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特点。)
如果奥德修斯是欺骗者,则他对费阿刻斯国王讲述的整个故事,就有可能是连篇谎话。事实上,这些海上历险故事,占了《奥德赛》重要的四卷,且包含一次紧接一次的奇遇(奇遇中的人物事物出现于所有国家和时代的民间故事:食人魔独眼巨人、困在羊皮酒囊里的四股强风、喀耳刻的巫术、塞壬和海怪),这些奇遇与这部史诗其余部分形成对照,其余部分主要是更严肃的语调、紧张的心理和引向结局的刺激性高潮: 奥德修斯从那帮求婚者手中收回其王国和妻子。即使在这些其余部分,我们也能找到民间故事常见的母题,例如珀涅罗珀的
1 《奥德赛》之前的奥德修斯的故事,类似《三国演义》诞生之前三国人物的故事。-译注
编织术和那场拉弓射箭的比赛,但已较接近现代的现实主义和逼真的标准:超自然的介入在这里仅限于奥林匹斯山诸神的现身,就连诸神也通常乔装成人类。
然而,我们必须牢记,同样这些历险(尤其是与独眼巨人遭遇)也发生在诗中其他部分。也就是说,荷马本人确认它们的真实性; 不仅如此,就连诸神也在奥林匹斯山上讨论它们。我们也不应忘记,在忒勒马科斯部分,墨涅拉俄斯也讲述了一个故事(遇到海上老人),这故事与奥德修斯讲述的故事一样,同属民间故事类型。我们只能把这多种多样的幻想风格,看成是来自不同源头的各种传统的融合,这些不同源头的传统由古代行吟歌手传承下来,在荷马这部诗中汇集。因此,最古老层次的叙述,当是奥德修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自己的历险。
最古老?按照阿尔弗雷德·霍伊贝克的说法,情况可能恰恰相反。(见荷马《奥德赛》,一至四册,阿尔弗雷德·霍伊贝克导言,史蒂凡妮·韦斯特注释[米兰:洛伦佐·瓦拉基金会/蒙达多里出版社,1981年]。)
奥德修斯一直是一位史诗英雄,甚至在《奥德赛》之前(以及在《伊利亚特》之前)就已如此,而史诗英雄例如《伊利亚特》中的阿基琉斯和赫克托尔,都没有那种类型的民间故事历险,例如遭遇怪物和妖术。但是,《奥德赛》的作者必须让奥德修斯离家十年1:在他的家人和军中战友看来,他已失踪,再也找不到。为此,作者必须让他从已知的世界里消失,涉足另一个地理空间,涉足一个人类所难企及的世界,涉足彼岸(他的旅程在他访问冥府时达到高潮,并非事出无因)。为了这次超越史诗疆界的旅程,《奥德赛》的作者求助于各种传统(这些传统无疑更古老),例如伊阿宋和阿耳戈英雄们的故事。
如此看来,《奥德赛》之所以新颖,是因为它使一个像奥德修斯这样的史诗英雄与"女巫和巨人、怪物和食人族"斗争,这些处境,属于更古老的传奇类型,其根源是"古代寓言的世界,甚至原始魔术和萨满教的世界"。
按照霍伊贝克的说法,《奥德赛》的作者正是通过这手法向我们展示他的真正现代性,使得作者似乎更接近我们,甚至成为我们的同代人:如果传统上史诗英雄是贵族和军事品德的范例的话,那么可以说,奥德修斯除了具备这一切之外,还是一个能忍受最艰苦的经验、劳累、痛苦、孤独的人。"无疑,他还把读者带进一个神话式的梦幻世界,但这梦幻世界同时变成我们大家生活其中的真实世界的镜像,这个真实世界到处是贫困和磨难、恐怖和痛苦,人被它淹没,无从躲避。"
在同一部书中,史蒂凡妮·韦斯特的出发点虽然与霍伊贝克全然不同,但她大胆提出一个假设,这假设似乎暗合霍伊贝克的论断: 在荷马之前还有另一部《奥德赛》,另一次归程。她认为,荷马(或《奥德赛》的作者,不管他是谁)觉得这个航海故事太单薄和无意义,遂以不可思议的历险取代它,但在讲述奥德修斯诈称自己是克里特人时保留了早期版本的痕迹。事实上,在开头的诗行中,有一句可作为全诗的缩影:"他见过众多城市,了解很多人的思想。"什么城市?什么思想?这句诗似乎更适合那个伪克里特人的航程1......
