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人,一小部分人,比如说曾经的我,或者在申请的时候积累一些经验,或者善于从一些表面简单的信息分析出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或者善于同人沟通交流,更善于利用资源,更善于收集整理信息--我就曾以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而自豪--这部分人的定位工作又向前走了一步,层次相对高一些。他们对自己的目标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并且能从简单的自我定位的局限中跳出来。在这些人里,最简单层次的定位就是去认真地研究学校。比如,我在论坛上听说有人从7月开始,花了3个月的时间,把美国前150名的学校的网页都看了一遍,做好信息记录,然后发信向学校索取材料,并通过e-mail和招生方联系,询问一些奖学金、录取标准、录取程序之类的问题。这样工作非常辛苦,精神固然可嘉,但是,做没有效果事情,充其量是帮助你确定几个奖学金可能性比较大的学校,以及了解他们今年招生的截止日期罢了。
"这个层次中,有的人会做得更进一步。他们会用多种方式和学校建立深入的联系。他们会很快地确定初选名单,名单上大约罗列了三十所学校。然后,尽可能广泛地与这三十所学校里的人取得联系,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资源和帮助。比如我,在第二次申请时,我尝试着和我初步确定的所有学校所有可以利用的人际资源建立联系,教授、院长、招生主任、该系在读学生、教务管理人员、讲师、助教、在读硕、博士、本科生,甚至我爸爸的姑妈的一个朋友的女儿的一个网友,我都逐一和他们进行了沟通,努力从各种渠道获取有效的信息。我还经常挖掘各个美国学校bbs上的资源,那里有很多很有价值的评论;我还在google上搜索每一个教授的个人信息,不放过任何细节……这个步骤,至少可以帮助我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正确地认识目标。不过,遗憾的是,在每一个申请族群中,能够达到这个层次的人太少了。所以,你很难在你周围或者网上找到能和你分享信息的人。因而,在这个层次上做事很孤独,你必须依靠自己才行。
"从本质上看,这些人在潜意识中运用了22条法则中的第四条--认知法则,他们努力明确教授录取人的标准,努力获取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并以此确定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不做什么。他们也在潜意识中运用了其他的一些法则,比如第一条所强调的领先法则,但是,都是非常随机的。
"这样的定位,估计是中国学生自己申请能达到的最高层次。能达到这个层次,就算是非常有经验了。大部分已经在海外留学并决定继续申请者基本处在这个层次上,因为他们已经对美国学校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他们至少不会把150个学校的网页全部看一遍,或者花时间索要什么材料。他们所要做的,无非是打几个电话。有一定的经验,就是处在这个层次上的定位所具有的优势,因此,这个层次上的人很少遇到大麻烦,申请的成功率比较高。就好像我,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是,第二次申请比第一次申请效果要好得多,在很多人看来,这已经算是非常成功的申请了。
"但是,即使是在这个层次上,也没有人能说他对自己的命运完全有了把握。从本质上讲,很多人还是在碰运气,只不过减少了盲目性。但是,一旦遇到激烈的竞争,他们还是不知所措,只是付出努力后就茫然地等待结果。所以,我说这个层次上的人是在有针对性地碰运气。
"在理解了营销理论之后,我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反复分析22条法则,注意到,在22条法则里面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谈产品自身的价值设计和如何在竞争中采取正确的策略,相对而言,这个层面较少谈如何认识消费者。我以往的申请准备工作,做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在22条法则的第四条的范畴下,我开始很不理解,但是很快就想通了。
