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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仅带着公山虚来到胤仁帝的寝宫前。

忠心守卫垂死皇帝的侍卫们在楚道石授意下并没有阻拦,任由白清羽踏入父亲寝宫。而白清羽踏入仁帝的寝宫时,当天的第一缕阳光正照进宫中,即将死去的皇帝看着他疲惫地笑,说:“你终于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了。”

皇帝把早已写好的遗诏递给白清羽,白清羽打开看见上面正是自己的名字。

附录 皇子(1)

先太子白肃之

白肃之五岁为太子,自幼恭孝仁爱,勤勉聪明。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一个完美的太子的典范。六岁于稷宫听学,通经卷,博古今。九次监国,在群臣中博得“识大体,善听断”的美誉,他坐镇东宫的四十五年中,克勤克俭,朝中未尝听闻更立太子之说。没想到做了四十五年太子后,白肃之忽然染恶疾身亡。仁帝扶棺恸哭不止,数度晕厥。大葬当夜,仁帝于太清殿中长坐不语,当值太监下半夜正犯困的时候,恍惚间听闻仁帝问道:“我是不是活得太久了点?”侍卫太监犹豫不敢答,仁帝便摆手命他退下。

朝中不可一日无太子,白肃之之死却令原本相安无事的朝野为立太子一事争论不休。如今倒有一派拥护皇次子——也就是此时的皇长子端王白延之;一派拥护皇后安氏嫡出的皇三子锦王白远之;拥护安氏皇后嫡出的皇七子朱王白慎之;一派拥护皇贵妃冯氏所出的皇八子青王白里之。这四派纷纷各自联名上表,请立太子,互相攻讦。但均被仁帝留中,此后虽无人再提此事,但党派俨然,令仁帝甚为担忧。

皇次子端王白延之

白延之生于文帝修文二十八年,出生时其母即因难产而死。白延之便交由先皇后甄氏抚养,永业元年白肃之封皇太子,一个月后白延之便被封为端王,是所有亲王中封王时年龄最小的一个,足见仁帝对其多了仁爱。永业二年,甄氏怀了皇四女白玥,皇太后便将白延之带到其寝宫永清宫,也是念其母是自己的亲侄女,自然另眼相看。

端王幼读诗书,通古籍,擅律令。永业二十四年参与修订《胤律》,永业三十年纂写《永业例典》一百三十二条,永业四十二年主持编写《贲书》,永业五十二年根据《晁律》重修《胤律》,于文臣之中颇有人脉。但白延之本身并不期望有一天能继任大统。

皇三子锦王白远之

直至其母被册为皇后之后,白远之仍不认为其有资格撼动兄长的地位,于是十八岁时自请至淳国随军,只求积累军功,令仁帝和兄长高看一眼。

其至淳国之后,淳国公以军事咨之,“应对进退,问答如流”,并提出淳国地广人稀,但草种优良,再生力强、耐践踏,适宜放牧。但未获认同。

白肃之驾薨之后,他摇身一变成了嫡长子,接替太子之位似乎是顺理成章之事,他本人对此也坚信不疑。他最重要——或者说他认为最重要的支持者就是他的同母弟弟——朱王白慎之,他过于信任这位看起来敦厚守礼的弟弟,以至于完全不知道这个弟弟已经逐渐蚕食了他的势力,以谢刚羽为代表的一派皇室重臣逐渐被白慎之拉拢,转而秘密支持朱王。

白远之是所有皇子中唯一有军功的。

皇七子朱王白慎之

白慎之比他的哥哥更加狡猾有计谋,也更有城府。他自幼聪慧、晓事故,对任何臣子全无皇子的骄纵之气,颇有人望。仁帝对其十分喜爱,认为他“性沉稳,能兼听”,多次命他佐太子监国参理政务。太子驾薨之后,他表面上支持兄长白远之,暗地中却在拉拢收买白远之的势力。

其母后安氏对这个幼子也更为偏爱。

皇八子青王白礼之

尽管并非一母同胞,但无论形容还是性格,白礼之是所有皇子中最像先太子的,这或许是由于其母与先皇后乃是亲生姐妹的缘故。白礼之自幼“聪明好学,端肃多才”,是仁帝永业二十二年得封亲王的四个皇子中年龄最小的一个,时年只有十一岁。如果说十二岁的白慎之得封亲王是因为其嫡子的身份,那么十一岁的白礼之毫无疑问是沾了形容与先太子相肖的便宜。白礼之所展现的才能也丝毫不下于白肃之,其担任治粟寺平准令一职,表现卓异,颇得仁帝赏识。

