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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的企图吗?难道真的一点用处也没有吗?

看到“漕口”的谋生方式之后,我认识到石碑上面的正式规则至少有一种用处:它显示了漕规的不合法。这是潜规则分配体系的一个大把柄,“漕口”机敏地抓住了这个把柄,并且借此安身立命。

三、漕口和白颈

漕口是由“刁衿劣监”组成的。“青衿”和“监生”泛指一群“生员”级别的读书人,俗称秀才。这些人年龄差别很大,从十几岁的孩子,到六十岁的老人,只要考入府州县的国立学校就算数。入学后,每天听点名,在学官的教谕和训导下准备考举人。这些人收入微薄,正式在编的有一点廪膳(学生伙食费),大概每天两升米的样子。编外生连这点收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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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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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的功名金字塔上,“刁衿劣监”位于倒数第二级。如果不能来个“范进中举”,他们几乎没有谋求官职的机会。老百姓早就嗅出了他们身上的穷酸气,给他们起了“穷酸秀才”之类难听的名字。这种穷苦地位注定了漕规这块肥肉对他们的吸引力,也鼓励着他们的“刁”和“劣”。

“刁衿劣监”拥有平头百姓所缺乏的优势。其一,他们读书识字,了解朝廷的法规。其二,他们生活在基层,经常与官吏交往,经常聚集在州县学校里交流议论,知道官吏们违法分肥的内幕。其三,他们与更高级别的官员往往有私人关系,可以通过他们向上反映情况,至少可以自己“砌词控告”。其四,他们已经进入吃官饭的队伍,拥有比平民更多的权利,不那么怕见官。而官吏要收拾他们,又难免惊动“教委”(学政)系统,不像收拾百姓那么容易。其五,他们人多集中,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一样,很容易通过集体行动分担风险,增强力量,暗害一两个人并不能解决问题。

总之,漕口熟悉信息通道,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意识到这些,就可以领会“漕口”二字的贴切和传神。

这种合法的、低风险低成本的伤害能力价值几何呢?根据骆秉章的描述,漕口每人索费数十两、百两。我们假定平均索费为五十两。当时一户中农的年收入不过价值二三十两,仅凭这项收入,漕口竟可以养家糊口,过上颇为体面的生活了。漕口靠嘴挣钱,挣到的正是堵嘴的钱。

骆秉章说,多的时候,各县漕口的人数可至数十。假如他们的分肥要求不能得逞,便会采取三种对策:一、阻挠农户完纳漕粮;二、赴上司衙门控告;三、聚众闯入衙署,殴打官吏,酿成事端。

上访告状的策略是在意料之中的,不必多说。而发动群众抗粮和冲击官府殴打干部均属重罪,使用起来惊险万分,特别需要拿捏好分寸。这个分寸就是:要让分享漕规的既得利益集团认识到,如果他们不肯与漕口分肥,自己就别想继续吃肉。事情闹大了,闹到上级不得不介入,不得不公事公办的程度,漕口固然要吃亏,而既得利益集团吃亏更大,损失将远远超过漕口索取的那几百两银子。两害相权取其轻,还不如及时让步。正因为算准了让步是漕规利益集团最终的合理策略,漕口才敢铤而走险。

“漕口”是湖南人的叫法。据周育民先生说,漕口在江苏叫“白颈”。两江总督陶澍(1779-1839)在《严禁衿棍包漕横索陋规附片》说,有一种“米无升合,而白食漕规自数十两至百两者。人数最多之处,生监或至三四百名,漕规竟有二三万两,实骇听闻。”(注3)

这段话进一步证明:漕口这个社会集团普遍存在,漕口集团的规模颇为可观,集团分取的资源已经不是小数。

三、次级物种

漕粮的陋规滋养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就如同牛羊之类的食草动物滋养了虎狼之类的食肉动物。这并不是我杜撰的比喻。晚清思想家魏源(1794-1857)说:“崇阳圜万山中,胥役虎而冠。凡下乡催征漕米,久鱼肉其民。”(注4)

