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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 佚名 4666 字 4个月前

督孙尔准之奏也。犯者照兴贩阿片烟之例,发近边充军。为从,杖一百,徒三年。秋八月,噶玛兰挑夫械斗,平之。

十一年,淡水同知娄云颁保甲庄规。

十二年,诏缓澎湖杂项。秋八月,大风雨,近海田庐多没。闰九月,嘉义张丙起事,凤山亦乱。十一月,福建陆路提督马济胜以兵平之。

十三年秋七月,诏曰:“朕勤恤民隐,惟日孜孜,总其成于上,而分其任于督抚。为大吏者果能体朕之心为心,以民之事为事,正己率属,贤者知所劝,不肖者知所惩,吏治自日臻上理。上年台湾逆匪张丙等滋事,其始因抢米起衅,经吴质牵控张丙,该县不办包米,转出赏格查拿张丙。其陈辨因抢牛起衅,攻打粤庄,事本细微。若得一良有司秉公办理,自可息争。乃邵用之不协舆情,吕志恒果于自用,遂致戕官攻城,竟同负隅之势。及讯明该逆因何造反,咸称地方官办事不公。虽系一面之词,如果循声卓著,该逆等何能借口?总兵刘廷斌训练不勤,营伍废弛,该道平庆虽操守尚好,而不能防患未然,咎无可逭,俱交部严加议处。总督为特简大员,文武俱归统辖。若使孙尔准其身尚在,朕必加以惩处,不少宽贷。姑念该逆等尚未僭据城邑,邵用之等亦无贪婪劣迹,从宽免议。嗣后督抚大吏必须以察吏安民为当务之急,遇有不肖官吏,破除情面,立即参劾,勿稍瞻徇。若再因循疲玩,酿成大患,劳师动众,误国殃民,朕必从重治罪,毋谓训诫之不早也。”八月,淡水漳、泉械斗,平之。

十四年,筑后垄城,为械斗也。

十五年,诏蠲十年以前未纳正供。

十六年。

十七年,诏禁纹银出洋。建文甲书院。

十八年。

第二部分经营纪(6)

十九年,诏曰:“朕因阿片烟流毒传染日深,已成锢习,若不及早为民除害,伊于胡底?现在廷臣遵旨会议严禁章程,已颁发各直省遵行矣。该官民人等咸懔王章,迁善改过,自不难湔洗旧习,革除前非,共享全生之乐,借免刑戮之加。即各地方官亦必懔遵新例,认真查办。悔过者予以自新,怙恶者不令倖免。但积习相沿,已非一日,若数月之间遽使各省一律肃清,恐不免有讳饰等弊。故予限一年六个月,俾查拿不致遣漏,而改悔亦不甚难。及至限满,仍复藐法,是该军民等自外生成,无可顾惜,置之重典,尚复何词?此朕爱民之心,先德后威,中外所共睹也。惟官民人等皆朕赤子,既欲卫其生而除害,不能不视其死而垂怜。况法立如山,再三申谕,将来限满后,再犯者难邀宽典,朕甚悯焉。着各直省大吏趁此儆动之机,振刷精神,认真查办,务使贩吃各犯悉数破案,照例惩创。此时限内多获一人,则将来限外多贷一命,切勿因循懈怠,视为具文。倘该地方官等姑息养奸,锄莠不尽,日后身罹重典,乞贷无从。是该大吏以民命为轻,朕亦断不宽恕也,懔之!”时姚莹任台湾道,遵旨严办,犯者刑,再犯死。

二十年冬十月,地大震,嘉义山崩。

二十一年秋七月,英舰窥鸡笼,自是游弋沿海,总兵达洪阿、兵备道姚莹共筹战守,辄却之。十二月,诏曰:“前据达洪阿等奏,英人滋扰台郡,官兵击沉船只,夺获器械,并擒斩洋匪多名。当有谕旨令该总兵等严饬在事文武,添派兵勇,严密防范,并谕令王得禄移驻台湾,协同剿办。嗣因日久未据续报,复谕令怡良等确探驰奏,迄今又将匝月,朕心实深廑念。台湾为闽海要区,向为英人垂涎之地。此次驶入船只,复经该总兵等歼剿,难保无匪船闯入,冀图报复。现据奕山等奏,英人有遣人回国添调兵船,于明春滋扰台湾之语。该总兵等接奉前旨后,于一切堵剿机宜,自宜先事预筹妥洽。现在情形若何,有无续来滋扰?万一英人大队复来,该处驻守弁兵及召募义勇是否足资抵御?其如何定谋决策,层层布置,可操必胜之权。著达洪阿会同王得禄悉心定议,一并会衔具奏,并着怡良等密速确探现在情形,据实奏闻。”给事中朱成烈奏开台湾番地,于是议垦埔里社。

