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关系了,因为所有的那些人证和物证要证明的,是两名被告业已承认的——“有罪”。而被告方的克拉任·达偌则可利用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充分施展才华,抨击死刑,以为他的两名未成年委托人争得苟且人世的机会。
另一方面,假若被告方以纳森和理查德的精神状况为由进行“无罪”抗辩,并由12名陪审员裁决他们的命运,在民众中要求处二犯以极刑的呼声如此高涨之时,可以想象,没有哪位陪审员敢斗胆对两名案犯网开一面,否则在审判结束之后,他们将如何面对自己的熟人朋友、邻里街坊?就算有某一位陪审员原本是反对死刑的,他也会因为自己不过是陪审团中的一员,最多只承担十二分之一的责任,而聊以自慰。
然而,仅由法官一人量刑就不同了,他必须对自己的决定负起全部的责任。克拉任·达偌推理道,对纳森和理查德来说,精心策划一起谋杀案也许不难,但对法官约翰·加维利而言,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仍作出剥夺两条性命的决定,那恐怕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克拉任深信,他了解加维利法官,也知道在他以往主持的案子中,有五桩经陪审团审议的,最后都是以死刑告终。克拉任明白,他劝说纳森和理查德将“无罪”改为“有罪”,实际上也是在赌博,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他能将两位委托人从绞刑架上解救下来。但是至少,约翰·加维利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老法官,他能够在断案时力求独立思考,力保头脑清醒,尽可能不受来自民间和新闻界的影响和干扰。“如果现在坐在法官席上的是罗伯特·科罗,”克拉任对本杰明·巴赫拉奇说,“那我恐怕就得另想他法了。”
因为无需挑选陪审团,法官宣布,本案的审理将在两天后的星期三正式开始,而非原定的8月4日。
那天休庭的时候,约翰·加维利法官神情凝重。现在,克拉任将那只“hotpotato(烫手山芋)”硬塞到了他的手里,迫使他必须在这场官司中独自对被告席上的两名年轻人作出生死决断。加维利法官摇摇头,他不喜欢他目前的这种处境。
约翰·加维利的刑事庭共有300个座位,右侧靠前的30个是为受害者及被告人的家属们预留的,还有200个新闻界的“红票座”(pink-ticketseats),即根据各媒体的申请发放给记者们的“凭票”座位,向公众开放的只有70个。然而,就是这70个座位,亦不可能完全归市民们所有,因为不少没领到“红票”的记者也在天亮之前赶到法庭大楼,夹杂在排队的人群中。1924年是美国法定的总统选举年,此前不久在纽约召开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参与采访报道的记者达600余名。有当地的报纸调侃说,那600多人现在差不多全都开进了芝加哥。
7月23日,星期三。开庭之前,纳森和理查德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香烟,一面心情轻松地和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记者们开着玩笑。
“我听说在前天的报道中,你们中的一些家伙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我们的穿着。我不希望你们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今天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对吧?现在,请看着我,”纳森站起身,双手撩开西服的衣襟,“我穿的什么?假如我在这一刻离开法庭,我敢打赌,你们中间没有任何人能够讲得清楚。所以,请听仔细了。理查德戴的是浅顶软呢帽,暗灰色。我的这种呢,叫蓝灰色。”纳森嘬起嘴,喷出一串烟圈,“都记下了吗?好……”
“哦,纳森,闭嘴吧,你。”理查德打断纳森的话,两个好朋友乐不可支。
根据惯例,由公诉方的罗伯特·科罗检察长首先致开场白。尽管被告方撤回了“无罪”抗辩,公诉方仍准备按原定方案,向法庭呈交警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
