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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奇案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话。纳森小时候上的也是哈佛学校,其间跳过两级,15岁便进入芝加哥大学。后来曾转学密执安大学安纳勃分校就学一年,而后又回到芝大。纳森只用了三年时间便修完全部大学课程,现在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准备秋季开学以后,即去东部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

纳森的两位哥哥均比他年长10岁左右。纳森自幼性格孤僻,又因多病而少运动,便对昆虫及鸟类生出了兴趣。数年下来,收集制作的各种鸟类标本占据了里奥普家三楼的一大间屋子,他本人也因对该学科颇有研究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年轻鸟禽学家,经常利用课余和周末参加鸟禽学者们的各种活动,其中之一,便是带领上自然科学课的中学生们到野外观察鸟类。

星期天,5月25日,上午11点,两名警员来到里奥普家时,纳森还没起床。经用人通报,纳森穿着睡袍走进了客厅。“不错,我经常去沃夫湖一带打鸟,因为我持有市政府特批的许可证。”纳森说,“但是我现在不能跟你们去警署,我约了12点和女朋友一起吃午饭。”

警员们保证时间不会很长,中午以前一定将他送回来。

在警署的办公室里,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很客气地询问纳森·里奥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偶尔戴,沃尔菲上尉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又问他是否还知道别的经常去沃夫湖的人,尤其是戴眼镜者。纳森讲了几个名字,然后执笔书写了如下的证词: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经常去108街和f路(即沃夫湖附近——笔者注)一带,今年一共去过五六次,最近的两次是5月17日星期六和5月18日星期天。5月17日那天,我和乔治·路易斯开车穿过树林,然后沿沃夫湖东岸向南,一直到126街,再返回。我们在2点半左右到达,5点钟左右离开。

星期天,5月18日,看完鸟后,我和西尼·斯坦、乔治·路易斯开车沿公路穿过树林,直到沃夫湖和海德湖之间的梅斯棚房,那时是6点30分或6点45分。然后向东步行到冰屋,再折转到铁道,于7点20分或7点30分时原路返回。

所有这些旅行的目的都是为了观察鸟类。

四天之后,5月29日,星期四,又有两名警探到里奥普府上要求见纳森。这一次,是库克地区检察长罗伯特·科罗派来的人。

当初向各路兵马分派任务时,罗伯特·科罗让他的另一名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负责查找那副玳瑁眼镜的来源。约瑟夫带着眼镜遍访各商家,奥蒙·珂宜光学公司很容易地认出该眼镜是他们的产品,因为镜片的角上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菱形标志。

这副眼镜的处方或度数是十分常见的,玳瑁框架在那时亦比较普遍。它的唯一独特之处在于,连接镜框和镜架的折叶,或绞链,是纽约布鲁克林巴博瑙光学公司的产品,而奥蒙·珂宜是巴博瑙在芝加哥地区的独家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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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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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蒙·珂宜公司在瓦芭希北街分店的经理嘉可夫·温司顿逐张查阅了全公司的共计54万份出货记录,发现只有三副眼镜用的是巴博瑙光学公司出品的框架折叶。第一副卖给了一名律师。警方调查的结果,此人正在欧洲出差,离开芝加哥已经四周有余。在1924年,欧洲与美洲之间尚无空中航线,来往皆靠海路。第二位买主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妇人。第三张单子上的名字便是这位纳森·里奥普,日期:1923年11月,价格:1150美元。据给纳森·里奥普验光的眼科大夫阿米尔·杜思齐后来说,纳森当时主诉的症状是视力疲劳诱发的偏头痛,杜思齐大夫遂为他配了这副眼镜,在阅读时使用。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并不知道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已经在星期天找纳森·里奥普谈过话。两位警探于星期四下午2点30分到达里奥普家时,纳森已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他应该在3点钟带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们到野外上鸟类观察课。警探们说,那课恐怕得往后延一延了,仍是非常客气又不容商量地要求纳森马上给学校打电话告假。看得出来纳森很不乐意,但还是照办了。

警探们问纳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曾经戴过,但已经好久不戴了。

“是丢了吗?”警探们问。

“不是。”

“那眼镜在你身上吗?”

