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讶又担心,父母亲不知道该怎么帮助处于绝望状态中的孩子。当生殖成为一件比以前更重要的事时,孩子原来那种“一段时间跟母亲特别亲密,把父亲撂在一旁,一段时间又和父亲特别亲密,将母亲撂在一旁,一段时间又反过来……”的与父母的关系使他害怕了。到了青春期,生殖愉悦代替了这种恐惧。但是,不管是在原来的那种状态下,还是现在的状态下,孩子都与父母处于竞争关系。孩子终将面对父母的死亡,将从幼年时的联系中走出来,获得自己的可以赋予生命的性权力:“我嘛,我可以。”他将向愿意听的人重复这句话。他想自己做事情,但是,这一倾向也产生了他被家庭抛弃,或不再为家庭所爱的幻觉。不应该视这“死亡”的概念为“对父母的否定”或“拒绝爱他们”,其实,孩子是要在种族的延续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是必要的。在青春期结束的时候,主体应能对自己说:“我的感情生活和性生活是在父母之外实现的。”
我们已经说过许多次,死亡和性关系是不可分的一对。我们在儿童身上可以发现这一点,我们同样可以在生殖者身上发现这一点。在潜意识里,孩子所带来的“死亡”念头始终存在,因为怀孕和孩子的出生预示着父母的死亡。有些成年人憎恨年轻人,其根源正是害怕自己被否定而消失。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死亡的念头带来的影响经过了转化,表现为害怕生一个畸形的孩子,或是总是守候在孩子身旁生怕出什么事,或是不停地为孩子担心。很幸运,出于对孩子的爱,这些死亡的念头都经过了升华,由此又产生了新的动机:照顾他,教育他,培养他。但是,有必要指出最近流行的一种态度的死亡意义,即现在的人从容不迫地拒绝将文化遗产传递给孩子们——借口是不影响他们。难道这不是整整一代人用一种方式在自我满足并宣布“在我们之前和之后,什么也没有”?难道这不是社会犯下的杀童罪?
1.指定他人的规则是自由的
孩子表现出想与父母中的异性保持排他性的联系,而否认父母中的同性的愿望。这种想吸引父亲或母亲的情感很快就被压抑到了潜意识里。但是,它们不能被直接观察到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不存在,它们会以别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种态度有时候会以“我要和你结婚”或“我和你一起在床上呆一会儿,因为爸爸(妈妈)不在”这类直截了当的句子表现出来。
父母在听到这些爱的宣言时会不由自主地感动,他们感到自己被承认了。但是,当他们听到这些话而一言不发时,他们其实是实现了孩子想把他或她据为己有的欲望——而原因正是他们自己小时候也有这种欲望。让孩子明白,他不能在父母的关系中代替父亲或母亲的位置这一点是必不可少的。他仅有获得作为子女之爱的权力,没有获得夫妻之爱的权力,后者是仅属于父母之间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全部,父亲或母亲也不能成为孩子的全部。
孩子发现他的母亲爱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爱他的母亲。以后,轮到他的时候,他也可以建立起相似的关系,但是是和别的人而不是他的父亲或母亲。乱伦的禁忌使孩子明白相异性和相似性,而不禁止他的性关系和感情。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俄狄浦斯式的禁忌是自由的、建设性的,而不是禁止性的。这是一次有象征意义的必要的“去势”,它使儿童进入父母子女的体系中,作为亲子关系的主体生存下去。
儿童此时已经历了对身体的第一次“去势”,即他不是两性的。这次与“他的欲望”和“他与父母的关系”有关的第二次“去势”的发展将使他面对他人时成为一个“社会的人”。他人不会在他的欲望和需求前退缩,他人是为自己而存在的。俄狄浦斯情结的作用在于让孩子接受他人,孩子必须接受“他人是存在的”这一法则才能生存。
