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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日记(全) 佚名 4658 字 4个月前

提醒了我,其实早在高中(甚至更早),我就有记录男女私事的习惯。要是那小本子还能找到,说不定就是木子美博客的原始版了。

希望每个记录过的男人,都能在我忘记他们的时候,想起我。

2003-8-21 等时交换 木子美

昨天,北京的xxx要采访木子美,但又不能发在xx周刊上,因为xx周刊刚出了点儿“上不上”问题,保守中。

一通电话后,木子美就采访问题与xxx短信交涉。

“不发在xx周刊这样的男性杂志上,多没劲啊,别采访了吧,有空来广州我陪你玩。”

“肯定要采访,发在北方媒体上没问题。”

“凭什么肯定?除非你跟我上床。”

“你来北京时我请你吃饭吧。”

“算了,没劲。”

“什么没劲,采访还是吃饭?”

“不上床没劲。”

“我顶多也就四十分,怕自暴其短。”

“嗯,那就彻底没劲了。”

“你要多少分?”

“四十分钟行不行?”

“这怎么算?”

“从插入开始算。”

“我最多五分钟。”

“我可以帮你延长。”

“先把采访的说定了再延长吧。”

“你从插入到完成的做爱时间等长于采访时间,达成契约并在公开论坛上发表宣言后,即可进行采访。”

“……”

这恐怕是新闻史上最公平的交易。

2003-8-22 最忠实的网情 木子美

昨晚,正在郑重其事地准备“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

酱子时期的网情s打来电话,

我照例是欢呼雀跃,s好感动:

“你还是那么活蹦乱跳,我开心死了!”

原来,s若干天前在xx网的读书论坛上,

看见一个名叫孤云的家伙,

大肆抨击某某女孩,还把她的个人资料全部搬上网,

s猜到说的可能是我(s一直不知道我的名字),非常担心,

一边奋力与叫孤云的家伙作战,一边苦苦寻找酱子下落,

终于,s找到了我的博客,终于,s找到了我。

“我真的很担心你,担心你难过……我喜欢你。”

“啊,我好像也说过喜欢你啊,我现在恋爱了。”

“我知道,是小迷。”s酸酸的。

我与s有三个月没联系了吧,在我们网情的鼎盛时期,

哭过,笑过,吃过醋,闹过别扭,当然,还“抵死缠绵”过,

有次,他从办公室溜出来给我打电话,讲着讲着,就淫开了,

我告诉他我在床上,只穿着内裤,对着打开的窗,

他告诉我一个女人帮男人手淫的最佳手势,是

一手握着阴茎温柔而紧凑地上下运动,

另一手的掌心裹着贴着龟头旋转,攒动……

(这样的手势后来在对黑人的实践上证明的确成功)

s说着说着自己就硬了,跑到洗手间去解决,还怪不好意思。

s写过很多诗给酱子,s总是不让酱子挂电话,

s为了在他所在城市找一本画报,跑遍所有报摊,书店,却未果,

(s告诉我7月份他出差去重庆时,终于找到了画报),

s某天吃到了酱子说的过桥米线,兴奋忘形,丢了新买的1000多块钱一张的sd卡,

却仍傻乎乎地对酱子说:“我快乐,我不难过。”

酱子的所有网情中,s最真,也最傻。

一度分不开现实与虚拟,直到我结束酱子的符号,消失。

2003-8-25 难以为继 木子美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蝌蚪又再变回青蛙。

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

小时候,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只要司马光来了,爱就会涌泉相报,舍身取义。

再长大一点儿,听别人说“爱无能”,以为别人真的“爱无能”,但别人娶了妻子,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爱无能”。

怀一颗勇敢的心,披满身荆棘,冲杀沙场。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小鸟一样不回来。”

如此熟悉的调子,竟然听来如此伤感。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不会变成破罐子,破摔,太阳晒了,雨淋了,裂了缝,又贴了补。爱只会老死,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

然后,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2003-8-27 最大优点 木子美

昨天中午,正在冲凉,xx打来电话,稀客啊,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万分荣幸之余,问她:“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xxx可能在看。”

哦,xxx,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

若干年前的冬天,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

拉过手,吃过麦当劳,上过床。

床上,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抱着我,写完了,才开始亲热,稿子交了,署他的笔名。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我们不敢做爱,不敢叫,记得一次,他的朋友突然造访,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藏起来。

经常地,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说到动情处,催人泪下,他就安慰我:“别说了,再说我会爱上你的。”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那么好一个男人。我问他:“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这里。”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我喜欢上他的优点,笨拙地练习口交。有个早上,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是很美的。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头晕目眩。

大概半年后,他搬了家,我们才正式做爱。平均起来,也就每季度一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

感谢xxx,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拯救了我,分离了我的灵与肉。

许久不见。去年秋天,他居然告诉我,他结婚了。最后一次,我倚着他肩膀,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又想到,会干点儿什么。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

她也是尤物啊。一南一北,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

“他的节奏感很好。”

“还有呢?”

