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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佚名 4966 字 4个月前

你说馋什么?馋你的人,馋我的心。好啦,炉子上炖的排骨快好了,要加只煤球了。

炖排骨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即使在回忆里。我也仍旧食欲大增,仍旧像在当年那间静悄悄的小房子里。临近中午的阳光已经从墙体的一侧半移到那张床上的半床被子里。我们因为冬天畏寒,时常呆在屋子里不太出门,在卧室靠阳台的地方找个明亮的角落晒太阳。她有时央求我替她弹首曲子。她把上衣衣襟解开。“我帮你暖暖手……”她身上那件蓝色米黄色相间的滑雪衫在太阳底下悉卒作响,那还是我替她在苏州观前街买的。买了滑雪衫,我就没有住宿的钱了,那一晚我是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长椅上捱了一夜。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我仍记得她穿上那件时新的滑雪衫后的体面雅致。她脸蛋的肌肤嫩嫩的,像名婴孩。她几乎从不用什么化妆品,我吻她脸和颈脖时闻到的都是女孩子身子自然的肉味道,自然的香味,一种初恋的分泌物,少女的体香。比冬日的晨曦朝露还要来得清新,而且好像有种冰冻的感觉,仿佛树身上的一层冰翳,很难形容。人有一种瞬间掉落在了冰晶里的感觉,一种穿墙而过的感觉。“胖胖,我欢喜听弹琴,你弹给我听,你要多练练,将来好开音乐会,各位观众——许建建个人吉他独奏音乐会,现在开始!”她站起来,看上去显得有点臃肿,可笑地举起一只滑雪衫的衣袖,模仿着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我将来要是开独奏音乐会,一定是你帮我报幕,说好了啊——”屋子静悄悄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六度。90、91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那一年冬天也特别冷。我们的屋子里没有火炉,那时候空调几乎看不见。城里面有几只空调,大概可以数得清爽。那时候我们从未想过将来的中国人还能享受到空调。我们在那样的寒天头呆习惯了,呆久了,早已经对寒冷麻木了。从小到大过的就是这样的冬天。屋子里惟一用于御寒的就是热水袋,英子从医院带回来的盐水瓶,也就是病人输液用剩下的空玻璃瓶,回来洗干净灌上热水。我们睡觉都是用这个暖被窝。她有一大一小两只,显示出她在医院工作的特权,她跟我闲聊时袖管里就放了一只小的,时不时地拿出来在自己的面颊上捂一捂。“别这样捂,会容易得冻疮的!”我时常要提醒她,她可不管。因此屋子里有三种味道:她的体香,手,头发,耳朵的香味道。太阳晒进来的空气味道。热烫的盐水瓶上玻璃和水的味道。最后一种味道里有时搀杂进来盐水瓶的橡皮塞子,那种橡胶被水捂热了的特殊气味——我俩就是在这样一种完整的空气气息里相互静静地厮守,守着我们青春岁月里那个洁净的冬天——那个冬天散发出我一生中的爱的贞操气息。它由冯建英和我坐着晒太阳时手指的相缠绕(有时能绕出湿热的汗)以及不小心碰着的吉他琴声音,阳台外面静静的山麓风景——组成,组成一个爱的灵魂的和弦。我一生中最初一个完美的和弦,大三和弦。是的,我可以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我的爱,我俩的爱当初就是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的。这个和弦外面,有呼啸的寒风,干枯、萧索的郊外的冬天,那些农田,冻僵了的菜地。有城北一带最后一大片城区,那些清代的井,石牌坊、石头做成吉祥物的岸边的系缆桩——石板弄堂的地面人走过会发出“空通”的瓮响,仿佛古旧城区的身底下还有一个面积更加广大的看不见的迷宫,说不定是一个地下皇宫呢,建置于黑暗地底下的金壁辉煌的宫殿……

第一部分魔笛(2)

那年冬天,英子就是我钟爱的公主。我恒古的美的心脏。这颗心脏在我胸膛里跳动,于是我的生命世界,我的身体充满了人类纪元所有的美。一切人类的过去和未来都在我身体上活过来了。一切歌曲、骄傲、狩猎、劳动、战争和舞蹈,一切黑夜和白天——我都在她身上找到了的那个我自己体内看见并记住了。我发现了,我得到了。有时人一辈子,只能在爱里面睁开眼睛一两个瞬间。那年冬天,对我来说,就是那样的一次睁开眼睛,那是一个永无尽头的世界,光彩夺目,一个人可以化费几辈子去苦苦寻觅的机会。通过这样的机会,你就会得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幸福。

