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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指路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歌喉太吓人,从来没有人kiss我,从而在燕园留下至今令我千古遗恨的苍白一页……

害怕别人看出我的孤独和变态,于是又鼓励同学们和我一起写,扬言要发起“北大新校园歌曲运动”,于是身边又聚集了一批和我同样因孤独而变态的学生,哦,那星期天傍晚夜曲的忧愁,那些一个人午后前奏的伤感……

没有网吧、没有qq、没有dvd——只有音乐,呼叫着一帮同在天涯的孤独者、遥想着那些正襟危坐的女同学。

没有网恋、没有电聊、没有一夜情——只有歌声,抱怨我多愁善感的暮春期,哭诉我多灾多难的性生活。

今天的人们难以回首,昨日的我们也无法想像,假如没有音乐,未名湖还是未名湖吗?青春期还是青春期吗?本来就不那么斑驳的人生也许就只剩下了灰色的往昔……

所以我们歌唱在湖畔,我们歌哭在湖畔,我们感知青春的苦涩在湖畔,我们渴望未来的幸福在湖畔。

歌唱、歌哭、感知、渴望……

当年放歌,我曾经忘记了自己一无所有,今天狂吟,我竟然发现自己依然年轻(以及还是那样不正经)!

一梦一千年。刹那间,浸淫在夜歌中的未名湖已经日照中天!二十年梦魂萦绕,活着像一首歌那么漫长,又像一首歌那么短暂。

一花一世界。悠忽中,迷失在夜色中的少女已经可以担任祖母!跨世纪人生折旧,梦想如一首歌那么虚幻,又如一首歌那么坚实。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歌我心者,今日之日更温柔……

于是,我们回归残留在青春期的音乐之声,于是,我们回归心灵的未名湖……

于是,我们唱起寂寞的星期天,于是,我们的人生暂时不寂寞……

附:寂寞的星期天

今天又是星期天星期天

静静悄悄是校园是校园

北京同学都回家去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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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的星期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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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儿嘿哟

留下俺这外地人受呀么受孤单

不见老师也不见辅导员

不想看书也不想做实验

泡了一袋方便面越吃越饿

呼儿嘿哟

点一支大重九越抽越烦

今天又是星期天星期天

热热闹闹是校园是校园

到处有人谈恋爱而且kiss

呼儿嘿哟

把俺这个纯情少年来呀么来污染

不想上街也不想逛公园

没有友谊更没有恋爱谈

写了一首朦胧诗向谁奉献

呼儿嘿哟

插上了电炉寻求温暖

今天又是星期天星期天

轰轰烈烈是校园是校园

校长书记来宿舍问寒问暖

呼儿嘿哟

叫俺树立无产阶级人呀么人生观

俺爹俺娘在家乡盼望俺

俺哥俺妹常来信羡慕俺

大道理和小算盘俺岂不知

呼儿嘿哟

怕就怕过这星期天

唉~星期天

词曲:徐小平

编曲:关伟 水源

试听提供:创盟

木吉他:水源

电吉他:关伟

和声:水源 关伟 陈默 严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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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主义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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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05年11月18日),北大世纪大讲堂,举办了“未名湖是个海洋——北大校园歌曲发布会”。

演唱会结束,观众全体起立,久久不愿离去。大家被演唱会气氛所震慑,所感动,所吸引,久久不愿离去……

这个场面,我在和北大二十多年的情缘中只见过一次,那是1983年12月底,北大艺术团演出“活的音乐史”结束后,北大办公楼演出厅里的学生也是这样。演出结束,观众不愿离去,这是怎样一种感动啊!

当时王强走到前台说:音乐课结束了,大家下课!全场哄堂大笑,学生还是不肯走!

时隔二十多年,北大音乐会再现那种场面,令人唏嘘。晚会组织者,同时也是这张北大校园歌曲专辑发起人之一的许晓峰说:我们在二十年后重回母校,就是要向母校证明两件事,第一,北大学生是可以创作出中国第一流的校园原创歌曲的,第二,北大人的理想主义,依然存在于我们心中,永不磨灭……

理想、青春、友谊、爱情、梦想、希望……这些,都是北大学生歌曲,也是北大学生梦境的永恒的主题,永恒的追求。

一个人不能没有梦。一个民族,更不能没有超越金钱、超越物质、超越欲望的伟大理想!

