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婚后的幸福生活,一幕幕往昔的场景在我眼前快速的闪过,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我叹了口气说,记得我们结婚典礼上说的话吗,我们曾经对着那么多人发誓要白头偕老,要永结同心!林彤缓缓的说,可惜我们都失言了,我们再也无法等老去的时候慢慢回味一起走过的路了,终有一天,记忆会远去,而我们曾经拥有的东西,也将褪色直至消失!
出了餐馆,我说我开车送送你吧!林彤看了我一眼悠悠的说,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们面对面站着,林彤朝我伸出了手说,我也该走了,一个人的日子里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希望你幸福!我拉着林彤的手,眼泪不停跌落在她手背,我看见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已经摘下了,光秃秃的一圈醒目刺眼的白印。林彤噙着眼泪朝我凄美的笑了笑,然后拿开我的手说了句保重扭头便走了。我呆呆的矗立在原地,默然的看着她逐渐远去的娇小的身体,曾经是那么的熟悉但已不再属于我的身体,我知道,这一刻,我和林彤彻底的结束了!
第六章 263
263.
和林彤离婚后,我在外面租了房子,生活变得消极且无所适从,而原本熟稔的生活情趣也变得晦涩与无奈,寂寞和孤独象愁云浓雾般在身边无时不刻的絮绕徘徊,吹而不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沉浸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不肯醒来面对现实。
如果有些人的心明天已经死了,只能靠回忆活着,那我就是,因为昨天的记忆里有太多事情需要去怀念,或许是过眼云烟般的点点欢笑,或许是刻骨铭心的感情,再或许是某些惨痛的教训。我没有办法摆脱从前的影子,也同样久久无法适应如今的处境!
在过了一段借酒浇愁的混乱日子后,我开始拿起笔,整理着我关于这几年的记忆,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会发黄的。淡酒一杯,浸润着我干涩的嘴唇,低声默念着已经风干的名字,借助文字缅怀永不再来的曾经鲜活的日子。当有一天我垂垂老去,当四季不再有颜色,起码还有回忆,它将永远伴随着我。
第六章 264
264
四个月后的一天,姜晓珊给我打来电话,她的声音一如往常的甜美和轻柔,只是多了分成熟女人的味道,她说她要结婚了,让我去参加她的婚礼!电话里我竭力的试图保持镇定,竭力想装作若无其事的对她说几句祝福的话,但我发现,我的嘴和牙齿都不停的打颤,张了几下都没能发出声音。
后来我手也在不停的抖,连举着电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缓缓的放下了电话,忽然感觉心有种撕裂般的疼,一阵阵的折磨着我,我心里告戒自己千万别哭,千万别掉眼泪,可眼泪最终还是化成一条河,断线般流下来,现在的我还能说些什么呢说祝福她和她的男人幸福一辈子吗?说祝福他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吗?
姜晓珊结婚那天我最终还是去了,典礼现场一片喜气洋洋,到处是欢乐的笑声,我一身落魄的站在人群的最前面,象个孤独的小丑。当婚礼进行曲响起后,彩带和彩花纷纷飘向空中,然后落雨般的洒落,我看见姜晓珊和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的走上了红地毯。
姜晓珊穿着白色的婚纱,头发上插满了鲜花头饰,黄色的光线斜斜射在他的面庞,高贵而冷艳,美的让人不可思议。当她轻轻的朝我这边走来时,我看见姜晓珊带着忧伤和哀怨的目光直直的朝我射了过来,那种忧伤和哀怨象利箭一样,足以把我整个人吞噬穿透,当她和我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看见有一滴泪从她眼里掉了出来,我感觉心被猛烈的撞击了一下,那泪仿佛砸在了我的心上,疼得我差点瘫倒在地上,我脑子里一片模糊和混乱,我感觉如果再这样呆下去也许我会疯的,于是,我分开人群,跌跌撞撞的逃了出去!
第六章 265
265.
