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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李世民 佚名 4606 字 3个月前

第一卷 第一章 下山

西安蓝田,某峰峰顶,大雾遮住了大半视野,偶尔凝住心神才能看清那么一点,一阵阵冷风吹过,吹来了刺耳的寒冷,也吹开了一小片浓雾,这时如果你如果仔细看的话,竟然发现不远处人影飘浮,偶尔还能听见风刮衣裳的声音。慢慢走近,渐然看见一位身高一米七二的背影的男人,上身白灰色休闲,下半身也是白灰色休闲裤,白灰色的运动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个旅客在观风景,但只要你注意下他所站的位置—峰顶的悬崖边缘,稍有生活常识的人就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他就是秦逸天,今年21岁,身高其实是一米七不到(刚才只是因为视线不清所以才觉得有一米七二)反正就是身高很平凡,甚至在这个社会有点不入流,长相一般,读了几年高职随后在地方上工作了三年没犯过什么错误,也没什么大的功绩,性格有点内向,有时有点优柔寡断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特长也没有,所以一旦失去了这份工作就不知道能做什么了,像他这样的在世界上的凡人不下三十亿,最近和女朋友分手了心情有点烦躁,想来想去都想不到自己在这世界立足的理由,一狠心就来到这里,此刻他心里有股莫名的感觉,那感觉很奇怪,呆了好久,才想到电影里那些悲壮牺牲的英雄烈士们在就义前无不高喊一句名言,大脑里搜索一番:我这么死是为了什么呢?他这一惊醒脚下不由向后移了一步,可怜命里注定的碰上后面突出的石头,惯性的前脚踏出一步想稳住身体,一个趔趄落了下去,此时哪顾得想什么了,只觉得两边气流刺耳穿过,头重脚轻的栽了下去。

三天后,逸天醒了,睁眼看见的第一样东西是个脏兮兮的脸蛋,没有阳光,放眼看去,自己在一个没多大的山洞里,面前的原来是个十六七岁的小乞丐,其实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的,等他看清他身上的衣服时,那股恶臭味将他熏晕了过去,如此来来回回,当他第三次醒来时,他已经习惯看这个脏脸,闻这股怪味了,只不过还是没有放弃习惯晕倒就是了,因为那小乞丐见他没有晕过去高兴的跟他说的第一句他醒来后的话,再次让他晕死过去,“老乞丐,汝为何抢吾位置,而且一抢就抢了三天,害吾没觉睡。”可怜的逸天一醒来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跑到有水的地方照镜子,那个水里面的不就是老乞丐嘛,甚至连乞丐都不如吧,身上的衣服大概在落下的时候刮得残缺不全,有一块没一块的,就算现在最懒的乞丐也会弄整件衣服穿吧,要是他走上街市讨饭,准是生意兴隆啊。脸上也是伤痕累累,加上红泥巴的拌匀更是有点红脸关公的意味。

洗干净后,一路回去想着如何去谢这位救自己的小乞丐,虽说他没有好脸色,但是不难看出正是他用这种古怪的泥巴止了自己身上的血,活生生的救了自己一条命,看来天不绝我啊,这么想着,越觉越奇怪,这么这个小孩年纪小小的就汝啊吾的,和他一聊,吓了一身冷汗,原来自己回隋朝了。

一日一夜逸天没有言语一句,不用说也知道在他在安定心神,在思索在这世界生存的方法,他本就不想死,自然要好好想想如何在这个世界过得更好了,虽然有点不可思议,不过后来想想自己在现代一无是处,在这时代说不定反而有番作为呢,虽不一定能封候拜相,但隋朝动荡不安,还真说不定需要自己这个未来人来把握时代命运呢,这么一想,雄心豪迈,反而将以前的那股晦气一扫而尽。

仔细打听原来才知这小乞丐叫高索,无父无母,被一老乞丐捡了就继承了他的“事业”继续乞丐的生涯,可别小看这小乞丐,鬼怪灵精的,只是个子比较小,其实已有十七岁了,在那个年代已算个大人了,而且自幼得那老乞丐栽培身手敏捷,只是可惜没学过正宗的功夫而矣,不然前途必不可限量,当时逸天是这么评价他的。不过大概是被人欺负惯了,人心虽好,脸上却永远是拉长的,估计要饭时也没少吃亏。这不救了自己,还说自己抢了他的窝,看来是不想领自己这份情了。

