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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和林晖在一起,但现在,它成了拯救我的方式,也许,它可以帮助我驱逐心里让人绝望的纠缠。

然而,当我坐在了旅游巴士上,我才发现我错了,我已经无可救药。飞蛾选择了火,是因为,那是它今生的宿命,也许,只有在焚烧之后,才可以涅磐。

车轮在高速上飞奔,对林晖的想念,如丝线一般在车轮上一圈圈缠绕,车愈行愈远,思念越来越长,茫茫戈壁上,我走过长长的,思念铺成的路。

车箱里的欢声笑语成为我凄凉的背景。我转过头,不忍看,不忍听。我独自坐在车的最后一排,对着窗外绵延的黑色戈壁,泪流满面。林晖,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我从未奢求永远,但为什么,连短暂的拥有也这般地难?

思念没有止境,路却有尽头。车终于在长长的行驶之后停了下来,到了第一站,高昌故城。

两千年前的城池,如今,只是一堆堆耸立的黄土。寂寞,注定是繁华的终结。当年的市井喧哗,金戈铁马,现在,都在这方圆几里,错落而立的黄土里。一城之顷,尚需千年风霜。而爱情呢,十日,也许足够。只是,这千年的城池,有黄土为证,爱情若是走了,又会留下些什么呢?大约只有那些触摸不到的,悲伤或快乐的记忆,如影随形。

人们纷纷拍照留影,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站在一边,看着远处赤红燥热的火焰山。同行的人看到我一个人没有带相机,好心地要帮我拍照,我一一委婉地拒绝了,因为,拍出的照片,终是少了一个人,我不要这种残缺的记忆,在今后的日子里,提醒我曾经的孤单。

站在这些废墟之上,我突然有种强烈地念头,想要回到乌市,虽然不能够和他在一起,其码距离,不再遥远。这样的念头,一直伴着我,到火焰山,到葡萄沟,到回程的路上。

天渐渐黑了,我归心似箭。我怕错过了白天,又错过了夜晚。

我给林晖发短信,告诉他,我去了吐鲁番,现在在回去的路上。我希望他跟我说,等我一起吃晚饭。我想,我一定不再喝酒,我一定不让他为难,我只要开心地,和他一起吃晚饭。

短信的提示音响了,我突然心跳地厉害,仿佛迷底揭晓前的一刻。

“老妈逼着我喝汤呢。”

我呆呆地看着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脑子里是一片空白。所有的想法,成了此刻对我最大的讽刺。我开始怀疑我来乌市的意义。

回到乌市,天色已完全黑了。走在陌生的街头,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多余的人。这是别人的城市,别人的家,我只是一个来去匆匆的访客,注定,无法停留。

司机走错了路,把我带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茫然地环顾四周,恐惧向我袭来。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林晖打电话,然而,手机里传来的,是令人绝望的声音,无人接听。我一遍遍地拨着,始终无人接听,“我迷路了”,万般无奈,我发了短信给他。

还好,司机终于找到了方向,我回到房间,已经十二点了。手机突然响了,是林晖。我没有接听。他也该着急一下了。我心里恨恨地想。手机一遍遍地响起,我始终没有接。手机不响了,房间里的电话又铃声大作。此起彼伏,像一场闹剧,我则如同一个居心叵测的女巫,在这焦急的铃声里,病态地寻求满足。

终于,所有的铃声都停了,我感到无可名状地空虚。我这是在折磨谁呢?拿起电话,我想回拨,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正当我左思右想之际,门铃突然响了。是林晖吗?我突然很紧张。

“百合。”

是林晖。

我急忙打开门,门外,是满脸焦急的林晖。看到林晖的那一刻,所有不满的情绪都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深深地歉意,为我的任性。

爱在乌鲁木齐(6)

“怎么不接电话啊?”