当我醉眼朦胧的从小酒馆里走出来时,天黑得如墨一般,迷蒙的细雨从夜空肆意的洒落,路灯把街道泛成凄凉的一片黄。我摇摇摆摆的漫无目的走着,就觉得身体象深秋里落在地上的枯叶,只需一丝细风,就可以将我吹得四处飘散。街上的行人都打着好看的伞,伞下有满脸写着冷漠的都市男女,有步履蹒跚的老人,也有在伞下编制着浪漫的情侣,我朝他们每个人微笑,我觉得他们都比我幸福!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雨渐渐大了起来,路边有一家夜总会,我迈着醉步走了进去。里面的光线很幽暗,顶部仅有的几盏灯发出暧昧的光,呈现着一死放纵和迷幻的味道,舞池里的男人随着轻缓的音乐密不透风的纠缠在一起,或接吻或互相抚摩,生动的陶醉在一片声色之中。
包房里光线很暗,我一个人颓然的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头很晕,我闭上眼睛,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不停的旋转。这时一个男服务生把几碟小吃和四瓶啤酒摆在桌子上,然后半弯着腰微笑着冲我说,先生,要小姐陪吗?我说,不要小姐难道要你?他怔了一下,然后很职业的说了声对不起开门走了出去!
不大一会儿门开了,瞬间包房一阵香气弥漫,几个穿着艳丽的小姐排成一排站到了我的面前,还没等我细看,其中一个小姐扭过身快速的拉开门走了出去,我只看了一眼她的背影,突然脑子里轰的一声,全身的的血液直往头上涌,手脚瞬间变了冰冷无比,那背影分明是小雯!
第六章 266
266
我从沙发反射般的跳起来追了出去,刚追到走廊,脚底一滑,重重的摔了出去,我挣扎着站起来,我大声喊小雯,你别跑,我看见你了!听到我的喊声,她停了下来,低着头慢慢的把身子转了过来,那不是小雯又是谁呢?我几乎是连拉带拽把她拖回包房的,进去后我打开了所有的灯然后死死的盯着她,她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低着头,曾经那么熟悉清纯的一张面孔,如今已经被厚厚的脂粉熏染得一脸风尘,惨不忍堵。
我冷冷的说,为什么出来做小姐!小雯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为什么?我继续问到。小雯看了我一眼依然没有说话,一脸玩世不恭和无所谓的神情。我情绪激动的大声喊,小雯,为什么,你告诉我为什么?小雯缓缓的抬起了头用很镇定的口吻说,不为什么,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无欲无求的小女孩了,现在我喜欢钱,在这个社会上,钱是最好的东西!
我大声喊那你的尊严呢?小雯冷冷的看了我一眼说,和生存相比,尊严未必是最重要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如果你想成功,如果你希望有更多的钱,那你首先失去和出卖的必须是尊严!我象木头一样呆呆的望着小雯无言以对,我觉得心里一阵阵的泛着酸楚,象要把我整个人腐蚀掉。
过了良久,小雯淡淡的冲我说,希望你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当然,做为补偿,你可以随时来找我,我不收你钱的!小雯说完后,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狠狠的扔在了地上,然后歇斯底里般的大喊,你不是喜欢钱吗,这些都给你,过来拿啊,来啊!小雯慢慢的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走过来弯下腰,一张张把散落在地上的钱捡了起来,她微笑着把钱冲我递过来说,我刚说了,我不收你钱的!
第六章 267(全文终)
266.
