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我们震惊的情绪。
“那你支持哪一队呢?”我想了解他所支持的球队,就像武林帮派寻找相同切口。
“他的女人支持哪一队,他就支持哪一队!”菜鸟抢先地代他回答。
“哦!那你女人支持哪一队?”我感到失望地问道。(“什么啊,他已经有女人了?”情绪突然由热情转为低迷,想回家的冲动油然而生。)
“巴……”呆哥本来要回答支持的队伍是“巴西”,一听到菜鸟所说的“球队支持论”,转而澄清,“问题是我没有女人啊!”由于他的解释,我的热情再度燃烧、沸腾。
“快!赶快说你支持哪一队呀!”红玫瑰意会出菜鸟语下之意,一旁努力鼓噪地对我使眼色,仿佛惟有等待我口中喃喃说出的咒语,方能开启由石子堆砌而成的坚固门墙。
“那……,我支持英格兰队!”我终于念出开门咒语,“有!从此以后你的女人就是白玫瑰。”我内心激动地在石门开启后,一寸一寸挪移而来的亮灿灿光辉下呐喊着。
“请问你什么星座呀?”红玫瑰探勘起他个人资料,以便我可随时拾起她刻意抛落的问句。(有时星座还真是准,有助于我们知道怎么去对付……不是,是去了解男人。)
“天蝎座。”
“天……蝎……座。我刚才若是对你有任何不敬的地方,请你多多包涵呀!”红玫瑰一听到天蝎座,咄咄逼人的口气马上转为和缓。 (谁要天蝎座以爱恨分明著称。)
……就这样,我们在他们顶楼加盖的狭小公寓内,手持纸张不断地扇风,汗湿湿地向my style聊东问西,似乎忘记主要目的是来帮菜鸟过生日。
一直坐在呆哥后方的我,偶尔闻到他头发的淡淡水果香味从我鼻息间流过,浑然忘我地对他迷恋不已。红玫瑰真不愧是我的死党,在她不断快传攻势的拷问下,我对他的了解约莫有了初步的轮廓。
“我们来吃蛋糕吧!”寿星终于忍不住被冷落地提议着。
“对哦!”我和红玫瑰倏地站起,想起来此行的目的。谁叫他的室友太“可口”,惹得人家一直春心荡漾。
回过神后,我们一起拆开蛋糕,并插上一根“?”形的蜡烛;呆哥将白莹莹的日光灯熄灭,我们在微微的烛火烘照下拍手齐声唱和,“祝你生日快乐……”
浓郁不甜腻的奶油水果慕丝入口即化,就像我此刻心中漾起的淡淡甜蜜滋味。
吃完蛋糕,十一点半的足球赛也即将回放。
自本届世足赛开赛以来,我与红玫瑰一路为英格兰加油(没错!绝大理由是因为backham),嘶喊着看他们过关斩将。不料在挺进前四强时,英格兰2:1败给了巴西队。之后,南韩与意大利、西班牙的对决,在目睹主场优势与裁判不公判决下,我们与全世界的足球迷(南韩除外)一样同仇敌忾。今天是南韩对德国之役,我们当然义无反顾地准备帮德国队加油,希望德国可以打倒这群令人发指的“红魔鬼”,挺进二强。
“请问你有没有短裤可以借我?”球赛回放前,我拉着身上白色蛋糕裙问呆哥,“因为,等一下看球赛,穿裙子会不舒服、很别扭。”
“我也要!”穿着窄裙的红玫瑰望向菜鸟。呆哥与菜鸟的表情先是闪过一抹惊讶(想必是没看过这么大而化之的女人吧!),之后各自走向房间找寻适合我们的短裤。于是我换起了呆哥的短裤,红玫瑰换了菜鸟的。(穿着他的体温,哦,不是,穿着他的短裤,我有种飘飘然的畅快!)