从3岁开始,孩子开始发现,现实的规则相对于潜意识里不可能实现的欲望是自由的。这些现实规则包括:两性差别的规则,禁止乱伦的规则,辈分差异的规则。当个体违背了这些规则,个体就会陷在儿童时期的性关系里,这样的话,个体就既不能自处于一种性身份中,又不能自处于父母子女关系中,也不可能在一代又一代的历史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自我满足和自恋将逐渐使他只从自己的想像出发过现实生活。如果现实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就会消沉或反抗(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消沉)。
当儿童未能发现乱伦禁忌的意义,性压抑或性反常就有可能发展。如果母亲作为一个侵犯性的存在,在家里发号施令,孩子与父亲的关系就会变得模糊,从而限制了男孩以父亲的男子气概为模板的“同一”进程,进而导致性无能、早泄或是被动的同性恋。这时候,在不少情况下,心理治疗就是必要的了,它能促进主体的正常发展。
当孩子知道父母在一起的时候是幸福的并且了解了父母间性关系的意义以后,他就能比较容易地放弃对父母中一方的排他性爱情。他就能够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做事情,从而获得真正的独立。但是我们常常看到,有些父母对保持孩子和他们之间必要的距离,以及运用各种可行的禁止乱伦的规则感到犹豫。他们不想“压制”子女,他们与子女维持着模糊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他们的感情态度和身体运作与爱情行为界限不明确。如果成年人不能让禁止乱伦的规则很好地实行,那是由于他们在面对他们的父母的时候就没有接受这一规则。以不要压制为借口,他们想让自己在感情行动上是自由的,他们的理由是:“撒撒娇总不会有什么坏处嘛。”然而,任着成年人自己的性子训斥孩子或是让孩子为所欲为都是不对的,问题在于要把孩子引向真正的感情世界,让他明白父母不是他的性未来。
儿童的性语言与成年人的性语言是不一样的(引诱儿童者和某些同性恋者则混淆了这种差异)。儿童首先表现出一种有背伦理的欲望,但也多亏了这一愿望,他才能够在感情上将自己统一为一个整体。然而,如果他始终停留在这一阶段,他的性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在另一方面,如果成年人响应了孩子,表达了自己的性欲望,那么这种欲望对于儿童和青少年不仅是陌生的,而且还是令人担忧的。成年人是有能力自我保护的,而孩子则会惊讶和沉迷其中。有一位父亲让16岁的独生子坐在他的面前,想与他谈论性关系。首先,父亲发表了一个爱的宣言:“我爱你,我想让你明白性关系,让你充分发展。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向你讲述我所经历的。”而独生子断然拒绝了:“你怎么了你?你有毛病了?”在这里,独生子将父亲的行为视做想进入属于他个人的性空间的企图。社会上关于家长和孩子之间要谈话的想法也有其不好的一面,这里的父亲就是受了这些负面影响。要知道,谈话交流确实是值得称道的事,但是谈话也有其界限。倾听孩子们的知心话,父母并非合适的人选。一个界限和一定的羞耻感,对于每个人发展他自己的主观性和保留私人空间是必要的,而且,有些关于性的问题被家庭以外的人提起更容易些。
有不少成年人觉得实行俄狄浦斯禁忌是困难的,因为他们讨厌对孩子使用现实中的禁忌。可是,禁忌与辱骂不同,禁忌是建设性的。重要的是,首先要对自己实行这些禁忌,把这条规则的意义内心化以得到自由。当禁忌被拒绝,被视做一种压迫或是感到无力贯彻时,这表示感情生活仍处在瘫痪性的焦虑之中。这拒绝将是性压抑和性无能的源泉。
向孩子提供一个关系的榜样,使他能以此出发组织自己的性关系是必要的。正是从违背伦理的愿望出发,儿童才建立起了自己的感情世界,但是,不能因此就直接接受这些愿望,或是满足它们,把它们付诸实践。
有一个6岁的小女孩,她看见父亲把母亲搂在怀里,于是她要求父亲亲自己。父亲拒绝因为女儿而松开妻子。小女孩哭着离开了。过了一会,看到她没有回来,父亲到她的房间里去找她。他听到他儿子对他说:“你不爱她!”于是父亲回答:“我对你们的爱是父亲对子女的爱,而不是丈夫对妻子的爱,当我和你们母亲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不要打扰我们。现在,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聊聊天或做游戏”。
