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付费电话,终于联系上了红与白出租车公司(爱德以前工作的公司),又过了十五分钟车子才出现。尼克指引司机沿着河边铁路往前开,回去接痛苦的爱德。他正趴在煤渣里,相当难受的样子。(仍是清醒的,他们扶他进出租车的时候,他口齿还足够清楚,开了两个玩笑。)这次急救事件就是罗莎·莱曼那天后来打电话找不到爱德的原因。这个叫胜利的人,他的出租车驾照和医疗卡上显示的名字是约翰逊,已经是第三次心脏病发作。罗莎从纽约公寓里给他打电话时,他被困在圣安塞尔姆的加急病房里。床脚图表上的心血管检测数据表明,他不会很快就回他的寄宿公寓。
《神谕之夜》7(4)
从星期三到星期六早晨她动身来堪萨斯,罗莎日夜不停地打电话,但一次也没人接听。在去医院的出租车上,爱德已经在考虑后面的事,准备迎接坏消息,即便他装出一副不担心的样子。我是个胖子,他告诉尼克,胖人不会死。这是自然法则。世界用拳头砸过来,我们什么感觉都没有。这就是我们拥有这身护垫的原因,就为了预防这样的时刻。尼克叫爱德不要讲话了。省着点力气,他说。爱德拼命克制着在胸口燃烧,蔓延到左臂和下巴上的灼痛时,他的思绪转到了历史遗产办上。我可能要在医院呆些时候了,一想到要中断我们才开始的工作就伤心。他说。尼克向他保证说他愿意一个人接着做。爱德被他助手的忠诚所感动,闭上眼不让泪水滑落,说他是个好人。接着,爱德请葆恩伸手进他的裤袋拿出钱包和钥匙串,因为他自己太虚弱了。尼克从爱德裤子里掏出这两样物什,爱德又让他打开钱包拿出里面的现金。给我留二十元就够了,他说,其他你拿走——当做预付聘金。尼克那时才知道爱德的真姓是约翰逊,不过他很快就觉得这个发现没什么意义,也就没说什么。相反,他数了数钱,有六百多。他把那沓钱塞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那以后,爱德忍着痛上气不接下气地嗫嚅着,告诉他钥匙串上每把钥匙的用途:开寄宿公寓前门的,开楼上房间门的,开他在当地邮局的信箱的,开遗产办木门上挂锁的和开地下公寓门的。当葆恩把自己公寓的钥匙串到上面去时,爱德告诉他这个星期在等一大批从欧洲运来的电话簿,所以尼克要记住星期五去邮局查看一下。这以后是长时间的沉默。爱德收敛体力,挣扎着要喘上气来。到达医院时,他睁开眼告诉尼克,他可以在他不在时住到寄宿公寓的房间去。
尼克想了一会便拒绝了他的提议。你太好了,他说,不过没必要做什么变动。我很乐意呆在我的洞里。他在医院里徘徊了几个小时,想要在走前确定爱德是否脱离危险。心脏搭桥手术安排在第二天早上。尼克三点走出圣安塞尔姆医院时,他确信明天下午再回来的时候,爱德已经开始全面康复了。或者说这是心脏病医生让他这么相信的。不过在医学实践领域里,没有什么是一定的,至少在用刀子切进病人伤痛之躯的血肉中时,是这样。当爱德华·m.约翰逊,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爱德·胜利,星期四早上在手术台上断气时,那个做出让尼克充满希望的诊断的医生,能做的也只是承认自己错了。而到那时,尼克已经没法去找医生谈话,质问他为什么他的朋友没能活下来了。星期三回到地下遗产办后不到一小时,葆恩就犯下了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他以为爱德会活下来——并且在他的老板死去之后还这么以为——所以,他一点不知道他给自己制造了多么大的灾难。当他爬下遗产办入口处的梯子时,爱德给他的钱和钥匙串都在他裤子右腿前面的口袋里。开了木门上的挂锁后,他就把钥匙放进了在慈善旧货店里买的破旧咔叽裤的左裤袋里。事情是这样发生的:那个口袋里有个大洞,钥匙从那里滑了出去,顺着裤管一路滑到他脚上,尼克弯腰把它捡起来,没有放进口袋,而是拿在手里,带到他想去开始干活的地方,把它放到了面前一排电话簿上,免得它鼓在裤子里,在他干那些举重、拖车、蹲下又站起的杂活时戳着腿。
《神谕之夜》8(1)
