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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十年志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供很多人聚会的大礼堂,两旁有门附近还有候车厅。地下部分有足以安排宴会的大型餐厅。楼上除港督夫妇居住的房、厅外,还有一个可供聚会的小型客厅,另有3间陈设豪华,布置高雅的招待贵宾大套房。许多英国王室及政府官员、外国贵宾访港或路过此间,接受港督招待时,多在此居停。露天花园内增修一座游泳池。港督府内工作人员也相当多。

1997年香港回归后,更名为香港礼宾府,香港礼宾府已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定为古迹,目前是行政长官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举行重要官式活动的场所,例如举行官式宴会,以款待到访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也用以举行勋衔颁授典礼。香港礼宾府花园每年开放四次,供市民参观。宴会厅每月预留三个星期五,供本港慈善、非牟利或公共团体申请借用,举办对公众有裨益的活动。

主要特色:香港礼宾府位于中环上亚厘毕道,正门朝南,面向太平山。中区政府合署坐落其北面斜坡下,是政府总部大部分办公室的所在处。香港礼宾府门前有一片草坪,常年绿草如茵,背后花园广种植物,繁花似锦,春天杜鹃花盛放,争妍斗丽,满园添色。在官式活动中,礼宾府内的宴会厅、客厅、饭厅和会议厅经常用于接待到访的贵宾。

(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变

(2月14日)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应邀出席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举办的“1997香港金融事务”研讨会。

研讨会上,陈元在演讲中介绍了中国内地与香港金融关系的法律基础及政策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金融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经济、社会制度下的两种货币、两种货币制度以及两个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关系。在处理两地金融关系时,中央政府会遵循以下七项原则:

1.两种货币和两种货币制度。7月1日以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货币制度将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香港将继续保持单独的货币发行与管理制度,保持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人民币和港币两者互不从属,不分主次,并保持相对独立。

2.两地金融当局保持相对独立关系。香港回归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取代它的地位,更不会在香港设立分行。

3.在金融监管方面进行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按照国际惯例负责对在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内地在港的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两地金融机构互设时将被视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管。

4.中国人民银行将对香港的货币稳定提供支持。中国不会出于任何理由和以任何方式动用香港的外汇基金和其它资产。

5.两地间的债权债务将被视为对外债权债务。内地在香港筹资时,与其他国际和本地市场参与者具有平等地位,不享受任何优惠。

6.中国金融机构在香港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接受同一标准的监管,不享有任何特权。

7.上海与香港之间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关系。在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之前,上海尚不具备成为国际性金融中心的条件。但中国经济庞大的规模有条件支持两个金融中心的发展,使其成为各具特色的金融中心。

关于香港的发展前景,陈元说,香港的繁荣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内地的经济增长。中国内地与香港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地年贸易额由1978年的14亿美元上升到1995年的1266亿美元,17年间增长近90倍。中国内地已成为香港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转口货源供应地。他说,九七后的香港将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融资中心。这种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关系必将继续保持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经济日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颁布实施(1)

(2月18日)

一、区旗、区徽的产生

早在1965年,香港已经采用洋紫荆作为自己的代表花,当时新成立的港英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荆为标志。1997年后使用的香港特区区旗设计继续采纳了洋紫荆花的元素。

为了给香港特别行政区设计标志,1987年,征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启事在报纸上公布后,分别从香港、台湾和内地征集到了7147幅图案。

1990年2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以34票对15票(1名委员请假),超过2/3票的多数评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

当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五星花蕊的动态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紫荆花代表香港,体现了香港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体现了香港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的景象,花蕊上的五角星体现香港人心中都热爱祖国。花呈白色表示有别于代表祖国其它部分的红色,即体现“一国两制。区旗简单大方,紫荆花比较突出,比较美观。

当选的区徽呈圆形,其设计与区旗相类似,具有动态的白色紫荆花衬以红底,象征“一国两制”。区徽的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图案设计美观大方,具有时代感。

评选出的区旗、区徽最佳的图案,报全国人大批准公布。

1996年8月10日,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区旗、区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如下:

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象征和标志。每个香港居民和团体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区旗、区徽。

第二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凡国旗与区旗、国徽与区徽同时悬挂时,应当将国旗或国徽置于较突出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区旗行进时,国旗应在区旗之前。平列悬挂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在右,区旗在左。

第三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区旗、区徽。

第四条区旗、区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第五条区旗、区徽必须按照制作说明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附有两个重要附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制作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制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制作说明》内容是:

区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紫荆花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为说明之标准。对于旗杆在右之一面,均应对应制作。

