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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婚迷不醒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说,他还没有准备好要去应付这些。

对于康乔的父母来说,他们没有预料到——在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常家提出要求,常家先下手为强,主动提了要求。

康家只有一个儿子,常家只有一个女儿,互相都觉得会吃亏。

这婚事,多半是成不了的。而常夕关于婚礼的种种梦想,包括那个浪漫的欧洲蜜月旅行,也只能另找人去实现了。

康乔与常夕开始了冷战。

常父常母开始给女儿物色符合他们要求的另一半。

康乔的生活里少了常夕,不免会觉得空虚。但是他始终没办法低头认错,毕竟,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多半的闲暇时间,他用来喝酒。

酒或许是男人之间很好的交际工具,但康乔更愿意把喝酒当成乐趣。他喜欢喊上一堆朋友,纯粹地喝酒。他对这些朋友没有要求,朋友们也不需要托他去办什么事情。简简单单,没有拘束。

不仅仅只有女人之间才会互相诉苦,男人也会,喝了酒的男人尤其会。正是因为酒,康乔才得知张艺宝正在闹离婚,他已经和妻子麦麦分居;也是因为酒,康乔才明白刘之双的相亲之苦。

已婚的男人,有因为已婚所产生的烦恼;未婚的男人,也有因为未婚所带来的困扰。这很极端的两个方面,让康乔觉得无所适从。康乔和他们不一样,他从来不会诉苦,即使喝得再醉,他也不会把心事吐露出来。他只说和常夕闹了点别扭,再无其它。

张艺宝说:“男人就应该狠一点,有些事情,不能轻易低头的。”

刘之双的意见大不相同:“常夕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能辜负她。趁早结婚吧,两个人恩恩爱爱过日子,其实也蛮好。总比我打光棍,老是被家人拉去相亲要好……”

“结婚有什么好?你们都无法理解我。当初麦麦骗我,说她怀孕了,我才娶的她。这下好了,甩也甩不开,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你们说我怕老婆,其实并非如此,只是我不与她计较罢了。何苦与一个女人较真呢?”张艺宝似乎有些醉了。

“你难道没有爱过麦麦?”刘之双摇着头问。

“爱……也许爱过吧。可是,婚姻已经把我们所有的爱都磨灭了。麦麦不会做家务也就算了,过年过节也不肯都去看我父母,而且花钱大手大脚……唉……我容易吗?我……”

“可是男人不该对自己的妻子好吗?要是我结婚了,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她。他们给我介绍的女人,我都不满意。唉,什么时候才能遇到理想的伴侣呢?”

康乔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只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到最后,变成了吹瓶。

康乔和常夕冷战之后的第二周,他被公司派到外地去做市场开拓。他在这家品牌运营公司就职2年,也被提升过一次,没什么意义的一个职位——市场部副主管。公司帮一些企业做品牌运营,同时,也开发着自己的产品。这次新开发出的化妆品,据说有神奇的焕肤功效。产品顺利研发出来,广告也轰轰烈烈地做起来了。剩下的跑腿的活,就交给了康乔。

他拿了几瓶样品给康母和方沐优。很显然,方沐优对这个更感兴趣,她灵机一动,拿了一瓶给常夕,说是康乔叫转交的。常夕以为康乔有认错的倾向了,高兴了一会儿。次日,她决定打电话给康乔。

“康乔,那瓶焕肤霜挺好用的,谢谢!”

“哪瓶?”

“你叫方沐优拿给我的啊……”

“……我没叫她拿给你。”

“那她……”

“小夕,我马上要登机了,不能再和你通话了。”

“你要去哪里?”

“我这次要去好几个城市,做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大概要去一个月……”

“那我们之间的问题就不解决了吗?”

“这一个月,我们都冷静考虑一下吧。我要挂电话了,小夕。”

“等一下……那你会想我吗?”

“会吧,如果不忙的话,应该会。”

常夕先挂了电话,她觉得这完全是自讨没趣。她将只用了两次的焕肤霜扔进垃圾桶,走出房门,对常母说:“妈妈,黄太上次不是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

“你愿意去?”

“我很愿意。”

“小夕,我太高兴了。我这就给你黄太打电话!”