"这其实不难理解。在营销学的概念里面,了解消费者,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正确界定市场,是一个最基本的步骤,是一个根本不需要强调的概念。真正的定位,谈的是产品自身的设计与改进,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决定采取何种策略。在留学申请上,真正的定位,是在了解招生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调整,它以一系列命题的形式体现出来,其中包括留学申请策略,重点申请角度和层面,实际竞争优势定义,以及在竞争劣势位置上的应对方式等等。换言之,定位,不是确定申请什么学校,也不是确定到底学校要什么样的人,而是确定,我,作为一个竞争的产品,到底采用什么策略才能获胜。这也是22条商规在留学申请中最主要的运用。"
第32节:定位--认识你自己(8)
"啪,啪,啪,"太傻很赞赏地鼓掌,说道:"jim,你真的很有天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理解到这样的层次,你已经入门了。从你对22条商规的注释,其实就可以看出来,你已经把申请定位的重点放在申请人正确的个人营销方式的策划上了。"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反复琢磨22条商规才真正明白这一点。其实,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总是机械地把留学申请的过程分为选校,写文书,寄材料,沟通等步骤,但是,无论是选校和文书的设计,都只是定位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属于一定要做的、最基本事情,后面的写文书,寄材料,沟通,只是一个定位策略执行的环节,这样的分类本身就是最没有水平的分类,就好像一个5岁的小孩把上学认为是一个背上书包,走去学校,然后待几个小时,然后回家的过程,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这个层面。上述分类把留学看得太简单,真实的留学远比这个复杂。
"比如,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领先法则和类别法则,应该是最经典的营销法则,也是最适用于留学申请的法则。很多人都觉得,教授只录取1-2个人,那怎么有我的机会呢?其实,就好像在药店买药,通常每个人也只买一种药。难道,除了一个最牛的包治百病的药,其他的药都没在碰运气吗?当然不是,如果你不是很明显最强的一个人,那你首先要给自己创造一个领域让自己最强,然后,去吸引对这个领域会感兴趣的教授,比如一个申请会计的学生,各方面都没有什么第一位的竞争力,但是,她做过一个倒闭的上市公司的清算工作小组的助手,其实这件事情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小事,她都快忘记了。但是,她在一个教授的眼中成了最需要的人,因为这个教授现在正在从事上市公司倒闭后清算的研究课题,在那个独特的领域里面,这个人就是第一,就算她gpa很低,gre不高,就算她ps写得很差,也会被录取的,这就是领先法则和类别法则的结合应用。如果可以把更多的法则结合起来,比如对立法则,就算多了一个也有类似经验的人在竞争这个位置,你也有很大的机会去把握成功,你找到和竞争者的不同点,并且把这个对立点强化出来,肯定比你去模仿竞争者的战略有效。
"这些法则,肯定是正确的,并且有显著的效果。一个人在申请中,如果能真正理解这22条法则,并把它应用于实践,他的申请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把很多条法则一起实践的时候,效果更明显。"
太傻点头赞许道:"你说得不错。中国申请者最大的问题,就是盲目地模仿而缺乏有效的指导。我想,很多人可以从这22条中获得系统性的指导,至少,申请者在遇到问题时,可以翻阅这22条法则,并找到答案。很多人问,和教授沟通,到底按照什么频率联系?这个问题,22条法则的第二十条就讲得很清楚。"
"是的。"我接着说,"不过换个角度来看,22条法则提供的帮助与指导,还不能从表面上去套用,营销的手段和本质才是22条法则真正传达的东西。我现在看每一个案例,比如ibm推广thinkpad的营销案例,马上就会联系到留学申请的营销方式,并努力从中获得启发。我现在理解你为什么把'营销'视为留学的本质。这并不是一个词语的替换问题,而是一种思维方式转换问题。留学不可能也不必自己建立起一套专门的理论体系。留学申请的本质就是营销,只要理解了营销,就可以理解留学。"
"然而,可惜的是,"太傻说,"中国的大部分申请者,都局限于自己所在的专业,不愿意或者说没有能力理解营销真正的价值。因此,在中国,让留学申请者真正明白他们任务的本质所在,还需要做许多工作。"
