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1 / 1)

吕汉 佚名 5014 字 5个月前

。别的孩子粗粗识得几个字以后便先后被带到“五味天”工作,唯独他整整学了一年。他是个好学生,原本可能有点底子,更兼刻苦勤奋,不过一年的学习,水平已经直追我那两个学问上不求甚解的哥哥了。

胡先生很是喜欢他。“五味天”人手一直紧张,我令掌柜去要了几次人,胡先生居然都不放,直到我自己亲自过去,才把他拎回了“五味天”。而他便从小二开始做,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居然做到了的掌柜位置。虽然那是最新开的一个店,规模也较小。

大铁锥

人对陌生的事物总要有一个接受过程的。饭馆倒也罢了,不过是里面卖的东西不一样而已,这当铺却是听也未听说过的东西。吕家当铺新开的一个月里,围观的人倒是不少,但生意居然一笔也没做。

我不急,只在后院悠悠闲闲的看我的书。当铺这门生意原本就是细水长流,不愁不开张,只要开了张,生意只会越来越好。急的倒是胡先生和审食其,尤其是胡先生,原打算出来新鲜新鲜,哪知道居然比在吕府里教书还要闷。他显然有几次已经想问我,偏又张不开嘴,只在我的院门外转来转去。

我的院子,他已经不太方便直接就进了,比起一般深居简出的闺秀,父亲对我的要求已经少了很多,但从十三岁开始,仍然令我凡出门,必要面覆绢纱,每处生意场所的后面也都划出了专门的房舍仅供我使用,不允许外人出入。

听着院门口断断续续的脚步声,我终于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简。唤过身边的丫环红玉,“红玉,你过来,咱们聊一聊。”红玉吃惊的看了我一眼,温顺的走到我的身边。我是个冷淡的主子,虽然平日里不曾虐待下人,但这么温温和和的说话,却也是很少有的。

我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想了想,问:“红玉,娘把你派到我身边也有好几年了,我也没问过,你,就是单父人?”

“是”。红玉低着头应了一声。

“家里还有什么人?”我问。

“一个娘,三个妹妹。”

我点点头,“为着什么进府的?”

红玉抬起头迅速看了我一眼,低声道:“我爹没了,我娘一个人,实在养不活我们几个,娘说吕家是大善人,不会亏待我,我就,就自卖自身进了府。府里给的钱多,我娘用这些钱换了亩地,再加上替人浆织,虽说,虽说辛苦得很,好歹也能养大我的几个妹妹。”

“嗯。”我沉吟了一下,伸手自腰间摘下一枚玉佩,放在桌上。“明日你叫你娘将这枚玉佩拿到前面铺子里当了,当的钱带回去贴补家用吧。”

红玉一下子跪了下来,“奴婢不敢,我娘知道,也要打死奴婢的。”

我微微笑了笑,“没关系,就算是帮我的铺子开张吧,你没听见胡先生一直在门口转吗?你记着,这个月多替他做双鞋子,他脚上的这双恐怕是穿不长了。”

第二日,红玉的母亲拿着玉佩来到当铺典当,激动得胡济世掌柜亲自走到柜台前面做了这第一笔生意。红玉的母亲出了当铺的门,便有不少闲人过来问究竟,她母亲也说不出什么,只含糊答了几句,红着脸拨开人群走了。

我的当铺啊,好歹开张了!

胡掌柜做完这笔生意,立即拉着审食其跑到我的小院门口,高声道:“小姐,小姐,有人上来当了,有人上来当了。”我卟哧一笑,听着他的话,倒像是说“有人来上当了”,莫不成我的铺子是专让人上当的?

我令红玉打开门,请他们俩进来,笑道:“不知当的是什么?”

胡先生将那枚玉佩托在手上,得意洋洋的道:“一枚玉佩,那妇人求当五贯,我观这玉佩当值十贯,按三折起当,付了她三贯。六十日内若不赎回,此佩便归当铺所有。”

我点点头,道:“看来,有先生在当铺打点,我可以放心了。”目光一扫,却见审食其神色奇怪的看着我,又轻轻摇了摇头,显是已经知道了我玩的花样。这枚玉佩是我近日随身佩带之物,胡先生对女孩家的物事不甚在心,审食其却心细如发,早就发现那是我的随身之物,只不过不说穿而已。

我轻咳一声:“食其,从明日起,你每日寻找三名靠得住的朋友,让他们到铺子里典当。不管贵贱,典当物品一律归还,至于当的钱就算是他们的辛苦费。另外,教他们一套说辞,若有人问起,也知道怎么回应。”

