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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传 佚名 5330 字 4个月前

安之活动,并密派干员随车来渝,注意其在途次

之动态与表现,随时电报中央”;“到渝后,借招待之名,指定住所,派宪兵

担任警卫,借以监视其行动”;“两统局(指军统和中统)密切注意其活动,

尤其对外人之来往,与各党派之来往”;“发动与林过去有友谊关系之党国元

老与之来往,以感动之,设法使其表示愿意脱离延安”等等1。三月十五日,

蒋介石还就林伯渠来渝与外籍记者赴延安发表训词说:“此次林祖涵之来

渝,”“我方应首先提出之最重要者,为军政、军令之统一,中共方面必须遵

守。”“我方与之谈判,所持军事与政治之根本要求,两相比较,政治方面可

酌予放宽一步,但于军事方面之军政、军令与纪律三者,必须坚持绝对之统

一,要求其严格遵守,而不容有丝毫违反”。2国民党对林伯渠赴渝谈判如

临大敌,其原因就在于它是迫于形势只想做做样做子。在林去重庆前,他们

在内部还提出:谈判的“根本态度”是,“注重其宣传性,而不期待之成功”

3;在谈判时,“先以试探方式行之”4;“在谈商已有不成之见端时”,应

由国民党中宣部向外公布。

“若《新华日报》披露谈商不能成就时,扣留其消息,而先由(国民党)

中宣部发布‘如中共以大局为重,此次谈商必有适当之结论’之乐观消息,

以混乱《新华日报》之报导”5,“但以不露痕迹为原则”6。

1国民党:《林伯渠来渝后我方应付对策》,现藏南京第二档案馆。

2蒋介石:《关于外籍记者赴延安及林祖涵来渝之准备注意事项》,现

藏南京第二档案馆。

35国民党:《林祖涵来渝事件应付之要点》,现藏南京第二档案馆。

46国民党:《林伯渠来渝后我方应付对策》。

四月二十九日,林伯渠、王若飞、伍云甫及国民党联络参谋郭仲容等

离开延安,途经茶坊、洛川、耀县于五月二日抵达西安。同日,国民党谈判

代表张治中、王世杰也由重庆到达西安。五月四日,国共双方代表开始会谈,

林伯渠首先提出:请问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决议提出对我党问题应用政治方法

解决,究竟如何解决法?张、王避而不谈这个根本问题,却一再要求林伯渠

提出具体问题来谈。林伯渠当即提出,以三月十二日周恩来在延安纪念孙中

山先生逝世十九周年大会演说中所讲的五条意见作为谈判的基础。这五条意

见是:一、承认中共的合法地位;二、承认陕甘宁边区及敌后抗日根据地;

三、承认我党领导下的一切抗日军队,扩编八路军、新四军,发给粮饷弹药;

四、恢复新四军番号;五、撤消包围边区之五十万军队。张治中、王世杰则

提议先谈军事问题和边区问题。林伯渠表示可以。在谈军事问题时,他说:

经过七年多的抗战,中共领导下的正规军已有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人,本应全

部编成四十七个师,现在请国民党先给六个军十八个师的番号。张治中、王

世杰认为太多,只允许四个军十二个师。这天的谈判无结果,接着又谈了三

次。在第五次谈判时双方商定,将历次会谈双方意见整理成记录,经双方代

表签字后各自向其中央报告,请两党中央作出最后决定。但是,五月十一日,

当双方谈判记录按军事、陕甘宁边区、党的问题和其它等四项十八条整理出

来,林伯渠按照双方原先的约定,首先在记录上签字之后,张治中、王世杰

竟不顾事实,把综合双方意见整理出来的记录说成只是林伯渠个人的意见,

而拒绝签字。

五月十七日,林伯渠、王若飞和张治中、王世杰等,从宝鸡乘飞机到

达重庆。中共南方局董必武、章汉夫和国民党邵力子、康泽等到珊瑚坝机场

迎接。苏联、美国、英国的记者和中国《大公报》、《中央日报》等报社的记

者也到机场欢迎和采访。在机场,林伯渠对记者提出的许多问题,一一作答,

并向他们介绍了当前八路军、新四军配合国民党军队作战的情况。

林伯渠在重庆住在曾家岩五十号。十九日下午,他会见了蒋介石。

二十一日,林伯渠收到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国民党中央

执行委员会提出关于解决目前若干急切问题的意见》,共二十条。其中明确

指出:“为克服目前困难,击退日寇进攻,并认真准备反攻起见,中共方面

认为惟有实行民主与增强团结一途。为此目的,中共希望政府方面,解决若

干急切的问题。”

