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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是我的情人 佚名 5018 字 4个月前

。“累死我了,身上也很脏,可有地方冲凉?”

她冲凉时,我仍在云雾中穿梭,后来明白过来。这个世间有许多东西也不管你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都会硬塞过来。我不知道怎样面对文墨染,好长时间我没有想起女人,我对她们的感情都淡化了。

当文墨染长发湿漉漉地走出来,我愣住了,有些惊呆,心中潮涌着一种感觉。她湿的长发散发着洗发水的香波,那纤长的身体着了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上面散着素淡的花朵。

“你还是这么美啊。”我说。

“是吗?”她笑了。

“真的,好像漂亮多了。”是的,她带着成熟的韵味,有些矜持,显得更漂亮,只不过漂亮得有些陌生。

“有风筒没有?”她的笑容我还熟悉。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翻开衣柜,在底层找到一个匣子,那是紫烟的化妆匣,我拿出风筒给她。

“那里面是什么?”她指着化妆匣问。

“没什么,一瓶香水。”我说着把香水拿了出来,随即把匣子放回原处。我的心跳动起来,那里面还有几支口红。

文墨染拿了风筒,坐在紫烟曾经坐的位子上吹她的头发,我不知怎地感到烦闷,走了出来,无精打采地遥控起电视。

“给我泡一杯咖啡好吗,加奶酪的那种甜咖啡。”文墨染在里面喊叫着。

是的,一杯加奶酪的甜咖啡,我们曾在邮院那个老橡树咖啡馆喝过几次,有股腥甜的味道。也许就在那里,我对她的感情跨过兄妹之情吧。

待她出来,我正对着电视发愣。她对着我微笑,我注意到她涂了口红,略施了香水。我变得迟钝,这些应该都是紫烟喜欢的颜色和气味。一个漂亮的女人用了一个不漂亮女人的化妆品,我想笑。我感到陌生,文墨染竟然不知道我喜欢那些不经修饰的天生丽质的女人。那些香水口红也是外国佬送的,紫烟也仅仅那几天用过。

她在我的面前坐下,咖啡散发着清香。

“喝咖啡吧。”我对她微微一笑。

她看了看咖啡,嗅了嗅。

“现在你仍然喜欢这种加奶酪的甜味咖啡,口味没变?”她没有喝咖啡,也许害怕蹭了她嘴上才涂上的口红。颜色有些鲜艳,原来漂亮的女人并不适合任何一种口红。

“你怎么会来南方,是旅游吗?”我喝了一口咖啡,咖啡里没有加奶酪,我并不太习惯喝甜咖啡。

“不,辞职了,在机关工作实在没什么意思,所以来找你。”她说着若无其事地喝了口咖啡,她喝咖啡的样子没变,兰花指微翘,看上去很文雅。

我一时无话可说。女人适合在机关工作,那里悠闲,一切钩心斗角的事情与她们无关,她为什么辞职?

“我喜欢这种咖啡的味道。”她对着我笑了,咖啡杯上留下她淡淡的唇印。

“是吗?我好久没有喝这种咖啡了,但是那味道还不能忘记。”她竟然喝不出咖啡里根本没什么奶酪,只不过加了一块奶糖而已。

“这个城市好大啊,我喜欢它。那么多的高楼,数不尽的立体交叉桥。而且有那么多的花草,比西安干净多了。”她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

她又是故装单纯,我这样想。然而就在一瞬我纠正了自己的想法。她为什么不能单纯呢?也许这个年代我们看到太多的浮华和流俗,偶尔出现了文墨染这个例外,我们竟不敢相信。也真说不定她就是喜欢这些用冰凉黑暗的水泥做出的障碍物。

我忽感觉自己带着偏见来看待文墨染,以至于误读了文墨染。这时我有些感动,现在把她当作她自己来考虑了,她不再是刘莹莹的影子。

“你要不要吃些什么?”我关心地问一句。

“不用,我现在很想睡上一觉。昨晚我很兴奋,一夜都没有睡。”她说着伸了懒腰,看上去是困了。

“好吧,美美地睡上一觉,醒了,冰箱里有吃的。”我说着到客房给她收拾床铺。

“你准备出去?”她看着我把床铺好。

“我要上班,已经迟到两个钟了。”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经迟了三个钟。

“你现在在哪里上班,还是替别人写文章?”她平淡地问一句。

“没有,在税局上班。”

“是吗?你考了公务员?”说着她躺倒床上。“好舒服呀。”

