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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牙到咽喉炎,到胃炎,到双脚韧带破裂。他浑身上下几乎全是伤,就算是这样,一看到金在中他就会笑,笑得很开心,很幸福。金在中犯错或是说错话的时候他那种宠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毕生最珍藏的宝贝一样。中毒事件后,他不爱说话了,也不爱上镜头了,却依然宠爱那个金在中。

马上他也要过二十二岁生日了,他想要什么呢,是想做一辈子金在中的保护神呢?还是想就这样一直把调戏金在中当做人生的乐趣呢?也许他只想对金在中说,我这辈子不能没有你了!

豆花,一个当局者迷,旁观者更迷的事件。?他们就像天空中的双子星座一样,相互依偎,永不分离。?

十四岁,他们还是陌生人,连一次的擦肩而过都没有。他们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根本没有想过以后会发生什么。

十五岁,他们知道了对方,认识了对方,从此走上了一条将会很辛酸的道路。

十六岁,他们渐渐的了解了对方,习惯了对方。在每天只休息几个小时,幻想自己美梦成真的日子里,他们成为彼此的依靠,彼此的动力。

十七岁,他们知道,他们的梦想就快要一同实现了。于是,他们决定以后要风雨无阻的并肩走下去。他们的眼里有着他们自己的誓言,自己的承诺,自己的坚持。

十八岁,他们终于站在了期盼已久,光芒四射的舞台。所有的艰辛,苦难,牺牲,疼痛原来都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尝。所有的喜悦,开心,幸福,成功原来都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分享。他们看着对方的脸,深刻的感悟到了什么叫甘苦与共!

十九岁,在组合里,他们一个是队长,一个是主唱。于是,不论是说话,行动,神态,表情,包括眼神,他们都越来越有默契。所有的肢体碰触都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因为对他们而言,这些仅仅是在一起这么多年的习惯罢了。终于,在每一次不经意的相对一笑里,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心有灵犀!

二十岁,是最多风雨的一年。在金在中腿伤时期,郑允浩说“如果我所爱的人没有了腿,那么以后我就是你的腿。”他做到了。对于他们两之间,任何一个小小的诺言,他们都会尽全力去实现。因为对方是他们最重要的人。在这最困难的一年里,在他们第一次得到年终大奖的时候,他们又懂得了一个词——不离不弃!

二下一岁,因为公司的禁令他们俩在舞台上,镜头前都必须避闲。于是他们的接触变得越来越少,但是他们都非常明白对方在想些什么。不需要说话,更不需要做什么动作,一个眼神就够了。只要一个眼神,彼此之间的一切全部知道。这回,他们学会了只是爱你,无关承诺,因为距离,所以长久。

即将进入二十二岁的这两个少年,你们是人间美丽的双子星座,无论如何,请一定要幸福!

附 古希腊神话——双子星座的故事

e、非常道:在想象与现实之间的王道故事(3)

宙斯为求接近斯巴达王丁达雷的王妃丽达,变成一只优雅的天鹅在空中飞翔。丽达被天鹅吸引,便与他玩耍,却不料因此怀孕。

不久,丽达王妃生了许多可爱的孩子,其中有两个兄弟,不光是感情特别要好,长相也几乎一模一样,很容易让人以为他们俩是一对双生子。

其实,在这两兄弟中,哥哥是丽达王妃与天神宙斯所生的儿子,弟弟则是与斯巴达国王所生的,俩人为同母异父的兄弟:哥哥的身份是“神”,且有永恒的生命;弟弟则是一般的普通人。

有一天,希腊遭到了一头巨大的野猪的攻击,王子们召集许多的勇士去追杀野猪,当野猪顺利地被捕获后,勇士之间却因为互争功劳,而在彼此之间结下了仇恨。

在一次市集的热闹场合中,两边互看对方不顺眼的勇士不期而遇,当然又免不了一番争吵。在争吵中,有人开始动起武来,于是场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许多人都在这场打杀中受伤,甚至死亡。很不幸地,两位王子当中的弟弟,也是在这一场混乱之中被杀身亡。

