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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王延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原文】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父绍仕宋,位中书郎。沨母早亡,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沨年数岁,路氏不以为子,奴婢辈捶打之无期度。沨母亡日,辄悲啼不食,弥为婢辈所苦。路氏生溓,沨怜爱之,不忍舍,常在床帐侧。辄被驱捶,终不肯去。路氏病,经年,沨昼夜不离左右。每有增加,辄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爱遂隆。路氏富盛,一旦为沨立斋宇,筵席不减侯王。

【译述】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的父亲刘绍在宋做官,位至中书郎。他的母亲早亡,刘绍被皇上敕令纳路太后哥哥的女儿为继室。这时刘沨仅几岁,后母路氏不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连那些奴婢们都时不时没深没浅地打他。刘沨每到生身母亲的忌日,就悲哀哭泣而不进食,这时就更加为那些奴婢们所欺侮。后来,路氏生下一个孩子叫,刘沨非常地怜爱他,不能割舍,经常守在床帐的旁边,常常被驱赶捶打,还是不肯离开。再后来,路氏患了病,大概有一年的时间,刘沨认真侍候,昼夜不离左右。路氏的病情每一加重,他就痛哭流涕,不吃饭。路氏病好之后,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动,于是对他变得非常慈爱。路氏很有钱,到了给刘沨成家的时候,为他设宴席招待宾朋,其规模可以比得上王侯。

【原文】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译述】唐代宣歙观察使崔衍的父亲崔伦担任左丞,继母李氏对崔衍不好。

崔衍其时担任富平尉,父亲出使到了吐蕃,很长时间后才回来。李氏故意穿着破衣服去见崔伦,崔伦问她为什么穿这么破烂的衣服,李氏就谎称丈夫出使吐蕃期间,儿子崔衍不供给她衣食。崔伦听后大怒,把崔衍叫来责骂,并命令仆人将崔衍摁翻在地,揭开后背,要鞭打他。崔衍只是哭泣,但不自己说明原委。崔伦的弟弟崔殷获悉后,赶快跑去用身体遮蔽住崔衍,使得鞭杖不能打住崔衍。崔殷大声说:“崔衍每月的俸钱全部都送到了嫂子那里,我都知道,怎么忍心说崔衍不给衣食呢?”崔伦的怒气这才消解。从此之后,崔伦不再听李氏的诬告。等到崔伦死后,崔衍侍奉李氏更加谨慎。李氏所生的次子,经常向别人借钱,然后与债主订立契约,让崔衍来付债,崔衍每年都为他偿还债务。因此,崔衍官至江州刺史,薪俸非常优厚,但他的妻子儿女仍然生活困难。子女非常孝顺而父母不慈爱,那么他的孝顺的美名就更加远扬,这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媳妇不孝儿之过

【原文】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译述】有的人说:儿媳妇如果不孝顺公婆,那该怎么办呢?《礼记》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儿子非常喜欢他的妻子,但父母亲不喜欢,只能休掉。儿子不喜欢他的妻子,但父母亲说:‘她很会侍奉我。’那么儿子就得和他的妻子过下去,白头到老。”

【原文】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译述】汉代的司隶校尉鲍永,对后母非常孝顺。他的妻子有一次当着母亲的面呵斥狗,鲍永就把她休掉了。

【原文】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即出其妻。

【译文】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亲孔氏,治家非常严明。刘四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娶上媳妇,建元年间,高帝和司徒褚彦回为他娶王氏女为妻。一次王氏在墙上钉钉子挂鞋,尘土掉在孔氏的床上,孔氏有些不高兴,刘就此修掉了自己的妻子。

【原文】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译述】唐代凤阁舍人李迥秀,他的母亲出身很低贱,妻子有一次呵斥奴婢,母亲听后很不高兴,秀立刻就休掉了妻子。有人劝他说:“你妻子虽然不避嫌疑,伤害了你母亲,但她的过失还不致于如此,为什么这么急噪呢?”李迥秀回答说:“我娶妻子就是为了赡养母亲,如今妻子竟给母亲脸色看,我怎么敢再留她呢?”最终还是没有听从劝告。

【原文】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译述】东汉郭巨家里很穷,奉养着老母亲。妻子生下一个孩子已经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常自己少吃一点东西,省下来给小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咱家贫穷而不能让全家人都吃饱,你与我一起把孩子埋掉吧。孩子我们还可以再生,但母亲不可再有。”妻子不敢不同意,于是掘了一个二尺深的坑,却意外地发现里边有一锅黄金。有人议论说:“郭巨虽然是个孝子,但他的做法不仁道。”我们说:尽管用这样极端的事例来教化民众,而民风仍然是厚于慈爱,薄于孝。

后母如母【

原文】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译述】有人说:对于亲生母亲、嫡母(妾生的子女称父亲的正妻)、继母、慈母(抚养自己成长的庶母)和养母,为她们服丧时都要穿同一规格的丧服。也有人认为,人对嫡母、继母、慈母和养母的恩情,都无法与生身母亲相比,所以为嫡、继、慈、养四母服丧,那都是一种伪善行为。

