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1(1 / 1)

06年读书选集 佚名 4983 字 4个月前

毛泽东时代有人民体育、人民教育、大众文化和大众医疗的说法,如果国家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的过程中,注重农村人民体育和大众文化的建设,虽然不能改变消费主义文化对农民福利的负面影响,也至少可以抵消一部分这种负面影响,从而减少农民福利的损失,增加农民整体的福利水平。其结果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在缓慢增加;一方面,社会联系、文化生活、精神生活依然存在。农民虽然消费的物质财富不多,却因有较多的文化活动而福利水平较高。较高的福利水平增加了农民对现代化的满意度,并为流动于城乡的农民工提供了可以回得去的富有人情味和生活意义的“家”,中国九亿农民有了牢固的“根”,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农村是可以回去的“家乡”,是廉价再生产劳动力的场所,又是调节劳动力供求的蓄水池。因为进城农民工可以回到家乡过上高福利的生活,他们不会接受无限低的打工报酬,这无疑可以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进城农民工回得去家乡的农村,是他们的基本人权。必须让农民工可以回得去,而不是被迫生活在无根的苦难的贫民窟中,从而不得不接受无限低的劳动报酬。

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

以上展示出来的新农村建设思路,是一种以社会和文化建设为主体,以建设“低消费、高福利”生活方式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思路,是二○○六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出新农村建设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建设并举中的两大建设的强调,是试图通过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及必然同时进行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但这是次一级的),来抵消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文化对农民福利的负面影响,使农民可以得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好处,从而使农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支持者,以最终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思路。

这只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重目标。新农村建设也许还可以做到更多。具体地说,当前中国现代化的预设中,是要建设一种美国式的“高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美国式生活方式是以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料及严重污染自然环境为代价的,因此是一种“高消费、高污染、高能耗”基础上的高福利生活方式。美国式生活方式事实上不可能被全世界复制,尤其不可能为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所复制。 中国以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侧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是在与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相一致情况下,因此是在有九亿农民内在动力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场“低消费(因此可以是低污染、低能耗)、高福利”的生活方式建设,就可能不只是要为收入增长不快的农民增加福利提供一种说法,而且这种说法因为有庞大群众的实践,而具有相当的正当性,这种正当性不是以消耗不可再生资源和污染环境来证明人的价值,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和谐相处,来证明人的价值。这种正当性,就与中国传统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智慧,与东方文明中“知足常乐”的智慧,与环保主义中与自然和谐相处、敬畏自然的主张合拍,从而可能在地球不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少,人类以高消费为基础的掠夺式文明不可持续时,为人类社会提供一种可能的文明选择。

写于二○○六年五月一日

返回目录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

□黄宗智《读书》2006年第10期

〔说明:本文写作中得助于与许多位农民和两位农村老干部的访谈,以及我二○○五——二○○六学年在人民大学开的“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学研究”研讨班上的研究农村以及农村出身的研究生们的讨论。另外,在修改过程中,感谢夏明方、白凯、彭玉生、汪晖、刘昶、程洪、张家炎、李放春、顾莉萍和陈丹梅的建议。本文部分经验论据来自作者过去几十年的一些著作,主要是《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二○○五年再版)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二○○六年再版)、《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历史研究》,二○○二年第四期)、《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读书》,二○○六年第二与第三期;修订稿见《天益》网,(www.tecn.cn/data/detail.php?id=9292)和《中国历史上的典权》(载《法律史学术网》,www.legal-history.net/articleshow.asp?id=1904),文中不再一一注明。〕

中国农业出路何在?一种主要意见认为唯有在更高程度的城市化之下,减轻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才有可能改造中国农业,建立大规模的农场,淘汰小农经济,使之接近先进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此前,应该维持今日的承包制度,尤其是用来保证粮食生产的口粮地制度。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的可能选择。这样,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务农人口在相当长时期内只可能处于相对贫困的生活,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实际上,今日中国的农业正面临着一个历史性发展契机。其出路不必等待未来的更高程度的城市化,更不在于美国式的大农场,而是在于当前的新时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既是高劳动密集型的也是相对高收入的小家庭农场。在上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中国农村已经错过了一次许多发展中国家经历的因现代要素投入而提高农业收入的机会;今日的新机会主要来自伴随国民经济发展和收入提高而出现的农产品消费转型,从“以粮为纲”转向粮食-蔬菜-肉鱼并重的农业结构。(本文的农业一词是指广义的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狭义的“农业”则单指种植业。)新的消费与生产结构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力,已使推广适度规模的小农场成为现实的可能。其关键在于做出能够激发农民牟利积极性的决策,其楷模应是新时代的因地制宜地结合粮食与蔬菜或水果,或结合种植与养殖的小农农场。当然,在具有一定领导条件和民众支持的村庄,可以以合作或集体组织作为行动主体。推广这样的农业可以提高其收入,借此扩大“内需”,促进城乡连锁性的互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这里探讨的问题不在于“建设新农村”政策下一些已经被采纳的措施,包括免去农业税、支援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建设农村公路系统等一些非常关键的措施,这些都可以说是新时代小农经济发展的必需条件。至于改革以来的乡村工业和城市就业,它们毋庸说是当前农业发展出现历史性契机的前提条件。这里要集中讨论的是相对被忽视的小农农业内部建设的问题。

