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里会放过。于是,不留情面,将丁家公子破坏风纪、酿成刑案的报告递到北京。若由日昌处理此案,必有另一种写法;例如,只讲水陆兵勇械斗,找一个替罪羊(直接用刑的亲兵)销案,完全不用提及主持策划的高干子弟。
马奏一上,事情无可挽回,更糟的是,丁惠衡闻讯竟畏罪潜逃了。管区出事,要负领导责任;儿子跑了,还得背上不能齐家的批评,这一回,日昌的脸可就丢尽了。他不能不对落井下石的马新贻“深致怨怼”;明年,马被刺死。于是,江湖传言:文祥刺马乃丁日昌主使。传言且愈演愈烈:日昌与湘、淮二系都有渊源,他若杀总督,则亦可将此次谋杀解读为湘淮集团对中央政府人事任命的激烈反对。
慈禧问:“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曾国藩答:“很奇”。“奇”在哪?我说,就“奇”在这个版本。
前面讲了刺马案的三个版本,都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下面讲的才是实情:
道光末,捻乱方作,苏、皖一带地方不靖,地方官多在刑名、钱谷以外,特聘一位“司捻事”的幕友以为辅佐。马新贻恰于此时署合肥县令,也请了位“捻事”幕友,这人便是张文祥。宾主相处甚欢,两家女眷也时相过从,只是,新贻忙里偷闲,竟与张妻有了私情;此时,文祥尽心公事,懵焉未觉。幾年後,二人分道扬镳:新贻战败军溃,革职回籍;文祥没了依靠,投身捻军。咸丰末,新贻经翁同书荐拔,从头再来,竟咸鱼翻生,于同治三年担任浙江巡抚。文祥亦已自“贼”中脱身,听得老东家作了大官,便来杭州投靠。或许考虑到文祥有一段不光彩的经历,新贻对他甚为冷淡,“不以礼接”;但是,他对文祥的老婆却不能忘情,只问“眷同来否”?张眷抵杭後,新贻找了个“王婆”,劝说张妻:捱苦受穷没意思,不若从了马大官人;张妻动心,乃逃入马府做了姨太太。老婆失踪,文祥到县里告官,这县令早得了巡抚指示,说他一贯“招摇”,咎由自取,此案本官不予受理。数月後某日,文祥闻得风声,说逃妻在某处露面,他急忙赶去,找到了老婆。带回家讯问,老婆说前次是迷路走失,他半信半疑。孰料不过月馀,老婆又跑了——此系新贻派人接姨太太“回家”——文祥经人指点,这才知道老婆死心塌地从了奸夫;这奸夫还不是别人,而是老东家。遭此人伦巨变,文祥万念俱灰,杀心顿起。依《大清律》,本夫杀死奸夫奸妇是不论罪的,但是,有个前提:捉奸在床(所谓“奸所”)才能杀;若在别的时候杀,都将据情定罪——除非奸夫“供认不讳”。目今情形,文祥不可能跑到“奸所”——巡抚家後院的某张床——去将老婆和新贻“登时杀死”;他只能随机应变,分次分批将奸人杀掉。于是,他整日巡抚官邸外侦查,不久,逮着他老婆外出购物,“手刃之”。只是,要杀奸夫就没这么容易了;巡抚出外,例有护卫,闲杂人等实难近身。直到两年後,文祥才把握住机会,在南京杀掉了奸夫。
照当时法律术语,刺马案应阐述为:“本夫”(文祥)在“奸所”以外地方,将“不拒捕奸夫”(来不及抵抗的新贻)“杀死”。依例,当“照罪人不拒捕及已就拘执擅杀律,拟绞监候(即死缓)”。只是,当日审案的高官们会这么判么?
