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挂着不可思议的表情,更显得惹人怜爱,柔顺的长发直垂腰际,扑闪闪的大眼睛不时透露着灵气。
这真的是我?连我自己都被自己的容貌惊呆了,更何况小玉和小莲呢。我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看看身后的衣服是否合身,我不禁惊叹:不愧是我精心设计的服装,不仅合身,是我的身材更显风致,从背影看就知道一定是个美女了。我满意的点了点头,现在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准备向林晨轩道歉了。
我回头向小玉,小莲展颜一笑,“小玉、小莲,现在带我去找林晨轩吧。”她们两就这么呆在屋外,“这两个小丫头,唉,早知道我就不这么打扮了,这不是祸害世人吗!”我摇了摇头,走到他们身边,对着她们的耳朵大喊:“回魂啦!”她们两一惊,终于是清醒了。我明白了:‘人要衣装,美靠化妆’的含义了。但主要还是我天生丽质,貌美如花,不要化妆照样是美女。
“带我去找林晨轩吧,我打算向他道歉。”我郁闷得说到。
“晴阳,少爷现在在另一间屋里,我们带你去。”她们两说着,不再看我,匆匆忙忙地走在了我的前面。
小玉、小莲在一间书房门前停住,对我低声说:“少爷就在里面,晴阳你进去吧。”她们刚刚说完就跑了。什么嘛,这两个人还使我的姐妹吗?我低头思索着该怎么向他道歉,天知道,这多难啊,可恶的自尊心,我怎么就放不下呢?
我站在他的房门口,终于下定了决心,走到门前,就要敲门,这时,吱嘎一声,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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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章 道歉,和好?]
林晨轩听到门外有人的走步声,就要打开门看看是谁。没想到,他刚打开门,就震惊了,门口站着一位宛如仙子般的人儿,他知道这样直视着她很不礼貌,但眼睛就是移不开视线,这是怎样的人儿啊,出尘脱俗,瞪着一双富有灵气的双眼看着他。他愣愣地看着这个女子,忘了做任何反应。
林晨轩突然想到他的门前怎么会出现一个女子。他看着她,她竟然是夏晴阳,待他反应过来,心里的一处又在隐隐作痛,“她来做什么?是来向我道别吗,还是发泄她的不满,依旧是想离开我?”林晨轩自嘲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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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门前,林晨轩一直看着我,我抬起微红的脸,面对着他,“我.....”
“你不用说什么了,我知道,你是恨我的吧,如果你想走,我可以不强求你留在这里。”林晨轩悲痛得说出这句话,他感觉心中像是被无数针刺过的痛。
“不,不是的,我不恨你。”我急忙说着,“我知道你是关心我,是我自己太任性了。”我通红着脸,向后退了一步,真诚地看着林晨轩,身体向前倾斜90度,面对着他鞠躬,“对不起!”我大声说着。
突然感觉自己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我.....”我尴尬得不知如何面对他。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谢谢你能留下。”林晨轩现在什么也不在乎,只想把怀中的人儿永远留在他自己的身边,他把怀中的人儿拥的更紧了。
我感觉自己被拥的更紧了些。我想,骄傲如他,也会说出谢谢的话吗?但现在的心里什么也不愿想,只觉得这个怀抱很温暖,依靠在上面的感觉很安全。我这是怎么啦?我摇了摇头,挣脱了他的怀抱,虽然心里有一点点不舍。
“那我和你说好咯,我会好好养伤的,你要像以前一样每天来看我,我们说好了。”我伸出了小拇指,要和他拉钩林晨轩微笑着看着我,也伸出了他的手。我就拉住他的手,“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要是不遵守约定,谁就是小狗儿!”我还顶着他的大拇指,在上面盖了个印章,蹦蹦跳跳地就跑回房了。
林晨轩傻傻的看着被夏晴阳拉过的手,嘴角的笑容是越来越大,“还真是个天真的小孩子呢。”现在,林晨轩的心里已不复原先的悲伤,而是充满了快乐。想不到她已经能左右他的感情了,他真害怕会失去她。林晨轩转身走进了书房。
从林晨轩那里回来,我的脸还是红红的。小玉、小莲看到我这样,关心地问道:“晴阳,你怎么了,道歉了吗?”