“不在,但我肯定是在家里的某个地方。”

警探们便也不再往下追问了。

考虑到纳森·里奥普的家庭背景——里奥普家族的任何一丁点儿小事都会被炒成社会新闻,更何况是由警方出面向其家族中人调查一桩要案了——科罗检察长决定把谈话的地点改在拉撒尔酒店,以避开无处不在的记者们。

科罗检察长拿出那副在现场发现的玳瑁眼镜,问纳森这是不是他的。“看起来很像我的那副,”小伙子说,“假如我不知道我的眼镜就在家里,很可能会把这一副误当作是我的了。”

“你的眼镜在家里吗?”

“是的。”

科罗检察长又问了一些问题,看看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决定,还是让纳森把他的那副眼镜找出来,这样大家就都没话可说了。

科罗检察长派了三名警探跟着纳森回去,应声开门的是里奥普家的大儿子、29岁的迈克。迈克听弟弟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兄弟俩便开始找眼镜。到后来,家里所有的人连同三名警探全都过来帮忙,但那副眼镜还是不知去向。迈克于是说:“他们发现尸体的那一片,不就是你们经常去看鸟的地方吗?也许你不小心把眼镜丢在那里了。”

纳森说完全可能。

迈克建议应该与律师联系,他提到沙缪尔·伊托逊。沙缪尔也住在肯伍德,和里奥普家很熟。他是看着纳森从小长大的。

沙缪尔正在范克斯府上。迈克与他电话联系后,便带着纳森和三名警探一起去了。纳森说他此前从没来过范克斯家,也不认识他们家的勃比,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范克斯先生。

沙缪尔·伊托逊显然不认为纳森·里奥普会和那起绑架谋杀案有关,但“这件事情必须尽快澄清”,他对里奥普兄弟说,然后告诉三位警探,他今后将会以律师的身份过问此事,“请转告科罗先生,如果他要采取任何行动,请事先通知我。”

迈克陪着众警探和弟弟一起回到拉撒尔酒店。办案人员们继续盘问纳森,迈克则始终等在休息室里。

现在,纳森已经不否认铁道信号工长保罗·科尔夫在涵洞旁捡到的就是他的眼镜。他又重复了一遍星期天对托马斯·沃尔菲上尉说过的那些话,他曾在绑架谋杀案发生前三天到过沃夫湖附近,只不过讲得更加详细罢了。

警探们问,既然你有好几个月都不戴眼镜了,为什么还随身带着它?纳森说,我就是懒,眼镜放进衣兜里就随它去了,再不会想到要把它拿出来收好。假如这套西服要送出去干洗,我或许会记得把它取出来。但是像这种在野外粗穿的衣服,有时候一年半载也难得洗一次。

警探们问:“你记不记得是怎样丢掉眼镜的?”纳森说,可能在他绊跤的时候,眼镜便从胸前的衣袋里掉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绊的跤?”警探们追问道,“星期六还是星期天?”

“一般来讲,我的记忆力是不错的。”纳森答曰,“但是我确实记不起是星期六或星期天在他们捡到眼镜的那个地方摔的跤,不过算来应该是星期六。你们还记得我刚才讲过的吗?那天我们看见了三只费拉尔鸟,我想打下一只来做标本,所以换上了橡胶靴子。那双靴子又大又笨重,而且不合脚,故而跌倒的可能性比较大。”

警探们把眼镜递给纳森,请他揣进胸前的衣袋里,示范他是如何跌倒,眼镜又是如何掉出来的。纳森往前一扑,双手撑地,眼镜并没有掉出来。又试了几遍其他的姿势,还是掉不出来。

警探们让纳森将外套脱掉,放在地上,再倒提着捡起来。这一次,眼镜掉在了地毯上。

但这一切又能说明什么呢?纳森·里奥普完全可能是在与绑架谋杀案毫无关系的一次野外活动中丢失了眼镜。也就是说,办案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调查的结果,只是否定了他们手里仅有的一件现场物证。

也许是不甘心吧,几位警探并没有就此放纳森走人,而是开始了进一步的盘查,询问他案发当日,即5月21日,星期三,从下午到晚上的全部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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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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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森先说他记不清了。那只不过是寻寻常常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说这段时间一直忙于应付考试,实在是难以记起那一天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在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或和什么人在一起。

