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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幻想曲 佚名 5025 字 4个月前

住,这些下流恶毒的流言蜚语如同野草一般在人们的心头疯长。这些话也传到了公爵夫人的耳朵里,可她又能做些什么呢?大陆上权力最大的松蓝皇帝也不能禁止人们心中反对他的念头,她一个地方行省的贵族夫人又能怎么样?

但这样下去终归不是办法,公爵夫人考虑很久之后终于做出了招夫的决定,并且她对外界开出的条件也是极其优厚的。谁都明白公爵夫人之所以到现在还保持着爱尔玛。多琳这个名字,无非是为了表达对先夫的哀悼和尊重,而按照习俗娶她的人也要跟随她改姓多琳,这一点对比较重视血统和身份的贵族来说是难以忍受的。不在乎这些东西的人多半是一些破落贵族和平民,这些人公爵夫人是很难看在眼里的;而那些身份和地位都够的大贵族则肯定不可能放弃自己姓氏和家族,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羞辱。

这样一来有机会成为公爵夫人夫婿的很大可能便是帝国的那些中层贵族。如果说有哪位贵族不计较名份的话,恰巧他又能看入公爵夫人的眼内的话,就很有可能成为公爵夫人的丈夫,进而一跃成为帝国的新贵,而且据说公爵夫人年纪只有三十一岁,正是成熟女人最好的时节,传说她又生得一副千娇百媚的可人模样儿,范公爵就是因为本就体弱多病,又娶了这么一位漂亮夫人才会这么短命的。甚至有人不无恶意的猜想他是不是趴在老婆的肚皮上精尽人亡的。

据不可靠的消息说,爱尔玛。多琳为了这次能够尽可能的扩大选择范围,找到个各方面都优秀的丈夫,特地取消了必须改姓多琳的这一规矩,并且还把门槛降低到了不拘地位,只要是身家清白没有劣迹的有才人士皆可来一试。这样一来,可以想像在圣京城内引起多么大的轰动,从消息传出的那天起连续几天整个城内全部都在议论这件事情,一些血气方刚又自我感觉不错的年轻人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的打扮自己,似乎在他们看来自己成为新大公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的确,这个消息只要想想就让人情不自禁的兴奋啊,只要能被她看中,那么你就可以一跃成为帝国屈指可数的大贵族之一,并且还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啊,而且摆在自己面前的还有数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可以去享受,还能娶到一位如花似玉的漂亮妻子……这等好事简直就是千载难逢!自己既然已经赶上了,那么为什么不去一试呢?即使选不中自己也没什么损失,选中了那可就是立马飞黄腾达,新一任的帝国大公爵啊!

所以,帝都内的成衣店这几天来的生意好到不行,无数的人来这里定做本年度最流行最漂亮的衣服,累得衣店的伙计一个劲的抗议,直到乐得合不拢嘴的老板答应给加三倍的工资这才罢休。礼品店和首饰行也是如此,做这些生意的商人们看准时间进货,狠狠的大赚了一笔。让人意外的是,所有药铺里的有关滋阴壮阳的补药和一些莫名其妙的道具也居然被抢购一空,这倒是药铺老板们始料未及的,大叹消息不灵的他们只好一边发着牢骚一边赶紧打发人去外地抢购。

帝都的保安部门对于这消息似乎有些紧张,一些部门也针对这件事情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在即将对仙度亚发动战争之际不应该允许这种事情在帝都出现,但政务司在听取了皇子梵林的意见后做出了同意的批示。

梵林的理由很简单:正因为目前是战争准备前的紧要阶段,所以作为官方才不能阻止这件事情。毕竟目前来说对仙度亚发动战争这个消息还没有对民间宣布,暂时这还是军事机密。但一些消息灵通的个人或团体早已经得到了风声,如果禁止这件事的话无疑会加重民间的厌战和恐惧心理,所以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摆出一个高姿态同意这件事,由帝国礼仪司在某些场合下出面将事情办得热热闹闹的,还可以转移百姓的注意力,反正不用我们花钱,做个顺水人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一来,帝都欢迎公爵夫人到来的活动热情更加高涨起来了。一些略有家财的贵族家庭甚至还雇佣了乐队或是马戏团来借以烘托自己的身份,没有这个实力的人也都打扮得衣冠笔挺风度翩翩,试图能够打动公爵夫人的芳心。