“道歉了,而且它还会像往常一样每天来看我,我还要再熬些日子把伤养好呢。”我心里既是为林晨轩不生我的气而高兴,又为接下来无聊的养伤而郁闷。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我一直在林晨轩的陪伴中呆在屋里,肩上的伤也好了,现在在这宅子中整天是跑来跑去的,已经把宅子里的每一间屋子都逛遍了,对这里再也没有当初来时的兴奋。所以,我决定做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游玩--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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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阳光灿烂,花儿美丽,蓝天白云,可爱的鸟儿飞来飞去,今天就是我要去逛街的日子了。在养伤的那么多天里,我又设计了许多套服装,可以让我更换这穿。而小玉和小莲,我让她们陪我去,她们却拒绝了。算了,不去拉倒。
在临走前,小玉递给我一个紫色的纱巾,我问她这用来干什么?她却说了让我很郁闷的话。“让你戴在脸上呗,你不想让整条街上的人都来看你吧?”小玉撇着嘴说到。
“不会吧,我夏晴阳做人还要藏头缩脸啊!”我推开她要替我蒙在脸上的面纱。但这时,林晨轩来了,他拿起面纱亲自为我戴到脸上说:“不准拿下来。”我无语了。
街上的人真多啊!我感叹。今天恰巧是赶庙会的时候。但我从来对庙会不大感冒。当别人是去庙会烧香时,而我却是在这街上东转转,西看看,这也叫自得其乐,比较庆幸的是林晨轩没有发出一句怨言。这是多么难得的好男人啊。要是在我那个时代,追他的人可就海了去了。
我走到一间首饰店铺里看看。毕竟是女人,对珠宝是天生有着很大的兴趣。刚走到里面,店里的下人就招呼道:“两位客官,你们想买什么首饰啊?本店可是这个城里最有名的首饰店。许多王公贵族都在本店买过首饰。”
一听这几句,我就知道是拉客的惯用伎俩。在现代,我听广告都不知道听多少了。那个广告是一个比一个能吹,也练就了我不论是什么人推销产品。舌灿莲花,都不为所动的本领。想把我蒙了,那是很困难的。
我漠不经心的听着那个店里的小二的介绍着他们店里的‘销售事迹’,一边搜寻着好的首饰,可当我在店里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中意的饰品,不禁纳闷地问店小二:“你们店里就这么些首饰吗?”这时店里从里面走来了一个长着肥头大脑,一看就是富的流油的店掌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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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章 我在古代逛大街]
“这位小姐想要什么首饰,小店包管有符合姑娘要求的。”他说话时脸上的肥肉是一抖一抖的,我真怕他那肥肉一不小心掉下来会砸死地上许多可爱的小蚂蚁。
“我想要的首饰你这店里并没有嘛!”我说着扫视了一下店里。
“小姐,不用担心,既然你看不上这店里挂着的首饰。本人还有几件私人收藏的首饰,不知能否入小姐的慧眼。”
“那你拿出来看看,如果好的话,我是会买的。”我挑了挑眉头。
那肥猪似的掌柜从宽大的袖口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红布袋,他把布袋轻轻的放在柜台上,我和林晨轩围着那柜台。只见那掌柜的用他那肥厚的大手颤颤巍巍地打开了红布袋,从中拿出了一支碧玉簪,一对玛瑙耳环,一只血玉镯子,还有一对式样精美的不知用什么金属制成的戒指。那掌柜的正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果然不是一般的水平的商人,竟想从我的举动中看出我的喜好,也不看看本姑娘是什么人,不是会被你们哄的那些笨蛋。
我故意做出那一对耳环感兴趣的样子,抬头看了看那个掌柜的,他眼睛里分明是写着‘有门’两个字嘛。我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他。他缓缓开口道:“这一对耳环乃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之一,姑娘也真是慧眼啊,这对耳环乃是用埋在地底千年的斑纹玛瑙制成的。这加工的工艺都是由手艺最精巧的匠师精心雕刻而成,在这城中,也只有三对,而本小店有幸只收藏了一对,如果姑娘想要买下,我可以优惠写卖给姑娘。”
我挑了挑秀眉:“需要多少银两?”或许是看到我想买这耳环,掌柜报出了:“姑娘,一口价,一千两。”
我故意惊讶地叫道:“这么贵呀!”林晨轩低头看我,眼神是在告诉我,如果我想要,他可以为我买下,他哪里知道我的目的并不是在这耳环上呢。我拉了拉他的衣袖,冲他灿烂的一笑,让他看我的。
这掌柜又在灌迷魂汤了:“这位姑娘,我出的这个价格可一点也不贵,在下看在姑娘对这对耳环的喜爱,有独具慧眼,才出了这个价钱。这价钱实在是很合理了。”
“难道就不能再优惠点吗?”我直直的盯着他。
“这已经是最低价格了,如果姑娘你真的想要,我亏老本给你了,八百两银子。”这肥猪似的掌柜还做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让我看了真是直想吐。
我于是不依不饶的和他还起了价格,让一旁看着的林晨轩是目瞪口呆,差点眼珠就要掉下来了。最后和掌柜说好了以五百两的价格成交,但我突然话锋一转,面向掌柜道:“这对耳环我不想买了,这血玉镯子怎么样?”
