司经理人员。于是我们就有了一个包括管理职位和非管理职位两者在内的级别制度。这样,我们就可以这样来描述一个人的地位了,加热处理——高级工程师,或成本控制——管理人员,从而把级别和职能区别开来。这种制度可能比试图建立“平行阶梯”的制度更能取得成功。
有关管理人员的传统定义还意味着,一个管理人员既然是高级人员,就一定要比向他作报告并被认为是他“下属”的人得到更多的钱。这在装配线工作和文书工作中是有道理的。它也适用于还没有达到专业人员水平而不能对自己的目标和贡献承担全部责任的初级知识工作者。但是,对于真正的专业人员,即在企业内他那领域中被认为是领先者而在其专业范围中是标准决定者的人来说,这就没有什么道理了。对于他来说,应该应用“表演艺术家”和“体育明星”的规则。
没有人会对一位棒球明星比他的教练或甚至经理拿更多的钱感到奇怪。没有人会对一位歌剧女主角在一次演出中所拿到的钱比剧团经理一年的工资更高感到惊讶。每一个人都十分清楚,第一流的体育明星或出色的歌唱家都需要一个管理人员——但他们的贡献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的贡献正表现在不同的报酬上。因而,在组织上是“下属”的人却比他的“上级”即管理人员得到更多的钱。
在这一点上,企业界中也有一个有用发性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