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刻古书十余种,为时所称;亦能文,所著有《楝亭诗钞》五卷,《词钞》一卷(《四库书目》),传奇二种(《在园杂志》)。寅子頫,即雪芹父,亦为江宁织造,故雪芹生于南京。时盖康熙末。雍正六年,頫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乾隆二十七年,子殇,雪芹伤感成疾,至除夕,卒,年四十余(1719?——1763)。其《石头记》尚未就,今所传者止八十回(详见《胡适文选》)。
言后四十回为高鹗作者,俞樾(《小浮梅闲话》)云,“《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然鹗所作序,仅言“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辛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尚不背于名教,……遂襄其役。”盖不欲明言己出,而寮友则颇有知之者。鹗即字兰墅,镶黄旗汉军,乾隆戊申举人,乙卯进士,旋入翰林,官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顺天乡试同考官。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芬”,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续《红楼梦》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蒋瑞藻《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之伏线亦不背。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遭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女子?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俚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戚本第一回)
清小说之四派及其末流(1)
人情派。此派小说,即可以著名的《红楼梦》做代表。《红楼梦》其初名《石头记》,共有八十回,在乾隆中年忽出现于北京。最初皆抄本,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据伟元说:乃是从旧家及鼓担上收集而成全部的。至其原本,则现在已少见,惟现有一石印本,也不知究是原本与否。《红楼梦》所叙为石头城中——未必是今之南京——贾府的事情。其主要者为荣国府的贾政生子宝玉,聪明过人,而绝爱异性;贾府中实亦多好女子,主从之外,亲戚也多,如黛玉,宝钗等,皆来寄寓,史湘云亦常来。而宝玉与黛玉爱最深;后来政为宝玉娶妇,却迎了宝钗,黛玉知道以后,吐血死了。宝玉亦郁郁不乐,悲叹成病。其后宁国府的贾赦革职查抄,累及荣府,于是家庭衰落,宝玉竟发了疯,后又忽而改行,中了举人。但不多时,忽又不知所往了。后贾政因葬母路过毗陵,见一人光头赤脚,向他下拜,细看就是宝玉;正欲问话,忽来一僧一道,拉之而去。追之无有,但见白茫茫一片荒野而已。
《红楼梦》的作者,大家都知道是曹雪芹,因为这是书上写着的。至于曹雪芹是何等样人,却少有人提起过;现经胡适之先生的考证,我们可以知道大概了。雪芹名霑,一字芹圃,是汉军旗人:他的祖父名寅,康熙中为江宁织造。清世祖南巡时,即以织造局为行宫。其父頫,亦为江宁织造。我们由此就知道作者在幼时实在是一个大世家的公子。他生在南京。十岁时,随父到了北京。此后中间不知因何变故,家道忽落。雪芹中年,竟至穷居北京之西郊,有时还不得饱食。可是他还纵酒赋诗,而《红楼梦》的创作,也就在这时候。可惜后来他因为儿子夭殇,悲恸过度,也竟死掉了——年四十余——《红楼梦》也未得做完,只有八十回。后来程伟元所刻的,增至一百二十回,虽说是从各处搜集的,但实则其友高鹗所续成,并不是原本。
对于书中所叙的意思,推测之说也很多。举其较为重要者而言:(一)是说记纳兰性德的家事,所谓金钗十二,就是性德所奉为上客的人们:这是因为性德是词人,是少年中举,他家后来也被查抄,和宝玉的情形相仿佛,所以猜想出来的。但是查抄一事,宝玉在生前,而性德则在死后,其他不同之点也很多,所以其实并不很相像。(二)是说记顺治与董鄂妃的故事;而又以鄂妃为秦淮旧妓董小宛。清兵南下时,掠小宛到北京,因此有宠于清世祖,封为贵妃;后来小宛夭逝,清世祖非常哀痛,就出家到五台山做了和尚。《红楼梦》中宝玉也做和尚,就是分明影射这一段故事。但是董鄂妃是满洲人,并非就是董小宛,清兵下江南的时候,小宛已经二十八岁了;而顺治方十四岁,决不会有把小宛做妃的道理。所以这一说也不通的。(三)是说叙康熙朝政治底状态的;就是以为石头记是政治小说,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而揭清之失。如以“红”影“朱”字,以“石头”指“金陵”,以“贾”斥伪朝——即斥“清”,以金陵十二钗讥降清之名士。然此说未免近于穿凿,况且现在既知道作者既是汉军旗人,似乎不至于代汉人来抱亡国之痛的。(四)是说自叙;此说出来最早,而信者最少,现在可是多起来了。因为我们已知道雪芹自己的境遇,很和书中所叙相合。雪芹的祖父、父亲,都做过江宁织造,其家庭之豪华,实和贾府略同;雪芹幼时又是一个佳公子,有似于宝玉;而其后突然穷困,假定是被抄家或近于这一类事故所致,情理也可通——由此可知《红楼梦》一书,说是大部分为作者自叙,实是最为可信的一说。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但是反对者却很多,以为将给青年以不好的影响。这就因为中国人看小说,不能用赏鉴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分,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
清小说之四派及其末流(2)
《红楼梦》而后,续作极多:有《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红楼后梦》,《红楼复梦》,《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大概是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直到道光年中,《红楼梦》才谈厌了。但要叙常人之家,则佳人又少,事故不多,于是便用了《红楼梦》的笔调,去写优伶和妓女之事情,场面又为之一变。这有《品花宝鉴》,《青楼梦》可作代表。《品花宝鉴》是专叙乾隆以来北京底优伶的。其中人物虽与《红楼梦》不同,而仍以缠绵为主;所描写的伶人与狎客,也和佳人与才子差不多。《青楼梦》全书都讲妓女,但情形并非写实的,而是作者的理想。他以为只有妓女是才子的知己,经过若干周折,便即团圆,也仍脱不了明末的佳人才子这一派。到光绪中年,又有《海上花列传》出现,虽然也写妓女,但不像《青楼梦》那样的理想,却以为妓女有好,有坏,较近于写实了。一到光绪末年,《九尾龟》之类出,则所写的妓女都是坏人,狎客也像了无赖,与《海上花列传》又不同。这样,作者对于妓家的写法凡三变,先是溢美,中是近真,临末又溢恶,并且故意夸张,谩骂起来;有几种还是诬蔑,讹诈的器具。人情小说底末流至于如此,实在是很可以诧异的。
《红楼梦》杂论(1)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鲁迅全集》第八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le)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
(《坟·论睁了眼睛看》,《鲁讯全集》第一卷。)
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塞了一嘴马粪。
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
(《伪自由书·言论自由的界限》,《鲁讯全集》第五卷。)
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写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却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
(八月份《文学》内《我的文学修养》)
中国还没有那样好手段的小说家,但《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
(《花边文学·看书琐记》,《鲁迅全集》第五卷。)
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那会知道北京捡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