1 奥德修斯离家约二十年,也即征战特洛伊十年和特洛伊战争结束后在归途 中漂泊十年。这里所说的离家十年,是指在特洛伊战争结束后他家里没有他的消息。-译注
然而,珀涅罗珀刚在奥德修斯重新拥有的睡房里认出丈夫,奥德修斯便忙不迭地再次讲述独眼巨人、塞壬......也许,《奥德赛》是所有航程的神话?也许,
对奥德修斯-荷马来说,真与假之间的界线并不存在;他只不过是在忆述同一经验,这经验一会儿存在于现实的语言中,一会儿存在于神话的语言中,如同哪怕是对今天的我们而言,每次旅程都依然是一部《奥德赛》,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奥德赛》。
1983年
(黄灿然译)
《为什么读经典》 第一部分托尔斯泰:《两个骠骑兵》(1)
我们不易了解托尔斯泰是如何建构他的叙事的。在其他小说家那里显见的技巧-对称的模式、支撑的结构、抗衡、环节-在托尔斯泰的作品中都是隐藏的。不过隐藏不代表不存在:托尔斯泰让人觉得他将"生命"的原貌转移到纸页上("生命",要定义这个神秘的实体,我们必须从书面开始),这个印象事实上只不过是他的艺术技巧的结果,也就是说这是较为错综复杂的诡计。
在托尔斯泰的作品中,"结构"最为明显的作品之一是《两个骠骑兵》,这是他最典型的故事之一-至少是早期风格--较为直接的托尔斯泰作品-同时也是他最美的作品之一,因此观察它的结构,可以让我们了解作者的创作方式。
《两个骠骑兵》写于1856年,并于同年出版,这部作品重新唤起一个当时已逝的年代,也就是十九世纪初期。它的主题是活力,冲刺、无拘无束的活力,那种被视为遥远的、已失去的神话般的东西。接任新职务的军官在客栈里等待换拉雪橇的马,并在玩牌时彼此欺诈,当地的乡下贵族所举行的舞会以及"与吉普赛人共度"的狂欢夜: 托尔斯泰在上层社会中呈现这股暴烈的活力,并加以神话化,仿佛这股能量是俄罗斯军事封建制度的自然基础,如今却失去了。
整个故事的枢纽集中于一名主角身上,这名主角认为活力是获得成功、威望与力量的唯一理由,这样的活力在它自身、在它对规则的置之不理、在过度行为中找到它的道德与一贯性。骑兵军官图尔宾伯爵是个酒徒、赌客,沉溺女色、好勇斗狠,这个角色集中了整个社会的活力。他身为神话英雄的力量来自于他把那股活力引向正面结果,然而在社会中,这样的活力只展现了它的破坏性: 因为这是一个由骗子、窍国者、酒鬼、吹牛大王、乞丐与浪荡子所组成的世界,可是在这个世界中,温馨的相互宽容也将所有的冲突转变为游戏与庆典。这种假装文雅的文明性几乎不能掩饰足以媲美野蛮部族的残暴;对于写作《两个骠骑兵》的托尔斯泰来说,野蛮风俗是贵族俄罗斯的先驱,贵族俄罗斯的真相与发展就存在于这样的野蛮性当中。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在由k镇的贵族所举办的舞会中,舞会女主人看到图尔宾伯爵进场时的忧虑。
然而,图尔宾的个性结合了暴力与轻浮:托尔斯泰总是让他做他不该做的事,却为他的每个行动赋予神奇的正当性。图尔宾可以向一名势利眼借钱,但没有还钱的打算,事实上,他还侮辱而且虐待他;他可以藏身在一名可怜寡妇(他债主的妹妹)的马车中,不费吹灰之力就引诱了她,又穿着她亡夫的毛皮外套,四处炫耀,若无其事地破坏她的名声。不过他也可以表现出忘我的殷勤行为,例如他可以在雪橇驾到一半时,回来亲吻睡梦中的她,然后再离开。图尔宾敢于当着每个人的面,说出他们的真面目:是骗子他就说是骗子,他强行剥夺骗徒的不当所得,然后将它们还给那个先被他骗的可怜笨蛋,接着再将剩下的钱捐给吉普赛妇女。
不过这只不过是故事的一半而已,是十六章中的前八章。在第九章中,岁月一跳二十年:时间来到1848年,图尔宾已于先前丧命于一场决斗中,他儿子现在也变成了骑兵队中的军官。在行军至前线的途中,他也抵达了k镇,并且遇到了前一半故事中的几名人物:愚蠢的骑兵与可怜的寡妇,她现在已经变成了听天由命的已婚老妇,还有她的女儿,年轻与年长的世代呈对称关系。我们马上便注意到,故事的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镜像,只不过一切都颠倒过来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已经不是下雪的冬天、雪橇与伏特加,而是温煦的春天,以及月光下的花园;与世纪初在待命的旅舍狂欢的疯狂几年相对的,是十九世纪中期,这是一段安定的时期,在宁静的家庭中打毛衣的祥和无聊的生活(对托尔斯泰来说这是当前现实,不过我们现在很难理解他的观点)。