我的建议不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诸多争论,只涉及土地的经营权。我有意要把已经僵化了的左、右双方关于产权的争论置于一旁。今日需要的不是模式和意识形态的争论,而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讨论。至于国家的作用,我绝对无意提倡现存政治“体制”诸多弊端的进一步强化。国家从控制—榨取性的机关转型为服务—协调性的机关乃是抓住今日转化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契机的关键。

世界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经验回顾

回顾西方先进国家历史上农业发展的历史,主要有两种模型值得注意。其一是现代工业兴起之前的农业革命,即十八世纪英国的农业革命。当时,农村务农人数在一个多世纪之中(伴随城镇化及其手工业发展)基本稳定,与此同时,源于一些因素的偶然巧合,农业得以改组——在圈地运动过程中把社区公共放牧土地私有化,为新的种植—养殖交替的制度创造了基本条件,其典型就是诺福克(norfolk)轮耕制度(小麦—芜菁—大麦—三叶草轮作,其中芜菁和三叶草乃是牲畜饲料)——使农业产出提高了一倍。也就是说,使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提高了一倍,由此导致相应的“消费革命”,从而促成了亚当·斯密理论中的城乡良性交换,推动了劳动分工、资本积累和规模效益,为后来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这是过去经典作家们引以为典范的英国经验。

其实,在大多数的西方先进国家,如此幅度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入的提高,都要等到一个世纪以后经过工业要素(化肥、机械和科学选种)的投入而形成农业现代化革命才能做到。后者其实比十八世纪英国的“农业革命”更具代表性。它是包括日本在内的先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比较普遍的实际经历。

在中国,在一九五○到一九七○年代,出于诸多历史因素,农业在经历如此现代化投入的同时,却出现了大规模的劳动密集化。最典型的例子是利用机耕来实行一年三作制,在江南地区把一年两作的水稻—小麦改为一年三作的早稻—晚稻—小麦。这样,本来可以减低劳动投入的机械化被转化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密集度的方法:机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使在连接一、二两茬的紧张时段中赶收早稻与赶耕赶种晚稻成为可能。这样,机械化所起的作用其实主要是提高了劳动密集度和投入量,结果形成内卷型的一年三作生产制度,导致不可避免的效益递减,从而蚕食掉了机械化所可能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和报酬的提高。尽管农业总产出最终提高了三倍,但是同一时期的劳动总投入却提高了四倍,结果是劳动报酬的停滞不前,亦即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停滞不前,中国也因此没有实现西方和日本等先进国家所经历的农村生活水平的现代化。回首往事,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中国人口数量实在太大,增长速度也实在太快,而在政策上又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以致积重难返。

当前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契机

其后,在改革时代,因为几种不同历史趋势的汇合而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历史性契机。一个因素是八十年代的乡村工业发展,在十年之中吸收了一亿的农村劳动力。其后是九十年代后的大规模城市打工浪潮,又吸收了一亿的农村劳动力。这样,在短短二十多年中,非农劳动吸收了农村总劳动力的40%,很大程度上缓和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虽然如此,在今日的制度和技术条件下,农村仍然具有大规模的劳动力剩余,相当于今日务农劳动力总量的三分之一到一半。也就是说,今日三亿农业从业人员中很大部分都是半就业或不充分就业的(亦即“隐性失业”的)。这样的情况,使人们普遍认为,唯有在更高度的城镇化解决了人口压力之后才有可能根本改变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连农村人民自己也已经相当普遍地把农业看做是没有出路的绝境,千方百计地想让自己的下一代跳出农业和农村。这是当前所谓“三农”问题的一个主要根源。

这种想法没有考虑到今日农业的革命性变化,即近二十多年伴随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而引起的农产品消费结构,以及连带的农业生产结构的根本性转向。如下页表所示,从一九七八年到二○○四年,人均生产总值上升了七倍多。其中,(狭义的)“农业”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从一九七八年的80%降低到二○○四年的50%,而牧—渔所占比例则从一九七八年的17%上升到二○○四年的44%。这意味着全国人口(其中城镇人口当然更为突出)在食物消费上的结构性转移,即从以粮食为主的消费型转到粮—肉、鱼并重(相似西方式)的消费型。而种植业内部更有另一个结构性的转移,即从“以粮为纲”到粮—菜—果兼重型。二○○四年蔬菜和水果在(狭义的)“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已达到37%(以播种面积计算则是18%——《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5:106;《中国统计年鉴》2005:460)。作为佐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体格和其父母辈形成鲜明的对照,无论在身高、发育、面色等等方面都显示出丰富得多的营养。这是一个历史性转折,也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转折。

城镇化当然也是这种发展的一个体现。同一时期,全国人口中城镇人口所占比例总共增加了将近24个百分点,从一九七八年的18%上升到二○○四年的42%。假如今后三十年人口城镇化的增长大致维持在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这将意味中国的人口可能达到城乡七三分的局面。如此规模的城镇化将意味农业人口压力的进一步降低。虽然如此,城镇化本身并不足以解释农业的结构性转型,真正的关键是人们收入的提高,由此增加了副食消费,减少了粮食消费。

当然,这种转变并不是包含全体人民在内的普遍性转变,而是伴随着社会分层以及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转变。首先,城市人民的平均消费水平一般要高于农村,但是城市中仍有相当比例相对贫穷的人口,包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