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变态的民族,喜欢受虐与施虐,拿手的是自慰和手淫,
最盛行的文化就是乱伦。是一个面子上彬彬有礼,实则披着人皮,骨子里是禽兽的根本没有进化完整的民族。
据去过东瀛的商人、僧侣描述,那个地方最讲究的就是洗澡。
有的地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一共才洗一次澡,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洗一次,以后哪怕是入洞房也不洗澡。有的地方的人好一点,一年洗一、两次,算是一种进步。在滇南的“百越”族则天天洗澡,那里的人常穿一种长裙,那里河流清澈,洗澡的时候把裙子往上一卷,跳进河就可以了。
倭国不一样,喜欢混浴。
混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分男女都在一起洗澡,还美其名曰“天体浴”。更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最为不耻的是父女、母子都在一起赤身露体洗澡。
洗澡的结果就是乱伦,乱伦的结果就是进化缓慢,种群普遍比较矮小。
这个民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崇强欺弱”。如果你比他强,他就是把老婆献出来再认你做干爹都可以。
所以李三对邹夕锋的态度竟比雍大总管和大象还要恭敬。
邹夕锋当然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
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夕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青龙镇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雍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雍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雍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这人是谁?”邹夕锋问雍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雍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夕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话。”
雍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夕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雍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邹夕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雍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夕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雍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夕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
大潮暗涌起刀声
第三十三章
李三估计,如果光明正大交锋,他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如果偷袭,他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逃生。
他一定要把握好这百分之一的机会。
站在李三面前的是大象,大象的块头最大,武功却是对方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他准备偷袭的就是大象。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黄身上,阿黄的“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阿黄曾以此名扬江湖。
胡老板把阿黄列入了青龙镇的五大高手之一。否则,也用不着邹夕锋和雍养财都出马了。
李三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大象突然挥拳,巨大的拳头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大象的经验是在血战中积累下来的,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五战,战战见血、战战封喉――血战中积累的经验是最有效的。
他的招式简捷、实用、致命。
以至于李三倒下去的时候,还能听到自己鼻梁断裂、头骨破碎的声音,还能看到无法相信的一幕:一个人影已经悄无声息地掩在了阿黄身后!
阿黄没有动。
“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就是后发制人,就是要别人先动。
阿黄没有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不能动!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邹夕锋和雍养财吸引――吸引往往是相互的。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竟能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靠近自己的身后!
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甚至能感觉到颈后这个人吐气的气息。
阿黄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阿黄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阿黄没有动。
一动就是死!
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浓浓杀气!
身后这个人名叫“本人”。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一个人想死,几匹马都拉不住。上吊、跳江、割脉、喝药、撞墙,方法多的很,实在是太简单了。
本人就是你,他就在你身后。
邹夕锋看着阿黄,却对雍养财说:“听说慕容雪是姑苏慕容世家当代武功最高的人,曾经打败了包括慕容鹰在内的慕容家族七大高手。”
雍大总管说:“是的。”
“慕容鹰是目前慕容世家的掌门,”邹夕锋说:“你曾在几年前代表我去拜访过他,印象如何?”
“这个人长得很帅,貌比潘安,是那种一百个女人看见他,一百零一个人都会喜欢上的人。”
“一百零一个人?怎么会多出一个?”
“多出的一个人就是慕容鹰自己。”雍大总管说:“他自己都不能不喜欢自己。”
“哦?此人武功如何?”
“属下勉强可以和他过几招。”
“勉强?”
“是的。”雍大总管说:“这还要在属下状态最好的情况下。”
邹夕锋很惊讶。
“不过,与面前的慕容雪比起来,慕容鹰也只能勉强过一招。”雍大总管说:“慕容雪只用了一招就打败了慕容鹰。”
“一招?”
“就是一招‘以彼之道,还治其人’。”
邹夕锋叹了一口气:“这个人是不是很难杀?”
“是的。”
“杀了这个人是不是很可惜?”
“是有点可惜。”雍大总管说:“可是这个人必须杀!我们不能心软,不能纵虎归山。”
阿黄很冷静。
他必须要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冷静。
邹夕锋与雍养财一唱一和,就是要影响他的心理。高手过招,地理、环境、气候、光线、位置、风向、当时的状态、心理、准备情况等等因素都是很重要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也是决定性的,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心理战也是其中之一。
阿黄面对的是当世最可怕的几大高手――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他这一生所面临的最危险的对手。
大象看似巨大实则心细,他用最有效的方式解决了李三。雍大总管虽然很谦虚,自承只能与慕容鹰勉强过几招。江湖上甚至传言,雍养财并不会武功,因为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阿黄身后的“本人”呢?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邹夕锋!
阿黄清楚,他今天走不出这间屋子,这个经营了十多年的酒馆就是他的坟墓。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拼命。
幼年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的艰辛坎坷,使他早就看淡了生死,地窑中狗一样的生活、曾经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几次想过自杀,一个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
人,最怕的就是拼命。
屋里的人显然都看出了这一点。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发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谁先动谁就可能是死!
你可以一刀刺中他,他也同样可以一掌切中你的咽喉!因为他不是在与你作战,而是在与你一命换一命!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
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在没有人瞧得上他的时候,胡老板收留了他。
“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所以阿黄才甘愿潜入钱庄十多年,隐姓埋名、忍辱含垢,“苟求性命于乱世”。
中国历史上,不泛这样“士为知己者死”的人。聂政就是这样一个人。
春秋末期,韩国大夫严仲子受丞相侠累的迫害流亡他国。游历各地,欲寻侠士为自己报离乡之恨,刺杀侠累。
后闻听魏国轵地人聂政因杀人避仇,携母及姐隐迹于齐国,在市场做市贩屠狗生意。其人仁孝侠义,武功高超。
严仲子遂赴齐,寻至聂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