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中,并暗自庆幸,自己拥有了这样一对开朗可爱的公婆。从古至今,文学作品上总是不遗余力地渲染着婆媳之间的种种不合:从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到陆游的爱妻唐婉,再从六月飞雪的窦娥到吃糠咽菜的赵五娘,仿佛婆婆天生就是恶人,而儿媳妇天生就是被欺负的材料。不过从今天的事情看来,事有例外,我这位准婆婆似乎很和蔼,准公公也很开朗,至少一点都不古怪。
晚上的家宴简单隆重,妈妈烧了一桌子拿手好菜,两位爸爸又像订婚我们订婚之前的那个晚上一样把酒畅谈,而两位妈妈又凑到了一起,她们似乎很擅制定具体方案,不出两个钟头,就决定了:我跟常欢的婚礼在今年秋天的时候举行,他们还要搞点新派,说是要搞草地婚礼,有教堂有草坪,亲朋好友自助用餐,又方便又卫生。至于蜜月,他们建议去欧洲玩一圈,“反正一辈子就这一次蜜月,多去几个好玩的地方才不至于委屈了小爱。”这是常欢妈妈的原话。
而我和常欢一直在傻傻地笑着,就像订婚之前一样。家长们似乎乐得决定一切细节,我们不用自己费心,还能进一份孝心,何乐而不为。
“你发现了没,关于我们俩结婚的事,最兴奋的好像是他们。”在我洗水果的时候,他也跟进了厨房,还站在我身边,并一如既往没有伸手帮忙的意思。
“大概当父母的都是这样吧?我表姐出嫁之前,姑姑和姑父也是这样兴奋着的,可是等表姐出嫁那天,他们好像又反悔了,行礼的时候,老两口哭得像湿抹布一样。”
“我估计咱爸咱妈不会哭得那么伤心,谁让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婿。”他飘飘然地说着。
我转头看着对他说“少臭美吧你”,随后又拿了一个洗好的草莓塞到他嘴里,“赶快塞上你的嘴,免得再说些笑死人的大话。”
一阵女人的笑声突然从我们背后传来,我扭回头看一看,原来是两位妈妈。
“妈,”常欢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过来了?”
“要是不过来,还看不到你门两个打情骂俏呢,”他妈妈对我妈妈说,“我们回去吧,免得被当作电灯泡。”
“对,就算他们肯当众表演,我的牙齿还受不了呢,会酸掉的。”我妈妈也笑着凑热闹。
“哎呀,你们!”我羞得满脸通红,又恶狠狠地看了常欢一眼,“都怪你这个坏蛋!”
“对,都怪我这个坏蛋。”他像个美国佬一样耸了耸肩,对妈妈们说,“我老婆害羞了,妈妈们高抬贵手别再笑话我们了,要不然最倒霉的那个一定是我。”
妈妈们笑着走出了厨房,常欢把水果端了出去。我捂着脸蛋坐在椅子上发呆,原来传说中的“天伦之乐”就是这样,怪不得那么多人都选择了结婚生子,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跟这种朴实浓厚的幸福比起来,什么野心,什么激情,仿佛都变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就像是“无招胜有招”,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1)
我和常欢终于要结婚了。经双方父母商定,婚礼定在9月9号,是个星期六,亲朋好友都有空,而且那时候不冷不热,我可以穿上最漂亮的婚纱。
日期确定以后,忙不完的事情就接踵而至,订酒席,挑婚纱,还有他的房子,也要简单整理一下。高个子的赵小帅自告奋勇要充当新郎的义务保镖,刘亚菲强烈要求伴娘,说每次参加婚礼都是当主持人,说来说去都腻了,这回换成最要好的朋友发昏出嫁,她说什么也要当一次女二号,给多少钱都不换,谁也不用骗她。
我说没问题。
其实这也是我的愿望。我一直渴望着一个有教堂有草坪的婚礼,能够在好朋友的簇拥下走进神坛,在然后庄重而肯定地说出“我愿意”,就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新娘一样。
至于洛可可,她的留学申请已经被批复,我结婚的那天她应该已经去了澳大利亚。不过她答应送一套最漂亮的婚纱给我,让我先别着急去外面订,我说好的,谢谢。
常欢的父母回了北京,他们打算把长安街边的旧房子卖掉,再把东四环的那套新房子租出去,然后回到泰城,落叶归根,跟我们共享天伦。
而我们,作为男女主角的我们,则一直在努力做好一件事:相爱。他的房子正在重铺地板,所以他干脆搬到了我家。每天早上,我们在闹钟的铃声中双双醒来,然后拥抱亲吻,随后他会去冲个凉,而我则跟妈妈一起在厨房中转来转去,学做各种精致美味的早餐,例如皮蛋瘦肉粥,例如杏仁瓜条。
