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示意杨秋保命要紧。杨秋傻傻地望着她,不知道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还是害怕盗匪的剑刃,终于不再挣扎。
“我们走!”匪首带头挟了个小孩上马闪人。一众匪徒也大吼一声,跟着上马,开始逃离。
趴在起伏的马背上,叶晓易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被震出来了。她偷眼望向远处,发现刚才的那队人马越来越近。他们的穿着虽不像官军,但各个带了刀枪,见到尸横遍野的惨状就怒吼着催马,朝盗匪追过来,有的还搭起了弓箭,往盗匪这边射起箭来。
一场箭雨过后,数名盗匪栽倒,挟持叶晓易的那个也被箭射中,虽然没有伤及性命,但他的胳膊却被穿了个大洞。那人骂骂咧咧,狠命抽打着马,流下来的血溅湿了叶晓易的衣服。
或许是死过一次的缘故,叶晓易发现自己慢慢冷静了下来。她努力挣脱着心中的惶恐情绪,竭力想着办法。
反正被盗匪劫持去也没什么好下场,要不要拼一次?
大不了再死而已,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拼一次吧!
电光火石中下了决定,叶晓易伸手拉住盗匪那只没有中箭的胳膊,往他的手上狠狠咬去。
“啊,臭小子!”那盗匪根本没料到一个小孩胆敢如此对他,疼痛间,他拉住马缰绳,慌张地把叶晓易向马下甩去,可叶晓易却像叼住了东西的小王八,死活不肯松口,甚至还顺势蹬了一下马肚子,双手同时用力,在掉落的瞬间将盗匪也拉下马,两人摔了个灰头土脸。
第一章 死亡和极品少年(4)
头上一阵温热,紧接着便有液体流下,叶晓易明白自己流血了,但生死之间顾不得许多。松开口的刹那,她就地抓起一块石头砸向身旁的盗匪,又趁着盗匪躲闪的机会,连滚带爬地向冲过来的那群人跑去。
“我打死你。”盗匪吃瘪,恨得牙根痒痒。顾不得追赶同伴,他爬起来,抽出腰中剑挥向叶晓易,要把她捅个透心凉。
救命啊……
叶晓易在心中大喊,但嘴巴却只顾着喘气,半个音都发不出。思维是十七岁的叶晓易,但身体毕竟是十二岁的杨喜儿,营养不良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了狂奔运动,没跑多远,她就被那盗匪追上,同时被一巴掌按倒在地。
“敢咬我,哼!”盗匪举剑,就要朝无法躲闪的叶晓易迎头砍下。
难道真要再死一次?白痴老天爷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叶晓易大喊了声“救命”,然后抬头怒视盗匪手中的利剑,决定来个死不瞑目。
有道是,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叶晓易瞪大眼睛迎接死亡的决定无比正确,因为老天爷证明了自己还没有白痴,就在剑刃即将砍上叶晓易的那一刻,一支箭从远处飞来,射穿了盗匪的手腕。
“啊!”盗匪惨叫一声,剑脱手而落。叶晓易借机起身、抬脚、深呼吸,在盗匪的胯下狠狠踢了一脚,直接让盗匪当太监去了。
一切都在瞬间发生,盗匪被踢得连声哀号,他双腿夹紧跟兔子一样在地上猛跳,连捡兵刃都顾不上了。
“防狼宝典第一式,下半身攻击。”从鬼门关逃出来,叶晓易发现以前看过的武侠小说场景都涌上了脑海。学黄飞鸿亮了个相后,她飞速捡起了那把剑,接着向后转,跑!
“小儿站住……拿命来……”盗匪痛苦支撑,追赶叶晓易,可从双腿姿势看来,他很可能已经告别了“性福时代”。
站住?站住让你抓去杀?你当我是傻子啊?
拎着剑冷笑,叶晓易跑得更快了,看到追赶盗匪的一伙人就在近前,她便大喊救命,拦在了那队人马前。
“吕大,你先带人去追那伙盗匪。”跑在最前面的人勒马停下,他抬手,用箭射穿了追赶叶晓易的那名盗匪的胸膛,然后又下马蹲在叶晓易的面前,抬手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痕。
被温热的手掌碰触,叶晓易才发觉自己脸颊上有冰冷的泪痕。一瞬间,刚才所有的恐惧一起涌上了心头,大滴大滴的泪珠不由自主地顺着眼角滑了下去,弄湿了那人的手。
“干得不错!不过,身为男儿,不该轻易哭泣。”那人接过叶晓易手中的剑,把它抛给同伴,又向追赶盗匪回来的伙伴们问道,“救了几个?”