这么想想,肚子就咕噜咕噜叫了起来,想来自己也四天没吃东西了,正愁这年月找不到东西吃,眼前就有快肉递了过来,要说这肉还真不能叫肉,至少它的保质期是早过了,这么想着,抬头望去才发现是对面的小乞丐送来的,小乞丐看着逸天的眼神又扔下了一句:“我不是可怜你,只是你受了很重伤的,要吃点肉补补身体。”看来这小乞丐心肠是热的,只是常用外面冷酷来强制伪装自己。想到这逸天就有心结交这位小哥,这么想着,高索又发话了:“以后你自己的食物要自己去乞讨,只是只能在这附近不能去别的地方,不然风舵主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话说着,又不忍,在前面走着,这意思很明了,他要带着自己去地盘上去维生计了。

于是,逸天开始踏出这个小山洞,迈向了他以后想也想不到的残酷而又辉煌的人生!

第一卷 第二章 遇主

话说高索和逸天藏好和他一起掉落的东西之后(其实就一把望远镜玻璃还有点破了,其它什么也找不着了,连手机都不见踪影估计喂山神了)他们一路走出来,才知道现在的皇帝还是杨坚,想到杨坚就感到有点可悲,竟被自己的小儿子谋杀了,太不值得了,逸天虽然历史不太好,但平常休息时总是喜欢看看有关隋唐的小说,在小说里逸天最讨厌的就是李世民,至于究竟为了什么,其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最喜欢当属瓦岗起义的程咬金和秦叔宝了,就是可惜后来这两人投靠了李世民,让自己对他们二人的兴趣也渐少,说不定在这时代真能遇见这二位英雄呢,有机会一定要劝说他们。

两人话越说越多,逸天也能明显感觉出来小乞丐对他印象有所改观,看来自己在现代颇为无用的人际交往在这里还是挺适用的,过了一个山坡就看见此起彼落的县城(从小路进的县城,要是进官道早就被门卫士兵拦住了)。此地属于汉川的一个县,地方不大人却多,由于靠皇城较近,过往的商人也多,经济还算可以的地方,一到县城,满眼古代建筑看的逸天眼花缭乱,虽说自己也去过一些名胜古迹旅游,但毕竟那是经过现代工匠师们精心维修过的,还真不如眼前的实景好看,而逸天最欣赏古代的不是建筑而是满随风飘扬的各行各业的旗子,什么样的都有,不过比起现代的广告牌是要差点,但这也正式古代的特色嘛,一不打紧被小乞丐拉到一旁,小乞丐就那么蹲了下去拿出他的看家本领——不用说也知道是个破碗,逸天就没那么随便蹲下去了,毕竟在原来世界自己还有份工作,虽没什么地位,可也不会这样啊,说什么也拉不下脸,伸手就指向乞丐说:“你不会要我在这要饭吧,你看我像要饭的料吗?”也绝,话不没说完,叮呤一声一个铜板扔在他衣服上然后掉在地上滚在一旁,转过头去原来这人50多岁,一身青衣打扮,颇有点酸儒之相,走时还不忘叮咛一句:“年纪轻轻的不要在这浪费光阴,理当干点实事才对得起先祖啊。”

逸天这下没话了,小乞丐斜眼看了下逸天,那眼神分明在说,不错不错,天生乞丐的料。本想出口损小乞丐几句没想肚子又呱呱叫起来了,没办法,世风日下,走一步算一步吧,弯腰刚想去捡旁边的铜板,一只环绕着恶臭味的鞋踏在铜板上,抬头望去,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乞丐,小说看多了,逸天自然明白怎么回事,得——找碴来的,这不,中年乞丐发话了。

“小子,瞧你眼生啊,新来的,哟这不是小高嘛,怎么,当老大了,哈哈。”

“舵主吩咐了,这地盘以后属于我了,你到别处要去!”中年乞丐有点趾高气扬了。

逸天一下就发火了,靠,二十一世纪也不敢这么明的欺负人啊,正想上前揍他两下,身上却被人拉住了,回头一看,正是小乞丐。逸天正纳闷,我们两人怕他一人干嘛,正瞧着,一大群人围了过来,逸天冷汗直冒,还好刚才没冲动,旁边围来一大群人,稍微看下也明白了,这中年乞丐是这群人的老大,带队来抢地盘来了。

二人正想找机会开溜,中年乞丐发话了。

“哟,新来的,你还想动手不成,来人啊,给我扁!”