风传白礼之已经与数家诸侯达成攻守同盟,一些与诸侯有间隙的重臣上表参劾此事,但仁帝对白礼之仍然相当信任。

皇六子福王白寿之

皇五子白宪之早夭,故其母淑妃再诞皇子之时,仁帝妻子取名寿之,就是希望他能够得以长命,仁帝于永业三十年第二次给皇子封王时,白寿之被封为福王,也是取其福寿安康的意思。

附录 皇子(2)

白寿之本身并没有争夺储位之心,但由于他的母舅是淳国国主,也被卷入了争储的旋涡。淳国掌握着东陆百分之八十的菸果资源,经济比较富足。淳国亦是天北三国中的翘楚,因此白寿之是各皇子着意拉拢的对象。在夺储之争中,白寿之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偏颇,故此在风炎皇帝登基后,福王果然应了其封号,成为仁帝诸子中最长命的一个。

皇九子白益之

皇十子白益之的姐姐安昌公主白瑗,于永业二十七年赐婚给太傅甄承的长孙甄鸾,而甄鸾与白礼之是姑表兄弟,因此于所有皇子中,白益之与白礼之走得更近。

白益之本人才具一般,终仁帝一朝未获重用。

皇十子白勉之

皇十子白勉之自觉追逐储位无望,又没有兴趣佐理朝政,于是整日醉心于笔墨丹青,佐以招揽文人墨士,每日吟诗对弈,挥毫泼墨,聊以自娱。尤其其棋艺精湛,几乎可称为国手。

这种淡泊和风流,却正对了仁帝的胃口,仁帝虽未命其参与朝政,却时常与闲暇时招他入宫对弈或随驾巡访。

永业五十年,白勉之暴毙,对其死因,坊间多有猜疑,有人认为是其他皇子担心他因宠立储,派人暗杀。

皇十一子白励之

白励之通算学,擅天文,通乐律,永业四十九年出少府寺卿,与乃兄不同,白励之更热心于做一个佐政勋王。他积极地阿附于皇七子朱王白慎之,且颇得白慎之赏识。

任少府寺卿期间,白励之谎报工程,暗中克扣,中饱私囊,颇积累了一些财富。永业四十八年因病身亡,其子因袭其封号职位。白清羽厌恶此人,登基后,便抄没了其家产,因其子无罪,仅贬为瀚侯。

商博良 第一章

“商博良?”女人愣了一下,立刻回复了满是媚意春情的笑容,“我们这里来来往往都是客人,风尘女子,恩客薄情,都是叫张公子李公子,有几个告诉我们真名哟?客人,你还真有意思,到楼子里来,不搂姑娘,却问个男人的名字。”

女人往我的身上靠了过来,用丰腴松软的胸脯磨蹭着我的胳膊,拈起桌上的一枚葡萄放在我嘴边。我凝视着她指尖的豆蔻,艳得薄脆,像是随时都会剥落的旧漆皮。

女人已经老了,眼角满是细密的鱼尾纹,一袭透明的绛纱裹着她依然窈窕的身段,不过粉扑得再厚,脸上却不是年轻女子的光泽了。

年轻时候,想必是个绝美的女人吧?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

“你应该听过这个名字的,”我用一种清晰得异样的声音说,“不过对他的样子你应该记得更清楚。他年纪不算很大,总是带着一柄黑鞘的刀,足有五尺长,身边还有一个瓶子,是青玉色的。”

涂着豆蔻的指尖猛地颤了一下,指甲刺破了葡萄皮,汁水染上去,像是一滴透红的血。

“六年前,你在云州见过他的。那个地方,叫紫血峒。”

我清楚地感到女人的身体渐渐地冷了下去,微微地颤抖起来。我看着她的眼睛,隐隐约约有一层灰色泛起在其中,像是传说中云州雨林的瘴气。

我握住她的手,微微用力,将一杯酒递给她:“喝一杯酒,不要怕。我找你只是为了知道他的一些事,我可以算是他的朋友。一个人走了那么长的路,真不容易啊,故乡的人都很想他……”

我沉默了一会儿,笑笑:“不过也许他并不想故乡的人。”

女人捧着那只酒杯,瑟瑟地发抖,我想那是因为恐惧。她的脸在微微地痉挛,胭脂水粉包裹起来的伪装在慢慢的剥落,记忆的闸门忽然洞开,其中绝不仅仅是欢愉。

“我知道他不是一般人,”许久,女人声音颤抖着说,“我也想过,总有一天,有人会来找他的,他那样一个人……”

她用手按了按鬓边蝉翼般的乌发:“这些事,说了也没什么的……”

