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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杀天狼星 佚名 5013 字 4个月前

没等我唱几句,那狼就缓缓靠近来,作出蓄势待发的样子。这个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唱什么歌啊,我一手抓紧瑞士军刀,一手拿起火枝朝它扔过去。

每仍一次,它后退一步。

等我把火枝扔得差不多的时候,刚才熊熊燃烧着的一堆火,已经灭得差不多了。

这下,才是真正危险时刻的到来。

隔着耳机都能听到一声狼嚎!

月夜狐狼……

不会是想招来同伴,一起来分食我吧?呜呼,小命不久矣……

“我警告你!你别叫了,再叫,把你的舌头割掉!喂,狼大哥,狼大婶,拜托给个面子嘛,我好歹也是从2007穿越来的新新人类,就不要吃我了,2007空气污染指数多厉害,你无法想象的,吃了我,你会中毒的,不利于身体健康的……”我取下耳机放好,手中挥舞着军刀,边说边退。

咦,周围怎么那么多双绿灯?一双,两双,三双,四双,五双,六双……神啊!老天!救命啊!

如果在2007年,有谁想过被狼包围的情景?连做梦都不会想到的事情,活生生地发生了。

我已经决定,打死也不穿越了!打死也不干穿越这份活了……

我掏出两个按收器,一阵狂按,心中默念:天外飞仙!天外飞仙!天外飞仙啊!

没有动静。

最先静静关注我的那头首狼,见我走投无路,再不迟疑,来了一个很酷的纵身跳跃。眼看就要跳到我的身上来,突然,静寂山林里,只听得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声,惊扰了夜睡的鸟儿,纷纷从鸟窝里掉下来。

没想到,人在关键时刻,声音系统能够如此超分贝的发挥。

尖叫声,让狼在半空中愣了愣。

就在这一愣之中,一道黑影凌空扑下,隔挡在我和狼大哥之间。

我定睛一看,是个人影!再定眼一看,是黑盟主!还好,有救了……

恶人首领vs恶狼首狼!好戏就要上演了。打吧,打吧,我给你们当最佳评委!哈哈。最好两败俱伤。

哪知,那头狼大哥,看到来者气势非凡,杀意浓浓,居然就后退了好几步。

而黑盟主也不着急干掉它,缓缓转过身,看着我,把手中的东西朝我一抛。我接过来,原来是我脱下挂在树上的外套披风。

“先说好,你下次还逃不逃?如果你下次还打算逃的话,那我现在就走了,你就留下来和狼作伴!”他的声音不急不缓,漠然之极。

我胡乱地穿好衣服,头上的绒花装早掉得一头狼狈,赶紧讨好地微笑:“不逃了,不敢逃了……”

第十一章 和狼共眠

“你保证?”他显然不相信。

“我保证!我蓝,呃,呼延映菱对天发誓,没有‘黑盟主’大侠的允许,再也不私自逃跑了!否则,天打雷劈。”我举起那只拿刀的手,正儿八经地发了一个誓约。

关键时刻,违背良心喊他一声大侠,救命要紧。以呼延映菱之名发誓,就算天打雷劈,也劈不到我的头上来。

他这才淡淡地瞥了我一眼,冷冷地甩下一句话:“我叫南宫肇!”

说完,人影一掠,几丈远,刀光过处,群狼们,纷纷应声而倒。

那首狼见状不妙,掉头就跑,没跑出几步,刀光一闪,它吭也没吭一声就倒了,好快的刀法!

传说中的小李飞菜刀?

呃,人家叫南宫肇,我满脸堆笑:“南宫大侠好厉害啊!菜刀……啊不,是飞刀斩群狼……帅!帅啊!”

他被我一夸,愣了愣,随即淡淡地说:“叫我南宫肇就好了,大侠担挡不起,你不用这样口是心非。”

死混蛋!居然看得出我口是心非!不吃我溜须拍马这一套就算了,那我慢慢再想办法对付你!哼!

他打完群狼后,把柴枝重新拾捡起来,还添了一些柴枝,等火堆燃亮了,还搭了一个火架。我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不禁疑惑地问:“你要干嘛?”

“烤肉。”南宫肇简单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事实上,他不用回答我也明白,因为他正在撕狼皮。那熟炼的动作,仿佛一个天生的猎人,剥皮,抽筋,剔骨,取肉……

然后,又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些盐巴之类的东西,均匀地洒在狼肉上,然后,用木棒穿了,放到了火架上。

吃狼肉?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有人居然吃狼肉,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这人是原始社会的人吗?吃狼肉?汗,瀑布汗……

“你没吃过吗?要不要来点?狼可以吃人,人也可以吃狼的。”他看了看我,眼里有一丝笑意一闪即逝,把架子上的两块肉,在火中翻了一个面儿,继续烤。

眼看有油滋滋地冒出来,滴到火里,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

我赶紧摇摇头:“谢谢,我不吃。没有经过肉质食品厂加工认证的肉,我一般不敢吃……怕得狂狼病。”

他抬头,不解地问:“狂狼病?”