那天地下的空气尤其湿冷。尼克干了半个小时,希望这种活动能让他暖和起来,可是寒气却越来越重,渗进骨头里。他最后决定退到屋子后面的寓所里去,那里有一个便携式取暖器。他记起了钥匙,跑到刚才放的地方拿起来又握在手里。可他没有直接进寓所。而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和爱德一起进遗产办的时候注意到的那本1937—1938年度的华沙电话簿。他走到房间另一头去找,想带着它去寓所在休息时研究一下。他再次把钥匙放在一个架子上,可这次,他光顾着找书,忘记在取到那册书后再把钥匙拿上。在正常情况下,这本来没什么问题。因为他应该拿这串钥匙去开寓所的门,而他一旦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就会跑回去取。可那天早上,在爱德突然倒下引发的慌乱中,门没关上。现在尼克朝门走去,手指抡着华沙电话簿书页,想起爱德讲给他听的那些1945年的可怕故事,他太心不在焉了,没注意到自己在做什么。就算他想到过钥匙串的话,他也是想当然地以为他把它放在右口袋里,所以他直接走进了房间,打开头顶的灯,脚一踢,把门在身后关上——就这样把自己锁在了里面。爱德安的是一把自动锁,人进了这个房间,就没法出来,除非他有一把钥匙可以从里面把门打开。以为钥匙在自己的口袋里,尼克还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打开电取暖器的开关,在床上坐下来,开始更仔细地翻阅华沙电话簿,沉浸在泛黄而易碎的书页里。一个小时过去了,尼克觉得足够暖和可以回去干活了,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他的第一反应是大笑。不过等慢慢意识到他对自己所做的这件事情的令人沮丧的后果时,就笑不出来了。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狂乱地寻找着出路。这是一个防氢弹的地洞,不是一个平常的房间。双面绝缘墙有四英尺厚,水泥地在他下面延伸有三十六英寸,即便是天花板,尼克以为最脆弱的部位,也是灰泥和混凝土的混合结构,牢固而不可摧。在四面高墙的顶端都布有通风管道。可当葆恩设法从那包裹紧密的金属壳上扯落一块格栅之后,他明白那口子太窄了,人根本爬不过去,即便像他这样的小个。地面上,下午明亮的阳光下,尼克的妻子往堪萨斯闹市区的每面墙和每个灯柱上贴他的头像。第二天,这个都市里更大范围里的居民们从床上爬起,到厨房里喝下早晨那一杯咖啡时,他们会在《晨报》的第七页上发现同一张照片:你见过这个男人吗?忙活得筋疲力尽后,葆恩在床上坐下来,平静地重新估测自己的处境。尽管所有说到的这一切,他仍判定没有必要惶恐。冰箱和橱柜里有食物,手边有充足的水和啤酒。即便发生坏上加坏的情况,他也能相对舒适地撑上两个星期。但不会要那么长时间的,他告诉自己,甚至要不了那一半长的时间。爱德几天后就出院了,他一旦恢复到可以爬下梯子,就会来遗产办解救他的。没有别的选择,葆恩只好在孤独的囚禁中坐定等待,希望能找到足够的耐心和毅力来忍受这种荒谬境遇。他通过读《神谕之夜》的手稿和仔细翻阅华沙电话簿来打发时间。他思考,做梦,一天做一千个俯卧撑。他制订未来的计划。他挣扎着不去想过去。虽然他不相信上帝,但他告诉自己上帝在考验他——而他一定不能不优雅而沉着地面对厄运。
当罗莎·莱曼的班机星期六晚上到达堪萨斯时,尼克关在房间里已经五天了。解救马上就会到来。他告诉自己。爱德现在随时都可能来,他这么念叨过后十分钟,头顶上的灯泡熄灭了。尼克发现自己独坐在黑暗里,双眼瞪着电暖器橘色的光圈。
医生告诉过我,要想康复就得作息有规律,并且保证每晚充足的睡眠。工作到凌晨三点半显然是不甚明智的举动,但我太过沉浸在蓝色笔记本当中了,忘了时间。四点差一刻,我爬上床躺到格蕾丝身边,才意识到我可能要为违反养生法付出代价了。淌鼻血、颤抖和持续而剧烈的头痛——那些能把我的身体搞散架的东西,将使第二天变得相当难熬。可是九点半睁开眼睛时,我感觉身体并不比往常早上醒来时更差。我想,也许休息不能治病,工作才能。也许写作是能使我完全好起来的办法。我以为格蕾丝经过了星期天那一阵呕吐,星期一会请假,可当我向左一翻身想看看她是否还在睡时,发现她那边的床是空的。我到洗手间找她,不在;又到厨房,发现一张纸条放在桌上。上面写着:我感觉好多了,上班去了。谢谢你昨晚对我那么好,希德,你是亲爱之中最亲爱的,蓝队之中的蓝队。在她的签名下面,最后还附有一行,我差点忘了,我们的透明胶带用完了,我想今晚把给我父亲的生日礼物包扎一下,好让他及时收到。你出去散步的时候可以买上一卷吗?