我没有理她,掩了门出来,乘电梯下去,随即走到大街上。我向单位请了假,坐上公交车,从一个终点驶向另一个终点,从一个起点驶向另一个起点。我的心在这个城市中飘荡,它不再属于我,它的跳动,是为这个城市跳动;它流出的血,也是为这个城市而流。中午时我没有回去,在大街上转悠,后来在小饭馆吃了饭就到江边。直待夕阳沉落,我在江边站得双脚发麻,才回到住处。

文墨染正在看电视。

“怎么这才回来,我饿坏了,请我吃饭啊。”她看见我回来,就直嚷嚷。

我歉意地对她笑笑。我们走了出来,和她去吃晚点。我们手牵手地过了马路,后来乘了车。车里人很多,她被挤在我的胸前,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许多感触似乎在一瞬间涌来。车过了两站,身边有了空位,我连忙让文墨染坐下,那时我才舒缓了一口气。我扭头看四周还有没有空位,就在扭头时,我的灵魂忽然出壳。我看到了紫烟。程紫烟长发披垂,面无表情地坐在后面,就隔了两排座位。她该也看到我,因为她的嘴巴抽动了一下,随后抿紧。

车一个站台一个站台地驶过去,我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程紫烟坐在那里,一脸平静,她也一动也不动。也许因为我的身边骤然多了一个清秀隽永的女人,她的心破碎了。但也说不定,她已经忘了我。她麻木冰冷地坐在那里,我们形同陌路。看不出她是否忧虑、愤恨、仇视,也看不出她是否兴奋、惊异、惊喜。她就那样平白茫然地坐在那里。

可是我心里怎么也说不出是什么味儿,有种被人掏空的感觉,也有被蚊虫叮咬的恐慌。我坚强吗?我脆弱吗?这些都没什么意义,我是如此地故作镇静!

“你看,那灯花多美啊!”文墨染天真地说,随之拉了我的衣襟。

我看着程紫烟,我的眼泪滚落下来。我——

(全文完,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请读者关注作者下一部小说《我的忧郁症》,讲郝佑南的地税生活和生活反思。作者独立拥有该作品相关权益)

有感于《有人死于青春,有人不》

作者:聂海军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我的这些话,我是你《有人死于青春,有人不》的一个读者。

你的这一篇文章写的是人生,是生活。字字句句中都充满着真实的情感,蕴藏着苦苦的思考和探索。

我们作为这个世界的一个分子,是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我们根本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为什么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崇尚物质享受?为什么这个世界里精神追求是那样的软弱?为什么这个世界里精神会变成物质的附庸?所谓的爱情与道德是那么虚伪和令人失望。

曾经的我似乎和文中的“我”一样,我天真的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近似于完美的理想并会为之努力奋斗甚至是拼博。可是在白驹过隙般的光阴中迷茫和徘徊时,我发现人们是如此的现实。书本中学来的那此看似坚如磐石的道理在顷刻间变的荡然无存。因此我常常在孤独中陷中沉思,也会在寂寞的梦中屡屡惊醒。

文中的“我”是一个曾也胸怀大志的,坚强勇敢的男子汉。可是对于现实却是万般的无奈,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的或悄然死去,或默默的离开,坚韧的心也变的脆弱不堪起来。社会会将所有玩这场“人生”游戏的人都限制在他定的规则下,不管人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玩,玩什么样的东西都不能破坏这个规则。城市永远是有钱人的地盘,有了钱才能想别的。有句话叫做“好死不如赖活着。”我们要活着就得遵守这种规则,去为钱而奔命。

回到题目,青春在年轻人心目中是永远追祟的目标和可以肆意挥霍的资本。即便是这样,为青春而死的人还是寥寥无几。文中的主人公,为了追求爱情,亦或是欲望在作怪先后和三个女子发生了感情纠葛。这三个女子一个是一直在失夫的痛苦挣扎,像一棵生在沙漠里的仙人掌一样,终于心灵干涸而死。她卸不下的是对丈夫深深的爱恋,而得不到的是像丈夫一样的人的关爱。另一个是家庭有变故的高中生,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的她比同龄人多了一份沉重和孤单,她一贯的任性,跟着感觉走,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还有一个是在校大学生,一个执着追求理想和爱情的女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标准城市人的,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爱情,怀着伤感的记忆离开了主人公。