他在上班之前一定会亲我一下,而下班回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再次拥抱我,之间我们会打无数个电话,发无数条短信,就像刚刚恋爱的高中生那样如胶似漆,不可分割。我们经过了太多的倔强与猜疑,又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才终于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急于把从前三年没说完的情话说完,把三年间欠下的一切填补得满满登登,我们相爱了,终于相爱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阳光暖暖的上午,我打电话问他晚上想吃什么,他想了想,说吃紫菜饱饭吧,很久没吃过了,怪想的。我说好的,等写完稿子我就去买材料,晚上记得早点回来。我们很响地互相亲了一下,然后我才和上电话,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稿子写得很顺手,不到一个钟头就全部搞定。我问妈妈说要不要一起去北塔大街转转,顺便买些晚饭必需的材料回来,她说你自己去好了,新打的毛衣还剩半个袖子就能完工,她决定在今天一气呵成。我说那好吧,我自己出去好了,等下如果想起要买什么,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我带着小小的手包,坐出租车去了北塔大街。买了一大堆东西以后,我突然觉得很累,想找个地方歇一下,于是就走进了肯德基。大概是周五的关系,这里挤满了人,我在一个男人的对面坐了下来,他并没有点什么东西,桌面上空空的,可能也是走累了想歇歇,或者是在等人。
等他转过头来的时候,我们夸张地瞪着对方看了老半天,直到他首先伸出右手,“好久不见了,叶心爱小姐。”是与我在北京一夜风流,然后又在圣诞晚宴上偶遇过的张美德。
我也伸出了右手,不过却略微有些尴尬。尽管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可是每次一看到这个人,我还是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想着该如何找个好一点的借口离开。
“我得走了,跟朋友约好了在对面的餐馆碰面。”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准备起身告辞。
我心怀感激地看着他,又缓缓地站起身来,我想目送他离开,毕竟他用一句善意的谎言成全了我的体面。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一切都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等我睁开双眼,发现外面已经是清晨。另一张床空着,常欢坐在床边睡着了。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而我的左手上挂着一瓶大大的点滴,看样子是新换上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是第一人民医院,从前出车祸的时候就住在这,我认得病房外面那棵大槐树。
尽管我尽量保持不动,可他还是很快醒了,那张胡子拉碴的脸看起来有些憔悴,平时万种风情的桃花眼也布满了血丝,显然是一夜没睡。
“醒了?”他向我笑了笑。
“恩。”
“我怎么了?”
“晕倒了,幸好你那位姓张的朋友当时在场,他叫的救护车,还把你送进医院,后来又通知的我们。”
我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了之前的事情,想起了张美德,他说要告辞,再然后我就不记得了。
“他人呢?”
“走了,他着急回北京,说祝你早日康复。”
“我睡了很久么?”
“恩,两天了。”
“我爸妈呢?”
“昨天晚上回去了,估计下午会过来。”
“我生的什么病?”
“严重贫血外加低血压,要好好修养。”
“老天!”我惊呼了一句。我真想不到自己的血压居然如此之低,更想不到贫血就会让人昏迷两天,看来回家以后要猛吃红枣猛吃红糖,否则动辄就晕了,该是多丢人的事情。“我们赶快回家吧,我要吃各种红枣各种阿胶,赶快把自己喂得肥肥胖胖的,保证再也不会晕倒了。”
“多住几天吧,反正你有医疗保险,修养好了再出院,好么?”他离谱地对我说,仿佛住院是一件多么轻松多么愉快的事情。
“什么?住院?”就算这里的院长是他同学的爸爸,恐怕也不会这么小题大做,居然建议一个贫血患者住院,“我想回家,我讨厌医院,刚醒过来就在这个鬼地方,现在又是在这。”从有记忆以来,我印象中的第一个场景就是医院,素白色的墙壁,素白色的床单,外加比素白色更加严肃的医生的脸。”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2)
“反正你听话,老老实实呆在这里,乖乖的,像个好孩子那样。”他柔声哄着我,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的坚持让我产生了怀疑,我现在的状况虽然不算很好,但也绝对不到“非住院不可”的地步,难道就像电视里演得那样,我患上了不治之症,他们都在瞒着我?