一向与弟弟特别要好的哥哥,完全无法接受弟弟已经死亡的消息,抱着弟弟的尸首不停的痛哭,希望弟弟可以起死回生,让两人可以一起重享以前手足情深的欢乐日子。

于是,哥哥回到天上向父亲宙斯请求,希望宙斯可以让弟弟复活。但是宙斯向他表示,弟弟只是个普通的人,本就会死,若是真的要让弟弟复活,就必须把哥哥剩余的生命分给弟弟。重情义的哥哥,当然是毫不犹豫的马上答应了。从此之后,兄弟俩又可以一起快乐的生活了。宙斯深受感动,将他两人都安置在天空成为“双子座”,永不分离。冬天的黄昏到夜晚,可以在天顶的位置看到它。

乙部:殇逝——俊秀的手记

“为什么?为什么啊?你厌倦我了吗?”我满脸的泪痕。

“分手吧,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好累,好累啊……”有天背对着我,语气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你说过你会一辈子和我在一起的,你忘了吗?为什么?为什么……”我不愿意相信最宠爱我的有天会对我说出如此致命的话。

“这种万众瞩目的爱情我受够了,我不能给你幸福,所以……”有天始终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就因为这样?这样你就要放开我的手?不要……我不要……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天,除了你,我什么都看不见啊……”我还是很没用地哭了出来。我不轻易流泪,但是我最真挚的眼泪只有有天能看到。我发疯似的跑上前死命抓着有天的衣服用力地摇他:“天,你不要我了吗?我是你最爱的俊秀啊……天……”我的眼泪流进了有天的脖子里面,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我开始疯狂地啃咬他的唇,“天,抱我啊……”但是有天始终没有回应我,只是站在原地任凭我啃咬他那已经被我咬出血的双唇,曾经……我是那么迷恋他那性感的双唇,他是那么迷恋我的身体,但是现在……

“俊秀,够了吗?”淡淡的一句话让我彻底崩溃,我抓不住他,滑到在地上:“你走……你给我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有天默默地开门,离开……

to:俊秀

亲爱的,我给你短暂的痛苦只是为了让你永远忘记我……那么当你知道真相的那天你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亲爱的,我可能再也不能履行我给你的任何承偌了……但是,请你要相信我,你是我永远的唯一,永远都是,不会有任何人能代替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你就轻易地俘虏了我的心。那天我说要和你分手,我知道你很难过,但是我的心更在滴血,看见你难过,我就狠不得自己马上死掉。你抱着我的时候我很想抱你,你吻我的时候我也很想吻你,但是我知道我不能……亲爱的,你就把我忘了吧,就当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要记得没有我,你也可以过的很幸福……

form:有天

to:有天

e、非常道:在想象与现实之间的王道故事(4)

有天,你忘了我们说好要永远在一起的吗?难道你是骗我的?为什么你要骗我?为什么?在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时扔下我?你真的厌倦了我吗?

我们的拥抱,我们的热吻,我们的缠绵,你都忘了吗?我们的爱情的确是万众瞩目的,包括歌迷,朋友以及家人。但是这真的是让你累的原因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想要我了而找的借口呢?曾经的我的确是得到了全世界,但是你的无情让我彻底失去了一切,我后悔把我的一切都交给了你,我恨你,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form:俊秀

“在中哥,为什么这段时间老是没看到有天来练习呢?”分手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他,要想他,虽然我也很恨他,有时候想想自己真是贱得可以。

“他回美国去了……他……”在中欲言又止。

“是为了避开我吗?哼……”我冷笑了一声,来韩国当歌手是有天的梦想,当初为了我放弃了美国的永久居住权,没想到现在为了躲避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

“不是的,俊秀……有天他……”

“在中……”允浩大声地打断在中的话。

“你们都有事瞒我,是不是?是不是?啊……”我觉查出一丝诡异的气氛。

“俊秀啊……没什么,快练习吧。”允浩过来拉我,我甩开他的手:“允浩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有天他出事了?啊?你说啊!”再一次地咆哮起来,我真可笑,原来从来没有忘记过有天,是的,从来没有,甚至还是很爱他。