“我——我刚才在洗澡。”我嗫嗫地说。

“看到你的短信,吓我一跳。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好出去了,没带电话。”

我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低头听着大人的数落,无话可说。

“行了,你没事我就放心了,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

“那明天——”

“明天我来接你,我们一起去公司。”

“嗯,好吧。”

“对了,晚上锁好门啊。”临走时,林晖嘱咐我。

林晖的到来,让我满足。一再地失望,使得我的期望变得微乎其微,只需要一点点,我便会满足。

第二天早晨起来,拉开窗帘,阳光“唰”地涌了进来,我眯着眼睛,看着窗外。天空很蓝,很干净,阳光很明媚,照在身上,有着薄薄的暖意。在这样一个清晨,我突然对这个城市有深深地依恋。我渴望留下来,我渴望在每天早晨醒来,看到这样的阳光,我更渴望,能够和林晖一起迎接每一天的太阳。也许,这样的渴望离我太遥远,但是,这样的渴望,却让我的心情在这一刻变得明亮。

林晖很准时地来接我。

“早上好。”我笑容可掬地和林晖打招呼,似乎前两天的不快都已忘记。

“早上好。”林晖打着呵欠跟我打招呼,“平时我这么早可起不来。”

我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早上的好心情让我一个上午都很快乐。工作也展开的很顺利。林晖始终尽职尽责地不离左右,抬起头,我就能看到他,如果可以,我希望一直这样。

吃午饭的时候,工程部的许经理提议一起在楼下餐厅吃午饭,林晖说他准备带我去吃抓饭。

我略有些意外地看看林晖,早上我随口提了句还没有尝过这里的抓饭,他竟记住了。

林晖带我去了当地最有名的吃抓饭的餐馆,是半自助式的。

“你去那边找位子坐下,我去买吃的。”林晖对我说。

我坐在位子上,安心地等着林晖去拿食物,这种感觉很幸福。

“哇,这么大碗的酸奶。”看到最喜欢的酸奶,我开心地说。

“是啊,知道你喜欢,特意拿大份的。”林晖笑着说。

我舀一勺酸奶送入口中,浓浓地奶香便散发开来,“嗯,真好喝。”

“好啦,不要喝了。”林晖制止我。

“为什么?”

“先吃饭,不然,你喝饱了就不吃饭了。”林晖的语气像是教导小孩子乖乖吃饭。

“那好吧。”我颇不情愿地放下勺子,心里却在享受着林晖语气中的关心。

林晖看我放下勺子,笑了,哄小孩似地说:“好了,先吃这个,空着肚子喝酸奶对胃不好。”

他放了一盘抓饭在我面前。

“这么多肉啊。我在减肥。”

“减什么肥啊,你又不胖。你尝尝,这羊肉可好吃了。”

“不行不行,我不能吃这么多肉。”我摇头说,“要不,你帮我吃掉吧,扔了怪可惜的。”

“你先吃吧。”

“不行,你帮我吃吧。”

“唉,拿你没办法,好吧。”林晖叹口气,笑了。

我满足地看着林晖吃着我拨给他的饭,偷偷地笑了。

“坏笑什么?”林晖一抬头正看见我在笑。

“什么坏笑啊。就是看你吃地怪香的。”

“给你说好吃嘛。要不要尝尝?”林晖叉起一块肉在我眼前晃。

“尝尝就尝尝,谁怕谁啊。”说完,我拿起叉子,从林晖盘里叉起一块羊肉送入口中。

“没骗你吧,是不是好吃。”

“嗯,是挺好吃的。”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那就多吃点。”林晖把他盘中的肉一一帮我挑出来,放在一边。

我看了,噗哧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我笑——我笑这感觉,好像——”一边笑着,一边摇头没有说下去。

“好像在喂猫。”林晖接着我的话说了下去。

“你怎么知道?”我惊奇地问道,难道,这就是所谓地心有灵犀吗?

“呵呵,你是就是只小馋猫吗。”林晖得意地笑了。

我们就这样毫不避讳地吃着彼此盘中的饭,互相开着玩笑,仿佛一对恋爱中的男女,这感觉,让我迷恋。同时,我心里有个微弱的声音提醒我,不要被这样的感觉所蒙蔽,但是,这声音实在太小,我像是一个吸毒的人,只贪图着眼前的快乐。

下午,我坐在林晖的座位上写报告,他坐在一边,不时地给我空了的杯子里加满水。

“唉,没有五笔就是不方便。”我一边敲着健盘一边抱怨。

“好,那我给你下载一个五笔。”

“啊?太麻烦了吧?而且,我也就用一次。”

“用一次也是用啊,你觉得方便那就值了。”