我对太傻的观点有同感:"是呀,以前我做版主的时候,就算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也要费口舌反复地阐述,但就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看不明白,更不知道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它。像营销这么复杂的层次,运用在留学领域,更需要申请者具备融会贯通的能力。所以说,普及正确的留学申请知识,相当困难。终究,大部分人,还是需要去模仿,而不可能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去运用。现在我真的不会强求别人去做出什么实质的突破了,唯一希望的是,申请者所模仿的东西,至少是一些相对合理的东西,至少要知道为什么模仿。在模仿的时候,尝试着去思考,而不是简单而机械地克隆,能达到这样的层次,我觉得就已经很不错了。"
第33节:定位--认识你自己(9)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现在能理解太傻论坛以及太傻咨询中心的价值了。不管怎么艰难,正确的东西终究是要推广的。总会有一小部分人,会克服困难,把自己的理解力上升到这个层次,并且真正把握自己的命运。就好象matrix,虽然醒悟的人很少,但是,那些都是我们的希望。今后,更多的人有了值得模仿的对象,于是将有更多的人跨上更高的层次。"
太傻点头:"对。一个论坛不能一下子改变世界,但是一个论坛可以慢慢地改变一些人。只要能让一小部分人突破自己的局限,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而且,你要相信,中国的留学申请者,无疑都是中国的精英。你要相信他们,并且尽你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我接着说:"我特别感谢你引导我进入留学营销这个大门。但是,即使我已经理解到这个层面上,还是有一个最核心的问题,需要你帮我解答。"
太傻挥手打断我的话:"好,让我来猜猜你想问的问题。你是不是想问,这些营销学的理论、知识,尽管你理解,并且确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一个申请者身上,到底如何应用呢?你肯定有这样的问题,因为,在你自己尝试着将这样的理论用于自己的申请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对吗?"
我点头称是:"我一直有个疑虑:作为一个留学申请者,早在开始准备工作的时候,他的个人背景都基本已经确定了。他还能有多少的空间去做营销呢?比如,一个本科大四的学生,申请ee,他也确实没做过很多实际的研究,背景也比较确定了,他真的可能去创造一个领域让自己成为第一,并实践22条法则的第一第二条原则?比如,一个申请者在读本科时一无所长,就算他有擅长的东西,也达不到特别的高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如何去确定类别法则呢?再比如我是学金融的,有一些实际的项目经验,但是,和那些有十年工作经验的人比起来,我的经验微不足道。我虽然可以找到一个类别让我成为第一,但是,如果这个第一没有教授需要怎么办呢?比如聚焦法则,我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但是这个特点,其实在教授类型标准中并不是最重要的特点,而别人恰恰具备教授需要的最重要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我又应该怎么办呢?"
在一口气道出最大的疑惑后,我接着说:"诸如《定位》、《22条商规》这类经典的参考书籍,大部分案例都是谈第一第二的争夺,比如ibm和dell的争夺,比如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争夺。书中,我看不到直接描述一个没有什么竞争优势的产品获得成功的案例。事实上,大部分申请人都是一个没有什么竞争力的产品,但是他们在教授的细分中,都必须占到第一第二的位置,这种事情可能吗?比如dell的直销,它是从一开始就确定的优势和第一位的价值,所以它可以从小长大。但是,如果是一个不知名、也没有什么特点的电脑品牌呢?它又应该怎么办呢?所有的市场细分,肯定都被占光了,它可能成功吗?"
"哈哈,你这个比喻真有意思。"太傻笑着说。不料,他随即把问题抛回给我,"假如你是不知名的电脑ceo,你会怎么办呢?"
"要是我是ceo,我会确定,这个牌子目前没有任何优势,它必须创造优势。但是,创造优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比如降价,价位降到一定低的程度,肯定有销量。虽然有人称这种行为是饮鸩止渴,但是适当尝试一下也是可以的。还有就是,放弃姿态,去其他所有电脑供应商都不愿意去的地方,比如农村。这就好像留学申请,如果你认识到自己没有什么优势,也很难创造什么优势,你最应该做的,不是去碰运气,而是去正视这个问题,既然你的目标就是把自己送出去,你要判断自己真实可以接受的标准,并且向这个标准的最低线靠拢。我还需要强调两点:
第一,真实的自我判断,就是,你要问自己,自己的底线,最低可以接受的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