警探们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好好回忆回忆,他们启发道,那一天并不是那么久远,才刚刚过去八天,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再从头开始,想一想星期三你都上了些什么课,再一点一点地往后捋,这就比较容易了吧。

纳森面现难色,他说他其实是记得的。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也就罢了,他早招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人,他总不好出卖朋友吧。

那个人是理查德·洛易。

纳森·里奥普说,星期三下午没课,他和理查德先在费尔茨烧烤店吃了午饭,然后开着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去林肯公园看鸟,顺路买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威士忌。他们喝得很高兴,但是谁也不曾醉。理查德的父亲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他怕家里人从他的气息中闻出了酒味,决定吃了晚饭再回去,两个好朋友便一起去了爱黎司路和53街交界处的椰子园餐厅。晚饭以后,两个人又沿着63街兜风,想找两个“没事可干的姑娘”玩玩,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叫了两个女孩子上车,一路开到杰克逊公园。“我们在公园里找地方坐下来喝酒。但是没和那两个姑娘谈成,她们很不上道,我们就打发她们走了,然后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警察们开始就这一段话细细地盘问。那两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纳森说一个叫爱德娜,一个叫梅怡,但是不知道她们的姓。长得什么样?20岁左右,个儿不高。你们具体是在什么地点诳她们上车的?什么时间?姑娘们说她们可以跟你们走多远?你们接吻了吗?她们在什么地方和你们分的手?什么时间?你们到过林肯公园里的哪些去处?看见了什么样的鸟?晚饭吃了些什么?喝了些什么?你和洛易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分手的?你送他到家是什么时间?你自己是几时到家的?当时家里都有谁?那两个姑娘叫什么来着,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肯定她们没有提起她们姓什么?……

周而复始的问题,越来越详尽也越来越广泛的问题。纳森表现得非常合作,回答了警探们关于他的家世,他的经历,他的业余爱好,他的朋友熟人等等的询问,以及——

不错,我有一台打字机,汉梦德牌,多功能的,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当然,那是台式的。多年前曾经有一台手提式的,科罗那牌。在那之前还有过一台奥利弗牌的。我打字非常熟练。是的,我完全可以打出那封赎金索取信来。

是的,我在报纸上读到了那封赎金索取信,文笔相当不错。但不一定非得是大学生,有的高中生也可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文章来。你是问我吗?毫无疑问,我也能写出类似的信。不错,我注意到作者使用了一些法学术语,但那并不能说明他在这方面有多丰厚的学问。

不,我并不认识勃比·范克斯,但听说过他的家庭。勃比这孩子大概不喜欢鸟,否则我会认识他的。哈佛学校对鸟类感兴趣的学生都上过我的课。

不错,我同意你们的观点,绑匪应该对那一带很熟悉,否则不会黑灯瞎地还能找到那个涵洞。

是的,我在报纸上看见了眼镜的照片,但在今天以前,丝毫不曾想过那会是我的眼镜。

…………

夜深了,警探们改变战术,轮番问话,一个人在里面问,两个人在外面歇着,只有纳森·里奥普毫无倦意。警察们背地里议论说,看来做学问的人都是夜猫子,越到晚上越精神。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一直没有露面,但也一直没有离开拉撒尔酒店。他在另一间屋子里坐镇指挥。

当纳森·里奥普提到他的汉梦德牌多功能打字机时,科罗检察长马上派人和迈克·里奥普一起回到里奥普家,不但取来了打字机,还顺带进行了一番搜查。在三楼纳森的鸟类标本室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大罐乙醚——一种强效麻醉剂,一瓶士的宁和一瓶砒霜。尽管都是些带刺激性的有毒化学物品,但说到底,也是鸟类研究者的必备工具,很难讲就一定与绑架撕票案有关。在纳森书房的书架上,有一本罗伯特·史蒂文森写的小说《人质》。侦探们还拿走了几张纳森的打字样品和书写样品,以及一只有奥蒙·珂宜光学公司标记的皮革眼镜盒。在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他们发现了一团用绳子捆绑得很结实的报纸和几张列车时刻表。

在此之前,科罗检察长还派人“请”来了理查德·洛易,由检察长本人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