他把勒索漕规的胥役比喻为戴着帽子的老虎,下乡催粮就是去吃农民的肉。“戴着帽子的老虎”这个比喻形象生动,似乎魏源明确意识到这种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根本区别。他们所吃的食物不同,生存技能不同,在食物链中的位置也不同,确实是两个物种。

顺着这个比喻想下去,漕口属于什么动物呢?道光七年(1827年),最高领导给出了定性。皇上说,由于州县找借口需索百姓,“刁绅劣衿因得持其短长,有所挟制”(注5)。皇上明察,看出漕口以食肉动物为食,在食物链中处于更高的位置。这有点像虱子和蚊子,但虱子和蚊子不仅吸虎狼的血,也吸牛羊的血,而漕口却以虎狼的血为主要食品。自然界的进化精彩纷呈,有了动物还会有专门麻痹它们神经的毒物,毒物之后还会进化出善于解毒的以毒物为食的动物,如此军备竞赛不断升级,生态体系也日趋复杂丰富,每个生态位上最终都会出现一个物种,可以充分利用那个位置上的资源流和能量流。我们的老大帝国历史悠久,社会生态的进化水平傲视全球。这个生态体系既然产生了肥硕的食肉物种,就难免产生吃他们的次级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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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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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白规的疆界

作为一套潜规则体系,漕规私下划分了官吏集团、漕帮和农民集团的利益疆界,安排了官吏集团内部的分肥次序和分额。那么,经过反复较量,在漕口与官吏集团之间确立的利益再分配方案,又属于什么“规”呢?我们的祖先把这称为“白规”。《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中有这样一句话:“刁劣绅衿,挟制官吏,索取白规。”(注6)

“白规”这两个字让我吃了一惊。这两个字可以理解为白食漕规,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官吏身份的白丁分享漕规,还可以理解为借白吃黑而形成的分肥规则。潜规则在是暗中运行的,而白规却以曝光相威胁,这正是抓住了潜规则体系的致命弱点的一击。陶澍在给皇帝的奏折中说得明白:“仗讼分肥,以长其白规之数”(注7),白规依靠公开打官司的威胁而扩大分肥的数额。在对祖国语言的反复品味中,我再次感到一种智慧的存在,这种智慧如此清晰明辨,如此深刻入微,如此宽广博大,简直无处不在。

漕口这个物种的发展前景如何呢?如果接着上边那段引文抄下去,在“索取白规”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刁劣绅衿”继续发挥优势:“大户包揽小户,小户附托大户,又有包户之名。以致畸轻畸重,众怨沸腾,纷纷滋事。”(注8)

这就是说,被敲诈勒索的小户人家认为漕口可以提供保护伞,便纷纷投靠他们,请他们代交漕粮,以避免官吏的敲诈。漕口也愿意包揽此事,于是进化为“包户”。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户喂一个漕口肯定比较便宜,漕口一人独吞也肯定比分肥的收益高,这是双赢的局面。但是漕口如此一包,官吏的敲诈面缩小了,为了维持原有利益,只好加大敲诈力度。没有找到保护伞的小户便遭到了更凶狠的搜刮,造成了畸轻畸重的局面,众怨沸腾了。

闹事意味着给省级领导添麻烦。事情闹大了,漕运的期限和漕粮的质量也要受影响,这意味着给中央添麻烦。于是,负责漕运的省领导就要处理漕口,平息事态。负责教育的省领导却认为不公平,漕运方面严重违法乱纪,自己不思改正,板子竟打到我们秀才的屁股上?事情闹了上去,圣旨下来,在重申漕运纪律的同时,要求严肃处理漕口,三百一十四名秀才受到严重警告(注9)。漕口方面的扩张势头受挫,生态平衡有所恢复。

