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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更主要是品评人物,抒发感慨还在其次。但这些都是片断的论述和偶拾琐记式的看法,远不如王昆仑同志的《红楼梦人物论》系统。李辰冬的《红楼梦研究》和《红楼梦人物论》写作时间相近,设有《红楼梦》重要人物的分析专章,不乏有价值的见解,但也不能和《红楼梦人物论》相比。就对《红楼梦》人物形象分析的透辟和具有系统性来说,王昆仑同志的《红楼梦人物论》,在解放前出版的红学著作中,堪称首屈一指,1948年国际文化服务社出版的《红楼梦人物论》,由十九篇文章组成,重点论述的人物有袭人、晴雯、秦可卿、李纨、妙玉、惜春、紫鹃、芳官、探春、平儿、小红、鸳鸯、司棋、尤三姐、王夫人、邢夫人、尤氏、赵姨娘、贾母、刘老老、王熙凤、贾政、贾敬、贾赦、贾珍、贾琏、贾芸、贾环、门子、焦大、茗烟、柳五儿母女、龄官、傻大姐、史湘云、薛宝钗、林黛玉、贾宝玉等三十八人,《红楼梦》的主要人物形象都包括在内了。而且由于作者运用了先进的思想作为研究人物的指导,重视《红楼梦》中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两类不同人物的思想分野,对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统治者形象,不仅进行分析和评论,也在进行揭露和鞭挞,对代表新生力量的人物形象则一往情深的加以赞颂,因此使《红楼梦人物论》成为一部具有鲜明思想政治倾向的论著。其中《贾府的老爷少爷们》、《王熙凤论》等篇里的痛快淋漓的剖析,既是在论述《红楼梦》这部古典小说里的人物,也是指斥横行于当时的反动势力。

《红楼梦人物论》主要是从政治的、历史的、思想的和道德的角度,来分析和评述《红楼梦》里的人物,从美学的角度加以评析则显得不够。这是本书的缺点,也是本书的特点。1962年王昆仑同志重新改写《红楼梦人物论》时,对特点有所发扬,对缺点有所是正。

小评批评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和方法,《红楼梦人物论》的不足之处,不妨碍它成为小说批评派红学的一部代表性著作。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五十年代以后的小说批评派红学(1)

红学进入五十年代,开始了自有红学以来最不寻常的经历。不论是胡、蔡论战,还是考证派红学在材料方面惊喜的发现,影响的范围都是在学术界之内。只有五十年代初期环绕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展开的讨论,波及到了整个社会,甚至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就红学的发展来说,这当然是不正常的。但笔者无意重新探究那场讨论的前因后果,更不想对学术以外的现实政治因素细加辨析。只愿指出,如果单纯从学术的层面着眼,当时对俞平伯的研究红学的角度和方法,存在很大的误解。李希凡和蓝翎在批评俞平伯的第一篇文章中,即表示不赞成把考证的方法运用到艺术形象的分析上,认为:“考证的方法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辨别时代的先后及真伪。俞平伯先生却越出了这个范围,用它代替了文艺批评的原则,其结果,就是在反现实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泥潭中愈陷愈深。”李希凡、蓝翎:《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一集,第67页,作家出版社1955年版。显然没有将俞平伯的文学考证和胡适的历史考证区别开来,忽视了俞先生所追求的小说批评与文学考证合流的特征,这是非常大的误解。

误解的后果是多重的。俞先生本人固然因误解而蒙冤,障蔽了读者对他的红学研究的理解,就研究方法而言,则使考证与小说批评分道扬镳。从作品出发的文学考证,和小说批评原无矛盾,包括分析艺术形象,也可以辅之以考证的方法。现在视两种方法如水火冰炭,以为绝对不能相容共济,必然造成对文学考证和小说批评的两伤。但另一方面,由于对俞平伯的批评发展到对整个红学考证派的批评,带有向占主流地位的考证派抗争的性质,客观上可以为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发展造成有利的环境。

