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之身,乘坐巨大的三桅帆船顺着海风回家了。
他并没有走平坦的大路,而是选择了在丛林之间穿行。这种做法并非出于快捷便利方面的考虑,纯粹是习惯。当然,他也没有骑马,和费伦的大多数同行不一样,他在骑术上的造诣根本就是零。
他的家乡,是一个狭长的岛国,多高山,基本上没有平原,不产马匹,所以他从来没有骑过马,也从未锻炼过这方面的能力。作为一名刺客,骑术也确实不是必要的技能。
一路默默想着,他低头走进了崔米镇。避过喧闹的集市,他随便走进了一家酒店,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吩咐侍者给他送上一份晚餐。
侍者刚刚转身离开,酒店里气氛突然有些异样,吵闹喧哗声也一下子平息了。他微微瞥了一眼,发现门口进来一个身穿金黄色铠甲的中年人,随即注意到铠甲胸口部位的那个火焰标志。
“炽热之心?”他暗想着,继续观察。中年人在一张空桌子边坐下来,脱下头盔,黑色的头发中夹杂着一些花白,脸上有几道伤痕,像是用刀特意刻上去的,并不丑陋,反而显得整张脸更加坚毅威严。他接着把包裹放在桌子旁边,一把双手巨剑的手柄露了出来。
黯影不知道一名炽热之心的圣武士到崔米镇来干什么,但他习惯性地对周围一切异常都抱警惕和关注态度。侍者送上了晚餐,他一边慢慢吃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继续监视。圣武士要了一瓶葡萄酒,独自一个人慢慢喝着。
当他把晚餐吃完的时候,门口又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酒店里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但这两个人却有些不同,他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模模糊糊无法把握,也无法清楚地描述,勉强形容的话,就像一只北地的冬狼流浪到气候温暖的南方,突然在草地上发现了一只自己的同类。他微微抬头,瞥了一眼,一个栗红色头发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在她身旁是一位背着长剑的年轻人,脸形和他自己很像。
※※※
伊斯塔的老朋友,那位好奇心强得过分的崔米镇镇长寇普利斯先生,并不知道镇上已经来了几个特别的客人,更不知道他的老朋友也在其中。否则的话,大概他会立刻冲到维多利亚酒店里去——遇上麻烦的时候,他总是很乐意找这个卡拉图人来帮忙。
现在他正是又遇上了麻烦。
愤怒地把手上的羊皮卷砸到桌子上,他几乎是在向那个传达消息的巫师怒吼:“还要再推迟?到底要到什么时候市政府才会派遣军队?难道要等镇上的人都死光吗?”
传令的巫师面无表情,对镇长的怒吼仿佛充耳不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只知道严格执行命令的傀儡魔像。当然,他不是魔像,至少镇长还听见了他的呼吸声。
“寇普利斯镇长”,传令巫师的声音单调呆板,听起来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一块木头,“我只是奉命传达消息……”
“胡说!”镇长愤怒地打断了巫师的话,他的那个粗嗓子听起来更难听了。但传令巫师不理不睬,他微微向镇长一躬,随后掏出一张卷轴。
卷轴化为齑粉时,传令巫师的身形消失在空气中。刚刚还怒火冲天的镇长突然平静下来,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略带讥讽的冷笑,伸手拿起刚才被他扔到桌子上的羊皮卷,仔仔细细地又重新看了一遍。
一阵轻风从窗子里吹了进来,伴随着窗棂的吱呀声,一只黑色的乌鸦悄无声息地落在了镇长的右肩上。
“下来,拉拉”,镇长不悦地命令黑色乌鸦,“你又变重了,知不知道?”
叫拉拉的乌鸦以一种异常愤怒的姿势一下子跳到了桌旁的椅子上。随即它膨胀起来,伴随着隐约可闻的音乐声,彩色的光芒环绕着乌鸦的身体,它的身体扭曲变大,逐渐转化成为一个秀发纷然的精灵女孩。
“我哪里变重了?”
女孩站在椅子上怒气冲冲地质问镇长,后者耸了耸肩,作为回答。然后念了句咒语,所有门窗一齐都关上了,隔断了光线和噪音,房间里顿时暗了下来,同时也安静了许多。
“怎么样?”他问女孩。
拉拉不高兴地瞪着镇长:“我哪里变重了?”
“是吗?”镇长一脸茫然,“我什么时候说你变重了?”