二十二年春二月,英船复犯大安港,却之。三月,草乌匪艇犯堑南各港。夏,淡水大有年。

二十三年,全台正供改征折色。自归清后,至是汉、番凡二百五十万人。

二十四年夏四月,台湾县以征折色故,保西里人哗变,诏逮知县阎炘治罪。

二十五年,诏蠲未完正供。

二十六年冬,淡水大有年。

二十七年夏四月,福建总督刘韵珂至台湾,巡视埔里社,奏请收入版图,廷议不许。台湾县钟阿三、邹戆狗、洪纪等以次谋乱,诛之。

二十八年,徐宗幹任巡道,整吏治,议募兵,振士风,理屯务,多所更作。

二十九年。

三十年夏六月,淡水大水,澎湖灾,官民办赈,下旨嘉奖。

咸丰元年春三月,澎湖大灾,镇道会商抚恤,拨款五千两以赈。诏命福建督抚分别办理,应征地种船网等税,缓至二年秋后带征,以纾民力。十月,复诏曰:“本年台湾澎湖厅属被风,业经降旨,分别缓征抚恤,小民谅可不致失所。惟念来春青黄不接之时,民力未免拮据,着传谕该督抚等,体察情形,如有应行接济之处,即查明据实覆奏,务于封印前奏到,候朕于新正降旨加恩。”西洋轮船始来沪尾、鸡笼互市,照例纳税。

二年夏六月,澎湖大风,台湾乡试之船溺于草屿。

三年夏四月,凤山林恭起事,陷县治,围城府,已而噶玛兰吴磋亦起事,次第平之。五月,大屯山鸣三昼夜。六月,大风雨。淡水漳、泉分类械斗。铸咸丰钱。

四年春正月,淡水闽、粤分类械斗。四月,海寇黄位入据鸡笼,平之。美国水师提督彼理来游。

五年,械斗未息,枋桥、房里各筑城。十二月,淡水雨雹。

六年。

七年春正月,淡水大雪。

八年,黄位又犯鸡笼。英人始订约采脑。

九年。

十年,开沪尾、鸡笼、安平、旗后为商埠,从八年英、法之约也。普国兵船爱尔比至琅,为生番所阻,开炮击之。八月,澎湖大风,下醎雨,坏屋覆船。

十一年,设全台厘金局,归兵备道管理。

同治元年春正月,地大震。三月,彰化戴潮春起事,陷县城,兵备道孔昭慈死之。嗣围嘉义,攻大甲,全台俶扰。五月十一日,复大震,坏屋杀人。六月,以沪尾海关归总税务司管辖。十月,颁全台团练之制。诏蠲咸丰九年以前未征正供。

二年冬十月,新任台湾兵备道丁曰健以兵至竹堑。十一月,福建陆路提督林文察亦至,遂复彰化,斩潮春,余党渐平。诏开淡水采矿之禁。

三年,福州税务司议准洋人开采鸡笼之煤,许之。淡水人民争垦南雅之地。

第二部分经营纪(7)

四年春三月,诏曰:“漳州贼匪未平,深恐勾结渡台,为入海之计,着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于海口要隘妥筹防范,毋令阑入台地。”英人德克于淡水鼓励种茶,自是茶业大兴。偷敦长老教会始派牧师至府治传教。

五年,移新庄县丞于艋舺。英舰鲁雾至琅,为生番所击。四月,淡水大疫。十一月,噶玛兰、罗东分类械斗,平之。

六年,美船那威至琅,为生番所击,合兵讨之。许洋人入内地采脑。十一月,地大震。淡水大水,坏屋杀人。

七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奏请裁兵加饷,诏可。于是存兵七千七百余名,设道标营。布盐制,归兵备道管辖。英人米里沙谋垦南澳之地。

八年秋九月,英兵夜袭安平,水师副将江国珍死之。

九年,始设通商总局,征茶、脑、厘金及鸡笼煤厘。

十年,日本琉球藩民遭风至琅,为生番所杀。秋八月,大风,船舶多碎。

十一年,坎拿太长老教会始派牧师至淡水传教。

十二年,日本以全权大使至北京,请讨生番,不成。

十三年,日本以军讨生番。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事平,奏开番地,移驻巡抚,筹划善后事宜。设团练总局。十月,诏建明延平郡王郑成功祠,追谥“忠节”,以明季诸臣百十四人配,从台湾人之请也。