事实上,五十年代以后,依据小说批评的原则和方法研究《红楼梦》,是畅行无阻的。正是在这种有利的环境之下,小说批评派红学枝叶日趋繁茂,结出了较丰硕的果实。

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收论文十七篇,是作为参加1955年至1956年《红楼梦》讨论的成果,由作家出版社于1957年出版的李希凡、蓝翎:《红楼梦评论集》,1957年1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1963年再版,1973年3版。。这本书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等九篇文章,以思想论争为主;第二部分八篇文章,侧重于正面立论。今天看来,第二部分更有学术价值,基本上运用的是小说批评的方法,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红楼梦》思想成就和艺术特征,对贾宝玉典型形象的意义和《红楼梦》思想倾向的辨析,堪称一家之说。他们反复说明,贾宝玉的身上存在着新的因素,具体地说就是个性解放的内容,这与明、清之际因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进步思潮相互辉映。因此宝、黛的悲剧是“社会的人的悲剧,而不只是个人的悲剧”参见《红楼梦评论集》第125至第127页。。

就立论的基点来说,与上面提到的陈觉玄的《红楼梦试论》,当然不无重合之处,但他们对这一思想的探讨在理论上又深入了一步,论证显得更加坚实。例如对贾宝玉的形象内涵和思想动因,他们分析道:

贾宝玉以一个叛逆者的光辉形象,出现在腐朽的散发着霉烂臭气的封建贵族生活的环境里, 出现在死抱着顽固的道统形式的封建统治者的人群中,出现在毁灭着生活的美和理想的吃人的礼教制度面前,这种现实与他的生活直接而密切地联系着。他的反抗也只能从这里开始,因而他所提出的要求也就最突出鲜明地表现出与这种现实直接对立的色彩。他的要求虽不可能是自觉地代表着但在客观上却体现着符合着社会的进步要求。他反对笼罩着生活的压迫、痛苦、哀伤、牺牲的烟雾,追求贯串着愉快、欢笑、青春、幸福的基调的合理的人生——不仅是在爱情领域里,而且是在整个生活领域里。透过这种要求鲜明地反映出了人生的道路问题。它表明了封建社会所规定的人的生活不是真正的人的生活,而是奴隶的生活。真正的人的生活应该是平等自由的,不受任何干预而独立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就历史的性质说,这明显地具有了与封建社会不同的新的意义,标志着个性的觉醒与要求个性的解放,这是贾宝玉悲剧性格中最根本的也是决定性的因素。在那样一个强大的现实的压力之下,贾宝玉体现出了这种要求,绝不能解释为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反映着历史发展的要求下的新课题。李希凡、蓝翎:《红楼梦评论集》第141页。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五十年代以后的小说批评派红学(2)

小说批评的特点,一是要求从作品出发,二是在进行批评时要有文学观念和文学理论的依据。李希凡和蓝翎所依据的,从根本上说是唯物史观,因此他们重视时代思潮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对作品的影响。但对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发展最有裨益的,是他们提出的作家的世界观和创作的矛盾问题。

俞平伯喜欢探寻作者的作意,就小说批评来说,当然是必要的;但有时过分执著于作者的只言片语,没有把作者的主观思想和《红楼梦》的客观意蕴适当区分开来,这是他的偏颇之处。李希凡和蓝翎则强调形象大于思想,认为曹雪芹的现实主义创作,必须依据生活的逻辑和艺术规律,结果会战胜世界观中某些落后的东西。他们把曹雪芹与巴尔扎克加以比较,并引用恩格斯的话,证明《红楼梦》作者也获得了现实主义的伟大胜利参见《红楼梦评论集》第3至第4页。。我认为这是在那场讨论中,他们提出并加以论证的最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可以成为使小说批评深化的永久性的话题。

刘大杰的《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出版于1956年,在时间上比李希凡、蓝翎的《红楼梦评论集》还要早些。书中包括《红楼梦引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艺术形象》、《薛宝钗的思想本质》、《探春的道路》、《晴雯的性格》、《尤三姐的悲剧》等六篇论文,其中《红楼梦引论》写于1953年12月,当时大讨论尚未开始。由于作者是古典文学根底很深厚的文学史家,又不乏新颖的文学观念,因此对《红楼梦》的思想和人物所做分析,常常一语中的,言简意赅。此书的出版,为小说批评派红学添了光辉。