“呃,一种很厉害的病毒,发作起来,幻化成狼的模样,长成尖牙利齿,易爆怒,会哆嗦,四肢着地而行,耳听八方,眼发绿光,口流涎水,身体发肤起毛……”我故意形容得凶恶一点,来吓吓他。

哪知道他听了,竟然笑了,深遂的潭一般的眼里,鳞光点点,眼梢上提,好好看,真想扯下他的黑面纱看看,他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说不定真的是帅哥一名呢。

不过,再帅也没有用,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酷杀手,坏蛋一个。照样鄙视他。

“你说人会妖化?你们乌颜国的又一个神话传说吗?”他的声音含了几分笑意,竟动听了好几分。

架子上的狼肉烤得越来越香,刚才吃了几块苏打饼,经过狼一吓,早消化得差不多了,又闻到这样的香味,简直是对我的一大考验。

可我是现代人,怎么可以堕落到跟野人一样去吃狼肉?

不行,现代人就是文明高雅大方的代名词,一定要以身作则,给古人作好榜样,怎么可以随便改变立场呢?

不是有首歌叫立场坚定斗志强吗?任它烤得再香,我也不能吃。

“你不相信就算了,反正我不吃。”说这句话时,我用手按着肚子,怕它出卖了我,乱叫起来。

“不勉强,这里的林子太深了,今天晚上恐怕得在这里过一夜了,明天天一亮再赶路,你先休息吧。”狼肉已经烤得差不多了,香飘四溢,他从架子上拿下一块肉,用一把锃亮的小匕首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我的肚子再也忍不住,开始咕咕叫,嘴里也下意识地吞起口水来。我开始在心里安慰自己,其实吃吃狼肉也没啥,不就是狼肉么?又不是毒药,再说了,古代的狼身体好,身强体健,超棒,不一定有病毒什么的……

显然,他也听到了我肚子的叫声,眼角的笑意更浓了,把切好的肉,再放到火上细细地烤。

他一定是故意这样做的。

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狼肉,香气大盛,然后呢,他也不着急吃,馋我。

我吃不了,我也要让他吃不了,哼!太不尊重现代人了,怎么说,我黎小嫣也是2007年,新时代的人好吧!

“啊啊啊!是什么东西咬我啊!救命啊!”我尖叫一声,站起来,朝他跳过去。

第十二章 看你敢得罪本姑娘

南宫肇不明就理,被我一惊一跳,还以为地上有什么东西,没有防备我,被我撞倒在一旁。

我顺手就去掀他面前的烤肉架,心中暗暗贼笑,馋我,让你也吃不了。

烤肉架被我掀翻了,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抛物线,眼看就要落入火堆中报销了。

南宫肇的刀不知何时出鞘,一下挑住了肉架,轻轻一送,就回到了原处,安稳地继续烤着。

我回过头,拿愤恨的眼神杀死他。

南宫肇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我们俩人都戴着面纱,除了一双眼睛外,其它地方都瞪不着。

我觉得相当的不爽,伸出魔爪就朝他脸上抓去,被他用刀鞘挡住了。

手腕骨撞到冷冰冰的刀鞘上,疼得我呲牙咧嘴。两计不成,他对我已经有了防备,估计想再暗算他是不行的了。

狼肉的香味又飘了过来,越近越香,只觉得口水滴滴嗒嗒。拼了,抓住架上一块狼肉,我再也忍不住,扯下面纱,毫不客气地大咬一口,烫得我眼泪直往外面冒,一时之间感觉既狼狈又幸福。

南宫肇愣了愣,随即一抹又好气又好笑的神情出现他的眼里。狠瞪了我一眼后,他从地上爬起来,走到我的另一面,围着火堆坐下来,慢条斯理取下另一块狼肉。

我停下来,狠狠地盯着他,看他那小样儿,不摘面纱怎么吃肉?只要他一摘面纱,我就可以记住他的面容,凭我十年的美术小组兴趣班的功底,画出他的容貌还是不成问题的,然后,往大街上一贴,红字标出,此人乃江湖上最坏的影子盟的盟主南宫肇,见者诛!