关于爱情,也许是由于我涉世未深吧。还没有真正意义上谈过一场恋爱,我这人生来就是性格孤僻之人,经常沉默寡言。相信与我这种人谈恋爱也没什么意思。很是羡慕文中的“我”那么有女人缘。我终于还是看不明白文中所谓真爱是到底是什么。只是那些激动、快乐、幸福、苦痛、忧伤、沉默永远烙在了脑海深处,只是那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一串串凄美的故事不时在心头荡漾。爱情对我来说也许只是一种向往,努力追寻也只能留下一些影像,虚幻,易逝。

其实不管怎么样的爱都离不开真实的生活,生活才是爱情的载体。文中描写的是不太有钱的普通小市民的生活状况,他们为生计而发愁,被有钱人所挤兑,城市生活给他们以巨大的压力和孤寂感。我们的生活和文中一样,有一些问题总要去面对,没有逃避的权力。最突出的也就是文中所说的——死亡。死亡会使一个人形神俱灭,谁都不会想死,也惧怕死亡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可是死亡同时也是一种解脱,一种逃避的方法。当人们不再留恋尘世中的生活就会选择用死亡来解脱。或者无法忍受外界的某种东西时就会以死亡来逃避。

死亡终究是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离开这个世界,就意味着永远无法再回来了。所以在面对死亡时我们所需要的是清醒和理智。自杀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很普遍的了,不瞒你说,我们学校就有自杀身亡的人。有人说死亡的念头是一点点萌发,逐渐成熟,然后才会被付诸于行动的。文中的人物的死亡有的是我说的这种死法的,如“陈家默”,“浪子”的死,也有的却是由于感情的冲动,一时想不开才去自杀的,如“妩媚”。

我无法去评说人们该不该去自杀,也无法劝阻那些不再留恋人世的人回头。可是我却明白死亡对于一个人来说既是一种失败,亦是一种损失。当一个人要选择自杀的时候,可以说他已经同我们的社会我们这个时代脱离了,他孤立于世界之外了。这是一种失败,不要说我们所处的时代不理想,我们的社会不完善,“存在即合理”,没有一个社会形态会不合理,不合理的只有人本身。所以面对现实,我们虽能保留我们思考的独立,但也要积极适应。死亡会使我们失去很多东西。首先是生存的权力,死亡之后我们的身体将会消失,再也不能呼吸清新的空气,再也不能享受阳光的温暖,再也不能拥有亲情、友情和爱情,再也不能思考生存的责任和意义,并为之付出努力。其实生命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放弃生活的过程,生命也就豪无意义了。

文中优美的文字与细致的描绘深深折服了我,可是这空灵和飘渺下的沉重和哀愁却使我倍感苦恼。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活着。活着要洒脱一些,再洒脱一些。

跋——窥探都市的缝隙

窥探都市的缝隙(社团推荐)

——浅析长篇小说《有人死于青春,有人不》

作者:枫林过客

文学家的写作经常会以一种“殊途同归”的方式出现,来剖析人的灵魂在各种不同生存环境中的境况,以各种鲜活生动的艺术形象引导读者去体验未曾经历过的生活况味,并且以独到的视觉挖掘出人间的悲喜剧,从而揭示出人性的某种本质。在茅盾先生的笔下(见长篇小说《子夜》),年届耄耋的吴老太爷三十年代初到上海都市时,在五光十色流金溢彩的夜景中、惊见那些衣着暴露乳房高耸的太太淑女们公然在街衢穿行调笑,这些惊世骇俗的景致如同鬼魇般时时盘旋于他的脑际挥之不去,一夜之间便魂归九天,生生地被惊“吓”死了。显然,这种猝死为精神医学上极度受挫的原因所致,吴老太爷不幸从历史发展的缝隙中窥探到久被锁闭的古老乡村与现代都市之间潮汐的巨大落差,数千年礼义廉耻与当代文化激烈搏击,让羸弱的灵魂受到了一种致命的冲击,于是他宁愿让自己的生命肉体选择藏身于九泉之下,来躲避繁华都市这只怪兽的来袭。

时至今日,打开历史的缝隙,发现生命的秘密,这样的写作仍不绝如缕。网络长篇小说《有人死于青春,有人不》让人想到了这个话题。与茅盾笔下的吴老太爷截然相反的是,小说中的主人公郝佑南似乎并不畏惧都市这只怪兽,而是千方百计地去亲近它、去讨好它,心情急迫地愿与这只怪兽同眠。故事一开始:在南方打工的哥哥突然神秘地故去,大学毕业的他,独自背着行李,去一个陌生的南方城市想去那里追问哥哥逝去的谜底,带着一个人的灵魂远走他乡,想去寻找自己安身立命的秘籍;怀着一种孤独和勇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