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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不了的沟,无法交到真正知心的朋友,而自己也不得已的早熟起来。

中学时光对我来说总是一成不变的孤寂和乏味。

直到初三,我听说了洛颜这个名字。他们说那是一个初一的小女生,很像我,也曾囊括七科第一。

很像我?那么说,她也很孤独了?我在心里想着,渐渐开始关注这个小小的女孩。

她很安静,如果她呆在人群里,你也许第一眼不会发现她,但她的坚韧气质会渐渐地吸引你,让你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她。这样的人,未必多么刻意地经营自己的学业,光芒却难以遮掩的四射。

那时,我们班负责的清洁区正好包括她回家经过的那条林荫道,每次大扫除,我总会早早的去到那里,等着她踏着斜阳,哼着小曲,无忧无虑的走上那条林荫道。

那已定格成我记忆里的一幅风景画:金色的夕阳、夕阳下的落叶、踩过落叶的少女。

她或许从来没有发现我,但我却很心满意足地看着她一次次远远走过,初三后期,我们已不需要尽大扫除的义务,我还是习惯到那里等待。

她很独特,虽然和别的女孩一样爱打扮八卦追星,却显得事事随性。她必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里壁垒森严,很少能有人闯入。我也是不能吧?因为她似乎很怕我,偶尔在食堂或操场上碰到,她总是板着脸很赶时间的样子,不爱和我说话。

但我还是常常关注着她。一次乒乓球联谊赛,为了和她凑成混双的组合,我头一次低声下气恳求班上的体委给我放水。但当我以练球为名去找她时,却听说她每天一放学就拉着洛校长打球去了。

缘分,好像总是差一步。

有更多的接触是在数学奥林匹克集训上。我本不喜欢学校搞的那些活动,对竞赛的热情也不似初中那样强烈,但因为有她,每次的集训都变得值得期待。

有一段时期,我们同在一位数学老师家补习。一天晚上突然停电,我和她在三根白烛的照耀下默默相对,看着烛光下她白皙清秀的容颜,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悸动。我有些惊惶,原以为对她的感情只是比好感多一点,绝不曾想到会为了她而动摇和分心。直到在赛场上发挥失常,我不得不承认,她对我的影响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然而,她太单纯,她总是很乖巧的和我讨论功课上的各种问题,纯洁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高一的时候,结识了冯惜晨,一个聪明到慧黠的女子。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个人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应该算是知己了吧,没想到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知己会是个女人。

无意间,和她谈到欣赏的异性类型,她对我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在那里。”

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初三三班的体操方阵,不由得有些惊异:“你怎么猜到的?我以为自己表现得并不明显。”

“你是不明显,是我太敏感而已。”

我笑着摇头,真不知有这样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该庆幸还是该害怕。

“那她对你怎么想?”

“不知道。”我摇头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想她对于早恋一类的事应该非常反感,隐约也听说她曾用拖把赶跑给她递纸条的男生。

“有机会我帮你问问?”

“不要——”我下意识的阻拦,深怕一切会适得其反。

“你难道还不相信我么?”惜晨爽朗的笑,眼眸如星星一般清澈,有着让人信赖的魔力。

一天午后,我躺在教学楼前的草坪上,闭着眼感受阳光的抚摸,感觉和自然很贴近。惜晨忽然走到我身边说:“籍,有人找你。”

睁开眼,只见诺言远远的站在草坪外边,亭亭而立,如清水芙蓉般不染一丝尘埃。失神片刻,我对她笑笑,竟不敢上前交谈。惜晨帮我拿回了奥赛证书,只是个市级奖。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沮丧的是惜晨后来的话:

“我刚才帮你问过了,问她喜不喜欢你。”

“是么?”我只觉心跳仿佛漏了半拍,期待而又害怕着惜晨接下来的话,不知那会是怎样的宣判。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她说不喜欢。”

“是么。”我闭上眼,逃避那忽然间变得刺目的阳光。

“听说她和同班一个男生关系很好,像对欢喜冤家,那个男生叫什么来着……好像叫方什么……”

“方博阳。”和她很相称的一个男生,我说。

我和惜晨走得越来越近,因为只有她真正懂我,而我内心的隐秘也只可与她一人分享。班里的风声渐起,我懒于解释,如果真有人误会,那就误会好了。我其实很厌恶循规蹈矩的生活和循规蹈矩的自己,反叛,也是一种宣泄的途径。