我无言地看着林晖忙碌,有一种被宠爱的感觉。

“哎,你们这条不符合啊,给你们个‘不合格’。”我指着报告,对林晖说。

“啊?不合格,改成‘整改项’吧。”林晖跟我讨价还价。

“不行。”我故意语气严厉,其实大家都明白,这种内部审核根本就是个形式而已,我只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故意逗林晖。

爱在乌鲁木齐(7)

“那我自己改。”

“不行。”

两只手同时去抢鼠标,我占了先机,林晖的手覆在了我的手上,我的心怦然一动。林晖就站在我的身后,他的手还停留在我的手上,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的鼻息,我盯着电脑屏,一动未动,脑子里乱哄哄的,我不敢转头,我看不到林晖的眼睛。时间好似在那一刹那间凝固了一般,也许只是几秒钟,我试图挣脱我的手,林晖却更紧地握住我的手,我更慌乱了。

“好了,我说不能改就不能改。”我勉强笑着说。

“改了吧,猫猫,乖。”林晖的声音轻柔地在我头顶盘旋。

我们两个人的手仿佛长在了一起,滑动着鼠标,虚弱地争抢。有人向这边走来,林晖放开了手。我依然不敢正视他,觉得脸烧地厉害。

林晖被同事叫走了。我一个人呆呆地坐着,思维无法集中。我轻轻地抚摸着林晖刚刚触摸过的手背,感受着,那一点余温,那是他手心里的温度。

晚上,我,林晖,还有他的朋友张西元一起在小吃街上吃烤肉。

“我想喝矿泉水。”我对林晖说。他们点了啤酒。

“好,你等着,我去买。”

张西元歪着头看着林晖的背影,然后转过头,笑着对我说:“我还从没见过阿晖这样子对女生呢。”

我听了很得意,但表面上却故作平静,说:“是吗?”

吃东西的时候,林晖不时地给我盘子里放着食物,我则一心一意享受着被照顾的感觉。

吃完饭,我们三个人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我一个劲嚷嚷吃了太多东西。

“我带你去红山公园吧。”林晖突然很兴奋地对我说。

“什么?现在?没搞错吧?”我还没来得及表达意见,一边的张西元已经叫了起来。

“怎么了,红山公园很远吗?”我奇怪地看着张西元。

“远倒不远,可是,这么晚了——”张西元小声嘟哝着。

“才九点嘛,而且红山晚上又不闭园的。”林晖对张西元说。

“那你们俩去吧,我不去了,我可没劲半夜去爬山,吃饱了撑的。”张西元看着我们俩,好像看两个怪物。

“可不是吃饱了撑的吗。”我笑着说。

“走吧,一起去吧。她不是没来过嘛,想带她去玩。”林晖继续游说张西元。

最终张西元万般无奈随着我们上了出租车。一路上,他都在嘟哝,说不晓得为什么要跟我们一起发疯。其实,劝张西元和我们同去,我并不由衷,我更希望,只有我和林晖两个人,对我来说,去哪里一点都不重要,我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但林晖去执意要张西元同去,这让我感到一丝淡淡地失落。

红山公园其实很普通。但是,因为林晖的存在,它在我眼中也变得美丽。我一路上兴致都很高,叽叽喳喳地像只快乐的麻雀,和我正相反,张西元则一直在唉声叹气,感叹遇人不淑,交友不慎。红山并不高,半个小时,我们就已经来到山顶。说是山顶,其实,只是个小山包。林晖说,这是乌市的最高点,可以俯瞰全市。我们席地而坐,看着乌市的夜景,远处,灯火闪烁,在夜色里,这些灯光总会让人想到家。在那一刻,我真心地希望,可以在这个城市,点燃一盏灯火,一盏属于我和林晖的灯火。

“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眼前的景致让我想起了郭沫若那首《天上的街市》

“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林晖接着念道。

我们相视,不禁莞尔。不需要更多的语言。他的眼里,有我,我的眼里,是他。我们彼此,星眸闪动,那是心的悸动吗?

要下山了,我还沉浸在这美好的夜色里,依依不舍。

“我们不要乘车了,我们走回去吧。”我提议道。和林晖在一起的时间实在过得太快了,我希望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不是吧,大姐!阿姨!”张西元如丧拷妣一般发出一阵哀号,“你饶了我吧。”

“哎呀,今晚吃了那么多肉,要消化一下嘛。”

“大姐,你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