“我方将向法庭证明,纳森·里奥普,现年19岁,和理查德·洛易,现年19岁,都是来自本地富裕而体面的家庭。他们自小便深得父母的溺爱,自小便享有金钱所赋予他们的各种特权。他们在本地最好的私立学校上学,家里还为他们聘请了私人教师。他们和所有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一样,待人接物十分得体,为人处世也十分符合身份。但是有一个例外,他们喜欢赌博,不停地赌博,而且筹码越来越高,高到连他们富有的家庭都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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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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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向法庭证明,大约在去年的10月或11月,两名被告开始炮制一宗巨大的阴谋,其目的是勒索金钱。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谋杀。”
罗伯特·科罗摘下眼镜,掏出一张手帕仔细地擦拭。后来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报道说,在整个开场发言中,科罗检察长共擦拭眼镜“50次”。现在,检察长走到靠墙摆放的证据台旁,逐件审视着排列其上的物证:纳森在现场丢失的眼镜,从湖底捞起的残破不全的手提式打字机,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被鲜血浸透的脚垫……科罗检察长展开一封信念道:
亲爱的先生:
请马上带着盒子到列车尾部的平台。在你的右边,即铁道的尽东面,你将看到一幢高大的红砖厂房,房顶的水塔上写着“冠军”的字样。等列车完全经过了厂房的南端,你数到五,然后迅速将盒子尽可能远地扔向东面。
切记,这是拯救你儿子的唯一机会。
你的忠诚的
乔治·约翰逊
科罗检察长解释说,警方是在每天下午4点整开往印第安纳州密执安城的列车上,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找到这封信的。
科罗检察长继续道:“我方将向法庭证明,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伊利诺伊州的库克地区。然后,待公诉方听证结束,被告方听证结束,而且双方的总结性发言结束之后,我们将以全体伊利诺伊州人民的名义,以母亲们和父亲们的名义,以伊利诺伊州所有孩子们的名义,要求法庭对这两名冷血的、残忍的、邪恶的刽子手处以极刑。”
克拉任·达偌代表被告方的开场发言只有5分钟:“我们将坚持认为,法官大人,这桩惨案,如同所有的杀戮一样,已经非常血腥,非常暴力了。如若再将两名如此年纪的小伙子送上绞刑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套上绞索直至他们咽气,这无疑将只会增添整个事件的血腥与暴力,而不可能让勃比·范克斯死而复生,或使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更加和平安定。”
那天休庭之前,公诉方传唤了15名证人。公诉方的策略是,尽可能详尽地、生动地向法庭展示纳森和理查德作案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细节,以加深法官对事件恐怖性的印象,达到将两名被告刻画为杀人恶魔的效果。
尽管如一名《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在其报道中所形容的,“绞索就在他们的头顶上晃悠着”,第二天一早,纳森和理查德仍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对于今天,我们抱有一个巨大的希望,”理查德一本正经地向记者们宣布道,“里奥普先生和我经过长时间的分析和讨论,最后达成了一项共识。我们只有一个愿望。我们衷心期望:今天比他妈昨天凉快。”说罢开怀大笑。
本案庭审期间,共有81位证人为公诉方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勃比·范克斯的父母和叔叔,发现尸体的托尼·曼考斯基与铁路信号工们,参加办案的警方人员和验尸官们,出售给两名被告那些绳子、凿子和盐酸等等的商店职员,以及来自默尔逊饭店、海德公园州立银行、租车公司、凡德波格与罗斯药铺、火车站等处与纳森或理查德打过交道的工作人员们。公诉方不仅想要证明两名被告绑架杀人,还要证明他们在事前曾精心部署,以使自己能逃避惩罚,还要证明他们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而且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毫无悔恨之意。罗伯特·科罗检察长希望所有这些因素加起来,可以促使约翰·加维利法官作出死刑的判决。
被告方显然明白对手的意图,所以在公诉方的整个取证过程中,克拉任·达偌几乎不作任何交叉提问,以免因重复而加重证词的分量,使人们对具体的案情刻骨铭心。但有一次例外。一位名叫詹姆斯·戈兰的警探作证时,提到他与纳森·里奥普在6月1日晚上的一次谈话:“我问:‘你的律师们将如何为你辩护?’他说:‘这要看我父亲和律师们的意思。如果他们希望我被绞死,我就作无罪抗辩,陪审团自然会判处我死刑。或者呢,我要是想终生监禁,就在一位友好的法官面前承认有罪。”
克拉任闻听此言立即转身紧盯着纳森:“你是这么说的吗?”