俄狄浦斯关系和它的禁忌,是通过日常生活的点滴体现出来,以使每个人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呆在自己的位置上。
2.他人是令人厌烦的
父母之所以能够使孩子产生俄狄浦斯情结,是因为孩子感到自己是被父母爱、被父母接受、被父母承认的。我们再强调一遍:这一过程首先是一个心理活动,并没有实现的需要。以这种感情的安全性为支撑,孩子将进行吸引的尝试,也多亏了这次尝试,孩子第一次在生殖里统一了他的局部冲动,承认了自己的男性特征或女性特征。
父亲的存在中断了孩子与母亲的单独的面对面的关系:父子(女)关系带来的是另一种不同的现实,它迫使孩子从想像中走出来——孩子本来是有可能被封闭在想像里的。父亲,或是一个象征父亲的代替者,可以促进这一有益于健康的心理进程。仅仅是母亲一个人是无法完全做到这一点的。以“母亲也是在工作着的”这一理由使人相信她可以代替父亲引进外部世界的现实是不具有说服力的。妇女们一直以来都是在工作的,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想在母子(女)关系之间引进现实,仅仅在家里或是外面工作是不够的。这里所涉及的现实是另一种现实,母子(女)关系对这种现实是陌生的,那象征性的脐带必须由父亲来割断。
父亲是陌生的“元素”,作为另一种现实出现,使得孩子能成为一个与母亲分离开来的主体,不再是母亲的附属。如果父亲不能扮演这个角色,与母亲的亲密关系就会使孩子面对现实时是脆弱的,很快陷入想像的活动中去。我们发现那些上课无法集中注意力、胡思乱想,或是语句不连贯地自个玩的孩子,他们与母亲的关系都太近了。等这些孩子到了青春期的时候,情况似乎更加严重。这表明,许多年轻人的父亲从不是真正的父亲象征性形象——尽管孩子可能是他们亲生的。
正是在这种关系气氛中俄狄浦斯情结将发展:所有的孩子面对他们的双亲都怀有一种近似爱情的欲望。男孩想排斥父亲使母亲属于自己一个人,女孩刚好相反。情结同时也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以“同性恋”的形式出现,即母亲与女儿或父亲与儿子。这双重的异、同性经验担负着儿童感情生活的未来,但是,在青少年时期,这未来会重新定位和作出修改。
于是,儿童将从他与父母的关系出发建设自己的性关系。他的性关系开始于一个包括三个人的感情冲突。他的第一个爱情选择会作为他将来爱情生活的样本。当然,这一样本在后青春期会作一些修改。
第3章 性关系的发展与现在的问题性关系的发展与现在的问题(7)
3.双性关系,并不意味着有两种性别
心理上的性身份在这一时期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儿童仍处在精神上的双性关系状态,也就是说他在异性、同性之间作着选择。囫囵吞枣地理解心理学家关于这个主题的论述,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个体都是双性的,让人以为是出于对同性关系的恐惧(有必要准确地说明是害怕什么吗?),大多数男人和女人才选择了异性关系——而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类种群的繁衍。这条理由常常被那些为同性恋“战斗”的人使用。
当我们谈到4至6岁和整个青春期都十分强烈的心理双性关系时,这不意味着它是人类心理机制里预先存在的倾向冲突,而是指人以自我身份为根据作出的兴趣选择的一种方式。人们把异性恋和同性恋具体物化,直到让现实以本来面目呈现出来。所以说,可能是性关系的两种形式在自我肯定价值,而不是两性在这么做,同性关系可能是异性关系的对等物(同性婚姻也许可以以此为理由)。但是,这一点并非显而易见,而且也还不是什么原则,仅是假设而已。而且,这属于另一场讨论的范畴。僵化地理解儿童的性关系并停留于此,这是现在社会上新的潮流,它完全误解了心理双性关系的实质,即儿童仅在其身份尚未区分确定这一意义上是双性的。另外,儿童是以一种自恋的方式作选择,以使自己在一种身体里能比较舒适,又能以“客体的方式”作选择以使自己免于“去势”。女孩也有可能出于嫉妒父亲试图温柔地吸引母亲,而男孩也可能出于对母亲的敌意对父亲采取一种爱情态度。有一个6岁的小男孩习惯于拿他妈妈的衣服来玩,还习惯于穿得像他妈妈一样。由于已经过了这样玩耍的年龄,他父母开始担心,想知道他是不是表现出了早熟的和决定性的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