“常欢,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我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盯着他的眼睛问。
“尽鬼扯!”他装出生气的样子,“你就是喜欢瞎想,是不是韩剧看多了?你的确病得不轻,是‘胡思乱想症’,不用医生诊断,我都能看出来。”
尽管他巧舌如簧,可我心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大,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的状况,百分摆不是贫血或者低血压这么简单,常欢有事情瞒着我,而且可能是天大的事情。我急于知道这个真相,因为就算是死,我也想死个明白。
我把右手从他的手中抽了出来,一把抓住了输液器,“你要是不说清楚,我就把点滴扯下来,反正都快死了,用什么药都是浪费。”我很坚决地看着他,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他飞快站起身扑到床上想抓回我的手,可我的动作更快些,一把扯下了针头,连着医用胶布也一齐扯了下来,左手的静脉上迅速渗出了一滴血。
“你到底在想什么?!”他几乎是吼叫着跑到了床的另一侧,抓起我的左手,把被我撕开的胶布贴了回去,“我去找护士,你乖乖躺着别动。”
“你知道我不可能束手就擒,如果你再不讲,我就拒绝任何治疗,我说到做到。”我的语气开始冰冷,从事情的发展来看,一切和我预想的并无二致,否则他绝不可能抵死不说。
“你真想知道?”他被我打败了,声音一下子沙哑了许多。
“恩,无论什么结果,都要告诉我。”
“你保证不许哭。”
“我保证。”面对死亡,我虽然无法从容,但至少能保持镇定,从三年前苏醒过来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就是拣来的,如果上帝现在想拿回他额外恩赐的东西,我即便万分不舍,却也无话可说。
“小爱,我们有了一个小孩”他顿了顿,“然后,又失去了。”
“是我摔的那一下,把它摔没了?”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而他痛苦的表情等于告诉了我:是的。
“对不起,”我的眼泪几乎是喷涌出了眼眶,“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痛恨自己的低血压,痛恨自己这副糟糕的身体,痛恨自己的粗心,前几天还以为自己来了月经,那可能就是怀孕早期的流血现象,我却丝毫没有重视。上帝赐给了我一个天使,可我却稀里糊涂地把它摔没了。
“说好了不哭,怎么还是哭了。”他轻轻搂住了我,“这不能怪你,如果那天我没说想吃紫菜包饭的话,你就不会出门,也许就不会摔倒,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小爱,我对不起你。”
我们像是连体的根雕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的眼泪打湿了他的肩膀,他的声音略略在颤抖,可无论我们如何悲伤,却终究没办法改变一个现实:我们的小孩没有了,它还来不及看看这个美妙的世界就与我们擦肩而过了。我和常欢,这一对后知后觉的父母,除了悲伤,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过了很久,他才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说,“等一下我去叫护士来,你还有几大瓶没打完,这样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出院,更别提再要一个宝宝了。等下不准再拔针头了,知道么?”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就像电视剧里经常说的那样:我们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老天一定会再送一个宝宝给我们。
除了相信这句,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第三十三章 真相
我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个礼拜,常欢的同学李医生依旧是我的主治医生。他声称自告奋勇申请调到妇产科,而我是他新科室生涯的第一位患者。早就听说第一人民医院的脑科是全泰城最棒的,别的医生挖空了心思都进不去,也不知道李医生的院长老爸是怎么想的,居然同意儿子调到妇产科,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在李医生的督促下,我每天都像实验室里的老鼠一样吃下无数药片,打无数的点滴,可我的状况似乎并没有很快好转起来,要不是常欢以人格向我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