嘿嘿……他就准备接受江湖正义大侠们的追杀了!hoho~~

头脑中,立马联想出,南宫肇被人五花八绑,按在老虎凳上打pp,打得眼泪汪汪,用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求饶:黎小嫣,我生平只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狗眼不识金香玉,曾经绑架过你,求求你,大人有大量,饶了我吧……

想到这里,我失笑出声,哈哈哈……

对面的帅男莫名其妙地看着傻笑中的我,没看出个明白出来,便携肉纵身一跳,人影立即在我的面前消失了。

只听得树上有鸟儿飞起,几片树叶掉了下来。

某男上树了。

太不给面子了,哼!

还指望看到他摘下面纱吃狼肉的样子,哪知道却上树,偷偷一个人去吃了!算了,不与他计较了。为敌人生气,是变相地折磨自己。

树林茂密,天上的星星也被遮住了大半。夜风一阵阵吹过,火堆上的火还在燃烧着。吃完狼肉,回味无穷了一阵子,该休息了。我也打算学某人上树睡觉,人身安全有保障。

在树下爬了半天,没折腾上去,倒把一身力气用光了。南宫肇在树上动也不动,丝毫没有同情心,拉我一把,心中又升起一把无名之火。

想一个人安静地睡觉吗?

好,那你睡吧。我靠着大树坐下来,掏出mp3,把声音放大,和着节拍,拉长单调,大声唱起歌来,唱完周杰伦,唱王力宏,唱完王力宏,唱王菲……

我的歌声,曾经一度获得最佳跑人奖。一次学校举行唱歌大赛,我非常荣幸地报了名。初赛会场上那个人山人海啊,把我激动得,一曲终了,会场上只剩下几个拿棉花堵着耳朵的评委,其余的人全部跑光了(所谓的跑人奖)。事后,据同学描述,自我唱了那首歌,我们学校后面天鹅湖里的野水鸟举家迁徒,几年再也没有露过面……绝迹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南宫肇的定力,在坚持听完我三首歌后,才蹿身逃走。感觉树上又落下几片叶子,我拿出电筒照去,只见一道黑色的人影闪过,不见踪迹了。

颇有成就感。带着满足的心理,我靠着树,渐渐陷入梦乡之中。

想不到第一次在野外过夜,没有床,没有被子,只有狼的尸体和一堆火,也能睡得着,人的潜能真是无限量啊。

套用一句广告词,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这句话,牛,真牛!

第十三章 我得救了?

早上一醒来,浑身酸痛。

活了二十一年,哪曾这样靠着树根睡过觉?林中的鸟儿开会一样地吵闹,把我吵醒了。一看,我身上盖着一件黑色滚金边的披风,呃,好像是恶魔杀手南宫肇的。难道我昨天晚上半夜里喊冷喊妈妈给我盖被子的时候,是他盖的?

唔,这样看来,恶魔指数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他正在不远处打坐,他的那匹白马王子在一旁有一口没一口地啃着青草。

我只得草草地收拾了一下,跟着南宫肇上路了。

这次南宫肇没有点我的穴道,把我放在马前,示意我蒙好面纱,然后翻身上马,低声警告我说,最好老实点,要不然再点你的穴道。

我本来准备给他来个清晨第一唱的,后来,权衡其利弊关系,放弃了。

加上昨晚实在是睡得不好,白马王子又是好座骑,一奔跑起来,随着惯性,渐渐睡意袭来。不如借恶魔杀手南宫肇的怀抱用用,反正猜想应该是个帅哥,不揩油白不揩油。

明显感觉南宫肇的身体一僵硬,我心中得意地暗笑,hoho,今天让你知道被花痴女吃豆腐的滋味。

嘴角擒着一丝得意的微笑,我慢慢睡去。

路漫漫,其修远兮……

等我睁开眼,已经过了一上午的时间,远远望去,一座灰黄色的小城出现在我的面前。城墙的年代古老,斑驳灰暗,也许是长年受风沙侵袭的缘故。城上有很多的小旗,上面于隶书体大书两字:大泱。

难道到了大泱国的边界了?

我回身不解地问:“这是哪里?”

南宫肇勒住了马,眼光瞟向城池那边,淡漠的声音回答我:“灵州。”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放亮了:“啊!灵州!太好了!”

“别想回去,你回去是死,就算我放过你,还有人不会放过你,你还不明白你的处境吗?”南宫肇冷冷地看着我。

“到底是谁要杀我?我可是堂堂乌颜国的公主哎——我可是未来的大泱国的太子妃,谁这么不怕死,居然敢来杀我?”我端起公主的架子说。

“就是因为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