雨越下越大了,我跌跌撞撞的走在雨中,雨水伴着咸咸的泪水不停的顺着脸滑落,落魄的心也跟着一阵阵的泛着潮湿。眼前是我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城市,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街道,熟悉它的气息和味道,熟悉它的熙熙攘攘和滚滚车流,熟悉它铅灰色的天空,熟悉那些遮住月光的高大建筑群和市场小贩的叫卖声,甚至这个城市的每一道伤疤我都能讲出它的原由。而现在,这个城市迅速的让我感觉陌生和空洞,它让我伤心和压抑,让我紧张和惶恐,它的灯红酒绿都艳俗的让我恶心,它留给了我太多的伤心记忆。
当我走这个城市的尽头幕然回首时,我仿佛看见有很多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在微风中摇曳,鲜艳欲滴。渐渐的花儿怒放了,开的灿烂,开得美丽,开地芬芳动人。后来它们渐渐的衰败了,飘落了,遇雨而垂,遇风而落,慢慢的枯萎死去了,只剩下一缕残香在风中飘荡。而我的爱情和青春,不正是这花吗,那么的自然的来了可又那么不可抗拒的离去。也许人生就是如此,每个人都编制着自己的故事,聚散离合,缘来缘去,不经意间便一一走过了并悄然消逝了。(《津夜,灯红酒绿》初稿写于2004年9月,完稿于2005年8月)
第六章 写在《津夜,灯红酒绿》之后
《津夜,灯红酒绿》起笔于2004年的10月19日,那天是我的生日!之所以选择在那天起笔,是想以这个有着特定意义的日子为起点,静下心来开始记录一段生活,告别一段岁月,盘点一段青春!就象我在书中写的一段话,“当有一天我垂垂老去,当四季不再有颜色,起码还有回忆,她将永远伴随着我!”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曾经的单纯已经被满脑子的功利挤兑得空间越来越小,而曾经简单快乐的日子也象是被弄脏了的画板,污七八糟一塌糊涂!我想,早晚会有一天,那些曾经的单纯将彻底的消失殆尽!所以,在最初起笔时,我首先敲了这么几行字,“时间被人为的用数字定义,为了在某一刻提醒我们告别一些什么,也许是人,也许是事情,也许是一段岁月!我发现,告别这个词汇在我身上不停出现并肆意疯长,特别是近两年! 刚刚告别青春,我送得依依不舍,徘徊辗转,它去的义无返顾,渐行渐远!告别单纯的思想,告别鲜活的面容,告别到了一定年龄段就不会再去听的流行音乐,告别曾经平静的生活,告别在身边时时晃动,如今魂归故里的若干身影!----《津夜,灯红酒绿》,用来时时提醒我,我曾经是那么真诚的生活过!”
这书写得很慢,并且其间几欲放弃!搜肠刮肚的罗列曾经的记忆并寻找故事的转折点和突破口,在文档里整段整段地写,再大段大段地删除,那种因无奈而带来的焦躁是很难用语言来表达的!写作是件艰苦的事情,特别是长篇,那绝对是对意志力和体力的巨大考验和摧残!文思在笔下喷薄而出的状态总是很奢侈,而大多时却是进展缓慢举步为艰,让我总怀疑自己能否再坚持下去,是否已经江郎才尽!文字大多出自深夜, 深夜是我最有灵感的时段,同时也是思维最活跃的时段,只有在静谧的环境里,我才有和自己的心灵相沟通的欲望!在寂静的夜里,你还会听到很多其它的动静,远处火车驶过的声音,昆虫的鸣叫,短促的犬吠声,急促的电话铃声,婴儿的哭声,楼上卫生间很响的撒尿声!当然,我总是在深夜码字还有另外的原因,每天工作时间将近十二个小时,如果没有应酬,回来后基本都是在晚上八点左右。写字的时间对我来说是极其奢侈的,只能占用睡眠的时间!午夜,对我来说只是刚刚开始!
小说结尾后,很多读者都发来邮件提醒我,说我在小说连载初期曾经承诺过,“小说一旦结尾,将适当的透露一些真实的生活状态!”翻了一下帖子,铁证如山,看来该到兑现的时候了!先谈谈我的工作,以前一直总说在金融系统,现在彻底地交代一下,就职于天津工商银行,从事的专业和文字是丝毫不沾边的!每天上班时做的车比林肯还宽敞,公共汽车!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来,我的生活质量和六年前相比是江河日下地,呵呵!书中我描述过这么一个细节,“在1999年时,手机还是很奢侈的高档消费品,那时正是bp机流行的年代,126.127,数字汉显股票机!只要一响,就得四处找电话!只是在短短一年之后,bp机已经难觅踪迹了,而手机也象冬天的大白菜一样,烂遍街了!”书中我曾写过这么一句话,“这个年代,有手机的人不代表有钱,而没手机的人必定没钱,若干年后,这个理论同样适用于私家车!”而仅仅是几年后的今天,私家车已经成为社会上最虚荣的商品了,太多的人在强烈的虚荣心推动下开始随波逐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