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而抚:互相交换孩子抚养。这里指把兄弟的子女当成自己的子女。
【评语】
人际关系难处,在于凡人皆有私心。假如大家能够本着仁爱之心,“幼
吾幼即人之所幼”,则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一三、事兄如父亲情更浓
人之事兄,不可1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
沛国刘琎,尝与兄..连栋隔壁,..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
..怪问之,乃曰:“向来2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译文】
有人不肯以对待父亲的态度敬事兄长,又何必埋怨兄长对自己不如自家
孩子恩爱呢?以此反观就可看出自己缺乏自知之明。沛国的刘琎与哥哥刘琎
住房只隔一层墙壁,一次,刘琎呼叫刘..,连叫几声都没有答音,过了好一
会才听见刘..答应。刘琎感到奇怪,问他原因,他说:“因为刚才还没有穿
戴好衣帽。”以这样的态度敬事兄长,可以不必担心哥哥对弟弟不如对自家
的孩子了。
【注释】
1可:肯。
2向来:刚才。
【评语】
敬人者恒敬之。对侍兄长应恭敬有礼。其实,又何止于兄长?对待他人
不也理应如何吗?在任何场合,傲慢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
一四、同甘共苦以死相随
江陵王玄绍,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
聚食,必不先尝,孜孜1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形体魁
梧,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并命2尔。
【译文】
江陵的王玄绍。与其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别友爱,谁要得到美味
新奇的食品,除非是三人在一起共享,否则决不会有谁先去品尝。虽然互相
勤勉相待,见面对仍觉自己替别人做得不够。赶上西台陷落,玄绍因为体形
魁梧,被敌兵包围,两个弟弟争着去抱他,请求替哥哥去死,但终于未能消
解厄运,被一同杀害。
【注释】
1孜孜:勤勉的样子。
2并命:相从而死。
【评语】
患难见真情,烈火见真金,敢于以死相随,笑傲黄泉,世间真情,莫过
于此,兄弟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不亦应如此吗?
后娶篇
一五、丧偶续弦务求慎重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1孝子,合得终于天性2,而
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
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
足以为诫。”其后,假继3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
慎之哉!慎之哉!
【译文】
吉甫是位贤明的父亲,伯奇是位孝顺的儿子。让贤明的父亲来管教孝顺
的儿子,应该能够称心如意吧。但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伯奇就被父亲放逐
了。曾参的妻子死后,他拒绝再娶,并对儿子说:“我不如吉甫贤明,你们
也不如伯奇孝顺。”王骏在妻子死后,也对别人说了同样的理由:“我不如
曾参,我的孩子也不如曾华、曾元。”三人都终身不再娶。这些事例都足以
为诫。在曾参,王骏他们之后,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的
关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不可胜数,所以对娶后妻的事,要慎重啊!慎重
啊!
【注释】
1御:治理,此处指管教。
2天性:天命,指人的自然寿命。
3假继:继母。
【评语】
丧偶续弦,人之常情,然而有子之人却不可不慎重从事。如若不然,则
令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甚至成为孩子日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契机。
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请不要忽视孩子的存在,如果草率离异,另觅新欢,
则更不足取。
一六、一夫多妻家无宁日
江左1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2终家事;疥癣蚊媵3,或未能
免,限以大分4,故稀斗阅之耻。河北鄙于侧出5,不预人流6,是以必须
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
及婚宦,至于士7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
道路,子诬母为妾8,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9,暴露祖考之长短10,
以求直已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
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11),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
可不畏。
【译文】
江东一带,不顾忌妾媵所生的孩子,正妻死后,多以妾媵主持家事。这
样,小的摩擦,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妾媵的身份地位,很少发生兄弟内讧
那种耻辱的事。河北一带,瞧不起妾媵所生的孩子,不让他们平等参与各种
家庭或社会事务,这样,在妻子死后,就必须再娶一位,甚至娶三四次,以
至后母的年龄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妻所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他
们的衣服饮食,以及至婚配做官,竟然有像士庶贵贱那样的差别,而当地习
俗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这种家庭,在父亲死后,往往扛官司挤破衙门,诽谤
辱骂之声路上都听得到。前妻之子诬蔑后母是小老婆,后母之子贬斥前妻之
子当佣仆,他们到处传扬先辈的隐私,暴露祖宗的长短,以此来证明自己的
正直,这种人常常出现。可悲啊!自古到今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就害了别
人的可多了!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可改变男人的心意,婢女男仆为讨得
主人欢喜,帮着劝说引诱,积年累月,怎么还会有孝子?这不能不让人害怕。
【注释】
1江左:长江下游以东地区。庶孽封建社会称妾所生子女为庶孽。
2妾媵(ying):正妻以外的婢妾的通称,终:结束。这里是继续管下
去的意思。
3 :同“虻”。
4大分:名分。
5河北:黄河以北地区。侧出:妾所生的子女。
6人流:有身份者的行列。
7士庶:士族和庶族。
8子:此指前妻之子。母:此指后母。
9辞迹:言语,行迹。此句指传扬先辈隐私。
10考:指己去世的父亲。祖考:指已去世的祖先。
(11)引:诱引。
【评语】
一夫多妻制,是历史上的一种陈规陋俗,畸形的婚姻必然导致畸形的人
格。所以封建家庭内,往往明争暗斗,同室操戈,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时至今日,这种历史陋俗竟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在某些地区已成为一种新
的社会问题,不能不令人深思。
一七、父母再婚子女反目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
情,丈夫有沈惑1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
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
前妻之子,每居已生之上,宦学2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3
宠则父母被怨,继亲4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译文】
一般人的秉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留下的孩子,后妻则必定虐待前妻丢
下的骨肉。不是只有妇人才会心怀嫉妒之情,男人才有一味溺爱的毛病,这
也是事物的情势使他们这样。前夫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产,而
从小照顾抚养他,日积累月就会产生爱心,所以就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地
位往往在自己孩子之上,读书做官,男婚女嫁,没有一样不须提防,所以说
要虐待他。但异姓的孩子被宠爱,父母就会遭到怨恨,后母虐待前妻的孩子,
兄弟之间就会变成仇人,哪家有这种事,都是家庭的祸害啊!