光绪元年春,设台北府,改淡水厅为新竹县,噶玛兰厅为宜兰县,增设恒春、淡水两县。以南路同知驻卑南,北路同知为中路,驻埔里社,各加抚民,以理番政。令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开人民渡台入山之禁,从钦差大臣沈葆桢之请也。三月,讨狮头社番。北路统领罗大春通道至奇莱。宜兰西皮、福禄两党相斗,平之。

二年春,太鲁阁番乱,讨之。四月,澎湖大风。十二月,福建巡抚丁日昌巡视台湾。

三年春,日昌奏豁台湾杂税。五月,恒春知县周有基查勘红头屿,收入版图。奇密社番乱,讨之。六月,台南旋风,所过之处,屋瓦尽撤。冬,建埔里社厅城。

四年春,澎湖大风,通判蔡祥麟请赈。秋,台东加礼宛、阿眉两番乱,讨之。

五年冬十月,福建巡抚勒方锜巡视台湾。建淡水县儒学。

六年,建台北府儒学及登瀛书院。

七年春,福建巡抚岑毓英巡视台湾。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议移台湾道府一缺于彰化县辖。建大甲溪桥,费款二十万元。六月,台南哥老会员谋起事,获首谋者二人,皆武弁也,杀之。八月,台南府治大火。澎湖凶,官民赈之。

八年春,旗后拟建行台并电报公所。九月,兵备道刘璈委员查勘新开道路及抚番事宜。

第二部分经营纪(8)

九年,筑炮台于西屿。夏五月,台南府治大火。法越事起,诏命各省筹办防务。兵备道刘璈以台湾孤悬海外,为七省藩篱,防务最关紧要。而筹防之难,又较各边省为尤甚。外则四面环海,周围约三千余里,无险可扼;内则中亘丛山,横纵约二千里,生番逼处。议划全台为五路,酌派五军,分其责成。并办水陆团练,筹款募兵,以为战备。

十年夏五月,以直隶陆路提督一等男刘铭传任福建巡抚,治军台湾。夏,大疫,兵民多死。六月,法舰犯基隆,复犯沪尾,均击退之。八月,法军据基隆,铭传退驻台北,法军遂封禁沿海。

十一年春二月,法舰攻澎湖,入据妈宫澳。三月,和议成,铭传奏请专驻台湾筹办善后。四月,澎湖复大疫,耕牛多毙。九月,诏曰:“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务,即著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抚详细筹议,奏明办理。”于是铭传为巡抚,兼理学政。置布政使司,设支应局、械器局、营务处、电报总局,颁行保甲制度。九月,马莱社番乱,讨之。

十二年春正月,大嵙崁番乱,铭传自将讨之。二月,闽浙总督杨昌濬巡视台湾。三月,诏曰:“闽、台防务关系紧要,该督抚等商办一切,务当和衷共济,不分畛域,力顾大局。上年谕令该督抚等会议台湾改设各事宜,并著一并妥议,毋稍迟延。”升澎湖副将为水师总兵,归台湾巡抚就近节制。四月,铭传至福州,与昌濬合奏改设事宜。五月,奏请清赋。六月,奏设抚垦总局,以太常寺少卿林维源为全台帮办抚垦大臣。设善后、法审、官医、伐木各局。九月,竹头角番乱,讨之。于是设置隘勇,改革屯政,从事抚垦。

十三年,建台湾巡抚衙门。移北路协营于埔里社,驻副将。定大稻埕为外国人商埠。五月,奏设铁路,议自基隆至恒春。设厘金、招商、清道、樟脑、磺油各局,开西学堂、番学堂、电报学堂。改筑澎湖、基隆炮台,以整剔军务。八月,阿冷番乱,讨之。

十四年,设台湾府,领台湾、彰化、云林、苗栗四县。改前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升台东厅为直隶州,基隆通判为海防同知。建藩库。颁行邮政。设煤务局于八堵,以候补道张席珍督办,投费四十余万两,内外臣工多所嫉忌,而台湾绅士亦肆为蜚语。七月,铭传革职留任。八月,清赋毕。彰化施九缎以丈费故,纠众围城,平之。卑南番乱,讨之。

十五年春,建台湾府考棚,各县多建儒学,铭传自莅岁试。十一月,大嵙崁番乱,讨之。

十六年春正月,苏澳番乱,铭传自将平之。二月,日本驻福州领事上野专一来台考察,归著一论,谓台湾物产之富,矿产之丰,一切日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