没有人在意她只是个孀居的寡妇,绝大多数人看到的只是金灿灿的财富和花团锦簇的前程,正所谓利益当前,无所不用其极啊。

※※※※※※※

通向南门的马车越来越多了,原本极为宽阔的大道现在已经被各种各样的豪华马车给塞满了,整条大道有如一道由马车组成的宽阔河流,滚滚不停的朝着圣京城的南门涌去。

“这个国家是不是连走路和坐车都是有等级差别的啊?”万般无聊的小夏撩起车窗边的一角窗帘向外面张望着。

这架马车的车厢远比一般的车子要宽大得多,那是小夏从某个金主那里刮来的钱给车夫卡尔特意制造的专用马车。车子的主架和构件全部都是特别定制的,采用最好的材料,车身看上去虽然不像其他马车看起来那样华丽,但却出奇的坚固耐用,每一面的车厢壁内都包有熟铁板,即使是一般的机弩也无法射穿。拉车的健马也都是精挑细选的好家伙,当看到这几匹马儿的时候卡尔激动得不行,差点给小夏当场跪下。

车厢里的人来得特别全,就连小夏一向嫌麻烦不肯带着的艾米尔和费戈也有跟来,玛斯塔法带着他那两个从不离身的侍从,苏菲儿则是安静的坐在小夏旁边,不停的翻看着自己的盗贼手册。好久没有和主人一起出来的艾米尔高兴的就差没有在车里蹦蹦跳跳了,一张嘴咭咭咯咯的说个不停。

“闭嘴吧!臭小鬼!”蹲在伯爵肩膀上的一只白金色翎毛的夜枭尖声尖气的叫道:“要不是你一定要跟来,我也不用变成鸟儿了!”

艾米尔什么也不说,只是笑嘻嘻的朝那只鸟儿不停的做着鬼脸,气得它(他?)又是一阵尖叫:“可恶的臭小鬼!迟早我要吸干你的血!”

“哎,这可不行~”小夏嗖地一把从伯爵肩膀上抓过那只鸟儿,死命的揉捏起来,一边还碎碎念着:“不能吸他,听到没有?吸干了他的血谁来给我熬汤喝?要是没人给我熬汤喝我就把你熬成汤喝……”也不顾那凄惨的鸣叫和四处纷飞的鸟毛。

“蓬”地一声响,车厢里腾起一阵白烟,那只鸟不见了,衣衫上到处是皱褶、头发像是个乱草丛似的的奈依怒气冲冲现身出来,扑过去一口咬住小夏的脖子:“你也是坏蛋!我先吸干你的血再说!”

“好了,不要闹了。”伯爵微笑着抚了抚奈依的头发:“亲爱的奈依,快把头发和衣服弄弄整齐,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有多么糟糕。”

“主~人~!”奈依眼泪汪汪的将嘴巴从小夏的脖子上挪开:“你看,他们两个都欺负我~!”

“对啊!我就是喜欢欺负你!”小夏根本就不在乎他,一把扯起奈依那一头藕荷色的长发又是一通狠揉:“嘿嘿嘿~怎么样啊!欺负人的感觉真是爽啊!快快快,一起来一起来!”艾米尔也嬉笑着跳过去和小夏一起揉了起来。

“啊——!疼死了!我的头发啊啊啊!别让我逮到你们两个坏蛋,否则我咬死你们!”车厢里到处回荡着奈依的惨叫,三个人索性在地板上翻来滚去的扭成一团。

盗贼小姐和伯爵像是对这样的情况已经熟视无睹,两人只是坐在一边笑嘻嘻的看着,一句话也不说。费戈抓着胡子一副也想上去的样子,但是看了看自己巨大的身躯他只好放弃了这个可怕的念头,他还是傻呵呵的看着地上扭来扭去的三个家伙。

玛斯塔法像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从小接受刻板的贵族教育的他怎么也无法接受这种主人和仆人在地上扭打个不停的玩笑似的举动,这算什么?简直是开玩笑的嘛,这、这成何体统?他身边的骑士和天机师也是一脸不敢领教的神色。

金发青年犹豫了半天终于干咳了两声:“……咳、咳!那个,我们离南门已经不远啦,是不是……”

“哦,到了吗?”小夏吃力的抬起头来,刚冒出这一句就被奈依在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疼得他没命的尖叫起来:“啊!松口呀!你是属狗还是属乌龟的啊?怎么咬上就不松开?疼死我了!”

“……呜呜呜呜呜呜!”咬着他的胳膊不撒口的奈依呜呜叫着,乱蓬蓬的长发下那张气得惨白的小脸上分明写着:“咬死你!我就不松开!”

“好了好了~奈依乖啊,别闹了!”伯爵笑嘻嘻的拉着奈依,他这才气呼呼的松开嘴巴,从地上爬了起来。

玛斯塔法只好装作没看见,一副认真请教神色的问道:“我们有必要到城门口那里去迎接吗?会不会过于引人注目了?”