她忽然止住,一言不发的看着我。我点了点头:“我以朋友的身份而来,不会有不相关的人知道这些事,我只是要带着他的故事回到故乡,我是一个写书的人。”

女人将满满一杯酒饮下:“那是十二年前了,云州的雨季……”

商博良 第二章(1)

雨,已经下了半个月,天像是漏了。

高大的乔木在半空中支起墨色的阴云,阴云外更是低压压的天空 。雨滴噼里啪啦打在树叶上、附近的小池塘上,乱得让人心烦。偶尔传来“啾啾”的鸟叫,顺着看过去,会有一只全身翠绿的鸟儿展开双翅,悄无声息的掠进林间的黑暗。

天地间唯一的光亮是那堆篝火,马帮的小伙子在篝火边拨弄着他的七弦琴。这样的天气,弦总是湿透的,弹起来“嘣嘣”作响,倒像是敲着一块中空的朽木。

小伙子弹的是云州的调子,荒凉幽寒,丝丝缕缕的颤音。离得很远,一个年轻人坐在雨篷下,抱着膝盖静静地听,雨篷上的水滴打在他的睫毛上,他微微闭上眼睛,久久也不睁开。

“来一口?”有人在一旁把烟锅递过去给他。

年轻人睁开眼,看见那张焦黄的老脸。他认识那是马帮的帮副祁烈,一个宛州的行商。

年轻人笑着摇摇头:“谢谢。”

“走云荒,不靠这口顶着,没准将来有湿病。”祁烈也不再劝,自己盘腿坐在了年轻人的身边。

祁烈是老马帮了,从宛州到云州,这条道上跑了十多年。传说神帝统天下,划定了九州疆域,不过罕有哪个帝朝可以把官府设到西陆来。西陆云雷二州,在东陆人眼里就是瘴气弥漫毒虫横行的化外之地,除了几个半人半妖的巫民,没人敢踏进这片土地。但是穷山恶水却出奇珍,云州产一种辟毒的珠子,褐黄的不起眼,可是中堂供上一颗,全家都不受蛇虫骚扰,号称“龙胆”。又有一种细绳一般长不足半尺的金色小蛇,和珠宝玉器封在匣子里,几十年都不死,可是若有小贼手上不敷药就打开盒子,就定被蛇咬,活不过半日,号称“金鳞”。龙胆金鳞,在宛州市面上都是价格不菲的异宝,也引得一些不要命的人深入云州,带着宛州的丝绸和铁器去换,一来一回,往往获利百倍也不只。渐渐的,这条道被称作“走云荒”,敢走云荒的马帮不多,祁烈在这条道上,还算有点名气。

祁烈对年轻人有些好奇。他们是半道遭遇的,那时这个年轻人带着一匹黑马,独自在深及膝盖的泥泞中跋涉,马鞍上除了简单的行李,就只有一柄黑鞘的长刀。走云荒那么些年,祁烈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不要命地独闯这片森林。出奇的是遇见他们这么大的马帮,年轻人也没有求救的意思,当祁烈喊他的时候,他在远处回头,露出一嘴干净漂亮的牙齿笑了笑,就要继续前进。而祁烈清楚地知道年轻人正走的是条死路,只要他再往下走五里路,泥泞就会陷到他胸口,到时候神仙也救不得他。早年和祁烈走云荒的几个伙计就有人死在那里,祁烈眼睁睁看着人马一起沉下去,最后的结果不过是烂成白骨沉在泥潭底下,永世都不得再见阳光。

走云荒的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是不带生客。能穿过这片森林去巫民镇子的路就是马帮赚钱的黄金道,带上生客,就好比把道路教给别人,以后自己吃饭的本钱就没了。不过那天祁烈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住了年轻人,答应带他一程,直到过了这片林子。

说不上原因,大概他是喜欢年轻人的笑容。他笑起来,周围仿佛一亮,有一缕阳光闪过的感觉。

“看你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跑到这深山野岭里来,不怕受委屈了?”祁烈在年轻人身边坐下,在怀里摸索着火镰火绒。

“我像有钱人家的公子?”年轻人微微一怔,笑了起来。

“有钱人家的公子,我见过的,城府深,不露底,平时最好说话,但是问他有多少钱,就是笑,屁也不放一个,”祁烈擦着火镰,点燃了烟草,又瞅了年轻人一眼,“对!就是你这个德性。”

年轻人依然只是无声地笑。祁烈打量着他的脸,发现他或许已经不那么年轻了。一张脸被阳光晒成淡淡的赤铜色,有些风霜留下的痕迹,只那笑容,还是明净得像个不曾长大的孩子。

“对了,一直想问,怎么这两天我们就没遇见别的马帮,这条路真是荒僻得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