换完短裤的我走向沙发椅上盘腿而坐,红玫瑰、菜鸟、呆哥则分别坐卧沙发椅前方。座位图如下:
□电视机
⊙蛋 糕
红 菜 呆
玫
瑰 鸟 哥
~~~~~~~~~沙 发
白 玫 瑰 ◎
重播开始后,尚不知道比数的我们时而拳头紧握地看韩国球员体力惊人的攻势;时而欢呼、鼓掌德国队员的漂亮吊球、截球与门将kahn跃身向空没收球的精彩画面;或惋惜德国队员几次射门失败……直到上半场结束,大伙的姿势从挺坐、侧卧到全部躺平。
终于,下半场德国于七十五分钟时,中场大将ballack打破闷局,近门左右脚交叉射门,我们大声尖叫、高声欢呼着 ballack补射门得分。击掌、嘶喊之后,又捏一把冷汗地担心落后的南韩努力绝地大反攻。
当电视屏幕上显示加时四分钟时,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呆哥转头看我,问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准备迎接德国的胜利。”我站在椅子上,笃定德国终将获胜地回答。此时只剩倒数一分钟。
天佑世界杯!南韩最终无法改写纪录,德国就凭ballack的入球,以一比零击败南韩晋级取得世界杯冠亚军赛资格。
听到裁判哨子哔哔声响起,表示比赛结束,我站在沙发上跃身跳起,高喊着:“ya!ya!”连跳三下后,脚踩在沙发的凹处,使得身子重心不稳地向前倾斜,紧急中“啊……”一声,叫得惊心动魄,一边尖叫一边眼看腾空的脚就快踩到菜鸟的“那话儿”,于是在空中快速地将脚移向菜鸟与呆哥之间的地板空隙。所幸,菜鸟的命根子护住了,而我整个人却踉跄地跌坐在菜鸟身上,头朝向电视柜,不偏不倚地往尚未吃完的蛋糕撞击过去。菜鸟在一阵慌乱中,仍奋力地双手高举想将我托住,我心怀感激地抬起头准备向他道谢,身子却又重心不平衡地倒向呆哥(人家……真的……不是故意的),呆哥伸手尚不及拉我一把,我又莫名奇妙地滚过菜鸟,栽向红玫瑰……我就像一颗足球,在延长赛中从沙发界外抛向禁区,在禁区内被守方与攻方抱、推、拉、挤……抢夺得你死我活,最后的姿势就是门将红玫瑰紧抱“没收”我的身子,而我的一脚横跨在菜鸟与呆哥的腿上,大伙也因为我的来回翻滚而沾粘一身的奶油。
相亲日记爱情延长骤死赛[白玫瑰](3)
菜鸟递来面纸,示意我擦拭狼狈不堪的脸颊与身子,红玫瑰则一脸狐疑,不能理解刚才为何会慌作一团。我困窘地转头看向亲爱的my style,他正瞪大着眼睛望着我,我想举起双手向他辩驳,“我没有假摔,你可别因此判我红牌出场呀!”呜……对我这种以气质(死要面子)著称的天秤女子,这么一摔,可能在天蝎男心中已经存在着难以磨灭的致命杀伤力。
我沮丧地清洗向my style借来的短裤,哗啦哗啦的流水声就像我吞声饮泣的泪水,心里
哽咽地暗自立誓,往后一定要痛改搞笑形象。
晾晒完他的裤子,也该是起身告别的时候,由于已经过了捷运通车时间,菜鸟和呆哥打算骑摩托车载我们回去。
“今天本来要表演余兴节目,可惜没人来哩!”红玫瑰提起她准备的道具走出门外。
“是哦!真可惜,”菜鸟惋叹着。
“不会呀!寿星今天不是表演了十八铜人举人?!”我的呆哥带着侵略性的魅力笑容,意有所指地说着。他语毕,大家哄笑成一团。我却感觉背后凉风飕飕,冷不防打了个冷颤。
风习习吹拂的凌晨星空,点缀一片晶莹点点,我坐在my style的机车后方望向前方灯火通明的台北城,有种恁甜的幸福滋味在心里错落、翻涌,从身旁而过的景物显得更加熠熠动人,真希望这一段有他陪伴的路程,可以直直地骑过云层、穿越银河,直到时空置换、直到“小王子”的玫瑰花开。
仿佛只是一晃眼的时间,车子已经骑到我家。他们挥手离去后,望着他们渐渐隐没的背影,我心中幽微地担心,他下一回见到我的时候,打招呼的姿态会不会是:“咦,我记得你啊!你不就是上回那个来我家,表演前空翻的白玫瑰吗?”
“会吗?”我向睡眼迷蒙的红玫瑰提出我的疑问,希望我的死党可以在这个时候给我些许强而有力的安慰。只要她只字词组的安慰,就不枉我们相交一场了!
“会啊!毕竟印象太深刻了!你让我想到《bj单身日记》。”红玫瑰幽幽地说。
晴天霹雳!!没错,《bj单身日记》里有一幕她从消防署的滑梯滑下来,偌大的屁股就这样大剌剌地曝露在全国数百万的观众前。
我冷汗直冒、手心发烫,“……我的呆哥不会这么想我的吧!”
