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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杀天狼星 佚名 5014 字 4个月前

小六子仍旧用水缸带着我再次进城的时候,街上贴满了告示。

我很荣幸地被通缉了。

上面画着我蒙面的容貌,身上还背着一个大包包,说我是个飞天刺客,想刺杀乌颜国公主,全民动员,谁见了我,就抓住我,如果不服,当场处斩!

我吓得趴在小六子的水缸里一动不敢动。

不知道小六子这只呆头鹅发现了那上面的人是我没有,于是,我老实地躲在小六子的家里,一直呆了两天。

虽然小六子家是农家,但是,庭院收拾的井井有条,说明了这一家人很勤劳。加上对我的额外照顾,在我升级成为通缉犯的时候,这里还算是个比较理想的藏身之所了。

我一定要联系到羿王的人,只有他才能帮我洗清冤屈。上次我没有上他派来的马车,错过了见他的机会,现在恐怕人早已经离开灵州很久了。但是,那个小雨呢?

小雨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雨为什么不帮我去灵州知县那里澄清一下?

“如有不服,可当场处斩。”汗!这风险性也太大了一点。想起那告示上的话,我就浑身冒冷汗!

人家穿越芝麻开花,节节高升,我穿越不是被人追杀,就是被人通缉,同样是女生,命运相差咋就那么大咧?

老这样躲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干脆把面纱扯了。上面通辑的我蒙面的样子,不蒙面了估计就没人看出来了。于是,我跟着小六子的水车每天上灵州送水,顺便观察一下外面的情况,这样过了五六日。

每天在小六子家里吃吃住住,一分钱的伙食费也没交,心里很过意不去。于是,这天我便怀揣了一粒玻璃珠,拿去典当行准备换点钱交伙食费。还有,我得准备去都城的盘缠了。总不能老呆在这个破地方,寻不到赵博士,我就真得在这里当一辈子农妇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在古代,破璃技术没有研制出来,只有纯天然的玉和琉璃,玻璃珠这种特殊的透明材质,是比较值钱的,我是看了n多的穿越小说得来的经验之谈。用这个来换钱,是最好的了。

等小六子送好了水,我进了一家当铺。老板一看到我手中的玻璃珠,眼中就射出异样的光彩,但是,脸上还是稳重得很。他开出10两银子的价,最后被我磨到了一百两,那人也同意了。

我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多带几颗出来?换个10颗,就是一千两银子了,富婆啊!

然后,再折合成金子,穿越时带回去,也算是一大笔外快吧?

hoho!

第二十一章 又见恶魔

可惜的是,通缉画像上有画我的背包,我不敢再背出来了,放在小六子的家里藏好了。

出了当铺,才发现小六子不见了,东寻西找了一阵,终于在一家花缎铺里找到了。小六子正兴高采烈拿着一尺红绸绳,见到我,迅速藏到了身后。

我坏笑着上前去抢,“小六子,买姑娘家用的缎饰干嘛?是不是想送给心仪的姑娘?拿来看看……”

小六子见状便跑,我在后面追,突然一抹翠绿的影子在街角一闪而逝,那人的身影好眼熟……好像地哪里见过似的?

我不由停下脚步,走过去瞧个明白。

那个身影似乎知道我在后面追,越走越快。我快步跟了上去,一根重物狠狠地落在我的头上,我眼一黑,昏了过去。

昏之前,唯一的念头是,md,谁敢打我的头啊?

天才少女智商180+,这样一打,至少降了10点下来了。

醒来。

发现自己被结实地捆成了一只棕子,更要命的,还是被装在一只密封性相当强的麻袋里,连呼息都觉得有点困难,头还在隐隐地疼……

对我这样一个天真明媚青春无敌可爱善良的甜心小猫咪,谁?谁居然下如此毒手?简直是丧尽天良,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猪狗不如,枉为投胎做人……

我诅咒他吃饭被撑死,喝水被呛死,走路被撞死,出门被琉酸泼死,男的娶不到老婆,打三世光棍,看见美女发花痴,被人追杀十条街,女的找不到老公,倒贴没人要,二奶没人包,长得赛东施,逢小学考中考高考全部当掉……

呃,古人不高考,那算了,总之一句话,诅咒他们死得很惨!

突然,外面传来一个淡漠且透着邪恶的声音。

“左光使,她应该还没有死吧?最少也得让她活到跟南宫肇作完交易……”

这个声音,好熟悉,在哪里听过……好像是?