在惜晨对我表白之前,我们的良好关系一直持续,可是,当她把“爱”字说出口时,我明白自己很难再继续把她当作知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知道还不起,所以不想亏欠,以至于每次的拒绝都很坚决和残忍。直到她死之前,还一直是怨我的:“籍,我付出那么多,为什么你还要对我那么冷漠,为什么不能对我好一点……可能是报应吧,因为有一件事一直隐瞒着你。洛颜是喜欢你的,作为同样喜欢你的女孩,我比谁都清楚。她喜欢你,很喜欢,也许和我一样喜欢,即使嘴里说着不喜欢你的话,但那都是违心的……”

那通电话好像遗言一样,是惜晨留给我最后的话。她在大一寒假的登山中死去,这对我来说如同一道很难抹平的伤口,很后悔不曾对她更关心一些,她说那是她的报应,可我觉得那更像是我的报应,因为欠了惜晨无法偿还的情债,所以要永远失去靠近诺言的机会。

如果早一点了解一切,也许结果会不同。但那时不行,我已有了子茗,另一个想让我用一生去爱的女孩。

认识子茗是在高三的时候。

子茗和诺言不同,她甜美、开朗、耀眼,从不压抑自己的光彩,不论在舞台还是演讲台上,都是绝对的主角,看到她,我总会感觉很暖。而诺言,却比较像我,都是内敛而孤寂的人。

和子茗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骄傲,走在她身旁,很容易引来别人艳羡的眼光。更重要的是,子茗陪伴我度过了高考那段黑暗的时光。

说实话,谁也没料到我的高考会一败涂地,包括我自己。原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命运之轮会一帆风顺,可天不遂人愿,高考的失败让我的人生从此不同。

然而,子茗一直支持我,当我自己都不再相信自己的时候,她写信对我说:“我信你,因为我一直爱你。”

我无法不感动,很庆幸上天终于给我一些补偿,让我重拾勇气,去面对未来,开始新的人生。

然而心里隐隐有些浮动的情绪在困扰着自己,因为我忘不了在去南京之前那个最后的夏季,在燥热的公车上遇到诺言,那依旧沉静而坚韧的女孩。

她只是轻轻问我:“去学计算机啊?”

可是,她的眉眼之间有着淡淡的哀愁,我几次恍惚,都以为那哀愁有可能是为了我。然而直到我下车,她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把自己隐藏在人群,直到听到公车启动的声音才忍不住回头,看着她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将头深深地埋在手上。

她在想些什么呢?也许以后都不会再记得有我这个人了吧?

毕竟,当她有朝一日成为北大学子之时,我已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几年来,和子茗分隔两地,我并不觉得辛苦,纵然失去朝夕相对的美妙,逐渐滋长的默契和挂念却更值得珍惜。即使身边围绕着形形色色的女子,我也不曾随意放纵自己的情感。

坚持,也是一种责任。

但总是不可避免的和诺言产生交集。自从听了惜晨最后的话,每次想起她,心里总些抹不去的异样情绪。

第一次收到她信的时候真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但我不能表露,也不能再争取什么,因为我深知自己若走错一步,伤的是两个同样美好的女子。

所有未曾开启过的感情只能化成我不能明言的关心。只要能够偶尔通通信,在别人的婚宴上和她聊聊天,在北京上课时看看她,一切便已足够。

只要她需要,我很愿意像宠小孩一样的宠着她,因为我所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考研时,我报了浙大,那是对子茗的一种承诺。

而诺言的近况总是很容易从别人那里得知,因为上大学之后的她还是那么优秀而引人注目。奇怪的是一直没有听说她交男友的事,我忍不住担心:“这傻丫头,究竟在等什么呢?”

子茗静静看着我,说:“你不懂吗?有些话不亲耳听到,是很难死心的。”

原来这所有的一切,子茗都看在眼里,从开始到现在。

终于等到一次机会,诺言问我:“你有女朋友了吧?”

我坦诚地回答:“是啊,你也认识的,姚子茗。”

从那以后,她越来越沉静,在qq上碰到也不再兴致勃勃地和我聊东聊西。我很怕她的这种改变是因为我,我很怕。

到最后,她突然通过qq问我:“你是否知道我爱过你?”

