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1(1 / 1)

古骨族传奇 佚名 5244 字 5个月前

一只飞头,无心回答常独摇的问题。

“喂!”常二公子拿着勺,用力挥舞。

凯风小心闪过空中偶尔飞溅的腥臭,见翅膀上血淋淋,心知是穷奇咬伤。将它丢给另一个随从,他转头,看向一直哄人到现在的主子。

“木尊,它们的确是稀有骨种。”

穷奇追击时,常姑娘的院子已是腥臭一片,这全是常家二公子的功劳。无奈下,他们只得移师待客厅。这常二公子当真是不怕呀,寻常人见此情景,谁不是吓得腿软脚颤,再不就昏倒,眼不见为净;偏偏他不一样,不但满院子洒狗血,看到穷奇现出双头后,还能镇定地吩咐下人去煮安神药,说什么一人一碗,宁神压惊。

至于常姑娘……吓得不轻啊。

看着满脸温柔,又搂又抱又哄又吻的主子,身为近侍,凯风觉得有职责提醒。虽说心中已知木尊认定了常姑娘,也许,还非她不娶,但也没必要当着众人的面轻薄人家姑娘吧。老实说,他没见过木尊如此温柔过。

“微凉?微凉?”

“……摸我……有东西摸我……”螓首埋在他颈间,常微凉喃喃念着,双目依然无神。

“没有,什么都没有。”摄缇抚着樨香的乌发,不知如何安抚。没哄过受惊的女子,她,是第一个。

“有,明明有,毛茸茸的。”死抱着他的腰,吸着干净的气息,感到一双强有力的手环着自己,她的心定了定。深深再吸几口,干脆将整张脸全埋进他怀里。

“它不会伤害你,我保证。”不知如何哄她,他只好一板一眼说出心里的话。唉,没想到她主动入怀,会是在受惊吓的情况下啊。

不理他,螓首在怀间蹭动,任他的轻吻落在额上发间,她无暇理会,只顾着平息怦怦乱跳的心。

怕是怕,然而怕过之后,倒也没什么了。有他在,有独摇在,又有那么多家仆和灯烛,惊吓过后,狂跳的心已慢慢落回原位。僵硬,只因她受不了一颗长着翅膀的脑袋迎面冲来,受不了它们用鸟儿一样的羽毛扫过她的脸,所以呆得彻底了些。

窝在宽大的怀里,她贪恋起来,好舒服啊,似乎想这么一辈子的……窝下去?呀,怎么有这种不害臊的念头了?

小脸红了起来,她暗自庆幸无人看到。

冰冷的身躯慢慢软下,不再僵硬,不再让他心痛暴怒。轻吻她的额,他喃喃念着,不知是安抚她,或是说给自己听:“我保证、我保证、我保证。”

气息吹拂着耳边的发丝,觉得有些痒,她挠了挠,听到陈妈说“煮好了,煮好了”,又听众人说什么一人喝一碗压惊,而后,兔兔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小姐,你也喝一碗宁神茶吧,我加了蜜饯,不苦的。”

茶?什么茶?脑袋转了转,清醒过来。“刷”地——她从怀中抽离,身子坐得直直的,忆起四天的被凉茶呛到的糗事。

“不喝。”水雾大眼眨了眨,开始瞪圆。当然,却没志气回头看凯风说的新骨种。

她突然坐正,让他惊讶半晌,指腹在淡红的脸上划过,眼中明显有着放松。

“小姐,你没哭呀。”兔兔吹着热茶,看了她一眼。他们全以为小姐吓哭了。

“我没哭你很失望?”嗔责兔兔,眼角瞥到他的笑,她不满,鼓着腮质问,“你以为我哭了?”如果他敢点头,她绝对要他……要他……他他他……他居然真的给她点头,还点了两下,“我哭你很高兴?”

黑眸盯着她,唇边似笑非笑,“不,你不哭,我也高兴。”

人人以为她吓哭了,他也是。以为看到的会是一双含泪泛红的眼,不想竟是镶着一层氤氲雾气的灵活大眼,淡淡的水汽无损她的美丽,更添一抹娇艳。

微凉,他的微凉,很胆大啊!

他笑,怀中的女子可没那份开心,心中暗暗忖着他的话。什么叫“也高兴”?莫非是说,无论她哭与不哭,他都会高兴?高兴什么?

正要将心头的疑问道出,有人打断道——

“姐——”

“木尊——”

同时开口的两人对视一眼,凯风优雅地抬手侧身,让常二少先。

常家二少也不同他客气,瞪着亲密拥坐的二人,硬声道:“姐,你坐在男人身上。”

“呃?”

第七章虫落

她还是坐在男人身上。

看着一边扭来转去的小弟,常微凉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怀抱,特别是,身后还有两只奇怪的东西。想到这儿,她更没勇气跳下地。

“独摇,你不怕?”以前怎么没发现,她家小弟好厉害。

“怕什么?”常独摇很想大叫“秃宝,扫帚”,奈何姐姐坐得安稳自在,让他无从下手。

佩服地盯着弟弟瞧了又瞧,她将目光调向摄缇,“它们是什么?”