小夏抚着手臂上被咬的地方,嘴里嘀嘀咕咕的瞪着奈依,后者也毫不畏惧的回瞪着他,大有一言不合就要重新厮打起来的意思。

玛斯塔法无奈之下只得又重复了一遍,小夏这才转过头来:“当然不用去了,否则傻瓜都知道这件事和我们有关系。现在我们先过去见一个人,回来再去拜访公爵夫人好了。”

“不过我的办法不错吧?”他想了想又得意起来:“按我说的一定没错!嘿嘿嘿~”

★1卫队:名义上是公爵府的卫队,实际上即是私军。松蓝的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爵位的贵族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军队,像这种多琳家族这种爵位的贵族可以拥有的私军最多可达八千人。

第十一章 闲棋

新春虽然刚刚过去没有几天,圣京城东的戈培林大街上却到处是张灯结彩,人头攒动。

在戈培林大街街口,金漆写成的“敕建圣戈培林大街”街牌高悬空中,用彩色灯笼装饰起来的街市一眼望不到头。这个街市虽然宽只有十几桑特,长却超过了五法耳桑。据说今年在这条街上出售货物的摊位有上千个,购物者和闲逛者熙来攘往的嘈杂声,商贩声嘶力竭的叫卖声,与当街献艺的吟游诗人那动听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好不热闹。

大街上出售的货物品种琳琅满目,有各式各样的应节糖果和点心,有时下在圣京城很流行食用的香菇和海产品,还有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年节熟食和肉类炖品,街道两旁的成衣店都悬挂着漂亮的布匹和鲜艳的服饰。在今年的货架上,还可以见到今年风靡全大陆的叫做“布纳基”的一种外套以及圣京最著名的风味小吃冰糖软糕。

然而,尽管从货摊前走过的人群川流不息,但围摊抢购、讨价还价的场面却并不多见。于是商贩们各出奇招来招揽生意:有的在道路中央竖起了写满物品名称和价格的牌子、有的直着喉咙高声叫卖、有的端着盘子将食物送到顾客的嘴边、更有一些卖干货的商贩在身上挂满了腊味、香菇、香肠等等站在梯子上狂喊。

“今天的人似乎比上次还要多呢。”苏菲儿透过车窗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停的搓动着双手。

“手痒了吧?”小夏笑嘻嘻的看着她:“这么多人只要随便动动手指,收获就不会差呀!”

“那是自然……”苏菲儿想也没想的顺口说道,不过马上她就反应过来,气冲冲的一巴掌刮过去:“告诉你多少次了?我是盗贼不是扒手!不要把我和那些小贼混为一谈好不好?”

小夏轻松的低头避过:“哦哦,反正都是贼嘛,何必分得那么清楚呢?”

“这是不一样的。”一直沉默不语的天机师忽然开口:“您可能不知道盗贼和扒手之间的区别吧?”

“具体有什么差别?”小夏看了看这个面色青白的青年,看上去他不是很喜欢这个人。

天机师清了清嗓子,慢声细语的讲解了起来:“盗贼,顾名思义就是借助于某种手段在事主不知道的情况下取走物品。他们比较擅长于潜行、解锁、破除机关等等之类的技能,事实上盗贼是个非常非常古老而有传统的职业,甚至比魔法师和骑士来得还要早。但职业的需要使他们不能像前两者那样表露自己,所以一直以来人们对盗贼总是抱有种种偏见,认为这是个下贱的职业,实质上他们都错了,大陆上的盗贼虽然多如牛毛,但能称得上是合格的却实在是寥寥无几。”

“潜行、破除机关?”小夏摸了摸下巴:“怎么听起来和刺客差不多?”

“嗯,事实上可以这样理解,刺客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盗贼的一个分支,因为他们所需要掌握的技能都非常的像,只不过盗贼的目的是取得物品而刺客的目的是取人性命而已。”

“这位小姐是全大陆最优秀的十名盗贼之一,有着‘精灵之舞’的绰号,实际上她应该算是赏金盗贼或是赏金猎人,意即靠完成工会任务领取赏金来谋生的人。虽然不及刺客那么危险,但由于下手目标大多是极有势力之人,所以同样是一个不是很轻松的职业。”天机师很认真的说道:“据我所知,这位小姐出道不过五年多一点,就已经跻身十大盗贼之列,实在是很了不起的。”

“哦哦~大姐原来是这么了不起的人呀!”小夏一边点头一边不怀好意的盯着盗贼小姐,看得她一阵手足无措,脸也禁不住红了起来。

“原来这里想干些事还有这么多规矩哪……”小夏靠回座位上:“……嗯,看来我也应该去刺客工会登记一下,这样有活干了也不会饿死。”

“千万不必为这种事情担心~”伯爵轻轻抚着变成鸟儿的奈依的羽毛:“亲爱的,和我在一起你永远都用不着为这种无聊的事发愁。”

小夏白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