经过前面的梳理,我们知道:张文祥因为马新贻屡教不改、多次勾引他老婆,才痛下杀手。不消说,受命审案的魁玉和张之万也会了解这个情况;但是,他们向北京汇报,却要说:文祥因老婆与人私奔,告到官府,官府不理,乃迁怒于马新贻,并致其死命。慈禧固然位高权重,对基层情况有些隔膜——其实,她本就出身基层,绝非毫不懂得民间情伪——但是,你非得让她相信张文祥仅因为政府不帮他找回老婆就去谋杀政府首长,这怎么做得到?故此,她认定此案另有隐情——她这会倒没想到是马新贻给张文祥送了顶绿帽子,而是猜测有幕後主使(或与南京官场的权力斗争有关)——乃改派曾国藩和郑敦谨前去审案。一个是中兴元老,一个是刑部尚书,放眼全国,再没有比这个组合更能压住场面的了。
可是,如前所述,曾国藩一开始并不愿南下;去南京处理中国人杀中国人的刑事案,总比留在天津处理中国人杀外国人的外交危机要轻松一点。他何必趋难避易呢?翻阅曾氏日记,似能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据日记,接到南下之旨前,丁日昌因被派协助处理教案,已来到天津;刺马案发生後,他俩曾有过幾次长谈——只是未说明谈教案还是谈马案;二人是否担心去年丁家少爷惹发的风化命案会被影射到此案呢?此後不久,太常寺少卿王家壁便上奏说:此案有可能是“其子妄为,而该抚不知”,也可能就由丁日昌主使,而故意选择他赴天津出差之时动手,以掩人耳目;而且,“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此案必与他大有干系。纵观前後,似可明了曾氏迟迟不愿南下的原因:此案真要与丁日昌或者淮系势力有关,作为湘、淮两军的祖师爷,他这一去,就算趟上了浑水,进退维艰。所以,他不愿去;三番五次,被逼无奈,他也尽量拖延。
教案完结,丁日昌回到江苏巡抚的本任,了解到此案的内情,放下了心。于是,他主动上奏,“请饬曾国藩迅速赴任”。曾国藩从社会各界收到的消息也越来越多,基本证实了此案与政治无关,他舒了一口气,整顿行装,轻松上路。
自接奉调令到抵达南京,曾国藩花了三个月时间。政治上的顾虑既已消除,两江之地又是旧辖区,并无其他掣肘的人与事,理应加快程序、早日结案才是。可是,到南京後,曾国藩一直按兵不动,两个月间,竟从未提审过案犯。这又是怎么了?
曾国藩迟迟不开锣,原因有二:一,结案报告不好下笔;二,奉旨会审的刑部尚书郑敦谨未到。若照实说,那么,马新贻人虽死了,名声却极不光彩:堂堂一品大员,诱奸下属老婆,终于恶有恶报,被本夫杀死。这个说法,死者家属接受不了,马氏的也亲朋故旧接受不了,最重要的是,朝廷恐怕也接受不了。
马氏无赫赫战功,也无优秀政绩,而不过五十岁却做了总督;谁都看得出,此乃最高层精心培养出来的政治明星。最高层之所以要培养他以及其他新锐人物,目的很简单:不能教天下的大官都让湘、淮系人马作了。同治初年,八个地方总督席位,湘淮系常占五位;十六个巡抚席位,湘淮系经常保持十一位以上——用王闿运的话说,湘淮两军,“偏、裨皆可督抚”。湘淮内部,固有龃龉,然自外视之,这个集团气焰嚣张;自上瞰之,更令治国者寝食不安。曾国藩何样机敏?他当然能体会到中央对以他为首的强力集团所抱有的那一份“淡淡的哀愁”。攻克南京,他立即下令裁撤湘军;中央将他从两江调往直隶——有点就近看管的意思——他毫无怨言,闻命即行;与沈葆桢、左宗棠吵架,中央偏袒後者,他也“打落牙齿和血吞”,缄口不言。种种行迹,莫不是在向中央表达善意:请组织放心,我决无二心。在此背景下,他宣布马新贻——中央重点培养的高级干部——因男女苟且之事而死,岂不是狠狠嘲笑朝廷的用人失当?前此苦心营造的上下无猜、和衷共济的局面,岂不又有变数?故此,郑敦谨一日不来,他一日不提审张文祥。不能照实定案,则只可谎报案情,这么作实有枉法之嫌;但若刑部尚书在案卷上签了字,那就有人分谤,毋庸独受其责。同治九年的最後一天,郑敦谨到达南京;短暂休息後,大年初二,曾国藩就拉着他开庭审案。从此进度加快,正月以前,即将案审毕。结案报告怎么写的呢?跟五个月前魁玉、张之万的初审报告一样:因张妻为人诱逃,呈控未准审理,心怀忿恨,乃乘间刺杀总督大员,“请将该犯仍照原拟罪名,比照谋反叛逆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
张文祥杀马新贻,本应算杀害“不拒捕奸夫”,依“擅杀律”,判个缓期执行的绞刑。曾国藩为维护马氏声誉及朝廷体面,却判他“谋反叛逆”,将其“凌迟”、“摘心”。
不妨猜一猜:接受酷刑那一刻,张文祥最恨的人是谁?