新出现的图尔宾是属于较文明的世界,他为父亲遗留的放荡名声感到羞耻。不过他的父亲虽然会殴打及虐待仆人,却与仆人建立一种联系及信任,这个儿子虽然没做什么,却会抱怨他的仆人:他也会压迫仆人,不过是以刺耳、柔弱的方式。在故事的后半部,也有一场牌局,不过是在家里进行,赌注也只有几卢布,气度狭小的年轻图尔宾毫无顾忌地从女主人身上赢钱,同时还与她女儿调情。他的父亲有多么狂妄慷慨,他就有多么猥琐狭隘,特别是他常常不知分寸而且无能。他追求女孩的过程是一连串的误会,在夜间进行的诱惑只不过让他的笨拙勾引显得可笑,就连这样的诱惑导致的决斗,也随着每日例行公事的占上风而告吹。
我们必须承认,在这部由最伟大的战争作家所写的军人的故事中,最重要的缺席者是战争本身。然而这终究还是一则战争故事:关于两代的图尔宾家族,贵族的与军事的,前者是击败拿破仑的一代,后者是镇压波兰与匈牙利革命的一代。托尔斯泰在作为引言的韵文中弹出了颇具争议性的弦外之音,他攻击大写的历史,因为大写的历史通常只考虑到战斗与战术,而忽略构成人类存在的本质。这已经是托尔斯泰于十年后在《战争与和平》中所发展的议题。尽管此处托尔斯泰还未离开军官的世界,但同一主题的发展让他将大批出身农民的普通士兵,变为历史的真正主角,以对立于伟大的军事领袖。
《为什么读经典》 第一部分托尔斯泰:《两个骠骑兵》(2)
与其说托尔斯泰感兴趣的是颂扬亚历山大一世时的俄罗斯而不是尼古拉一世时的俄罗斯,倒不如说他感兴趣的是找出故事中的"伏特加"(请参考故事的引言),也就是驱动人类的燃料。第二部分的开端(第九章)-作为引言和引言怀旧的、有点陈词滥调的倒叙的对应-它的灵感并非来自于对过往时光的一般惋惜,而是来自于复杂的历史哲学,以及对于进步的代价所做出的评估。"在旧世界中,许多美与丑的事物都消失了,在新世界中,许多美的事物生长起来。不过在新世界中,有更多更多恐怖与不成熟的事物在太阳底下浮现。"
研究托尔斯泰的专家大力赞扬他作品中的完满生命,然而那其实是对于缺席的承认-在这则故事及其余的作品中皆然。如同在最抽象的叙述者身上,在托尔斯泰的作品中,重要的是看不见、没有被表达出来的事物,它们也许存在,但并不存在。
1973年
(李桂蜜译)
《为什么读经典》 第一部分亨利·詹姆斯:《黛西·米勒》
《黛西·米勒》于1878年以连载的形式出现,接着在1879年以书籍的形式出版。我们可以说它是亨利·詹姆斯少数立刻受到欢迎的故事之一(或许是唯一的一篇)。詹姆斯其余作品的特征是难以捉摸、欲言又止、沉默寡言,就这个背景来看,这篇故事显得突出,因为这是他最清晰的作品之一,当中的女主角充满生命力与明确的向往,象征年轻美国的开放与纯真。然而这则故事隐含的神秘感并不逊色于这位内向的作家所写的其他故事,它依然沉浸在一些主题中,这些主题虽然总是若隐若现,却贯穿他所有的作品。
如同詹姆斯的许多短篇故事与小说,《黛西·米勒》的故事发生在欧洲。在这则故事中,欧洲也是美国用来自我衡量的试金石,而美国则是被缩减为单一、典型的样本:在瑞士与罗马聚居的无忧无虑的美国观光客,这个世界是詹姆斯自己年轻时在背弃他的祖国后所属的世界,后来他在他祖先的故乡英国定居下来。
他们远离自己的社会,也远离决定举止规范的实际环境,沉浸在欧洲。这个欧洲一方面代表文化与高尚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则是个杂乱而且有点不健康的世界,是他们必须与之保持距离的世界。在这种情况下,詹姆斯笔下的这些美国人深为不安全感所苦,使得他们加强自身的清教徒严谨性,也加强对习俗的保护。温德朋,一位在瑞士求学的年轻美国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