“虫落。”掬起秀发,摄缇拨冗看了眼挣扎的飞头。

“什么虫落?一个是玉商罗炎,一个是他的随从!”常小弟瞪着宽额头,恨自己引狼入室,虽然这头狼迟早会被他“解决”掉,“他们来常家干吗,想吃了我姐?”

“不,他们不会伤害人。”淡淡看向常小弟,摄缇缓缓道,“他们又称落头民,与黑骨人一样是非常稀少的骨种。这些骨种在灵界是绝对找不到的,也是老主人拼命想收藏的东西。他们平时与常人无异,黑骨人只有在死后全身骨骼才会变为黑色。”见怀中人睁大眼,他一笑,“也有例外,如果活着时骨骼变黑,则可从牙齿和指甲看出预兆。”

哦,哦,原来如此!想起他盯着男孩的乳牙端详,她只有偷笑的分。

“落头民在熟睡时,其头能脱离身体而飞,耳朵会长成翅膀,而黎明时分,这些离体的头会自动飞回身体复原。虽然,”他顿了顿,“虽然对你们而言有些可怕,他们其实并不伤人。”

“不伤人,会吓人。”常独摇嘀咕。

听到他的抱怨,摄缇揽紧纤腰,脸色沉下来。

“他们来常家干什么?”怀中传来闷闷的轻问,这个问题才最重要。他们是不是稀罕骨种不关她的事,又不能入药,知道也没用。

“凯风。”摄缇唤了声。

“木尊,有头无喉不能言。”要知道为什么,得让他们头身复原才行。

敛眉想了想,摄缇点头,“明日辰正,带他们来见我。”

“是。”转身想走,凯风歪头,似突然想到什么,回头问,“带去哪儿?”常氏生药铺,喜客栈,还是这儿?木尊行踪不定,他好难把握啊。

“喜客栈。”怀中柔软的身子无心移动,他也乐得抱满怀,丝毫不在意常家下人猜测的目光。

凯风依命离开,青衣随从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常宅恢复宁静,下人喝了安神茶,被管家抽了几个派去打扫满是狗血的院子,有些为小姐整理新屋子,还有一些无事的,杵在厅堂上大眼瞪小眼。

今夜真是异相环生啊,先是会飞的头,再来是摇出两颗头的狗,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就让他们一次看全听够吧。

“你们不去歇着,杵在这儿干吗?”常独摇见他们一动不动,皱眉问。

厨房的师傅正想问蹲在一边的是什么东西,常微凉先开了口。

“那只狗……是你的吗?”知道身后奇怪的东西被人拎走,她才敢转头打量四周,这一打量,又见到奇怪东西了。

“它是穷奇。”见爱兽仍是双头模样,摄缇微微一笑,“穷奇,把头收回去。”

“呜——”双头又开始剧烈摇晃,众人又是一阵眼花时,两颗兽头合二为一,穷奇恢复成原来的寻常狗样。

“它……”使劲吞着口水,她指着穷奇,双眼瞪得又圆又大,“它是不是狗?”

“不是,它是穷奇兽。古骨族独有的异兽。”

“兽……兽啊?”好小心的口吻,她问,“它吃不吃人?”兽比狗凶吧,她记得自己某天踩了狗尾巴……不不,是踩了兽尾巴一脚,它会不会记恨?

“不吃人,它只吃熟肉。”这只穷奇已经被凯风养刁了,“不过……”

刚要放下的心,又被他的话吊起。

“淋了鲜血的熟肉,它更喜欢。”言下之意,也就是爱兽嗜血。

故意吓她?瞪着眼,她有些气,听到他唤了声穷奇,那只狗……兽,“呼”地向她扑来。细细惊喘,赶紧将头埋进他怀里。半晌,才听到耳边“呼?呼?”的兽喘,她眯开一只眼,见似狗的兽脸近在咫尺,似乎想……亲近她?

有他在,她确定这只兽不会咬她,终于睁开眼,小手慢慢抚上穷奇的脖子。近看她才发现,穷奇长得不太像狗,额比狗宽,牙比狗尖,凶狠的样子像一只小老虎。

“软软的,没什么不同嘛。”还以为会摸到两条颈骨,去,和狗没两样。

“呼——?——”乖乖地让她摸,柔软的兽毛抖了抖,穷奇露出惬意的呼气声,前爪搭在椅柄上,抬头舔了舔她的脸。

野兽的灵敏感向来比人强,穷奇又是世间稀有的灵兽,自然能从主人的动作感到他的情绪。主人怀中的女子,好像会成为它的女主人啊,它就多舔两下,讨她欢心……舔舔舔……

“好痒!”躲着兽头,她嬉笑将脸别进他颈间,意外听到他突然扬起的大笑。

“哈哈哈!”爽朗的笑声传出主人的愉悦。

完了!惨声暗呼,水雾眼看着大笑的侧颜,直勾勾移不开。

他一定很少大笑。不知为何,她却笃定。大笑的他仍然憨厚,刚毅的脸线全部柔化开,让人感到他的笑从心底升起,他的喜悦浸透着全身。这样的他,让她的心怦怦直跳,脸颊又热又烫,很像刚出蒸笼的荔枝糕啊。