“那帮该死的家伙跑得太快,半个未救得。”叫吕大的一步上前,用赞赏的目光看向叶晓易,“只有这小子厉害,胆大逃脱。不过那些孩子被劫持后,多数会卖给各州豪族为奴,也不致立时就死。”
“既然如此,咱们就回去吧。”那人抱叶晓易上马,让她坐在自己前面,策马往方才盗匪屠戮的地方驰去。
听到只有片刻缘分的“弟弟”暂时无忧,叶晓易的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她擦擦脸上的泪水,仰头仔细端详救命恩人,结果发现救命恩人竟然只是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模样,而且长得很英俊,嗯,该说是非常英俊!绝对称得上是美少年,还不是那种风吹便倒的弱质型美少年,而是骨骼匀称、肌肉起伏却不夸张的阳光型美少年。
帅啊!帅!
放到自己的年代,这少年走在街上,女性的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男性的憎恨率绝对百分之二百。
下意识地擦了擦嘴角不该存在的口水,叶晓易紧紧抓住了少年的衣襟,心想自己这个身体是十二岁,可相比自己那年代的人,似乎还不到十岁,这说明“杨喜儿”体质不佳。而眼前少年发育良好、相貌英俊,说明他起码衣食无忧,而他刚才救了自己又悉心安慰,还说明他心地善良。
第一章 死亡和极品少年(5)
这样的人,必须跟狗皮膏药一样贴住,不然,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无依无靠了。只不过,不知道他肯不肯成为自己的靠山呢?
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
在古代,女子大多数时候没什么地位,自己虽已女扮男装,但不知何时就会露馅。所以,一定要在露馅前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那些盗匪来去自由,说明这个时代很乱,朝廷肯定也不怎么样,如果不找个厉害的家伙做老大,恐怕自己的小命很快就玩完了……
越琢磨越紧张,叶晓易的手也抓紧少年的衣襟不肯放松。
少年随即察觉,他看叶晓易满脸严肃,以为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杀戮中缓过神来。他揉了揉叶晓易的头,见上面还有伤口,便皱着眉,从怀中掏出药粉撒在伤口上,又撕下衣襟一条,将伤口包好。这一系列的举措,赢得了叶晓易的新一轮感动。
多么温柔的少年啊,长大一定是好男人!身在古代,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社会大环境让女性不能独立自主,那么选择一个好男人就至关重要了。尤其像自己这种穿越时空而来,一无家世、二无钱财的人,想要完好无缺、身心健康地活下去,嫁个好男人更是当务之急。当然,如果能借用他的力量,寻找“弟弟”杨秋、为“母亲”杨王氏报仇,也算补偿了一些这个身体的主人杨喜儿。
被少年的温柔打动,叶晓易更是抓住少年不松手,心想这么好的标准老公人选如果放走,岂不是太没有天理了。虽然他尚未成年又是古人,但经过自己的一番调教,成为模范老公也是很有可能的。那真是前景可期啊,前景可期!
“没事了!盗匪不会回来的。”少年自然不明白叶晓易在想什么,只当她依然无法摆脱恐怖回忆。在尸体遍地的道路旁站下,少年向指挥收尸的老者施礼。
“救回一个?”老者看了看叶晓易,问少年道。
“嗯,只救了他,其他的都被盗匪掠走了。”少年看了看眼地上死尸的惨状,露出恻然的表情。
“你的爹娘可在这里?”老者指着尸体堆,问叶晓易。
迅速瞅了几眼,叶晓易并没有发现杨王氏的尸体,她猜是被埋葬了,便回答老者说:“我自幼父母双亡,此次跟村中长者去雁门郡,不料遇此大难,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叶晓易拼命回想小说上看过的古代话语,暗暗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挤出几滴泪珠。她本来就灰头土脸,受伤后脸颊还有血泪痕迹,此时再被泪水混合,显得十分凄惨落魄。
“我孤苦伶仃,世上已无亲人,如果不是诸位英雄相救,恐怕也成为冤魂一缕。呜呜……”哭着、谢着,也不管那老者,叶晓易径自拉住少年的手说,“大哥,你救了我,方才我惶恐中忘记道谢。大哥的救命之恩高如山、深似海,我无以为报,只求在大哥鞍前马后效力,死而后已。请大哥受我一拜!”说罢,叶晓易学古代章回小说所描述的那样,朝那少年跪了下去,少年慌忙搀扶住她。