我们那时是烧煤球炉的。记得后来分手不久,城乡间的燃料才普遍改朝换代,变成了煤气。但是90和91年,县城大多数人家,仍旧是烧煤球炉。小家庭过日子,我觉得烧煤球比后来的烧煤气,更有味道。那是日常生活的节奏之一,体现在煤炉上,要来得缓慢、稳重些,也就是说,更加从容;煤气再方便,再轻易不过了。“啪”地一声在灶具点燃,整个过程都火烧火燎的,仿佛催着人快去炒菜,休息,忙碌,快去直通通地做爱和离婚。与此相反,一只小小的煤球炉则显得悠闲保守多了,像一种旧式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们炖一锅排骨,先用一只烧剩下一半的红煤球把那锅排骨烧开,烧的时候,煤球还蛮发火的——你听说过这个词吧:“发火”,现在一般很少人用了吧,我意思是用在厨房间里。——烧开,撇掉锅上那一层泡沫,放黄酒、生姜以后,就重新夹一只新煤球加上去,加到旧热煤球上面,叫做“过煤球”。煤球过好,炉门关小,只剩一道透风的缝,就把这锅排骨慢慢炖熟,整个这一个过程,都更加富有人情味,甚至可以说,更为雅致。不要说吃了,过程本身也很养人。人们必须谦卑地对待这一烹制食物的过程,必须经常性地弯腰,鞠躬,朝炉子上的火眼火头行注目礼——那里像煤气炉这样粗暴、没教养?这样简便到不当一回事情?恐怕,恐怕有人不会同意,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它源自1990年那一场爱情。我和英子常围着一只煤球炉子忙碌。一个在底下劈木柴,生火,扇炉子,一个在上面倒豆油,炒菜,她在厨房里不及我的,缩手缩脚,只能炒几个最简便的菜。她生于1970年,身上已经有那新一代人的普遍习性。例如不擅长做饭做家务什么。她还算是勤快的,除了下厨房,别的方面都很能干。还会结绒线衣呢。狭小的厨房间暖烘烘的,她喜欢呆在里面,就是煤气味道太重了。她爱看我炒的菜,也爱吃我烧的菜。我们总是手挽着手,一起去楼下面不远的菜市场。她欢喜吃的菜肴有:豆苗、胡葱烧豆腐、油面筋塞肉、韭菜春笋、腌笃鲜、新蚕豆、红烧带鱼。全是我的拿手菜。过几天她就要在我耳边嚷嚷:好久没吃到胖胖烧的红烧肉了!于是我们就会结伴去菜场,称两斤最精肥的五花肉。回来,放点慈姑进去,慈姑烧得酥酥的,又硬实,又酥又粉。放土豆、山芋也行。一般是冬天放笋干慈姑、萝卜,夏天头放海带和菠萝。我至今仍记得英子爱吃的这道菜谱。女人和我在一起,我都能养得她们白白胖胖。

冬天,更经常的是炖排骨,用菱角剥出来的肉。精心拣挑一番,挑肉质厚实的菱角,炖小排骨,汤味道绝对鲜美。蔬菜,只一只:水芹豆芽。清清爽爽。

我们在三楼的房子,仍是一个朋友热心出让的。是他在港务区工作的叔叔一家三口分到的公寓,叔叔家另外又有了新房子,让给他住,他再让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里面,最初一阶段,常常被左邻右舍误以为我也是在港务区工作。江阴是长江航远的重要港口,港务区这样的国家单位,也许是县城里最早有实力造自己职员的公寓楼的单位吧。可惜常年难得修膳,到九十年代,港务区的效益也不行了,开始搞市场经济,走下坡路了,公寓楼就更加冷落。

搬来住之前,作为朋友,我还到这个人家,朋友的叔叔家里作过客。你知道那时候,他们一家三口还和睦亲密地住在这里。小夫妻一对,外加一个不足10岁的儿子,那是1986年世界杯,马拉多纳横空出世那一年。我到这个三楼人家看过几场电视转播。这一家的主人很客气,给我留下过热情好客的印象。转眼间我自己也像一户人家那样住进来了,原先的户主留下的生活过的痕迹,一下子无影无踪了。