“是。”审食其诺了一声。他是个沉默少语的人,但凡是吩咐他办的事总是妥妥贴贴,最是不用操心。我轻叹了一声,心想,不管是什么世道,广告总是少不了啊。

……

近些日子,我在单父的日子总的来说还算悠闲。饭馆的生意永远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铺的生意在一番广告攻势之下,也慢慢被单父人接受,开始步入正轨,至于盈利,那总还得有一年半载的时间。

可我心里却一直惶惑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十四岁了,未来也离我不太远了吧。也许,很快,它就将以某一个方式闯进我的生活中,从此结束我所有的安静和平宜。

可悲的是,我这个三流的文科生啊,知道这一切的结局,也有着超人的预感,却永远预测不出下一步的未来。

我的预感很准确,未来很快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第一个面孔——一柄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

天才的存在

“大铁锥”三个字出自县令大人之口,又从父亲的口中传入了我的耳中。

“大铁锥”!

我知道跟这三个字联在一起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张良。

从前读过《留侯列传》,记述也不过是寥寥几句,隔着两千年的历史,读起来像没有血脉的枯骨。而现在,坐在吕府的书房里,恍恍惚惚,却仿佛那锥击秦皇的场景便在眼前。

……乌黑发亮的骏马开道,玄色的猎猎旌旗遮天蔽日,如黑云垂空。华贵的銮舆、副车,如一派流动的宫室。而曾使六国闻风丧胆、谈之色变的一支大秦猛士、虎狼之师,一个个威猛高大、刚健孔武的禁军,身着齐膝的战袍,披满银亮的铠甲,依然保持着矩形的方阵,随侍左右。无数的百姓黔首跪于道旁,不敢仰视……

便在这时,谁也没想到竟然一枚硕大无朋的铁锥,如流星般从天而降,撕裂銮舆,把一辆副车砸个粉身碎骨……

这,不是历史,而是正在我身边发生的事。

随着这枚大铁锥的落下,无数英雄将相继登上历史舞台,以广阔大地为纸,以满腔热血为墨,淋漓尽致的书写他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父亲低声道:“这谋刺之人已然当场就擒,但据传尚有一同谋在逃,此人容貌秀丽,疑是女扮男装之人。始皇诏书,大索天下十日,见女扮男装者均得押解进京。县衙里的人手昨日已被县令大人派了出去,务要挨家挨户搜索盘查。雉儿,这几日,你且在家里歇歇,不要出门,免惹事端。”

他顿了顿,叹道:“看来这天下,是要乱了啊。”

此等机密大事,父亲却未在两个哥哥面前露出一点风声,独独将我喊到书房说了这么一番话。一者,是近两年我虽独行其事,亦做得风生水起,父亲已不视我为一般的女儿家,反而比儿子更为看重,二者,也是对我的忧虑。我的行为早已超出了他的预计,反常即为妖,他只怕自己的女儿招惹上什么祸端,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全家。

“是,女儿省得。”我应了一声,却有些神不守舍。

……

一场全国性的大搜捕开始了,仅仅是为了一名孤独的刺客,一名敢于向千古一帝秦始皇挑战的刺客。这也不仅仅是一场大搜捕,而是全国范围的一次大清洗,随着这场搜捕的深入,一些多年埋名匿姓的六国贵族再也无法隐藏行踪,纷纷浮出了水面,旋即被强大的官府势力无情的清除掉。

这次的十日大索,成为了继秦灭六国后,对六国残余势力最大的一次打击。

而由于大搜捕的原因,所有铺面的生意都很清淡,“五味天”居然还出现了空余的桌面,这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

我在家中枯坐了多日,心里总是忐忑不定,想着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遥想智者张良,那位姿容秀美,貌如女子的青年,此刻该当已经逃到了下邳了。而在下邳,他将遇到命定的恩师黄石公,继而改变一生的命运。

在下邳县东的那座拱桥上,篷发垢面的黄石老人醉命张良拾鞋,而张良不愠不怒,恭敬如待师长般不仅拾起那只鞋,而且还跪着替他穿在了足上。如是者三日,终于感动了黄石老人,授下了三卷《太公兵法》。

如果历史还没有因为我而改变的话,这一幕终将发生吧。而我,有可能成为“黄石授书”的唯一目睹者。这真是一种天大的诱惑,亲眼目睹改变历史的事件在眼前发生。

而这种诱惑谁又能拒绝呢

大搜捕的风声渐淡后,我命人唤来了审食其。“你将手中的帐务交一下,这些日子随我出去走一走。”

“是。”他只应了一个字,见我未曾叫去,便垂手默立于一边。

而我,想着自己的心思,过了半晌,才发现他仍然立在身边。他的眼帘轻垂着,注视着面前的地面,似乎面前这块土地令他有着无穷的兴趣,即使站上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厌倦,更不会改变一下姿式。

我忽而有了说话的兴趣:“食其,你觉得自己资质如何?”