这样的他……这种感觉……比起以往见到喜爱之物的愉悦更甚啊。每当她看中一件东西,喜欢一件东西时,就是又热又高兴啊。

完了完了,看中他,喜欢他?真的喜欢上他了。怎么办怎么办,好像不止喜欢,还是很喜爱他呀!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

嘟着嘴,有些气也有些怨,她小声抱怨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大笑顿住,他低头瞅了眼怀中小脑袋,又低笑数声,然后——咧嘴龇牙,一张脸变为标准的傻笑。

另一边,可怜的常小弟咬着衣袖,对姐姐的忽视幽怨无比。

隔天清晨,常氏生药铺——

支颌倚在柜台后,瓷样的小手捏着精小的药杵,一嗒一嗒敲着药。乌发垂在腰间,眸星半闭的女子一袭蓝素苎丝罗裙,不时打个小小的哈欠。

解决啦,以后再也不会遇到这种离奇怪事了。

常微凉打着盹儿,唇边含着一片笑。

昨夜闹到四更天,谁也没睡安稳。她记得自己在摄缇怀里睡去,醒来在独摇的房中,天色大亮。独摇折腾了一夜,现在还窝在秃宝的房里梦周公,幸好睡前不忘让四宝来铺里帮手,不然,没精打采的兔兔和秃宝哪能看药铺,甚至包括她,全缩在台后打盹。四宝是秃宝的哥哥,长他们姐弟三岁,学了些功夫,木讷老实,算是常家的护院。

“四宝哥,现在没客人,你不用站着。”掩嘴打着哈欠,她困着眼说道。

“不碍事的,小姐。”四宝回头看她,眼中带着宠爱,宛如看着自家妹子。

见他不动,她没说什么。从小玩到大,姐弟二人也没拿他们当下人看。静了静,秃宝乩童起乩似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站起,从怀中掏出一个蓝布包。

“什么?”常微凉转头。

“我也不知道,小姐。”叫她一声,秃宝揉了揉眼,挪到打盹的兔兔身边,“兔兔?”

“嗯……”

“这个……这个昨儿去药坊时,六哥让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六宝神秘兮兮地将这包东西交给他,叮嘱一定要亲手交到兔兔手上。昨夜闹哄哄,他也把这事丢到脑袋后了。

接过蓝布打开,兔兔“咦”了声,清醒不少,“发簪?”叫过后,兔兔倏地红了脸,低头将簪子包回布里,万分紧张的样子。

“六哥送你簪子干吗……啊,我知道了,他喜欢你。”秃宝嘀咕半天,大叫起来,也引来四宝的好奇回头。

喜欢?

打盹的眼睁开,眯了起来。什么喜欢啊,他们在说什么?

“臭秃宝,你……你走开。别惊了小姐。”兔兔的声音很……甜?

“六哥要是不喜欢你,干吗送你簪子?你说是吧,四哥?”

“……应该是吧,老六不会随便买东西送人。”四宝估量着六弟的性子。

咦,送东西给人就表示喜欢呀,嗯嗯,不错,这招可以学学。眯起的眼再次合上,唇角笑花盛放。

他很喜欢她吧,不仅上门提亲(被拒了),还时不时吻她、想让她高兴,又无偿为常家驱鬼,这点毋庸置疑。问题是,他喜欢她,她知道;可她……好像也喜欢他了耶,他知道吗?倒不如……唔,送点东西给他,让他明白她也很喜欢他。

送什么好呢?黑玉固齿膏?不行,他应该不会喜欢自己的牙变成黑色;仙方洗头药?不行,这东西太……不值钱了;香发木樨油是女人用的,当然不能送他;至于洁发威仙油……吗,头发像稻草的人才会用到,他的发丝细滑,根本无用武之地。

怎么……办——呀!想起来了,绯绿社里喜欢杂剧的小姐们演过——某位姑娘生气地丢下一张罗帕,似乎害羞又好像生气地瞧着对面的公子,那公子面带微笑拾起罗帕,缓缓放在唇边印上一吻……中间一下花一下月的对诗她不记得,只知道最后……成了!

小手摸向腰间,抽出一条绣着月桂的丝帕。放在眼前瞅瞅,再放到鼻下闻闻……咦,被她拿来擦过手,有药味。

丢开帕子,常微凉站起,“兔兔,我出去一下。”

“去哪儿,小姐?等等我。”

“你看铺子。”冲出的身影又快又急,口里叫着“我去买东西,很快就回来”,人已跑到街头。

追赶不及的兔兔愣在门边,不知如何是好,“小姐想买什么,让我去呀。”

“不会有事的。”四宝笑了笑,整理捣得满桌皆是的药粉。

三人看着铺子,转眼太阳已挂上屋顶。药铺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