“刚才!”
“哦,刚才啊”,镇长马上又换上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的意思是说,你刚才变得那只乌鸦太重了一点,不是指你。”
“哼”,拉拉还是很不高兴,她的嘴噘了起来,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但很快她就笑了起来,“算了,先说正事。德阿尼斯公爵是被他的儿子罗诺尔杀死的,城堡现在已经变成了班恩教会的据点。”
“另外”,她补充说,“格兰特死了,现在班恩教会在安姆的最高领袖是罗诺尔,哦,按他们家族的古怪规矩,现在他是罗诺尔•德阿尼斯。”
镇长点点头,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拉拉带来的消息,不过是进一步证实而已。
“城堡里有多少班恩教徒?”
“二十四个。”
镇长的眼睛亮了起来。
“只有二十四个?”镇长重复了一遍拉拉的情报。
“只有二十四个”,拉拉慢悠悠地再次重复了一遍,“但我建议你不要打什么主意。”
镇长抬起头,看着拉拉。
“我在城堡里,看到一个奇怪的人。”拉拉看着镇长,她似乎有些犹豫。
“嗯?”
“一个非常奇怪的人,散发着危险的气息,我根本不敢靠近。”
镇长没有说话,静静地等待着下文。
“我所看到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衣饰华丽,像是一个贵族。”
镇长的耐心很好,他继续等待着。
拉拉偏着头看着镇长,笑了笑:“有两点,我可以肯定。第一,我清楚地听到罗诺尔称呼他为‘主人’。”
“罗诺尔的主人?”
镇长的声音有些颤抖起来。
“第二,他不是凡人,我从他身上可以明显感觉到神性。”拉拉补充。
“罗诺尔的主人?不是凡人?”
“那个人一直在城堡里?”
“从昨天起,至少呆了二十多个小时,我回来前他刚刚用传送门离开。”
镇长的脸色变了,那是种源自心底最深处的恐惧,明显得让人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难道罗诺尔居然召唤了班恩的化身?”
“这不可能!”他立刻又用力地摇头,断然否定,“决不可能。”
“为什么?”拉拉倒是有些迷惑起来,她不懂镇长反应为何如此强烈。
镇长没有回答,他闭上眼睛,脸上的肌肉不停地跳动,似乎拉拉带来的这个情报勾起了他一段极不美好的回忆。过了很久,他长长叹了口气,坐回到椅子上。
“拉拉,你不明白,召唤神祗化身,并非一件简单的事。不但需要信仰足够虔诚,而且还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对啊”,拉拉突然想起来,“你是曾经见过牧师召唤神祗化身的,那次我们和兰森德尔牧师伏击萨马斯特……”
“别提那个名字!”
镇长突然暴怒地站了起来,打断拉拉的话,他的脸涨得通红,隐约看见青筋跳动,眼中露出凶狠的光芒死死盯着拉拉。被吓到的女孩惊恐地后退,却忘了自己站在椅子上,这一退,右脚踏空,登时扑通一声摔了下来。
这一摔却也让镇长冷静下来。他扶起了女孩,低声道歉。
拉拉很不高兴,但镇长也没有理会这些。他抬头看着顶上的天花板,思绪似乎回到了几百年前。
“拉拉,当年我们和兰森德尔牧师联手伏击萨马斯特,结果惨败。最后是一百多名兰森德尔牧师集体祈祷,召唤了晨曦之神的化身,终于击败了萨马斯特。”
“这些我都知道啊。”
“但你不知道,为了召唤神祗化身,这一百多名牧师付出了什么代价。”
拉拉确实不知道,那次战斗发生的时候,她还尚未出生,而所有参与战斗并且幸存下来的人,无一例外地不愿提起这件事。
“神祗派遣化身来到我们这个世界,需要借助信徒的生命力作为通道。一百多名牧师,平均每个人付出了十年的寿命,才成功召唤了神祗的化身。如果罗诺尔也想召唤班恩的化身,除非以班恩教会在安姆的所有成员——包括他自己——的生命作为祭品。”
“神祗也可以自己派遣化身降临,无需牧师召唤。”
“那会大大削弱神祗的力量,而且在物质界只能停留非常短暂的时间。”
“所以,这个人不可能是班恩。”镇长总结说。
拉拉被说服了,但她接着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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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之卷 第八章 兽人的邀请(1)
txt图书下载网 更新时间:2007-11-15 1:32:37 本章字数:2865