二十二日,林伯渠将中共提出的《意见》交给张治中、王世杰。张、

王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你们所提条件太多,有些条件这样提法,无

异是在宣布国民党的罪状,足以使人生气;这二十条与在西安商谈的内容不

符;你们不要以为我们软弱可欺,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我们正在令有关部

门研究西安会谈的材料,准备提出一个提示案;希望你能考虑修改二十条的

内容和词句。

林伯渠针锋相对地作了回答。他说:我方二十条意见,全文都是实事

求是的;西安初步商谈的意见,当时就约定各自向其中央请示,并非最后决

定;我们只是为了真心诚意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所以才出来谈判,根本说

不上欺人;二十条意见就是我党中央对西安商谈材料的答复,在这里没有修

改的余地。林伯渠与张治中、王世杰争辩了两个多小时,后来张、王托词打

电话,到内室密商了半个小时,回到会议室后,将二十条意见交还林伯渠,

坚决拒收和转交蒋介石。1

1林伯渠致毛泽东电,1944年5月23日。

二十三日,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致电中共中央书记处,报告两天

来的谈判情况,并对谈判的形势作了估计。电文中说:“我们从延安出发时

的一些估计,必须随情况的改变而改变了,争取和平已不成基本问题,林彪

过去提案1已不适合今天情况,照原订之方针反被蒋利用去加强其党内对于

一党专政的信心,且作向盟邦粉饰团结的工作。同时,使英美难于说话,使

小党派不敢硬挺,使国民党内以孙(科)、邵(力子)为首要求实行民主的

力量也不能抬头,对于促进全国团结抗战进步,绝无所得。这种情形,在西

安最后数日已稍感觉,到重庆后更为清楚。”六月三日,中共中央复电林伯

渠等,同意他们对形势的分析及所提出的谈判方针,同时将原提案的二十条

修改成十二条和口头要求八条,指示他们据此进行谈判。

11942年、1943年林彪赴重庆与国民党谈判时,曾向国民党

提出过一个提案,其主要内容是:在抗战建国纲领下中共取得合法地位;将

中共领导的军队编为四个军十二个师;陕北边区改为行政区,其它各区另行

改组,实行中央法令;原则上接受将中共领导的军队开往黄河以北。

六月四日,林伯渠写信给张治中、王世杰。信中说,为了有利于谈判,

并表示我方希望解决问题的诚意,我党中央已复电,将原来所提二十条改为

十二条,而把一些次要问题改为备忘录。

五日,双方再次举行会谈。张治中、王世杰把国民党《中央对中共问

题政治解决提示案》交给林伯渠。《提示案》在军事问题上,规定“第十八

集团军及其在各地之一切部队,合共编为四个军十个师,其番号以命令定

之。”在根据地政权问题上,规定把陕甘宁边区的“名称定为陕北行政区,

其行政机构称为陕北行政公署”,根本没有提到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

题。关于党问题,要求“依照抗战建国纲领之规定办理”,对中共及各抗日

党派的合法地位、人民的民主权利,以及释放政治犯等,都只字未提。林伯

渠把中共中央修改后的十二条意见也递交给张治中、王世杰。我党十二条意

见的主要内容有:“请政府实行民主政治,保证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

人身之自由”;“请政府开放党禁,承认中共及各抗日党派的合法地位,释放

爱国政治犯”;“根据抗日需要,抗战成绩,及现有军队数,应请政府将中共

军队编十六个军四十七个师,每师一万人,为委曲求全计,目前至少给予五

个军十六个师的番号”;“请政府承认陕甘宁边区及华北、华中、华南敌后各

抗日根据地民选抗日政府为合法的地方政府,并承认其为抗战所需要的各项

设施”;“请政府饬令党政机关,释放各地被捕人员,例如皖南事变时,被俘

的新四军官兵叶挺等,广东的廖承志、张文彬等,新疆的徐杰(陈潭秋)、