今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神六已经上天,除了全面小康、除了可持续发展、除了和谐社会——这些都是伟大而关键的目标,我们还缺少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

也许,重提理想主义,重燃那种“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热血,重振那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阳刚,重回那个“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关心”的八十年代启蒙激情,可能是我们这个经济急剧发展而精神建设相对滞后的社会最最需要的东西。

啊,伟大的八十年代,那些梦魂萦绕的日子!

那些为国家大事费心,超过为个人大事操心的日子!

是的。没有一个时代,有如八十年代早期那样,个人命运,如此和国家政治紧密相连、亲密相连,甚至是私密相连!

国家恢复高考,一代即将毁灭的青年,得到了新生。

邓小平对外开放,刚刚从文革梦魇中走出来的中国人,又陷入了一种看见发达国家如此令人绝望地发达的梦魇。人们开始反思中国文化、传统、民族性、毛泽东……

留学运动开始了,新中国知识分子踏出了国门,第一次看到,被我们侮辱践踏了二十年的西方社会,是如此的文明、繁荣、“和谐”……民主、自由、平等……

八四年国庆节,北大学生打出了“小平您好”的标语,当时的我们,人人心中漾溢着温馨、愉悦、欢乐、信任……谁也没有想到任何其他东西。

事隔整整二十年,在纪念小平百年诞辰的“同一首歌晚会”上,主持人倪萍居然问我:当时你作为团委领导看到这个标语,心里紧张吗?

紧张?那是后来的事!

春风不度玉门关,倪萍难懂八四年……

理想主义——八十年代的理想主义,就在昨天这场晚会,得到了一次全面的展示,一次激情澎湃的燃烧。

听听那些歌曲,就知道青春为什么不会虚掷,人生为什么充满希望,甚至孤独痛苦也可以成为美丽歌曲慰藉激动失恋和绝望的人!理想为什么总能在心灵深处闪光,对精神价值的不懈探求,为何也能、或曰更能像金钱那样,给我们带来幸福满足的快感……

昨晚的演唱会,激动的不仅是怀旧的中年人,漾溢着喜悦和神往的,更多是那些二十年前的我们,二十上下的学弟学妹们。

我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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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到美国时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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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整理档案时看见两张照片,心里真是一阵惊喜:那改变并决定了我三十岁之后人生的种种留学经历,算是有了一个铁证。

这两张照片是我1988年春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打工时拍的。由于我当时没有傻瓜相机,照片很少,这两张照片就成了我几乎唯一的“工作照”。

这两张照片,显然不如我后来的照片好看,有点像难民。但我当时到美国的情况,其实比难民好不了多少。也许难民身上一分钱没有,而我,却带了一百美元,到达了美国。100美元∶0美元,前者是后者的无数倍。

我是1987年最后一天去美国的。我记得当时飞机飞临旧金山上空,机长告诉大家下面就是美国旧金山时,我听到机舱里发出一阵轻轻的惊叹:我们终于到达美国到了!第一次出国的人,尤其是80年代被禁锢如此之久的中国人,都有这种惊叹。

转机到了美国纽约机场,我的一位朋友,现任新东方留学中心主任的杨建飞,早在那里等着接我了。建飞是恢复高考后第一批考上北京外语学院的大学生。当时在美国已经呆了一年半。在机场商店,我要他赶快给我买一个“热狗”。建飞说:热狗难吃死了,显然他已经吃够了热狗。我说:“不行,我得尝一尝,这是美国快餐文化的象征呢。”

我记得第一次吃这狗日的热狗,味道糟极了!但我还是假装津津有味地把这热狗一段一段地咬到底,制造了一条人咬狗的新闻。来到北美新大陆的我兴奋无比。

第二天醒来,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带我去书店,在书店我看见了向往已久的《阁楼》杂志。那美丽的杂志,近在眼前,唾手可得,心里激动死了!心想:吃了热狗还不算来到美国,毕竟中国政府不禁热狗,但《阁楼》就不一样了,能够公开买一本色情杂志,大大方方拿在手上,不怕警察叔叔抓,才算踏上美利坚大地,才算惠特曼、才算华盛顿、才算梦露、才算里根呢!