我们说:这话说得太违背常礼了吧?《礼记》说:做为人的后代,服丧时应该穿斩衰服(最重的一种丧服)三年。“传”解释说:为什么要服斩衰服三年呢?这是因为服重孝者必须穿尊服(斩衰三年)来服丧。怎样才算是家族的后代呢?只要是同宗就可以做为后代。怎样才算是某一个人的后代呢?支子(嫡妻次子以下及妾子)就可以。为所后者的祖父、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昆弟、昆弟的儿子和亲子一样。继母和亲生母亲一样。“传”解释说:继母为什么和亲生母亲一样?因为继母和生母是同一个丈夫。所以孝子不敢区别对待。慈母和亲生母亲一样。“传”解释说:慈母是什么人?没有子女的妾和妾生的孩子而又失去生母的,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你的亲生子。”又对孩子说:“你把她当作你的亲生母亲。”这样,慈母抚养你,你一生都要像亲生母亲一样对待慈母,慈母死后,要像生母一样为她服丧三年。这是因为尊重父命。

至于嫡母,她是父亲的正妻,其尊贵是达到顶点了的。

梁代中军田曹行的参军庾沙弥的嫡母刘氏患病卧床,沙弥每天从早到晚在她身边侍候,睡觉连衣服都不脱。有时要针灸,沙弥就用自己的身体先试。等到嫡母去世,沙弥好几天水浆不入口。开始只吃点大麦面糊,一百天之后,他才吃些稀饭,服丧期间他不吃盐酱。他冬天不穿棉衣服,夏天不脱丧服,从不出家们,日夜痛哭,邻居都不忍心听到他的哭声。他坐的草垫被泪水浸湿腐烂。嫡母的墓葬在新林,那里忽然长出旅松一百多株,枝繁叶茂,不同于一般的松树。嫡母生前喜欢吃甘蔗,沙弥此后就不再吃甘蔗。

汉代臣相翟方进发达之后,他的后母仍建在,他奉养后母很孝顺。

太尉胡广八十岁的时候,继母建在,他朝夕侍奉,昏定晨省,继母面前他从不用拐杖,也不敢说自己年纪大。

汉显宗令马皇后像生母一样抚养肃宗,肃宗也非常孝顺,他们母子慈爱,始终都没有一点隔阂。肃宗把马氏一家当做自己的外戚,所以生他的贾贵人没有被立为太后,贾氏宗族的人,也没有一个得宠沾光的。

等到太后马氏去世后,肃宗才下诏给了生母贾贵人一个玉赤绶,如此而已。

古代有一个叫丁兰的人,他母亲死得早,他没有来得及奉养,他成人之后就用木头给母亲刻了一个牌位来供奉。那些有德行的人,孝敬父母之心出自本性,父母去世之后不能侍奉,还要刻牌位来供奉,况且嫡母、继母、慈母、养母在世呢?古代的圣人依据那些有德行的人的想法制定了礼,哪里有圣人教人去做假的呢?

养老送终,人之大事

【原文】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译述】父母去世后安葬,是为人子女的一件大事。死亡的人把墓穴当作房屋,为死者选好墓地却未埋葬,就像活人出行而没有归家一样。因此孝子虽然很爱戴他的父母,但是留下他们的遗体也不敢太久。古代规定皇帝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一般士民则是一个多月。由于送葬的礼物有厚薄,来参加葬礼的亲戚有路程远近之别,所以不这样分别规定期限,那些参加葬礼的人和礼物就不能聚齐。国家法令规定,王公以下的人死后三个月都要安葬,大概是要等待亲戚朋友都能会齐,这样更合适。《礼记》说:亡父亡母没有安葬,子女不能更换丧服,只能吃点稀饭,住在临时搭盖的简陋的棚子里,睡在草席上面,以土块为枕头。等到亡父亡母埋葬拜祭以后,穿戴居处才能有所改变。这大概是因为孝子的内心觉得父母没有安葬,自己也不敢安居。

【原文】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译述】东汉蜀郡太守廉范,是王莽的大司徒廉丹的孙子。父亲遭遇战乱,客死于蜀汉,廉范就寄居在西州。西州平定之后,他回到家乡。五十多岁的时候,他辞别母亲到西蜀去迁葬亡父。蜀都太守张穆是廉丹的部下,送给廉范很多钱财,廉范一点也不接受,与别人一起带着亡父的棺柩步行回到葭萌县。他们乘坐的船只触石破裂沉没,廉范抱着父亲的棺柩一起沉入水中,众人为他的孝心所感动,将他和棺柩一起救起。经过抢救治疗,他没有死,终于回去安葬了父亲的棺柩。

【原文】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译述】宋代会稽的贾恩,母亲去世还未来得及安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