徐梦秋、毛泽民、杨之华、潘郤等,四川的罗世文、车耀先、李椿、张少明

等,湖北的何彬等,浙江的刘英,西安的宣侠父、石作祥、李玉海、陈元英、

赵祥等,此等人员均系爱国志士,请予恢复自由,以利抗日”1。张治中、

王世杰看了我方的十二条意见后说:“此次所提出之十二项,项目虽较前减

少,但内容并未改变”,“不能接受”2。林伯渠据理相争,一定要他们转报

国民党中央,张、王争辩不过,只好收下,但仍声言“不能转呈”3。

六月六日,林伯渠写信给张治中、王世杰,对国民党《提示案》提出

两点声明:第一,《提示案》与我党中央正式提出的十二条意见,相距甚远。

但尽管如此,仍愿将《提示案》报告中共中央。同时,也要求张、王将我党

十二条意见转报国民党中央;第二,指出《提示案》开头所说的“以林代表

祖涵在西安表示之意见为基础”一语,与西安谈判的经过事实不符。八日,

张、王复信林伯渠说:六月五日所提的十二条,因与西安所提“出入太大”,

未便转呈;西安商谈记录,“经过林先生增减修改”,也签了字,“所以中央

提示案,就以林先生的意见为基础”,希望能够完全接受。4

1234 张治中:《我与共产党》,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

第30—31页。

六月十一日,林伯渠再次写信给张治中、王世杰,信中说对他们八日

来函,“有两点甚难理解”。第一,谈判是两党的公事,非个人的私事,我们

彼此都是要遵照各自中央的意见去和对方谈判,并将对方的意见,详细报告

自己的中央,最后得到双方中央的一致意见,才能使问题真正获得解决。今

天,你们承认我是中共中央的代表,而又拒绝接收和转报我党中央正式提出

的意见,只是片面地要求我个人接受你们党中央的《提示案》,试问我个人

如何能作主,谈判又如何能够进行?第二,我党中央所提的十二条与西安初

步商谈的意见是略有出入,比如编军数目,我首先提出要六军十八个师,你

们只允四军十二个师,我未坚持己见,同意将你们所提的最低限度的数目向

我党中央请示,现在我党中央提出的不是六军十八个师,而是五军十六个师。

但是,你们的《提示案》与你们在西安所谈的也有出入,你们原说给四军十

二个师,现《提示案》又只允四军十个师。当时在西安都曾声明那只是初步

交换的意见,不是最后决定,商定各自向其中央报告请示后,到重庆再谈。

所以,这种谈判过程中的出入,是双方都有的,是不足为异的。现在彼此所

应重视与继续谈的是双方中央提出的正式意见,而你们拒绝转交我党中央提

出的十二条意见,这是很难理解的。林伯渠在信中最后说,今天全国人民和

盟邦人士均希望中国能够实行民主团结,国共关系能够很好解决,以便动员

全国抗日力量,配合盟邦向敌反攻,使中国获得自由解放。因此,我党对此

次谈判是不惜委曲求全,竭诚求得合理解决。同时,也盼二位将我党中央的

十二条意见转报你们中央,以利谈判之进行。1

1张治中:《我与共产党》,第30—31页。

六月十五日,张治中、王世杰又复信林伯渠。信中声称“此次商谈之

基本精神,须本统一国家军令政令之原则”。这是国共两党经过将近八年谈

判而无结果的真正原因。

尽管信中说已将中共十二条意见转呈国民党中央,但是解决办法,仍

只能按《提示案》办理,不能变更。至此,国民党仍顽固坚持一党专政的态

度完全暴露出来,谈判遂成僵局。在七、八月间,林伯渠与张治中、王世杰

又多次会晤和书信往来,但均无进展。

在这情情况下,国民党为了推脱造成谈判僵局的责任,国民党中央宣

传部长梁寒操单方对外国记者发表谈话,说谈判停顿,中共要觉悟才好。有

记者跑去问林伯渠,林为了澄清事实真象,于七月二日答记者问说:国共谈

判尚在进行中。中共中央曾有意见书提交国民党当局,嗣得国民党政府提示

案,虽距离较远,但随转我党中央,必要时我将亲自回延安报告,商得具体

解决办法,并且表示只要有利于团结抗战,促进民主,中共都可商量。七月

二十六日,梁寒操又发表不合事实的谈话英文稿,谎称在目前谈判中,若干

问题已获致解决,以混淆视听。八月十二日,周恩来在延安发表谈话指出:

国共谈判迄今无结果,根本障碍在“国民党统治人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