五、简短的评说

漕口敲诈官吏,官吏自然仇视漕口。但是从百姓的角度看,漕口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对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恐怕要算好人。比起官吏的敲诈来,漕口的代理费比较低,为小民提供了富于竞争力的选择。对于未曾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他们就不能算好人了,因为他们把贪官污吏都赶了过来,自己的负担因而加重了。由此可见,如何评价漕口,取决于百姓被敲诈的总额(漕规总量)是否可以压下来,但这又不是漕口所能决定的。漕规的总量取决于百姓与官家的总体关系。

如何评价漕口这类物种,至今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2000年5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一审法院公开审理了号称“地下组织部长”的陈仕松案,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据说,陈仕松有一手“恶毒的政治流氓手段”,他通过跟踪、盯梢干部,探挖他人隐私,以此要挟、控制干部。他凭借这一“绝招”,逐渐成为瑞安市的“头面人物”。几年中,帮助4名干部提职(两名副县级、两名科局级),帮助多名“受益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老百姓如何看待此事呢?重庆《商界》杂志上一篇署名浩之的文章介绍说:

当地媒体报道说,陈仕松被捕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但记者接触当地百姓后,发现单纯拍手称快者不多,人们在如何看待这一人物时都有自己的思考。

他们首先认为,陈仕松不是一个好人,从纪检部门对他的查证情况看,他的行为已触及到有关法律,但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没有他,包括市委书记叶会巨在内的瑞安十几名局级以上的腐败官员就不会这么快落网,有的甚至会隐藏一辈子。从这个角度讲,陈仕松是有功的,他把我们纪检部门应该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给做到了。尽管他的手段是违法的,目的也是错误的,但人们更关注十几个腐败分子被揭露这一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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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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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我们较真,“十几个腐败分子被揭露这一社会效果”也可能引发争议。设身处地替百姓想想,倘若牧羊的反正都是狼,羊群到底喜欢肥狼还是饿狼呢?

2002年3月10日

注1:骆秉章《沥陈湖南筹饷情形折》,《骆文忠公奏议》卷12,转引自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第13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注2: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47-649页,转引自洪焕椿:《明清苏州农村经济资料》第571页

注3:《陶澍集》,上,第68页,岳麓书社1998年8月第1版

注4:《湖北崇阳县知县师君墓志铭》,《魏源集》上册第338页,转引自《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第134页。

注5:《复奏苏省钱漕查禁帮费陋规折子》,《陶澍集》,上,第81页

注6:转引自《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第138页。

注7:《陶澍集》,上,第70页

注8:《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第139页。

注9:参见《陶澍集》,上,第69页,第76、77页,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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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员:一个无名集团的胜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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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名

2002年春节期间,我闲翻顾炎武的《日知录》,忽然被一句话触动,心中大震,绕室疾走,浮想联翩。下边抄录这段话(括号内为引者注释):

“一邑(县)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大约)数行人(古军旅一行为25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嚇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

这里描绘了一种常见现象:官家的一个名额,总要由六七个人共用。那么,我问自己,这多余的五六个人及其所属的集团叫什么名字呢?

现代汉语称这五六个人为“超编人员”,古汉语把多余的公家人称作“冗员”。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称呼,如今多余部分是正额的五六倍,究竟谁超谁?谁是谁的“冗”?最不像话的是:“超编”和“冗员”一样,都特别强调了这个集团的附属性质,似乎他们只是赘肉,没有脑袋和四肢,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没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从正面给人家起一个名字。这样做有助于掩饰重大问题,却很不公道。

其实,描述这个集团的文字并不少见,各个分支的学名和诨名也传下来不少,例如“传奉”、“小书”、“白书”、“帮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为白丁或白干,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领工资而做官事,这就是白役。《汉语大词典》将白役定义为“编外差役”。

我国古代官府的干部职工分为官、吏、役,“白书”单指编外书吏,见于清代四川巴县档案,词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词流行稍广,却偏指差役。这两个词中都没带官员的位置,很不尊重领导。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我们不妨依据“白役”和“白书”的造词法,生造它一个“白员”。“白员”是白役和编制外官吏的统称。

我有一个猜想:中国历代兴衰,与这个未曾命名的社会集团有密切的反比关系——白员兴则社稷衰。而且,历代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