龙猪汉奸曾剃头
曾国藩是名人,名人免不了被编排,一编排,就有了各式绰号。
最著名的绰号,叫作“曾剃头”,後人多以为这是因他与太平军作仗、杀敌过多而得到的荣称,其实不然。咸丰三年,他在长沙设立审案局(类似今日之严打办),仗着钦命襄办团练大臣的威风,从省府抢过全省治安大案的管辖权,凡被举报从匪、抢劫及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犯罪嫌疑人,都解到审案局听候发落。审案局不遵循正常办案程序,一干人犯都是“闻信即提来”,并不通知各级司法部门,提来後,讯问从快,量刑从严:重的砍头,次则杖毙,再次也要抽上幾百鞭。半年间,曾氏大笔一挥,就地正法二百馀人,鞭子抽成重伤约上千人。就凭这日均“剃”一个人头的纪录,长沙人给他起了个“曾剃头”的雅号。
第二个绰号,叫“癞龙”,这个外号由两个典故整合而成。吾国传统史书每说到大人物诞生,便不免作蛊作祟,渲染出一些“异象”,或者是祥云满室,或者是电闪雷鸣,或者是神仙托梦。据说,某夜,曾国藩他爷爷梦见一条蜿蜒盘旋、金黄灿烂的大龙,次日,曾国藩便呱呱坠地,应了这个吉兆。这是绰号中“龙”字的来历。自少而老,曾国藩的皮肤病——银屑——就没痊愈过;银屑,即俗称牛皮癣者,亦有松皮癣、干癣、风癣、白壳疮等各种叫法,一言以蔽之,则曰“癞”。因此,人称曾国藩为“癞龙”。不过,还有一种恶毒的说法,说他这身皮肤病并非天然生成,而是因嫖娼得性病所致,只是,这种说法得不到医学上的证明,故未能流传。
第三个,叫“猪子”。咸丰四年夏,曾国藩生平第一次指挥战役,便在靖港被太平军打得落花流水,他愤而投水自杀,被幕僚救起。出水後,曾国藩馀恨难消,口口声声要再死一次,左右只好轮班看护,并给他的好友左宗棠报信。左宗棠闻讯,特地从长沙来探班,只见曾国藩呆坐房中,身上还穿着跳水那天的湿衣湿裤,不言不语,“污泥满身”,“气息奄然”。见此情状,不由哈哈大笑,赞一句:“好像猪子”。调侃过後,左宗棠好说歹说,总算挽回了曾国藩的必死之心。
第四个也是最後一个绰号,则叫“汉奸”。同治九年夏,因怀疑法国传教士迷拐儿童,“挖眼剖心”(即“折割”),用来配制“欧洲到处都在搜求、并不惜以重金收购的某种特效药”,天津发生民众暴乱。暴乱中,法国驻津领事丰大业、神甫谢福音被群殴致死,望海楼天主堂和法国领事馆被焚毁。暴乱後,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被派全权处理此事。当时,法、英、俄、美诸国都向清廷施加压力,慈禧则将此压力转加到曾氏头上,令他来不及彻底调查此案的关键——传教士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了“迷拐”和“折割”——而被迫草草结案:处死16名天津人,流放25人,天津知府、知县发配黑龙江,赔款50万两。判决一出,举国大哗,于是,曾国藩头上多了一个“汉奸”顶戴。
1943年,史学家范文澜为了影射蒋介石,特地借古讽今,做了一篇曾国藩传记,标题便借用了上述绰号,称《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
左宗棠的“伟人体” 李鸿章的“精神导师”
曾国藩是李鸿章的老师,人所共知;而曾、李实非同一种人,亦有口能说。窃谓并不是曾国藩,而是胡林翼。
“胡林翼之才,十倍于臣”;曾国藩在奏折里这么说。湘军将领李续宜对曾国藩说:“胡公待人,不能无权术”;曾国藩以为然。胡林翼殁后,门生为其编订遗集,曾国藩特地致函编者:“吾辈爱人以德,要贵精选,不贵多取”;言外之意,即谓胡林翼生前多用“权术”,留下不少上不得台面的文字,不宜刻入遗集,免得引发物议。若将李鸿章一生的道德文章,与胡林翼作比较,我们会发现二者极为相似。鸿章之才,晚清无出其右者。曾国藩就不止一次说过“汝才胜我”,后人梁启超则如此总结:“现今五十岁以上之人,三四品以上之官,无一可以望李(鸿章)之肩背者,则吾所能断言也”;鸿章运用“权术”,不仅在湘、淮两派的争斗中屡屡得分,在“帝党”、“后党”之外能独辟蹊径,在“以夷制夷”的外交策略上也不无斩获,较诸胡林翼,或有青胜于蓝之处。反之,其师曾国藩为人处世,最为讲究“诚”、“敬”、“惧”——或不免诚而近伪、敬而实慢,然大体而言,都能落实——三个字,在李鸿章身上却看不出有几分薪传。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李鸿章要算是胡林翼的嫡传弟子。
以上终归是揣测,有没有事实证据呢?当然有。
咸丰十年秋,因李元度玩忽职守,导致徽州失守,湘军大营遂被太平军围困于祁门,危在旦夕。曾国藩欲奏劾李元度,李鸿章力阻,不可,竟“愤然”离去——论其迹,不过是意气之争;论其心,则有临难苟免的机巧。对此,曾国藩极为不满,不在话下。即在曾、李产生矛盾几乎无可弥缝之际,胡林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