《神谕之夜》8(2)
我知道这只是一点小事情,但这个请求似乎意味着格蕾丝已经完全好了。她在纽约一家大出版社做美术设计,如果她的办公室有一样东西是常备的话,那就是透明胶带。几乎所有美国白领都从办公室偷带东西。许多拿薪水的人习惯性地把钢笔、铅笔、信封、纸夹和橡皮装进口袋,很少人会为这种小偷小摸行为感觉到一丁点良心的刺痛。格蕾丝不是这种人。这不是因为害怕被抓住,而只是因为她从来没想到过要拿走不属于她的东西。不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或是某种自命不凡的洁身自好,或是她儿时的教育教会她在十诫的话面前颤抖,而是因为贼的概念对她来说是个异数,有悖于她关于自己是谁,又该怎样生活的一切直觉。不管她同不同意蓝队这个概念,格蕾丝都可以说是蓝队的一个坚定而恒久的成员。她在纸条里又提到这个话题,让我感动。她在用另一种方式告诉我,她为星期六晚上出租车里发脾气的事情抱歉,一次谨慎而又很符合她风格的道歉。要面子的格格。吃早饭时我吞下每天必吃的四片药,喝了些咖啡,吃了几片吐司,然后走到大厅的一头,打开书房的门。我想我可以一直写到吃午饭的时候。到那时,我可以出去走走,再到张生的小店看看——不仅仅是买格蕾丝要的透明胶带,而且要买下所有的葡萄牙笔记本。就算不是蓝色的也没关系。黑、红、棕都可以,我希望手边有越多越好。不单为现在,还要为将来储备上一些。而我隔越长的时间去那里,它们被买走的可能性就越大。到那时为止,在蓝色笔记本上的书写给我带来的是纯粹的快乐,一种飞旋、狂躁的成就感。句子从我手里涌流出来,仿佛我是在对着一个声音做听写记录。这个声音用水晶般透彻的语言讲述着梦、噩梦和无所桎梏的思想。
可是,9月20日早上,那可疑的一天的两天后,这个声音忽然沉默了。我翻开笔记本,扫过眼前的页面,发现自己迷糊了。我再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把葆恩放进房间,锁上门关掉灯,现在我一点都不知道如何把他弄出来。许多想法来到脑海,可看上去都那么老套、机械和无趣。让尼克困在一个地下防空洞里的想法是那么诱人、可怕而神秘,超越一切理性的解释之外,我不想放弃它,可是我一旦让故事朝那个方向推进,就从原来的写作思路上岔开了。我的主人公不再会重蹈弗利特克拉夫特的老路。哈默特用一个干净利落的喜剧化转折结束了他的寓言,虽然这带有某种必然性,可我觉得他的结尾有点太过巧合,不对我的口味。游荡了几年后,弗利特克拉夫特最后在史伯坎娶了一个年纪比他前妻大一倍的女人。正如山姆·斯贝德对布里吉德·奥肖内西说的,“我想他还不知道自己又很自然地回到他从塔科马刚跳出来的老路上去了。但这是我一直喜欢的那部分。木梁砸下来,他调整了自己;可木梁没有砸到他,他又把自己调整了回去”。俏皮,对称,具有反讽意味——但对我想要讲述的故事来说,这不够强度。我在桌子前坐了一个多小时,手里拿着笔,一个字也没写。也许这就是约翰提到“葡萄牙笔记本的无情”时所指。你在里面飞,感觉到自己充满了力量,像一个精神超人在蓝天驭风而行,斗篷在身后劈啪作响。接着,没有任何警示,你掉了下来砸在地上。在许多的兴奋和憧憬(我承认,我想过也许我可以把这故事写成小说,借此赚点钱,恢复我在家里的分量)过后,这让你感到沮丧和羞愧,就这么匆匆写就的几十页,居然就引得我以为自己忽然改变了周围的一切。我所成就的只不过是让自己又回了一个角落而已。也许这里有一条出路,但目前我什么都看不到。我那天早晨能看到的只是我那可怜的小人——坐在地下室的黑暗中,等着别人来救他。那天天气很暖和,温度在华氏60度左右,可是有云,我十一点半离开公寓时,雨好像就要下下来了。可我懒得上楼去取伞。再上下三层楼梯一趟会把我累得够呛,所以我决定冒个险,希望雨会拖到我回来后再下。我沿着法庭街慢步走着,因为昨晚开的夜车,人有点萎靡,感到以前一样的眩晕和混乱。我花了十五分钟才走到卡罗尔街和总统街之间的街区。修鞋店开着,就像星期六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