一、旗面为红色,其色度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红为标准。旗面呈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中绘有一朵白色动态五瓣紫荆花,其外圆直径为旗高的3/5。各花瓣围绕旗面中心点顺时针平均排列,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紫荆花中心点位于旗面中心,旗杆套为白色。区旗图案(见一版)。

二、区旗旗面通用尺寸定为如下八种:

1号.长288厘米,高192厘米。车旗.长30厘米,高20厘米。

2号.长240厘米,高160厘米。签字旗.长21厘米,高14厘米。

3号.长192厘米,高128厘米。桌旗.长15厘米,高10厘米。

4号.长144厘米,高96厘米。

5号.长96厘米,高64厘米。

因特殊需要制作不同尺寸区旗时,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制作说明》的内容是:

一、区徽呈圆形,徽面由红色环形窄边、文字区外圈、红色内圆及五星花蕊动态紫荆花图案所组成。

二、位于徽面内圆中央的动态紫荆花图案为白色,由五片花瓣组成,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镶在其间。各片花瓣环绕徽面中心点顺时针均匀排列。紫荆花中心点位于徽面的中心点。

三、文字区外圈位于红色环形窄边与红色内圆之间,为白底红字。外圈上方均匀排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文繁体区徽标准字样。字下端朝向徽面中心点。外圈下方均匀排列着英文“香港”区徽标准字样,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之间分别镶有一颗红色五角星。五角星的一个角尖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和五角星均以徽面的中轴线为准对称分布。

四、徽面中红色的色度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红为其标准。

五、区徽徽面通用尺寸定为如下三种:

1号.直径100厘米。

2号.直径80厘米。

3号.直径60厘米。

因特殊需要制作不同尺寸区徽时,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六、区徽徽面定位图

1.环形窄边的宽度为区徽直径的1%。

2.文字区外圈的宽度为区徽直径的1/10。

3.紫荆花外辅助圆直径为区徽直径的6/10。

4.中文字区夹角为220度。中文字高为文字区外圈宽度的7/10。

5.英文字区夹角为80度。英文字高为文字区外圈宽度的6/10。

6.五角星区夹角分别为30度。其外圆直径与紫荆花内五角星一致。

七、区徽徽面中英文标准字样

二、区旗、区徽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

1997年2月18日,受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委托、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国家标准颁布实施。这为规范区旗、区徽的生产制作、监督检验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保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香港区旗、区徽国家标准,科学地规定了区旗、区徽各项技术要求,并对其内在质量作了详尽的规定。两项国家标准的显著特点是,区旗、区徽的颜色(白色除外)、规格系列和材质与国旗、国徽完全相同,目的在于区旗、区徽与国旗、国徽并列悬挂使用时,达到完全一致的视觉效果。鉴于区旗、区徽是一种特殊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这两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香港区旗国家标准,规定了区旗的八种规格和尺寸允许误差、使用面料、颜色值及允许误差;旗杆套的颜色和色差;旗上悬挂装置的形式、颜色;旗布染色牢度的级别;旗面表面质量判定原则;以及上述技术内容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香港区徽国家标准,规定了区徽的三种规格及尺寸允许误差、徽面红色色度及色差、徽面漆膜性能要求;材质及强度要求;徽面表面质量评定及各项技术内容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等。这两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使不同厂家或不同批次生产制作的区旗、区徽,规格、质量完全一致。同时也为供应、使用区旗、区徽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检验依据,并防止不规范的区旗、区徽的生产制作、供应和使用,以维护区旗、区徽的尊严。

区旗、区徽详细标准

绘制香港特区区旗的定位图如下:《区旗及区徽条例》订明了香港区旗的绘画方式。旗帜长宽比例为2:3,矩形,所有旗帜必须以只定比例及定位绘画,方算符合规格。

法例订明区旗旗面的通用尺寸如下:

式号1号2号3号4号5号车旗签字旗桌旗

长度x高度(cm)288x192240x160192x128144x9696x6430x2021x1415x10

以下是区旗用色的大概标准,分别以htmlrgb16进位代码网页颜色模式、印刷四分色模式(cmyk)、染料颜色、hsl颜色模式、以及pantone色板号数表示:

颜色htmlcmyk染料颜色hslpantone红色#ff00000-87-99-0chinesered0°,100%,50%186白色#ffffff0-0-0-0white0°,100%,100%三、为什么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使用区旗、区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一面中间配有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花、旗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中间图案也是红底白色五星花蕊,寓意与区旗相同。

允许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别于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区旗、区徽,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具体表现之一,同时也是为方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交往。

香港回归祖国后,成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力,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