话音刚落,拳头就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小乞丐还好,凭着敏捷的身手硬是躲过了,可我们的逸天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本就是一读书人,武术对他来说好比天堂——从来没见过,一眨眼的功夫,脸上就起了好几个包,总算小乞丐分出身来,一把拉过逸天就往外冲,也不知小乞丐用了什么功夫就晕乎乎的冲出阵外,碰的一声撞在了刚从这路过的马车,这下可逸天弄惨了,因为自己的习惯的原因膝盖在前,直撞到了马车的轮子,差点被绞进去,小乞丐纵身拉着逸天往斜上一提,正好落在马车上,马一惊,撒开蹄子就跑了出去,回头望去,那些乞丐就被远远抛了开去。回过头来,两人相对一望,这一望,齐都惊呼起来,原来这车上竟没有马夫,就他们二人坐在车外面,看样子应该车里有高手,硬是不用马夫赶着车,不然这马怎么这么快却安稳的向前驶去呢,可惜他们就没想过,这马久经人训,早已去了大部野性。

“对不起了,我们刚被恶人追赶,实不得已,无意打扰惊驾,还望恕罪。”逸天到底是读书人,学着古代人,抱拳向车内道歉。

半响都没见车内反应,两人相视而顾,还是小乞丐先动手拉了车帘,赫然里面层叠的躺着血淋淋的二人,探手一摸,竟然二人都还有气,这可把逸天吓傻了,他活了这么久除了见自己血淋淋的外,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场面呢。再仔细想想,好像刚才追来的那群乞丐并没有全部追来,有一部分好像在和另外一群人纠缠什么。看样子,这二人是被追杀了。

逸天不知如何是好,看了看小乞丐,他竟然也在那吓呆了,看样子自己要是不找个主意,两人的下场也大概会和车内的人一样啦。

“快,你把车赶到我们的山洞去。”逸天向小乞丐吩咐道,小乞丐一定神,倒也是,刚才竟吓的不知怎么好了,还是老乞丐见过世面啊(逸天到现在也没换衣服,一身破烂相偏就小乞丐认定他是老乞丐)。

“好,老乞丐,你先给他们止止血。”小乞丐边赶车边说道。

“老乞丐,什么老乞丐,我姓秦,名逸天,以后不准叫老乞丐啦,你看我老嘛?”逸天边用现代包扎技术给两人包扎(其实他根本不懂包扎,只是把出血的地方捆紧而矣)。

“但第一次见你就像是老乞丐嘛。”

得,小乞丐还真认定了呢,两人就这么边说边赶着车往县城外驶去,早忘了刚才追杀的事。

驶到“老家”把二人搬回洞里,小乞丐还想着如何卖掉这马车好好赚一笔,逸天一棍子打在马上,马飞快奔出去,这可把小乞丐惹火了,正好说话,逸天发话了。

“追杀这车的人一定会四处寻找这马车,一旦被人发现是你卖了它,马上就会找到这里,等他们到这里我们还有命享受这银子嘛。”

小乞丐被这么一说,一下就没话了,差点为了点钱把命赔上,那可不值得,两人回洞里看那二人,

逸天这时注意到那位华服中年,虽然脸上染有血迹但不难看出是位达官贵人,身材虽一般,中庭饱满,该是位习武之人,而他的脖子上带的玉石肯定是个无价之宝,再看看旁边这人,身材瘦小,大概只有二十余岁,该是这华服中年的跟班,这跟班身上被插着一把匕首,从后面穿胸而过,看来跟班是为了救主被刺一刀,而华服中年该是受的内伤。

等逸天想过头来,小乞丐已捧着一把泥巴回来,看样子,这正是上次救他命的“良药”了,逸天忍不住问小乞丐。

“呵,小乞丐,你这泥是怎么治人的啊。”

“这是老乞丐告诉我的,在这附近有堆泥巴能治百病,先前在你身上试出来了,我想在他们身上也应该有奇效吧。”

一天后,华服中年悠悠醒了过来,睁开眼时,看见二张脏兮兮的脸庞,这人倒也不惊,只是醒来好第一件事就是问起他的跟班哪去了,原来那跟班是他的朋友,但流血太多,加上又没有华服中年的内力支撑,半天前就被二人埋了,华服中年听到此处忍不住热泪盈眶,高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