穿着褴褛,却谈吐文雅、巧舌如簧,难道他是落魄的士人子弟?众人被叶晓易这番表现弄呆了,连那老者也颇为惊讶,浑然不觉叶晓易已经把她的生存大计托付到了少年的身上。
“贤弟……”少年似乎也没见过这场面,拉着叶晓易的手也不知说什么好。
“大哥,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况且做人应以忠义为重,你若不让小弟报答,小弟有何面目再见地下父母。诸位英雄,小子惭愧,惭愧啊!”换句话说,你要是不养活我,我可就小命难保了……叶晓易想起古人讲究面子,便给在场众人戴了高帽,还装出不胜唏嘘的模样,拉着少年的手,悲痛异常。
“你读过书?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听完叶晓易这番话,老者头一个反应过来。他所在的时代,读书都是士人或者高门大户的专利,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可能说话如此滔滔不绝。
“这……我叫叶……晓易。家住……平城附近……爹爹略通文墨。”叶晓易尽力把话说得含糊,希望能蒙混过去。
第一章 死亡和极品少年(6)
“唉,朝廷官吏昏庸,多少才子隐居乡里。”听叶晓易吞吞吐吐,老者便以为叶晓易的爹爹是某个不愿出仕的大儒,心下升起怜惜。他转而对少年说:“此子谈吐聪颖又颇为忠义,既然愿意跟在你身旁,你就留下他吧。虽然不是咱们族里人,但我也会派人给他找些洒扫、伴读之类的活,免得他流落无助。你看如何?”
嘿,这老头看出本姑娘想混饭吃的意图了?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叶晓易仰头看向少年,把孤苦无依的可怜模样装到极致,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在你面前”的架势。
“大伯既然发话,布怎敢不从。况且,布看他也颇为对眼。”少年再次拉起叶晓易的手道,“见他从贼手逃脱,便觉得他聪明勇敢。方才听他一席话,更是吃惊。布读书尚少,恐怕都不及他的见识,所以大伯不要让他操那些贱役,布认他为弟,养活他便是。”说罢,少年又对叶晓易道,“贤弟,城里有人藏书数十卷,等回家,愚兄为你借来。你发愤用功,将来兴许能举个孝廉,光耀门楣。”
“大哥,小弟真不知该说什么,大哥……晓易粉身碎骨,也难报答大哥恩情之万一。”叶晓易只觉得自己真是心花怒放啊!先不考虑日后要怎么摆脱男孩身份,起码冲着少年那句话,自己在这个时代就衣食无忧了。这真是死里逃生后,捡到一个大元宝。
老天爷啊,你果然没有抛弃我叶晓易!虽然不知道这少年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但感谢你,我还活着!
被少年抱上马随队往远处而去,叶晓易握住少年的手,压抑心中的激动。她身后的少年则是轻轻揽住她的肩膀,像是一座山,屹立在她的身后,带给她浓浓的安全感。
第二章 极品少年家的日常生活(1)
由南向北,再沿着土道向西,骑马走了大半个白天,天黑后又走了约两个时辰,少年所在的一行人才停在一个小城镇的外面。
“这里是九原县,属于五原郡。北边、西边、东边多是鲜卑人的地盘,往南过了黄河,则是羌胡的聚居处。”进了城,少年便跟长者及其他人告别,带着叶晓易往城南侧而去,同时简单介绍着该处地理环境。
“五原郡,九原县……”好像在哪里听过?叶晓易挠挠头,试图从记忆角落中挖出这两个名词。
“刚才那些都是咱们的族人,年长者是我的大伯,我自幼失去双亲,全靠他帮扶才有今天。”少年说话很老成,他指着远处一座宽敞但门前冷清的房屋道,“这就是咱们的家,日后贤弟就跟我住这里。我教贤弟武艺,再给贤弟借书、求师。”
“多谢大哥。”难道就他和自己两人住这儿?天哪!那岂不是有无数机会,可以把他一步步拐到手?叶晓易笑得腮帮子都歪了,她借着天色黑暗掩饰扭曲的面孔,但还是没挡住嘴里发出的嘿嘿声。
“贤弟不用客气,这是布应当做的,你我既然结义,自然该亲如一家。”到了屋门前,少年下马,先去开门。
“那小弟就讨扰了。”叶晓易点头,她想到了个很关键的问题,“忙乱中忘记请教,大哥姓甚名谁?年龄几何?”
“我姓吕名布,今年十五岁。贤弟你……”少年——也就是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