“小人资质平平,不过中人而已。”他恭谨的回答。

“那么,我呢?”

审食其迟疑了一下,沉声道:“小姐聪慧超群,在我所见过之人中,根本无人能胜您一分。”

我淡笑,然后摇头,“你错了,我们,我和你,都是平常人。但是,”我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方,想象着那些卓然不群的风姿,“这个世上一定有天才存在,天才的智慧是你我所不能想象的,它的力量足以改朝换代。”

沧海之远

我的出行计划很自然的受到了父亲的阻挠。虽然他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土地主,却也有着类似狐狸般的嗅觉与狡猾。天下风云渐变的味道,他自上次全国大搜捕的事件中便已觉察出来了,纷乱在即,他又怎放心让自己妙龄的女儿独自远行呢。然而我早已是家中的一个另类的存在。自十二岁起,我做出的决定,所有的家人包括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办法改变,这早已使得他们常常感到郁闷和无奈。

在再一次的阻扰失败之后,父亲只得同意我的出行,但是,他也将家中武功最好的四个家奴交给了我。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他们定要保证我的安全。于是,我带着丫环碧玉、随从审食其以及四个孔武有力的保镖第一次离开了单父,直奔下邳而去。

正是暮春时节,若在那个时代,道路两边怕不开满了油菜花,铺天盖地的,看着就有种惊心动魄的美。而现在,油菜,那是哪个世纪的产物?只能活在我的记忆里了。路边田亩里摇曳着的是我不知名的植物,陌生,却也有着自己的美丽。

去下邳的路在审食其口中并不很远,换算到现代的速度,怕是一天之内就能打个来回了,但现在,我却只能坐在马车里,在每天二三十里的速度里煎熬。交通,唉,真是难以忍受的大问题啊,可我,可能注定要在这里忍耐一辈子。

路上悠悠荡荡走了十多天,我安慰自己,只当春游罢了,想那二十一世纪,哪里有如此美妙自然的春光,旋即仍是奈不住烦恼,就算是春游,这春游怕也太慢长、无聊且寂寞了吧。抬头看看已经是近午时分,我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停下车

“红玉,你把车上那小箱东西拿出来,就是你问我作什么用的东西。食其,你,带两个人到附近转转,打几只野鸡,顺便带些柴回来。”审食其应了一声,带着两个家奴去了,红玉则吃力的从马车上御下一只小箱子,搬到我的面前。见我打开木箱将其中物件一一取出,又忍不住问:“小姐,这些到底是什么呀?”

我且不理她,自顾将东西摆好,这才拍拍手,笑道:“主子我今天要玩烧烤

烧烤耶!

想当年,我也是俗称的烧烤一族。出外游玩,虽有无限风光也可以照样视若无睹,心里只惦着背包里腌好的鸡翅膀,常常吃得满脸长痘亦无所畏惧。

自从来到这里,这一口爱好,我已经戒了很久了。

这个时代并非没有烧烤,但那种烧烤无疑是粗放型的,啥东西往火上一撂,熟了以后洒点盐就行,真是缺乏技术含量。

但,一个完美的烧烤,在这个时代却是很不好实现的。直到我主掌了“五味天”,才慢慢把烧烤器具一一凑齐,又幸运中的幸运,在两个游商手里买到了干的野辣椒和孜然,野生辣椒出自湘江附近,只是偶尔有几个蛮族村寨知道这是可以食用的东西,又偶然间被行商带到了这里。而孜然则来自长城以北,这两种天南地北的物产凑到一起,可着实不容易啊!

鉴于这两种调料的数量稀少,我只让厨子们看了一眼,记记模样,就赶紧晒干磨粉珍藏了起来。等的就是这一天啊,我要烧烤啦!

红玉和几个家奴面面相觑,烧烤?就是在火上烧东西吃?值得大小姐高兴成这样?幸而他们都是在吕府做得时间长了,知道我就是“五味天”所有大厨背后的女易牙,才稍稍对我所说的烧烤有了点好奇。

或许,大小姐亲手烧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