我们没有卫生间,我们用一只白搪瓷的便盆。说起来好笑,这类搪瓷便盆,我们那时还叫“夜壶”,实际上早已经没有壶的外形。 这玩意也是我情爱生活的一个秘密。在那之后好几年我不大瞧得起光可鉴人的卫生间,或带有浴盆浴缸的盥洗间。我开始讲和冯建英的恋爱故事时,讲到过江阴的青果路,那是我们住过的第一个房子。港务区三楼的这个,是第三处,中间还有一处,在郊区,现在已经成了新城区的市中心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讲起。我的思绪是跳跃式的。这三个住处,数后来三楼上的这房子我们呆得时间最久。我们在这里熬过了1991年中国南方的大暴雨、大洪水,以及1992年整整一年,也就是我外出寻工作上班的那年。有时我混淆不清,把一些经历过的事情都弄糊涂了。不过有一个问题多年来我一直问自己,一直视之为无法解答的难题,那就是假如有一天,有人问我在漂泊迁徙过的三个住处中哪段生活最美,我最难忘?我定然是哑口无言。我肯定回答不出来。因为自己反反复复想过无数遍了,我无法作答。每一个临时住处都有一个一样的冯建英,都有不一样的内容以及情爱体验。在青果路上,我们只短暂居住到90年的五月底,前后不过两个月。那可说是英子和我的初吻、初婚地。六月份,我们从城南迁移到了县城东北角上,在一个紧邻着当时城市开发区的村庄上。那村庄两年,也可以说是一年半之后就被迁移归了新城区,开进了隆隆作响的推土机。这一次,我们是正式交付的房租金。一间朝北,终年晒不到太阳的小房间,是那种江南农村人家造的楼房一楼用作库房的小房间,房租是每个月30元。一年之后,就上涨到每月70元。在今天,这样的地段和面积,值180~200元。我就是在外籍民工尚没有大量涌入,本地人租房子住最便宜的那个节骨眼上,做出租房子决定的,可以说及时享受到了最后一批农村便宜的外租房。在那里,我和英子相爱得如胶似漆。我自己有了生命中的第一批真实的黄昏和等待。我还在房子附近的鱼塘里割伤过脚。时至今日,也许只有我还记得那个大城区开发拆迁前夕最临近马路市中心的那个无辜的村落了。它有一南一北两排完好的百年左右的香樟树林,有一排高大的杉树,落雨天地上总是积满了水洼。四面农田当时只剩下朝东的一大片了。朝西和朝北都开始掘开了马路——朝南,是一个大鱼塘,今天,已经变成了江阴城里最高建筑物之一的行政审批中心——我们可怜巴巴的那个爱的小窠,15年前,就寄生在如此一幢高楼的未来的阴影下,也许就在它目前畅亮的一楼大厅的位置。在它的地下车库。以后,90年的11月份,我和英子就像随季节飞迁的候鸟。往这座城市的西北面——更西面一点的位置,港务区附近搬去了。搬家时记得,我们的家俱少得可怜,一只书柜,一张床而已,还有英子从医院宿舍里搬过来的一只放换洗衣裳的纸板箱子,我和一个朋友踩三轮车运过去的,也许,我想最多只跑了两趟,好像是一趟。

第一部分魔笛(3)

我们的三次搬迁,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我们没有卫生间,我们的住处每一次都比上一次要舒适像样些,更像是过日子的百姓人家了。先是没有窗子,后来又没有烧饭的厨房,再后来仍旧缺一个:卫生间。除了入住进去的人。一对相同的男女,惟一连结这三个住址的一样缺少不了的东西,就是夜壶,便壶——晚上解手用的那只搪瓷便盆——它不幸变成我们20岁相爱的那段恋情的物证。差不多像一场运动会的吉祥物,到处画来画去的抽象标志,一晓得?一只有一片塑料盖子的白色搪瓷便盆。你现在只有到最闭塞的江南农村人家,才可能看见它——前提必定是,那个老实巴结的种田人家,碰巧有一名不足月的婴孩,一名新生儿……

记得我俩蹲下尿尿时不同的声音——她是经常把手放在下蹲的屁股后面;我是经常把手放在前面,这样子。我尿尿声音比她小,或几乎没有,我那玩意只要感觉到——有时黑暗里也能感觉到——尿盆里积下的尿不是很多,就可以采取贴着盆沿的策略解决掉那件事情,英子不行,她每次总直通通地尿出来,要末不尿,要末就是大半盆哗啦啦响、热腾腾的一大泡。女人的膀胱总是比男人强,和我们的不一样,厉害多了,贮存量大。以前在乡下,我曾注意过牛撒尿,站在田岸头,热辣辣像放洗澡水一般。我想女人撒尿就有点像牛。像不像?吹牛啦?我印象中至少英子这丫头是这样子的。不,她并不害臊!女人在自己爱的男人面前才不害臊,相反,她做一些这样的事情时脸上有时会有一些动物般的呆滞表情,跟平常不一样。更原始,更接近动物性。说实在的,每次逢到她蹲下身子去撒尿,我比她更像是有点害臊,有点不大好意思。我总是本能地扭过头,睡在床上,就干脆往被窝里一钻,或用衣裳枕巾蒙住头,脸和头,英子总是故意恶作剧般哼哼一声,一笑,坐上床之后,用小拳头揍我几拳,也不说话,她不说话,但是一副很起劲,兴奋满足的样子。她会轻轻掀开我蒙上了脸的被子一角,轻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