“我没有!”纳森低声叫道。
次日,待詹姆斯作证完毕,克拉任开始了他在本案中唯一的一次交叉取证。
“当时在场的还有谁?”
“没有别人,只是我和他。”
…………
“你跟他谈了多久?”
“就一小会儿。”
“有笔录吗?”
“当时没有。”
取证继续进行。詹姆斯·戈兰说,他曾将此次谈话中关于“友好法官”的部分告诉过其他警察、记者、亲友,甚至“大街上的市民们”。
“你还告诉过检察长办公室的其他人吗?”
“是的,我给科罗检察长写过一张条子。”
…………
“就是这张你亲笔写下的条子吗?根据你刚才的证词,这是星期四才写的?”
“是的,先生。”
“也就是说,前天?”即7月24日,被告方撤回“无罪”抗辩之后。克拉任·达偌逼视着警探:“你知道吗,你的这个‘友好法官’的故事纯粹是无中生有的捏造,大有恫吓法庭之嫌?”
“我不知道,先生。”詹姆斯·戈兰汗如雨下,但显然不光是因为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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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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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星期三上午,公诉方宣布取证结束。
克拉任·达偌的第一位证人是威廉·崴特博士,美国精神病学学会主席。崴特博士在证人席上宣誓后刚刚入座,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便振振有词地提出抗议:“当你断案的时候,你并不需要一只显微镜去探究罪犯的大脑,以其神经系统是否有病变来决定他是否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需要的只是事实。譬如,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此人曾勾引过他的老婆?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此人曾到处散布谣言对他进行诽谤?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两个人酒后互戕,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然而,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桩性质极其残酷的预谋杀人案。在被告承认‘有罪’,并逃避陪审团审案之后,再引入‘精神病抗辩’,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从此开始了长达两天的辩论。
在本次庭审之前,被告方只能在“无罪”辩护中引入关于其神经不正常的证据,而且必须由陪审团对法庭是否应该采纳或拒绝这些证据作出最后裁决。
正如某记者在报道中所言:“当法庭内的听众们被炎热的暑气,还有双方发言中的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学术语催眠得昏昏欲睡时,本案被告方的律师们正在力图揭开美国司法史上新的一页。”终于,在约翰·加维利法官的帮助下,他们完成了这一“壮举”——192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1点,法官驳回了公诉方的抗议,允许威廉·崴特博士等作为专家证人在本案中出庭。
崴特博士在证词中说:“理查德自小便感觉,他的家人对他多少有些忽略。”当他在14岁进入大学时,同学们都比他大了4到8岁。“他开始摹仿大孩子们喝酒”,以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接受。理查德经常将自己想象成一个大人物,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在小时候最喜欢“装扮成牛仔或警察照相”,稍大一点则幻想自己“是一个让人们闻风丧胆的罪犯,一个犯罪团伙的首领”。在因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被捕入狱后,尽管民众对凶犯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但理查德却相信不少年轻人会将他视为英雄。他认为“在铁窗中身着囚服”才是自己一向希望的形象。
“纳森则是在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以及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他的孤僻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演变为“自我中心”。“但在智慧的外表下,纳森实则十分脆弱”,因此也不像理查德那样“具有犯罪倾向”。
两名被告的共同之处,除了智力、年龄和家庭背景外,还因为他们虽然都在学业上成绩斐然,但就其性格和社会经验等等而言,却是“非常的不成熟,甚至幼稚,只相当于正常儿童8到10岁的水平”。尽管纳森和理查德都没有明确地承认过,但崴特博士认为,他们在一群大孩子中间肯定受到过某种形式的欺负,从而导致了他们的“反社会情绪”。
比如理查德:“曾认真地考虑过自杀。他说他对自己到目前为止的生活非常满意,但生活已经不可能再给予他更多,因为他已经享受到了生活的全部。”“理查德所有那些犯罪活动都是他自我毁灭的一部分。”
这位专家指出,勃比·范克斯命案是两名被告合作的结果,或“他们性格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果”。“我不能想象单凭纳森自己会萌发出绑架杀人的念头,因为他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