“没关系啦,”红玫瑰拍拍我的肩,“bj到最后还不是掳获男主角的心,懂得欣赏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虫’样,哦,不对,是‘窘’状而挑剔你的。他反而会认为那是你不拘小节的真性情表现呢!”
月凉如水,熏风徐徐,我和红玫瑰搭着肩漫步回家。
“是的!他一定会这样想的!”我想!
相亲日记诗,通通还给你[白玫瑰](1)
由于这一封主旨标题为《关于爱情》的e-mail,使我的日子开始困坐“诗”城。
关于爱情我是一盏红 黄 绿灯经过我时你可以停。也可以不停。
白玫瑰,也许,我是陈克华诗里的黄灯,正等待你的倾心停留。
黄灯
再往直向看去,“我是一盏黄灯你可以停”字型以橘黄色彩标示并斗大地闪烁眼前。看来来信者是爱诗的文艺少男一族。(玫瑰交网友守则:制式化的书写,必定让人视同垃圾邮件,非纤手一挥删之而后快。)
本以为只有我拜鲁迅:“笔锋似匕首与投枪/可以致敌于死命……”当然,我笔锋不在夺敌人死命,而是当写情书时,可以作为引诱、扑倒男人的利器之一。没想到有人也剽窃此秘密武器,特别是开场白引用我所欣赏的诗人陈克华,使这一封信像是飞天魔毯从计算机萤光幕中飞扬而起,轻而易举地将我心掳掠走,从容地飞驰过大雾、弦月、雨丝、星座、万籁……以诗人歌咏自然的浪漫姿态,无人足以阻挡。
之后,他的每一封e-mail必附上一首牵动我呼吸频率的诗句,再加上来自他的字字索命……不是,是“索心”文字,“你的心是小小的窗心扉紧掩(能为我而开启吗?)/寂寞的人坐看落花(想与你坐看缤纷时)/我有一个破碎的灵魂(也许能与你拼凑出一段完整的恋爱)/读读我——请努力读我(等待你的相遇)……”如此的诗句攻势,让很久不读诗、不写诗的我,也被他刻意写来的诗句所传染,于是收起散落一地板的漫画、小说、散文……翻箱倒柜地找出郑愁予、北岛、罗智成、陈克华……的诗集,仔细咀嚼阅读。他的几封来信后,我便开始提笔回信书写我尚未“受洗”的诗句。
我们诗来诗往,从白天到黑夜,任何实体、虚体都是藉以书写的形式、意象,我的言行举止也开始变得像诗。直到我压抑不住想与他见面的好奇心时,他也写来了一篇余光中的《等你,在雨中》,“忽然你走来……,可不可,步雨后的红莲,翩翩,你走来(可不可以,步灿阳的玫瑰,向我走来)/像一首小令,从一则爱情的典故里你走来,从姜白石的词里,有韵地,你走来。(让我可以书写你是从何处走来?)”
所幸,在花开花落、潮来潮去、澎湃汹涌……之后,他也提出了见面要求,(玫瑰交网友守则:与未谋面的网友须秉持三不,不说谎、不动心、不花费过多时间。)否则我将会被这充满诗意的感性e-mail紧紧勒住脖子,无法顺畅呼吸而窒息身亡。
我们相约星期六的中午在复兴北路上的“吃茶趣”共进午餐,他说他会拿着一本陈克华的诗集,以便我将他辨识出。
仲夏的中午,烈日高悬像一座炉火,马路则是被搓入火堆中的木炭,将人来人往的行人烧烤得作响,我汗珠涔涔地走到门口,果然看到手持一本红色封面的陈克华诗集,站在门口等待的“文艺少男”,他的模样又高又黑又瘦,(是怎样?莫非长期在诗的熏陶下,被诗拉拔了、被诗晒伤了,被诗喂饱了?)与我所期待中的爱诗人的“文艺少男”模样有如长江、黄河般的长远差距;不过不要紧,“男人脑袋里的东西比外表还来得重要!”我想。
一同用餐时,他的电话铃声不断作响,他手持起电话的答应内容几乎是与股票投资相关,并不时地看手表上的时间,想必是要赶在股市收盘前加码/减码的短线投资。一方阳光的明亮光轴映入拥挤、嘈杂的餐厅空间内,耳里尽是他大声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