我没想到自己还会为这句话儿震撼,不知所措,差一点伸手去关掉显示屏以逃避一切。

知道,那时的我已知道,却早失去接受的资格。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在欠着别人,不管惜晨还是诺言,我都很想把感情的伤害减到最低,但到最后总是力不从心。

诺言写信说指环年到了,想从一个异性朋友那里要一枚戒指,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她,虽然买小饰物之类的事情一向让我不屑。

我挑了很久方选中一个独特的戒指,很像《魔戒》里的戒指,看上去与众不同,上面刻着的藏文据说是吉祥如意的意思。

“好看吗?你说诺言会不会喜欢?也不知道她手指多大,好在大小可以松动。”我在柜台前思量良久,而子茗只是冷冷地打断我:“你对她会不会太好了?你不觉得已经超出朋友的界限了吗?”

“你不要这么敏感好不好?”

气氛很僵,子茗甚至拂袖而去,可我只当她无理取闹。因为那段时间以来,我们越来越频繁的为一些小事而争吵。

不想失去子茗,因为她是我无法割舍的爱。她陪着我度过人生最无奈的时光,几年来相隔两地的苦恋也早已让我们紧密难分。

然而每天莫名其妙的争执让我很苦恼,甚至怀疑最开始的决定是否就是一个错误。她太耀眼,也太好强,而我性格中也有着偏执的因子。分隔两地,反而摩擦少些,朝夕相对之后,才发现彼此的矛盾是如此难以调和。

我不希望否定我们曾经拥有的美好,也不愿意一次次的摩擦把彼此间的感情消耗殆尽,所以分手,成了唯一的出路。

不得不习惯生命中越来越多的“无能为力”,也渐渐学会接受失败和失去。

和子茗分手之后,诺言忽然到杭州来做毕业设计。如我记忆中一般,她还是那样坚韧而沉静。每次看到她清纯的笑,我总会想起那些逝去的青春年华,因为她本就是和那些绚烂的岁月连系在一起的。

她还是不爱说话,说话还是不看我的眼睛,但偶尔捕捉到她的目光,我会发现许多曾经错过的东西。如果想追悔,如果想重新开始,当时是最好的时机,但我明白,我不能那么做。

一切终是不同了,在蹉跎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以后,彼此的眼里都沉淀了许多沧桑的情结。我不可能忘记子茗,正如她不可能忘记方博阳。我相信方博阳比我更有资格守护她,因为他爱得比我更加纯粹和唯一。而我,远远的道声祝福就好。

“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诺言,便是我生命中不可碰触的美丽啊。

……

又聊了几句家常话,我才放下电话。回头看着窗外纷飞的雪花,忽然想起诺言曾经问我记不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当时,我并没有回答。

我当然是记得的。

那也是一年冬天,天气也是这般萧瑟,我和她在亲戚家初遇。那时的她只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穿一件红色夹袄,一条黑色棉裤,满身未脱的稚气,当别人介绍我们认识之后,羞涩的、轻声地叫我:

无极。2005-11-21 8:48:38 公子小白

头衔:九界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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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5年10月27日第 15 楼

番外——胖子

冬天过去,天还很冷,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爱尔兰咖啡。jason刚换上白色的球鞋,看着我摆弄桌上的相框,好奇的凑了过来:“pretty girl,your

girlfriend?”

我笑笑,不知如何回答。我想告诉他,这确是我的女朋友,曾经。

jason很识趣的拍着篮球走了出去,球落地的哐哐声在满室沉寂中显得刺耳。他是我在日本新结识的室友,一个来自芬兰的男生。

日本,是一个我不喜欢的国度,然而究竟是什么让我无路可退,是什么把我逼到了这里?

是你,是你,是你

你还好吗?

很想你,但又不敢再见你。

但只凭那些残存的记忆,我还能够撑多久?我会不会终于把你忘记,而你又会不会终于把我忘记?

时间真是过得很快,不觉间,认识你已有十一年。

小学六年级,楼下搬来一户新的人家,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家里的那个小女孩很特别。

她懂事可爱,院前院后的老师们都很喜欢她。每天清晨,我都能听见她在楼下哼哼哈哈背着单词,有时,则会很忘情地唱王菲的歌,然后在高音处跑调。

那时候不懂爱情,认为那只不过是成年人玩的一种无聊游戏,令我痴迷的仍只有篮球足球电子游戏,身体也一味痴长,我想我那时并没有爱上她,只是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