“禀羿王爷,属下只是敲昏她,不致命的伤,不会死的。其实也怪她自己敬酒不吃吃罚酒,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被她识破了马车的计谋,让她得已逃脱。要不然,属下早就可以带她来见羿王爷了……”是个女音,小雨?

什么?羿王与小雨?他们并不是要救我,而是互相勾结起来,要骗我入瓮?还亏我把他们当作救命稻草,原来是根毒草……

“嗯,干得不错,这次论功行赏,本王自不会薄待你!”仍旧是那个淡邪的声音。

“谢羿王爷!”小雨欣喜的声音。

或者不应该叫她小雨,小雨肯定是化名,应该叫恶婆娘左光使才对。

这一席话,听得我怒火中烧,肉体上虐待我就算了,居然感情上也欺骗我,我蓝小嫣对天发誓,此仇不报,非女生也。

“这个时辰,她应该醒过来了,把麻袋打开……”

我悄悄地蕴集一口口水,就在麻袋打开的一瞬间,我朝外面的那个混蛋狠狠地吐去……

恭喜我!突袭成功!

一张俊美邪恶的脸上挂着我的口水,虽然是恶心了一点,但是,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作者旁白:痛心啊!吐口水是下三滥的人专用的啊!你是女主,怎么能这么没档次?女主:换成你遇到这么凄惨的遭遇,你还能做出什么有档次的事情出来?再啰里八嗦,小心老娘罢工……作者受到威胁,唯喏滴退下了。)

第二十二章 陪恶魔吃饭的日子

那张脸当场呆掉一秒种,然后,才反应过来,慢条斯理地掏出一条手帕,擦干净我的口水。先前那种气定神闲的笑容已经淡了,一股无形的杀气慢慢升腾起来,愈来愈浓。

这是个荒郊的夜晚,不远处有小喽罗举着火把,羿王穿着一袭月紫色光华的锦袍,在夜里的,暗香浮动,魅惑异常。

旁边的人倒是没有他那般好的修养,个个都亮出兵器,只等那张帅脸一声令下,就准备将我碎尸万段。

他围着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连踱了三圈,最终露出不解之色:“乌颜国,塞外之邦,粗野无礼,果然以公主当最,啧啧啧……”

“姓羿的,你既然已经知道我是公主?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怒。

羿王轻哧一声:“乌颜公主只能有一个,那一个正坐着马车跟着朝延里的礼仪使赶向京都,剩下的你这个嘛,就是多余的了。通常多余的人一般都是不适合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他话锋一顿,“但是,世界上最多余的人与传说中的影子盟盟主南宫肇能联系上,也会有一点利用价值,只是有个疑问,为什么南宫肇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要容貌没容貌,要气质没气质,要修养也没修养……”

“老娘要你管!给老娘死一边去!有种咱俩单挑,玩阴的暗的算什么英雄?卑鄙无耻下贱禽兽不如!”我一鼓作气,心中的怒火完全爆发开来。

“是不是弄错了?我真有点不相信,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影子盟盟主就这眼光?喜欢尖酸刻薄的泼妇?”那个声音仍旧是淡淡的,只是说话却是面向一个黑衣女子。

那个黑衣女子正是恶婆娘左光使,先前所扮的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早已不存在,只剩下冷酷的架势。

“禀羿王爷,是耿无忌亲口说的,她是南宫肇的女人,让我好生地服侍……应该是没错的,可能是各人的‘喜好’不同……”左光使卖弄她的情报。

羿王又一次打量我,露出高深莫测的眼神,说:“把她带回马车,本王亲自‘保护’她,相信南宫肇不日即会登门拜访!”

说罢,一个优雅地转身,月紫色的华袍消失在暗夜的火光里。

“姓羿的,你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你快放了本姑姑奶,你不要打什么鬼主意!我跟南宫肇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关了我,他也不会来的!你快放了本姑姑奶……”眼看他就要不见了,我冲他的背影大声地咆哮。

羿王回过头,脸上泛着恶魔似的微笑,那笑容在月光底下看来,异常的恐怖。

我乖乖地闭上了嘴。

后面的待遇比先前的好一点,至少没有被捆绑,没有被装在大麻袋里。

能够走路,虽然有人挟持。

能够说话吃饭,虽然有人威胁。

并且好像是在一直不停地赶路。既然他们说南宫肇是牛人,又误认为我是南宫肇的女人,那我也应该是半个牛人。作为一名合格的半牛人人质来说,我是有要求待遇的。先前在南宫肇那边是囚犯,沦落到这边是人质,两者虽然都差不多,细究起有什么不一样的话,还是有不一样的,那就是,人质有利用的代价。