一通电话之后,黄太竟然兴冲冲跑来了。他们两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不同的是,常家住的是普通3居室,但黄太家住的是别墅。两家距离500米,这次,黄太是骑着新买的保健自行车来的。

常母有个梦想,那就是让女儿也住进那样的别墅。她想,只有住别墅的人才认识那些同样住得起别墅的人吧。于是,她把女儿的婚事托付给了黄太。

黄太住到这个小区一年多了,很少和邻居打交道。看到常母亲自找上门来,黄太半是感动半是兴奋。她说自己只有一个儿子,送到国外去念书了。儿子念完书,娶了洋媳妇,横竖是不肯回国了。每年两次探亲,根本就安慰不了她。她的老伴平时也挺忙的,一天到晚不在家,据说是做大生意的。平时,她身边只有一个保姆陪着。

说到亲事,黄太有些伤感,但她很愿意帮忙。当初就是儿子没听自己的话,不回国来成家,她才落了个“思儿成疾”。说来也巧,她有个干儿子,刚刚研究生毕业,在证券公司上班。那孩子不但模样讨喜,还特别求上进。

“家境呢?家境怎么样?”

“还凑和吧,那孩子的父亲是我丈夫的朋友。”

“那他们住哪里?”

“城西。”

常母心里一喜——住在城西的人非富即贵,要是女儿能嫁给这样的人家,再好不过了。

两个女人象征性地握着手,仿佛这次相亲已经取得了圆满成功。

黄太决定把两个年轻人初次见面的地点安排在自己家里,时间是晚上7点。她吩咐小保姆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还亲手点了两根玫瑰香味的大蜡烛。

她这个家,很久没有热闹过了。上次儿子带着洋儿媳回来探亲,洋儿媳不管她叫“妈”,这也就算了;但她蹦蹦跳跳,全然没有一个儿媳妇该有的妇道。她也不敢有意见,生怕儿子以后再也不回国了——儿大不由娘啊。

幸好还有个干儿子,这多少能让她宽慰一些。她看过常夕之后,大为赞赏,觉得常夕完全符合她干儿的择偶要求。

7点未到,男主角先出场了。干儿子想得真周到,买了黄太最爱吃的豆沙糕。她笑咪咪地说着:“这次啊,你一定会满意。”

女主角来得比较准时,手里拿着一篮新鲜的进口水果。

直直的长头发很有垂感,长长的裙子也很有垂感,眼睛不大。却黑亮有神采。她笑起来的时候眯着眼睛,一副很温柔的样子。

可是,干儿子似乎认识这位女主角,一下子慌张起来。

“怎么是你……”两位主角异口同声。

但碍着黄太的面子,他们还是履行了一套自我介绍的程序,坚持着把饭吃完,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黄太眉开眼笑:“现在的年轻人呐,做事情都讲究‘速度’。”

这对年轻人告别黄太后,来到了附近一家咖啡馆。正如你们推想的一样,这位男主角就是刘之双。

“之双……我没想到是你……”

“我更没想到……我的相亲对象会是你……你和康乔发生什么事了?”

常夕叹了口气:“之双,你爱过谁吗?”

“我和康乔一样,今年都已经27岁。一个27岁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爱过呢?”

“不怕你取笑,我的内心其实很传统。我总以为,我和康乔会结婚,过一些四平八稳的小日子。恋爱的结局是婚姻,我一直这样认为。”

“你的想法没有错,我很赞同。”

“可他似乎很害怕结婚。”

“他从小就这样,很多时候过于谨慎。在他觉得不能给你美满生活的时候,他怕你受委屈。他还怕失去自由,这一点,我也许比你更了解他吧。他喜欢登山,30岁之前想去珠穆朗玛峰;他喜欢旅行,30岁之前想去西藏和新疆。他害怕和你结婚后,你也许不再让他出去冒险。毕竟,结婚后,他将成为有家庭的男人,也许还会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这些东西,让他觉得不能承受。”

“他就像一个在饭店吃了大餐,却不愿意买单的人。”

“他总以为你会理解他,婚姻他安排在30岁之后,他说过。”

“我无法等待,我和他在一起5年了……再等下去,我们都会累的。”

“这是你来相亲的原因吗?”

“我……这样做,原本只是为了气气他。”

“要是今天来相亲的不是我,你想过后果吗?”

“后果?”