“有爆发力。”

“还有呢?”

“嗯……”

“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

对啊,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

几天前,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想打电话问xxx朋友,打听小男孩的下落,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

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哦,他们已成旧情。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不禁唏嘘。

2003-9-1 跟老妈叨电话 木子美

神经松弛下来,就把老妈想起来。

电话响了半天,外婆接。

“找我妈妈。”

“你是谁?”

“我找妈妈。”

“哦。”

八十二岁的老外婆真够糊涂。

听到妈妈的声音了,“我在睡觉呢。”妈妈说。

“我也刚睡醒呢。”下午三点多。

“开始听到电话响,以为别处的电话,咱家的狗汪汪地叫了,才知道。”

“咱家的狗还活着啊。”

“活着啊,去年病了一场,没死,今年生了,下了三个崽,又换了一身毛,漂亮了。”

“咱家的猫呢。”

“也生了一堆,因为跟狗狗不合,成天把小猫叼到外面去,饿了又叼回来。”

嘿,我们家的猫猫狗狗还是那么可爱,我又给老妈讲我附近有只发廊里养的猫,染着红色黄色的毛,很发廊。

老妈接着说:

“我买到一本你的杂志啦,原来邮局有,早该去买的,看到它就像看到你。”

“买的哪一期?”

“城市恐慌症。”

哈,老妈真幽默,我像“城市恐慌症”。

“那本太旧了,你再去买本新的。”

“但是我只看到你编辑的东西,没看到你的采访。”

“是啊,那期做了反战特刊,把我的采访冲了。”

“但是我看到‘情况’里面有像你写的东西。”

不会吧,老妈看出我写的性专栏了?

“哪个像?”

“就是写信给黄爱东西,说你有不同来源的性伙伴的那个。”

“哦,那个不是我写的。”

“看着很像。”

谁让我是老妈下的蛋,赖也赖不掉。

“那我去当作家好不好?”

“你还是一边上班一边当作家吧,不然没素材了就没饭吃了。”

“我明年要出书了,但我肯定不会给你看。”

“我知道你会写什么,就是没穿衣服的,黄色的。”

“我写那个有天赋啊。”

“还不如去当公务员。”

“不行,多白痴啊。”

“随便你吧,对了,有人来说亲事,说他儿子在广州地震局,一个月有几千块。”

“靠,我就没几千块吗?”

“告诉你一声而已,当时我就替你谢绝了,她第二天早上居然又来一趟。”

“再来你就说我是写黄色小说的。”

“呵呵。”

“妈妈,你要好好的,我多半不会生个孩子给你抱啦。”

“是啊,你恐怕到三十六岁也不会嫁人的。”

“我现在才二十五岁呢。”

“是二十四岁。”

“是吗?”

“十二月才到二十五岁。”

老妈真厉害,让我觉得自己还那么年轻。

“反正别指望我啦,我明年说不定去流浪呢。”

“你都五年没回家过年了,国庆节回来吧,就当是过年。”

“别跟我讨价还价啊,不然你又找不到我了。”

“好的,不说。”

老妈继续很懂事地唠叨别的。挂完电话,心里很温馨。

老妈是个很特别的老妈,如果不是嫁给我爸,她肯定能当个作家。

很小的时候,老妈每晚给我讲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

再长大一点儿,我经常和老妈一人拿一本小说躺在床上看。

字还没认全,老妈就让我写日记,要是她能看到木子美博客的日志,该多么激动啊。

老妈从来都以我为骄傲,不管我小时候总是考第一名,还是现在过着淫乱生活,

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她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妈。记得有天跟大麻男一起时,喝醉了,很伤心,清晨五点给老妈打电话,一遍又一遍地叫:

“妈妈,妈妈,妈妈……”

她在那头哭,我在这头哭。

我对她说:

“妈妈,你要好好活着,你要为我好好活着,我很害怕你忽然一天不在了。”

2003-9-5 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木子美

拍照、折腾,完了三个女人一起抽烟,喝咖啡。就木子美博客出现的若干男人一番讨论后。nn提议:

“说一个我们都喜欢的男人吧!”

嗯,我们都认识又共同喜欢的男人,一时不好说。

话题游离了一会儿,nn冒出一句:

“你们觉得xx怎么样?”

啊,xx简直老少通杀,1981年生的mm,1978年生的我和50年代末生的nn,几乎同时拍板,一致通过。

留着大胡子,喜欢穿黑衣,在大草原生活过,既漂泊又不漂浮,既沧桑又不苍老,既诗人又不贱人,既抒情又不滥情,既宽厚又憨厚……的xx。让人喜欢你毫无意淫味道,喜欢得发自内心,就像,仰望星空。

xx的声音是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