有时候运气好,我们会遇上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客栈,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在这家不错的客栈里住宿一晚。

通常情况下,羿王都会和我一起吃晚饭。

这是在连赶了四五日路后,还不见南宫肇的身影,他作出决定,他要努力地在我身上挖掘优点,并且考虑这些优点到底足不足以让南宫肇现身。

第二十三章 恶搞帅哥

“羿缨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的名字是我在下人们身上磨出来的。他是大泱国的王爷,却不是新社会黎小嫣的王爷,我才不会叫他王爷呢。没叫他恶人,老贼,混球,欠揍的……等,是迫于一句老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正优雅地喝着汤,眼微抬,看向我。

“我不是乌颜国的公主,我只不过是乌颜国公主花五百两银子请来的一个替身,她说,她不想嫁给大泱国的太子,又无法反抗,刚好遇上了我,给我银子,让我当你的面,喊一嗓子,也许你就会放了她……”我边说边与一只鸡腿作斗争。

说完,鸡腿已经被我消灭得差不多了。然后,我有点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

羿王俊美邪气的脸上泛起一丝讽刺的笑,点点头,表示了赞许:“你吃鸡腿的速度还真是不同寻常人哪!”

接下来是一盘竹笋,用肥肉切成细细的丁熬着油爆炒的,清脆爽口,又肥而不腻,我夹了一大筷子放在碗中,继续说道:“不相信算了,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羿王又看向我。

“其实我与南宫肇没有任何关系,南宫肇他……的某些取向有问题,他喜欢男的,不喜欢女的,真的,不骗你!你说这样的人,我怎么会是他的女人呢?”我抹了抹嘴上的油,心中暗暗赞叹这家客栈的厨师手艺已经达到国家特级水平了,不会是从少林寺学出来的吧?

羿王一口汤呛在气管里,剧烈地咳嗽起来,左右两边站着的随从,迅速给他捶肩,好不容易给缓和下来了。

半响,他开口道:“黎小嫣,你还有什么秘密,一起讲吧,讲完,我再吃……”

我无辜地耸耸肩:“既然你都不相信,我无话可说了。”

羿王放心地拿起筷子朝他面前的一盘青菜夹去。

“其实,羿缨卓,我还有一个秘密要说,那就是你夹了一条毛毛虫……”

“是吗?本王最喜欢吃毛毛虫了……”某人看也不看,就把夹起的青菜放了一半在嘴中吃了下去。

我立即捂住嘴巴,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把一条毛毛虫,活生生地咬成两半,吃了一半下去,后退三步。

羿王这时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把剩下的青菜放在碗里,仔细一检查,半条虫的尸体赫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用手帕捂住嘴,转身就朝门外冲去……

远远听见有人呕吐的声音。

我感慨道:“其实,羿缨卓,有时候我也会说真话的,只不过没人相信!”

小学时,学过狼来了的故事,第一次喊狼来了,人家都相信,第二次喊狼来了,人家又相信,第三次喊狼来了,就没人相信了。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人的耐心是有限的,磨光别人的耐心后,胜利就属于自己了。

当然,那条毛毛虫是我在半路上,趁上茅厕之便,顺手抓来的,为了感谢羿王一路来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

我这样突然被抓,不知道小六子一家过得还好不好?最重要的是,我的背包保存得好不好?自从形影不离的背包不在身上后,总觉得心里空得厉害,一丝难言的害怕,怕回不去了。

夏夜的星星,如小灯笼一样挂在天上。

我推开窗子,轻风徐来,凉丝丝的,唉……晚上吃撑了。

羿王跑了之后,我又收拾了一整盘鸡翅膀,半只猪蹄,一盘竹笋,一根鸭脖子……

如果谁给我来点健胃消食片就好了。

突然,听到房顶上有人打斗的声音,短兵相接的金属摩擦声,依着声音看过去,月光下,屋顶上,几个黑影已经打成一团。

月圆之夜,紫禁之颠,天外飞仙对决叶孤城?

等我兴趣大增,准备爬上窗户看个清楚时,几道黑影嗖嗖的,几纵几跃不见影儿了,当真是来如风去如电啊!

其实,来古代了,拜个大侠学学功夫什么的也不错的,搞不好我还是一块千年难遇的学武奇才,三月就大成,神功盖世,回到现代,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