那掌柜,算了,就叫他肥猪吧,那肥猪一听傻了,他辛辛苦苦的向我介绍了那么多,现在我却不想买这个了,汗珠是不断地从他的肥脸上滴溜溜地滚下,他用手帕抹了一下汗珠,为了生意,又向我介绍起了血玉镯子。
.......
经过长时间的商讨,我把他有的许多收藏都问了一遍,现在那肥猪是喉咙沙哑,面色枯黄,用他那肥大的身躯压在柜台上,这柜台似乎也快经受不住他的重量,在微微地抖动着。我看到他这样子,还真有些不忍心,阿门,愿上帝保佑他,希望他在我走之后不要晕倒。
我缓缓看向肥猪的脸,问到了我今天的目的所在:“这戒指?”他已无力气再向我介绍了,直接问道:“姑娘想要吗?”
我满不在意地说:“这破戒指。有什么特别的,说得好,或许我就买了。”肥猪听到我这样说,脸上是早已没有血色,从口中艰难地挤出几个字:“那依姑娘看,应是在什么价格呢?”
我竖起了两根手指。肥猪看到说:“姑娘莫不是出二百两?”
“不是,是二十两。”我严肃而认真地看着肥猪说道。
扑通一声,柜台散架,肥猪倒下,还瞪着眼睛不住地喘气。我大声喊道:“小二,快来啊,你们的老板不行了!”从店内店外急急忙忙赶来几个下人,费了好大劲才把肥猪那厚重的身体抬到床上,口里还喊着:“掌柜的,你没事吧?”
我趁机把什么镯子,簪子的放在袖中,林晨轩用惊诧地目光看着我,我问他要了二十两银子,拿过店里的笔和纸,龙飞凤舞地写了几句话:掌柜,在下头一次看到有您这样慷慨大方之人,您的收藏我已尽数买下,现金是二十两,不需找零,原想多给您一些银子,怎知你因二十两兴奋地倒下,于是不敢多给,祝你,财运亨通,勿念。
把这字条交于小二,我拉着林晨轩昂首阔步地走出了店门,大笑了三声,心想:这回还看不把肥猪气死,他这家伙不知道常识,不减肥,长得太胖会得‘三高’的!
我是悠闲地拉着林晨轩继续在街上逛着。林晨轩向:如果能一直牵着她的手该有多好,真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他们两个人是心情舒畅,却不知道那首饰店了现在发生了什么。
店里的下人看到他们的主子睁开了眼睛,把那两个客人的字条递给他。只见那掌柜的两只手拿着字条,看过之后,两眼一翻,又昏过去了。
“掌柜的,掌柜的,你别晕啊,我们的工钱你还没付呢!”小二使劲摇着昏过去的掌柜,字条从他的手中滑落,从中掉落了二十两的银票,小二兴奋地拿着银票,说着,终于拿到工钱了。而肥猪还在昏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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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我牵着林晨轩在街上悠哉悠哉地逛起来,心想:这回,我可是赚翻了,就这些首饰就值几千两了,而我只用了二十两买到了,真是太聪明了。当我正陶醉在自己的臆想中时,突然一阵吵闹声吸引了我,我这人向来是喜欢看热闹的,于是便拉着林晨轩就往传出声响的地方走去。
让我奇怪的是,如果是有热闹看,那为什么没有人围过去看,反而是向外走,而且是做生意的人拉着家什物件走,我真是搞不懂,今天不是庙会吗,做生意的最好时间,怎么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