我要陪同我的北大朋友刘江给我买一本。刘江现任波音中国的副总裁。当时正在俄亥俄大学读社会学硕士。刘江说:这杂志没什么意思!我说:没意思也要买一本,看的就是没意思!中国的杂志都太有意思了,不如这个没意思的有意思。买!

到美国,我吃的第一口西方美食是热狗,抱的第一本学术著作是《阁楼》……

建飞、刘江,也都成了我相交一辈子的好朋友。

很快就开始打工了。美国就是这样:不劳动者不得食——热狗,不打工者没楼住——阁楼。为了更多的热狗,为了下一期的阁楼——以及阁楼里的美女,人人都得打工、劳动、辛苦、奋斗,为了生存与梦想而苦苦劳作。

我换上工作围裙,戴上了无顶帽,开始了在国内从来没有想过的餐馆工作。我工作的是一家中餐馆。八、九十年代中国学生在美国“打工”,基本都在中餐馆。打工,无非是做厨房下手、服务生,还有就是收钱的,cashier。我干的就是cashier。餐馆最高收入的打工职务是厨师,中国学生一般都达不到这一高级职务。

餐馆叫“mr.eggroll”,春卷先生。老板叫张忠,来自台湾,但却是在1949年从无锡逃到那边去的,他的爸爸在内战中被我党枪决。他对我有特殊的感情——因为我爸爸是新四军出身,作为国军的他爸爸,却惨遭我爸爸这一方打死。而打死他爸爸的那一方爸爸的儿子,现在又从北京大学来到他的小店投靠他,洗碗卖饭。张老板对我一见如故,视为知己。他一方面恨死了大陆的一切,一方面对来自大陆的人,无比亲切。今日台湾泛蓝群众的情感基础,他就是一个经典。

瞧留学美国的好处,居然可以帮助我理解台湾泛蓝群众!

打工的故事很多,今后有机会说的。

……

2001年,新东方已经名满天下。我和俞敏洪、王强、杜子华因公出差华盛顿,刘江当时正好也在华盛顿,接我们吃晚饭。暮色沉沉之时,我们驱车到了我15年前打过工的餐馆门口,餐馆已经易主,并从一家中餐,变成了墨西哥餐。我进去走了一下,摸了摸当年擦洗过的桌子,用了用当年使用过的厕所,想起了肯定正在渐渐老去、对无锡故乡依然爱恨交加的张忠老板,以及我在这里打工生活的种种过往……心里激动万端。

(接上内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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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鬼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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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半夜两点半躺下,很快就被电话铃闹醒,朦朦胧胧去接,却没有人说话。问了半天,那边就是没有人吭声。

虽然我睡意正浓,但还是被吓醒了。因为外面天色一片漆黑,我觉得大概午夜三四点吧。我这个电话号码几乎没有人知道,极少有人打来。就想到午夜凶铃,觉得一定是鬼打来的。

看了一下钟,已经六点半,心里稍觉放松。六点半虽然太阳还没有出来,但鬼肯定已经回去了。

我怕黑、怕鬼,夜里睡觉都要把家里灯全部打开,把门紧紧闭上,确信没有东西之后,再留着一两盏灯,半亮着睡觉。我知道这样浪费电,不环保,但在漆黑的环境中,我就是无法入睡。

我的小儿子也怕鬼,但比我更胆小。每天夜里他都要把房间里的抽屉壁柜什么的都打开检查一遍,看看“它”是否躲在那里!睡觉时一定要开着所有灯,有时我深夜去把灯关掉几个,他居然会被惊醒。从他那灯火通明的窗口看去,不像是睡觉,而像是加班。

看见他这没出息的样子,我总是绝望地想:一代不如一代!

我平生唯一一次喜欢黑暗,是在初恋的时候。那时候其实已经二十岁了(真迟钝!),牵着她那温(读“微”)暖的小手,我们行走在漆黑的小巷里,心里想,星光啊星光你再黯淡一些吧,新月啊新月你再回避一些吧,街灯啊街灯你再被砸碎几个吧,黑夜啊黑夜你再深沉一些吧,初吻啊初吻,你就乘着黑暗现在发生吧……

也许这是我人生一个转折点,因为从那时起我就发现,爱情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战胜黑暗的胆量、给人以驱逐心中鬼魅的明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