“你这么优秀,难保其他人不来纠缠你。你把相亲当游戏,也太不应该了。”

“对不起……之双……”常夕红着脸,不敢正视刘之双。

“那么,这件事情,咱们不要告诉康乔,好吗?就当没发生过,行吗?要是他知道了这件事,你们之间恐怕会越闹越大。”

“嗯,之双,你说的对,是我太任性了。”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帝在我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放了一把沙。有的人握的是金沙,而大多数人握的是普普通通的黄沙。日子过去,沙也渐渐从指间漏下。一切的一切,都随指间沙的漏去而逝去。而未漏下的沙,就是我们的末来。当我们手中的沙落完之后,我们也就永远的躺在了沙落下的地方,留在尘世间的仅仅是我们漏下的沙!当大风扬起的时候,刮散了它们也会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于是,我们的一切都会消失在风里了。只有沙刮散的瞬间,会有轻轻的哭沙声音。那或许是爱我们的人在轻轻的呜咽吧。平淡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之双,没有想到你的口才竟然这么好。”

“这不过是道听途说的故事。”

“今天的相亲对象是你,我真的很庆幸。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你还开导我,真的要谢谢你。”

“康乔是我的哥们,你是我未来的嫂子,我当然有责任照顾你。”

“你的未来嫂子,大概不会是我了。”

“谁能预测未来呢?小夕,时候不早了,我得送你回家了。”

常夕仍旧挂着一缕貌似默许的浅笑,却摇着头:“不用送了,我自己打车回去。你若送我回家,我妈肯定会觉得我们这次相亲算是成功了一半。”

刘之双说:“那我只送你到小区门口,然后,我目送你进去,行吗?”

“你没有必要这么体贴的,即使是康乔,也不见得如此呵护过我。”

她推开咖啡馆的门,匆匆离开,他紧跟上前,见她上了一辆的士。她打开车窗,冲他摆了一下手:“之双,再见。”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若干年前,这一幕曾经上演过的戏码,直到现在,仍然令他黯然神伤。

当常夕问刘之双是否爱过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想起了那段许久不愿意提及的往事。爱,或者爱过,它们的区别在于现在进行时和过去时。爱是一瞬间的吧,当人越发成熟,就越明白这些道理。

把“爱”字挂在嘴边,无非是为了应景。

大学时代的刘之双,腼腆又不懂得表达情感。如康乔所说,刘之双的情商和智商成反比——情商是零分,智商却是满分。刘之双不介意这些,颇有几分我行我素的意思,按时上课,连晚自习都不肯落下。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镜片从薄变厚,即使后来去做了激光矫正,视力依然不够好。

同学们都喜欢作弄这个书呆子,一次他拿到奖学金,大家执意要他请大家去酒吧消遣。

就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阿净。

阿净站在酒吧大厅的正中央,一道湖蓝色追光打在她身上。粉红色的短裙让她娇好的长腿更显媚惑,黑色卷发闪着夺人的光彩,倒像个做洗发水广告的俏女郎。她用手臂勾住身旁的钢管,露出明媚的笑容来。这笑不性感,却透露着几分知性美。

待追光打到她脸上,刘之双看到了一双蕴涵着温情的眼睛。浓黑的睫毛轻轻扇动着那只属于她的年轻与激情,每一个肢体动作都是语言不能替代的华丽。

刘之双觉得有些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待猛喝一口后,才发现是一杯列酒。他咳嗽着,不安地笑着,一双手几乎找不到地方放,只好左手抓右手,局促而颤抖地寻找些安全感。

阿净忽然随着音乐的停止而消失了,刘之双有些遗憾,便起身去了洗手间。他想洗把脸,清醒一下。他更相信,刚才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个幻境。

在洗手间外面的走廊上,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靠在墙壁上,左手拿烟,右手点火。打火机久久点不了火,她有点泪丧地摇着头。

是她。

原来是她。

刘之双朝她靠近,拿过她手里的打火机,摇了几下,顺手就把火打着了。她一手护着那看似微弱的火苗,一手将烟放在嘴里,凑近火苗,一副终于了却心愿的满足状。

“你好,我是刘之双。”

“我叫阿净。”

“你为什么要跳钢管舞?”

“我喜欢。”

“喜欢?”

“你不明白的,你只是个小男生。”

“我不是小男生,我已经20几岁了。”

“没有踏进世俗大染缸之前,即使你已经40几岁,你仍然是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白痴。”

“我想提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