在安姆,德阿尼斯家族非常著名,它是安姆最古老的贵族家庭之一,对这个帝国的统一也有着卓著贡献。一百多年前,安姆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充其量不过是一些大城市组成的松散联邦。在必要的时候它们联合起来抗击侵略,而平常则为争夺领土和利润丰厚的商路控制权而互相争斗。后来,六个安姆最富有、最有声望的家族,为长远的利益联合起来,通过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建立了统一的安姆帝国。这六个家族中,其中就包括德阿尼斯家族。
世袭的公爵爵位,刚刚从父亲那里继承过来的阿斯卡特拉税务部长的身份,再加上班恩教会安姆地区主教——当然知道这点的人不多,这一切都足以让年轻的罗诺尔先生习惯于趾高气扬的待人方式。即便是阿斯卡特拉的市长,见到他也会礼让三分。
现在这位罗诺尔先生正毕恭毕敬地站在一个巨大而明亮的洞穴里。一阵阵刺鼻的硫磺味让他头晕胸闷,几乎要呕吐出来。他的衣服很漂亮,是用北地出产的珍贵皮毛制作的开领衬衫和斗篷,款式时髦,式样新颖,保暖性极好,近期在阿斯卡特拉上流社交圈中非常流行——虽然现在初秋刚过,天气还很暖和。
穿得既然厚了点,洞穴里又过于温暖——确切地说,是非常炎热,所以他的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正大滴大滴地往下落,厚厚的毛皮衬衫都大半湿透,脚下也已经是一片水渍。手帕就在他的口袋里,但他不敢掏出来擦擦汗,实际上,他连动都不敢动。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在“主人”专心致志冥想的时候,任何异动都可能会招致无法想象的惩罚。要不是他担心吟唱咒语的声音会让主人不悦,他甚至都愿意对自己施展一个定身术。
“主人”正舒舒服服地坐在一张黄金制成,镶满各种宝石的椅子上闭目冥想,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面前二米处站着的年轻公爵,他的左手轻轻在扶手上拍打着,发出“镗”、“镗”的金属撞击声,右手放在扶手上,纹丝不动,手中握着一只长约四尺,灰烟色的权杖。
一阵阵硫磺味混合着热气不断袭来,年轻的公爵感觉自己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平心而论,他不算是个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虽然是个巫师,却并不像他大多数同行那样体质孱弱——至少还勉强能称得上健康。但他现在只觉得口干舌燥头晕目眩,全身说不出的难受,最好是能赶快跳到浴池里洗个热水澡然后裹在柔软的被子里好好睡一觉。但这显然是个奢望,他的“主人”还丝毫没有醒来——或者即将醒来的意思,他只好努力地一边保持身体的稳定,一边在心里向恐惧之神班恩祈祷。
班恩是一位残暴凶狠、傲慢自负的神祗,不过对自己的信徒还是不错的。也许真的是他在暗中用胳膊肘顶了顶“主人”,也许是罗诺尔先生运气不错,反正,伴随着一声低长的啸声,“主人”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看着他可怜的仆人。
罗诺尔先生打起精神,努力地让自己的脑袋保持一种合适的角度,这是他从惨痛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既不会看到“主人”的眼睛,也不会被误认为是在打瞌睡。“主人”有种特别的习惯:不喜欢别人——尤其是他的仆人——看着他的眼睛,罗诺尔先生以前不知道这个道理,但他被“主人”随手招来一个火球灼烧——应该说是教育——三分钟之后,他就立刻明白了。
“罗诺尔,那群家伙在城堡里生活的还愉快吗?”
罗诺尔勉强打起精神,尽可能保持风度地鞠了一躬:“是的,主人,它们生活的很愉快。不过,它们似乎觉得在地下室里太闷了,想到野外活动活动。”
“去野外活动?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主人”拍了拍扶手,站起身来。
“那就让它们活动活动吧。我们的客人都已经到了崔米镇,我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大的危险性。罗诺尔,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
“请您放心”,罗诺尔先生赶快回答,他的腰弯得更低了。不过,他犹豫着提出了一个问题:“主人,请恕我冒昧,您拥有这支权杖,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您不能知道的呢?”
“这支权杖吗?”“主人”看了它一眼,“罗诺尔,萨弗拉斯权杖也不是真的就能通晓一切。世界上有些东西,就算是萨弗拉斯本人,也不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