“有天在两个月前发现自己得了白血病……”在中低着头说道,虽然是很轻的声音,但足以让我五雷轰顶。

“他怕你知道以后承受不了,就找你分手,然后自己偷偷地回了美国……”允浩后面说的话我已经听不到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去的机场,我搭乘最快的一班航班去了美国……

到达美国的两天,我才找到了有天的家……

“俊秀啊……没想到我们搬了家,你还是找到了。”这是有天的妈妈见到我的第一句话。

“伯母,有天呢?”我很平静,虽然我知道结果,但是我还是存有一丝侥幸心理,因为我认为美国的医学很发达,至少只是我单方面的希望。

“我带你去找他……”有天的妈妈淡淡地说着,然后把我带到了一块墓地前,“有天就在那里。”

有天的墓碑在一个很幽静的树林里面,我始终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跟着有天的妈妈来到这里的,我也不相信有天会在这里。

“伯母,你骗我的是吧?有天不是……有天不在这里……有天……”我拼命地摇头,直到我看到墓碑上有天的照片……我的眼泪再一次决堤……

“俊秀啊……有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喊着你的名字,他……他要我们谁也不能告诉你,哪怕你会恨他一辈子,只要你不痛苦就好了……”有天的妈妈哽咽着把话说完……

离开了有天的墓地,我在原来有天生活过的地方四处转了转,想象他在那里玩时的样子,仿佛有天一直在我身边,一直离我很近,我一伸手就能触及到他……

我慢慢走到海边。哪里的海都是一样的吧?在borabora岛海水也是这么蓝,我和有天那时候在沙滩上玩耍,拥抱,亲吻,这些事好像都发生在昨天。我回忆着和有天在一起的快乐日子,慢慢地向海中心走去:“有天,我爱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古希腊一直流传着一则关于那喀索斯的神话传说。美少年那喀索斯一直迷恋自己的美貌不可自拔,一天他平生第一次望见水中自己的倒影,深深地为之倾倒。他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倒影,纵身一跃殉情于水中。

米秀间的爱恋颇似那喀索斯与自己倒影间的爱恋。这种爱是纯粹的、是柔性的、是唯美的、是伤感的。有天与俊秀已经分不清哪个是真实的自我,那个是虚幻的镜像;分不清梦想与现实、男与女、生与死的界限。他们爱得那样惊世骇俗、那样卓尔不群、那样傲然独立。这种爱,只有神话中才能找到。这是爱的初始状态,也是爱的极致状态。

e、非常道:在想象与现实之间的王道故事(5)

谨以此文祭奠如米秀间至纯至美的那喀索斯之恋。

附 凄美至极的神话——那喀索斯的生死爱欲

在很久很久以前,遥远而神圣的奥林匹亚山上居住着众神,他们平静而安详地度日。河神克菲索斯(cephissus)一直爱慕着水中神女拉乌里翁(leiriope),在他锲而不舍地追求下,拉乌里翁终于成为了他的伴侣。不久拉乌里翁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儿子,取名那喀索斯(narcissus)。爱子心切的母亲抱着他去向盲预言家teiresias询问儿子未来的命运。“他将会长命百岁。”teiresias说,“但是要当心,他不可以看到自己的样子,否则那将是他的末日。”拉乌里翁回到家中,命令移走所有的镜子。果然,孩子健康地长大了,而且他的美貌超过了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男孩。那喀索斯总听到人们赞美他有多么美,虽然从没见过自己的样子,不过那喀索斯相信自己一定是与众不同的。

许多人都爱上了这个美貌的男孩。甚至在他还是个小婴儿时,照料他的保姆就常常盯着他的脸出神。在他十六岁的时候,镇上每个见过他的男人、女人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冷漠骄傲的那喀索斯一个人也瞧不上。一天,他的邻居ameinias再也无法忍受相思的折磨,拦住那喀索斯倾诉了自己的满腔爱意,请求男孩做他的情人。那喀索斯漠然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转身走掉了。忐忑不安的ameinias焦急地等着那喀索斯的回答,可他等来的只有一把由男孩的仆人送来的匕首。ameinias马上就明白了这份“礼物”的含义,于是他拿起匕首结束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