【注释】
1沈惑:溺于所爱而不明。僻:邪僻背理。
2宦学:宦指学习仕宦之事;学指学习《六经》之事。
3异姓:前夫之子。
4继亲:后母。
【评语】
家庭的重新组合,必然造成家庭成员之间产生新的矛盾,甚至父子反目,
兄弟成仇。面临这一人生十字路口的人们,为了孩子,请你的步子慎重一些。
一八、后母难当无可奈何
思鲁等从舅1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
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2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
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译文】
思鲁他们的表舅父殷外臣,是位博学通达的读书人,他有两个孩子,叫
殷基、殷谌,都已长大成人,殷外臣又娶了王氏为妻,殷基每当拜见后母时,
因念及生母失声痛哭,难以控制,家里人都不忍抬头看他,王氏也非常悲伤,
不知如何是好,才过门十几天就要求退婚,殷家只好依照礼节将她送回娘家,
这也是值得懊悔的事啊。
【注释】
1思鲁:颜子椎长子名。从舅:母亲的兄弟。
2感慕:思念。
【评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欲做后母,望你三思。
一九、温情永驻冰雪消融。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薜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
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己,庐
于舍外,旦入而洒埽1。父怒,又逐之。庐于里门2,昏晨不废积岁余,父
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3,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
中分其财:奴婢引4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
荒顿5者,曰:‘吾少时所理6,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
素所服7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8中,公车待
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译文】
《后汉书》上说:“安帝的时候,汝南有位叫薛包的,字孟尝,他喜爱
学习,行为诚实,母亲已去世,以格外孝顺闻名。赶上他父亲娶了后妻,就
憎恨薛包,让他分家别住。薛包日夜放声痛哭,不肯离开,以至被父亲用棍
棒殴打。薛包不得已,在家门外搭了间小屋暂住、清晨就进家清扫房屋。父
亲很生气,又赶他出门。薛包只好在里门外搭了间茅屋暂住,但从不忘记早
晚向父母问安。过了一年多,父母感到羞愧,让他回家。父母死后,薛包守
丧六年,超过了丧礼的要求。不久,弟弟要求分家另过,薛包不能劝止,就
把家产平均分配:奴婢要老的,说:‘他门与我共事时间长,你使唤不了。’
田地房屋要那荒废了的,说:‘我年轻时经营过了,感情有所依恋。’器物
要朽败了的,说:‘我平时用惯了。’弟弟几次败家,薛包屡次接济。建光
年间,官府特地征用他,直到封他侍中之职,但薛包生性恬淡,声称起卧病
不起,只求一死已,朝廷只得下诏让回家养病。”
【注释】
1埽:同“扫”。
2里门:乡里之门。
3封建社会,父母死,儿子奕行服(服丧)埃一年,薛包行六年服,所
以说“丧过乎哀”
4引:取。
5荒顿:荒废。
6理:此处作“治”解。
7服:用。
8建光:汉安帝年号。
9公车:汉代官署名。臣民上书和证召,都由公车接待。
10赐告:汉制,官吏病满三月当免,天子特赐其保留官职,回家养病,
称赐告。
【评语】
以情换情,以心换心。温情会融化冰雪,春风会驱走严寒。请相信人间
自有真情在。让我们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为人间争添一丝春色。
治家篇
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夫风化1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
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
义而妇陵2,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3,非训导之所移也。
【译文】
教育感化的事,是从上向下推行,前人影响后人。因此,父亲不慈爱,
子女就不会孝顺;哥哥不友爱,弟弟就不会恭敬;丈夫不仁义,妻子就不会
和顺。父亲慈爱而子女杵逆,哥哥友爱而弟弟倔傲,丈夫仁义而妻凶悍,那
就是天生的凶民,只有靠刑罚杀戮来使他们畏惧,而不是靠训导可加以改变
的。
【注释】
1风化,教育感化。
2陵:通“凌”,侵侮。
3摄:通慑,使人惧。
【评语】
教育感化,上行下效。因此,父慈则子孝,兄友则弟恭。为人师长者,
应注意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唯此,才可以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一、治家之理宽严适度
笞怒废于家,则坚子1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2手足。治家
之宽猛,亦犹国焉。
【译文】
家庭内部取消体罚,孩子们的过失马上就会出现;刑罚施用不当,老百
姓就不知如何是好,冶家的宽严、标准也与冶国相同。
【注释】
1竖子:未成年的人。
2中:合适。措:安放。
【评语】
体罚固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