关于《红楼梦》悲剧的美学价值,向来是小说批评派红学注意的中心,刘大杰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红楼梦》这一悲剧的历史意义与艺术价值,绝不是单纯建筑在贾宝玉、林黛玉恋爱失败的基础上,同时是建筑在揭露封建制度与贵族家庭的腐烂与罪恶上。由于贵族家庭种种的腐烂与罪恶,由于封建统治集团的穷奢极欲的荒淫生活,结果是应了秦可卿所说的树倒猢狲散的预言,使《红楼梦》在结构上一反旧有小说戏曲的大团圆形式,而创造了极高的悲剧的美学价值。”刘大杰:《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第7至第10页,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在分析贾宝玉的性格特征和思想历程时,他写道:

贾宝玉生活在那个前呼后拥花团锦绣的大观园里,他始终是孤独的、寂寞的、苦痛的,他时时在寻求自由,想飞到园子外边的天地里去,在两百年前,他找不着道路,找不着方向,他感到的只是窒息和空虚,他有时到佛经里去求安慰,有时又到庄子里去求解脱,那一些旧时代的残骸和虚无的阴影,毕竟不能医治这位青年的苦闷。贾政骂他的儿子为逆子,不错,宝玉的思想自然是没有完全越过旧时代的范畴,但在贾家、在贾政的眼里,他确是一个逆子。在他的行为和思想中,确实隐伏着一股对封建社会反叛的精神的潜流。他反对代表封建秩序封建道德的父亲,他轻视那些霸道荒淫的哥哥嫂嫂,他看不起科举功名,他说做八股文是禄蠹,是庸俗无耻,他反对父母包办的婚姻,他同情那些天真烂漫的少女。这位在大观园里横冲直撞的青年骑士,唯一的知己就是林黛玉。因此,他全心全意地想夺取林黛玉的爱情,作为追求生活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道路。他虽说把那块挂在颈上的实际是封建婚姻的象征的宝玉,几次摔到地上,想用力去砸碎它,然而是砸不碎,大家包围他防护他,结果那块玉仍然是套在他的颈子上。在《红楼梦》里,贾宝玉对于他的封建家庭,确实打过几次冲锋,结果是无法战胜那恶劣的环境,无法跳过那重重的陷阱,终于受了满身的伤。最后在失恋、苦痛、绝望的过程中,走上了逃避的出家的道路。他用了这条道路,对于封建社会的富贵功名伦理观念和其他的一切,作了消极的否定。刘大杰:《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第22页。

把贾宝玉的思想特征以及他在大观园内外所处的地位,包括他的挣扎和挫折、寻求和悲哀,描述得非常准确,可以起到帮助读者把握贾宝玉这个典型形象的思想内涵的作用。对林黛玉,刘大杰先生也把握得相当准确,他认为:

林黛玉这一悲剧典型,是中国古典文学里出现的最优秀的妇女典型。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里,在封建社会古典文学里,我们看见了许多苦痛的优良的妇女形象,但是在她们的身上,总令人感到缺少这一点或那一点什么东西。《红楼梦》的作者,以精巧无比的艺术笔力,选择、比较、概括、综合过去妇女们的各种特征,精心结构地创造出来这个完整的新型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她有高度的文学天才,清醒的哲学头脑,高尚的情操,真挚的热情,她鄙视封建文化的庸俗,她诅咒八股功名的虚伪,她不谄上骄下,不贪图富贵,她用生命来争取她的理想,不屈服不投降,不同流合污,为了坚持自己完整的人格与幸福的爱情,她斗争到最后一分钟。在她的头脑里,我们看见了刘兰芝、李清照、朱淑贞、崔莺莺、杜丽娘各种灵魂各种智慧或多或少地点点滴滴的交流。在这种意义上,这一典型形象,是长期封建社会妇女们的才华与苦痛的总结。刘大杰:《红楼梦的思想与人物》第35至第36页。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五十年代以后的小说批评派红学(3)

突出林黛玉的文学天才,并把她放在中国古典文学一个个具有优美的灵魂和过人智慧的女性群体中,做纵向的比较,在比较中阐述新的文学典型的悲剧意义,刘大杰之前,这样做的研究者并不多见,应该说,这于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建设是有贡献的。

刘大杰先生对宝钗、探春、晴雯的论述,也颇有独到之处,他是明确指出探春的思想本质在于维护封建利益的研究者,后来常谈的探春走的是改良主义的道路,也是他提出的。《晴雯的性格》一篇,写得文情并茂,快意盎然,完全可以和王昆仑的《晴雯之死》媲美。还有尤三姐,写得一往情深,酣畅淋漓,似乎格外喜爱这个人物。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